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房屋登记中的隐性共有人 【正文】
摘要: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屋价格不断攀升,因婚姻关系导致的房屋共有还是单独所有造成的纠纷层出不穷,由于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各地房屋登记部门对婚姻关系在登记中掌握的尺度也不尽相同。一、房屋共有形式由申请人自行确定房屋产权共有有两种形式: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
关键词:房屋共有 婚姻关系 按份共有 夫妻财产 房屋价格
单位: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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