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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中的隐性共有人

于磊 中国房地产 2015年第01期

摘要: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屋价格不断攀升,因婚姻关系导致的房屋共有还是单独所有造成的纠纷层出不穷,由于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各地房屋登记部门对婚姻关系在登记中掌握的尺度也不尽相同。一、房屋共有形式由申请人自行确定房屋产权共有有两种形式: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

关键词:房屋共有婚姻关系按份共有夫妻财产房屋价格

单位: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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