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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思考

曾国安; 胡钢剑 中国房地产 2017年第12期

摘要: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以来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现行的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安排在覆盖对象上仍存在缺位,应通过建立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缺位问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应是具有自愿性、互助性、政策性、契约性的长期性住房消费专项储金,强制性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安排之外的城镇居民均应被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要比照强制性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合理确定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标准、税收优惠,要选择适宜的管理模式,推进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跨区域使用,按照以人为本和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设,使住房公积金事业获得新的发展。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制度自愿缴存覆盖对象缴存标准跨区域使用

单位:武汉大学中国住房保障研究中心; 湖北武汉430072;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北武汉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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