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3月25日至3月28日,公安部组织重庆、福建、云南、江西等地公安机关打击“11.23”制售假冒伪劣保健品案集中收网行动,捣毁制售窝点28处,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查获各类假冒伪劣保健品650万粒(支)、各类假冒包材50万余份,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96万元。经有关部门检验鉴定,假保健品不含任何有效成分,不具备任何保健功能。犯罪嫌疑人租赁当地高档酒店场所举办健康讲座,专门向中老年群众销售,甚至诱使老人向子女索取资金。
关键词:保健食品管理 收网 检验鉴定 食品安全法 保健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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