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政府与高校的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的权力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集中表现为:重视实体法权利而忽视程序法权利.彰显行政权力而忽视行政相对人权利,政府与高校权利与义务脱离而导致政府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侵犯等。高校与政府行政法律关系的治理,核心是解决二者的权力分配。要达到权力的合理分配.应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以“平衡理论”作为权力分配理论,实现对政府与高校权限边界的法律确认与规制。
关键词:政府 高校 行政法律关系 平衡理论 权限边界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陕西西安71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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