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澳门回归15年.特区政府秉持“教育兴澳”的施政方向,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回眸澳门高教治理的历程.无论是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的重组,还是单独为澳门大学设立法律制度,特区政府一直尊重高教发展的多元特色.奉行“无为而治,各显特色”的治理理念。然而.在宏观治理下,公立高校被定义为公法人.须受到适用于公法人的公共行政法规制度的约束,这显然已经成为澳门高校发展的瓶颈:而在内部治理中,高校则形成以决策为边界的治理架构.充分体现了章程治理的内涵。展望澳门高教治理的未来,适时调整公立高校公法人的身份至关重要。可以参照葡萄牙模式.推行私法制度下的公共基金会模式:在政府和高校问设立中介组织:同时实施对高校的问责机制.充分实现社会价值平衡。
关键词:澳门高等教育 回归15年 治理 公法人
单位:澳门理工学院 澳门999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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