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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主体作用

任君庆 中国高教研究 2018年第04期

摘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强化企业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的重要主体作用。什么叫“重要主体”?就是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离开了企业这一重要主体的参与.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长期以来.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是“合而不深”.学校习惯于按自己的方式培养人才,企业这一重要主体参与不深,从而产生“两张皮”现象。《意见》的出台,为推进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

关键词:教育人才培养主体作用职业院校企业校企合作

单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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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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