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键词

摘要:平衡 日前.交通运输部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的有关规定引来各方关注。

关键词:关键词经营性公路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管理条例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公路

部级期刊

¥772.00

关注 36人评论|1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