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为基础,建立信息不对称的理论模型,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分析P2P借贷信用风险成因,讨论社交网络缓解信用风险的机制及其作用条件。研究表明,引入社交网络后,社交网络的事前信息获取机制、事中连带责任机制和事后违约约束机制构成社交网络独特的信用风险缓释机制。连带责任、动态激励、监督强度、违约约束制裁大小、违约约束强度以及对社交信息的挖掘是决定社交网络风险缓释水平的重要因素。当社交网络信息可以实现借款人风险甄别或借款人社交账户可作为充足“虚拟抵押品”时,社交软信息可有效缓解征信不完善导致的事前逆向选择;引入社交朋友关系后,连带责任带来的隐性契约有效缓解缺乏监督机制导致的事中道德风险;社交网络的社会制裁可有效缓解缺乏违约约束导致的事后道德风险,尤其配合停贷威胁的动态激励时其风险缓释作用更为显著。拆解社交网络如何对信用风险产生影响的“理论黑箱”,提出了社交网络信用风险缓释机制的理论框架,为如何运用社交网络进行风险控制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信用风险 信息不对称 社交网络 p2p借贷 社会资本
单位:湖南商学院湖南省移动电子商务协同创新中心; 湖南长沙410205; 湖南商学院大数据与互联网创新研究院; 湖南长沙410205; 中南大学商学院; 湖南长沙41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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