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计量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正文】
摘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经2007年12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1999年2月14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关键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监督管理办法 计量器具 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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