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中的业务探讨

刘红叶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09年第01期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主要法定事项集中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权制度、保障成员主体地位实现的条件和民主决策程序、登记注册事项、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措施,以及其他程序事项。其中财产制度是整个合作社法的核心,几乎所有其他制度的设计都会涉及财产制度,比如登记事项里,合作社的财产状况是其中一个必要事项;成员的出资财产的份额还有可能影响民主决策中的投票权。财产制度是合作社与其他企业相区别的一个重要的特征,是合作社之所以为合作社的本质所在。明确合作社的财产权利,是法人基本条件的要求;明确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财产关系,是保护成员利益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的需要。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盈余公积财务会计制度账务处理

单位:黑龙江省甘南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总站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农民合作社

部级期刊

¥408

关注 45人评论|0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