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农民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牲畜(禽)资产的账务处理 【正文】
摘要:“牲畜(禽)资产”科目用于核算合作社购入或培育的牲畜(禽)的成本。本科目分为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两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设置“牲畜(禽)资产”科目对合作社的牲畜(禽)资产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因自产、购买、接受投资、接受捐赠等原因而增加的牲畜(禽)资产的成本,以及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
关键词:专业合作社 牲畜 资产 农民 禽
单位:山东平度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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