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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叫停餐饮企业用亚硝酸盐作为添加剂

摘要:6月12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告: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决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关键词: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餐饮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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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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