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食品工业 > 新广告法:电视台不得变相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正文】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广告法修订是在现行法的基础上,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关键词:食品广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电视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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