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 【正文】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下发之后,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在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的执行时间方面掌握不一。
关键词:执行时间 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调整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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