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费用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正文】
摘要:钟税官: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楼盘开盘后往往要向户主收取一定的垃圾清运费,转交行政综合执法局,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在实际操作中,综合执法局只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开具一张票据,并未给每户户主单独开具收据。如果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各户开具收据,在税务上应如何处理?需要缴纳哪些税?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 税务处理 行政综合执法 行政事业性收费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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