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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减负” 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张志勇 中国税务 2007年第11期

摘要:和谐税收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在整个社会中,所有税收的最终负担者是老百姓,是自然人;政府和百姓的和谐,越来越多地体现在税收工作上。

关键词:和谐征纳关系减负税收工作和谐社会老百姓

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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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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