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销售地下车位使用权应当如何缴税?

钟税官 中国税务 2009年第01期

摘要: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销售属于地下人防设施的车位给业主,销售的是使用权,产权归我公司所有。我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为30年,公司一次性收取30年的使用费。请问我公司销售地下车位使用极取得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我公司能否按销售不动产3%的税率缴纳这部分收入的营业税?

关键词:销售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公司车位应当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税务

部级期刊

¥336.00

关注 42人评论|1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