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 【正文】
摘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明确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的请示》(新地税发[2009]15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 批复 期限 追缴 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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