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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税前扣除注意四细节

刘厚兵 中国税务 2012年第06期

摘要:细节一: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有限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在计提工会经费时,要特别注意计算基数的确定,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为工资薪金总额。此处所说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工资薪金的提取数总额。

关键词:工会经费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工资薪金计提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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