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注意四细节 【正文】
摘要:细节一: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有限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在计提工会经费时,要特别注意计算基数的确定,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为工资薪金总额。此处所说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工资薪金的提取数总额。
关键词:工会经费 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 工资薪金 计提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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