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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

摘要: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关键词: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零申报公告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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