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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合伙人取得投资收益的所得税处理

辛连珠 顾玉蕊 中国税务 2016年第05期

摘要:合伙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但并非独立的纳税主体,合伙企业合伙人需要根据主体性质,对取得的投资收益进行相应的所得税处理。

关键词:所得税处理合伙企业投资收益合伙人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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