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税务实操分析 【正文】
摘要: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房地产业被纳入增值税体系。本文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等文件,重点对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税务实操问题进行全面分析。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一般纳税人 实操 增值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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