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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规定的若干解读

曹琦欢; 王坤 中国税务 2016年第10期

摘要:为服务企业和个人开展对外投资、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便利《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开具,国家税务总局近期了《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就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有关事项做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新规2016年10月1日施行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应如何开具?与之前规定相比,有哪些主要变化?纳税人实际执行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文件的主要条款进行了解读与分析。

关键词:中国税收身份证明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协定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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