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2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16号文件精神,结合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发通知,决定适当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主要内容如下:
关键词:成品油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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