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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树起法治港口的第一标杆——写在《上海港口条例》颁布施行之际

华天 中国远洋航务 2006年第03期

摘要:中国第一大港——上海港终于有了自己的“冶港大法”。2005年岁尾倒数第3天,上海市人大举行了当年的最后一次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我国第一个港口行政管理地方法规——《上海港口条例》,其意义不亚于上海港当年摘取“全球港口吞吐量第一”的桂冠。两个“第一”,创造了中国港口业物质文明和政冶文明的最新纪录,在中国港航业乃至世界同行中很快引起了广泛的赞誉和关注,而后者具有的深远影响力,随着时间推移则愈益彰显出来。

关键词:港口吞吐量上海港法治物质文明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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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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