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质检总局消息,9月14日,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8年3月12日起,分批陆续召回以下部分汽车,共计4,860,029辆。9月15日,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
关键词:产品召回管理 奔驰公司 实施办法 萨博 斯巴鲁
单位:《中国质量万里行》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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