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中小企业 > 营改增“攻坚”——全面推进营改增把实体经济带入新的春天 【正文】
摘要: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项主体税种。顾名思义,营业税是对营业额按比例征税,增值税则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税。营改增,就是原来按营业税征收的部分行业,现在改为按增值税征收。
关键词:增值税征收 抵扣范围 主体税种 新增价值 劳务服务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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