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进入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加速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因此,我国提出了构建"大调解"格局的理念。仲裁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机制,其和调解的有机衔接也成为时代背景下各仲裁机构必须面对的课题。本文即以我国的"大调解"格局为背景,以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实践为基点,分析了当前我国仲裁与调解结合的特点,并论...
<正>广州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8月29日,是《仲裁法》颁布实施后广州地区组建的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本会自组建以来,秉承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宗旨,锐意改革,立志创新,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受案数量逐年增加,2010年,广州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4593件,案件总标的额70.5亿元,位居全国仲裁机构前列。本会现拥有一支60...
<正>中国商事仲裁网(永久性网址为www.ccarb.org)正式创办于2005年,其宗旨在于通过传播仲裁知识、仲裁动态、推进仲裁研究、交流仲裁信息,力图成为国内信息量最大、覆盖面最广,且独具特色的专业化网站。作为广州仲裁委员会2005年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其将与广州仲裁网以及《仲裁研究》一道,为中国仲裁的二次创业提供智力与舆论支持。网站创...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特别是中国"入世"十年来,国家对外开放的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格局基本形成。我国仲裁机构应该适应形势、更新观念,向国际水准看齐,进一步走向世界,这是一项极富挑战性和探索性的工作。仲裁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应该进行理论创新,树立仲裁市场化、服务化、社会化、高效化的观念,进行仲裁政策环境、政府推动方式、战...
近年来两岸之间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不可避免地衍生出跨越海峡两岸的民商事纠纷。仲裁因其独特的优越性而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青睐。然而两岸作为各自独立的法域,所作成之仲裁裁决如何获得对岸法院之认可,亟须确认。本文以此为出发点,首先分析两岸认可与执行对岸之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与现状,并对两例典型案例进行介绍,反思两岸在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
本文通过Hall Street一案分析美国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实践在非法定审查事由、当事人协议扩大审查范围问题上的动态。该案说明美国已经开始质疑与反思非成文的审查事由,对《联邦仲裁法》管辖的裁决呈现收缩审查范围、回归程序审查的态度。本文进而以该案为鉴,分析"显然汉视法律"的特有法律土壤,反思当事人合意扩大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比较各国仲裁...
苏丹在2005年制定了新的《仲裁法》。新《仲裁法》借鉴了本地区一些国家特别是埃及有关仲裁立法的经验,同时从一些国际仲裁立法特别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中汲取灵感。如该法明确采纳了"管辖权/管辖权"原则、"仲裁条款独立"原则,有利于仲裁庭更好地行使职权,确保当事人进行仲裁的愿望得以实现,但该法仍为法院对仲裁的...
禁止反言(estoppel)是依托衡平法上的公平正义理念发展起来的法律原则,指不允许一方当事人使用矛盾的行为或语言主张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禁止反言原则发轫于诉讼程序中的证据法规则,发展于实体规则,其后为以英美法系国家为代表的大部分国家接受。当今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和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程序中也得到广泛适用。然而目前国内尚无全面...
由于仲裁庭不具有强制性权力,当位于另一国的仲裁外第三人拒绝提供证言和书证时,第三人所在国的法院能否提供取证协助成为关键问题。有些国家提供这样的司法协助,有些国家的立场则正处于发展变化之中。不过,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决定着各国应当协助外国仲裁的取证,以构建有利于国际商事仲裁进一步健康发展的国际环境。
2010年起两岸正就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后续的子协议有过热烈探讨,包括商务争端解决机制的建构,续行协商。另外,国际贸易全球化时代来临,跨国企业兴起,国际商务急遽增加,纠纷倍增。虽国际商务争议可循国际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唯程序冗长、旷日费时且伤及和谐,不若国际商务仲裁有经济、迅速、简单、保密及弹性特色,除法...
<正>5.非商业风险条件由于司法解释的规定实际上把商业风险排除在情势变更的范围之外,应当说,这也是符合现行国际立法惯例的。但商业风险是不是都不能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呢?一种观点认为,应当依法保护合同,坚持契约必须信守原则,当事人一律不得以商业风险为由主张情势变更。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商业风险发生,使得合同当事人双方利益不公平,...
现行《仲裁法》对仲裁回避的适用范围,回避申请以及决定程序等内容都作了规定,但在具体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问题上均存在一定缺陷。完善现有《仲裁法》之回避制度,须在透析现有回避制度缺陷的基础上,以效率和公正之程序价值为制度设计理念,借鉴国内外相关立法,完善仲裁员信息书面通知程序、回避适用范围、回避程序等内容。
目前,买卖双方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大多数都是通过房产中介促成合同的订立,由于我国房产中介市场仍处于不成熟与不规范的阶段,房产中介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生了不少房产中介居间合同纠纷。笔者就仲裁处理的房产中介居间合同纠纷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笔者对相关法律问题的看法,希望可以厘清仲裁审理过程中房产中介居间合同纠纷的理论认识的...
中国法律通常要求当事人选择中国仲裁机构,这样,关于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中被认可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程度,不仅需要审视法律的规定,也要考察三大仲裁机构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规则与实践。
<正>仲裁规则示范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按照《米兰仲裁院仲裁规则》,由依据该规则选定的独任或三人仲裁庭仲裁解决。该规则视为在此提及后并入示范仲裁条款。序言——关于米兰仲裁院仲裁院的机构与职责一、米兰仲裁院作为米兰商会的一个独立实体,主要履行以下的职责:(一)依据本院规则实施仲裁程序;
<正>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篇文章连续编号为①、②、③,标注于引文的右上角、标点符号之后。二、注释参考体例(一)著作类①谭兵:《中国仲裁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65页。②杨贤坤、邓伟平主编:《澳门法律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78页。(二)论文类①余先予、朱世强:"关于香港与内地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问题",载...
<正>《仲裁研究》是广州仲裁委员会创办的一份主要研究仲裁理论与实务问题的学术期刊,面向全国公开发行,旨在为国内外法学界、仲裁界的专家、学者们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为把本刊办成一份高质量的刊物,在此我们真诚地约请国内外法学界、仲裁界及所有关注中国仲裁事业的专家、学者惠赐稿件。来稿一经刊用,稿酬从优。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正>一、本书所刊载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必然反映广州仲裁委员会及本书编辑部的观点。二、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仲裁研究》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仲裁研究》已被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连续出版物稿酬一次性给付。如
<正>为进一步推进仲裁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掘仲裁资源,并更好地为东莞地区经济服务,广州仲裁委员会积极响应国务院法制办"进行二次创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号召,作出成立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的战略决策。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批准,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广州仲裁委员会于2005年11月19日在东莞市成立了"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
<正>为进一步推进仲裁事业的发展,发挥仲裁不受地域管辖的优势,并更好地为中山地区经济服务,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广州仲裁委员会于2006年9月22日在中山成立了"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中山仲裁分会的成立填补了中山市专业民商事仲裁机构的空缺,为中山地区的各类经济活动主体解决各种经济纠纷提供了一条便捷的途径,为中山投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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