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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定原则与地方财政自主——关于地方税纵向授权立法的断想

熊伟 中国法律评论 2016年第01期

摘要:税收法定原则主要处理议会与政府的关系,与地方财政自主权通常没有太大交集。然而,一旦涉及地方税,当税收法定之“法”被限定于中央立法时,央地财政关系的问题便会随之产生。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中国对税收有了更加明确的立场,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专属立法权。

关键词:税收法定原则财政自主权授权立法地方税断想

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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