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应该说,填报志愿是学生自由选择权的基本体现,关系到学生的人生道路选择与职业生涯规划等一系列具有抉择性、关键性的问题。而初中教师在这一过程中所进行的干涉明显侵犯了学生填报志愿的自由选择权。
关键词:高中阶段学校 教育正义 自由选择权 填报志愿 中等职业学校
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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