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摘要:农办办[2018]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渔业主管部门,部机关各有关司局:7月28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以下简称《决定》),其中,涉及我部3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详见附件)。自《决定》之日起,地方农业机械化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实施上述3项行政许可事项。

关键词:行政许可事项农业机械化国务院办公厅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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