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医院在医疗诉讼中存在忽视诉讼人的选择、不能正确理解和运用诉讼证明标准、未掌握提交诉讼文书的时间规定、在医学文献的证据价值方面缺少与法官的沟通等问题,对实施鉴定的主体混乱情况缺乏对策,因而医院败诉率高.为维护医院合法权益,医院应选择卫生专业律师和医学专家作为诉讼人、掌握"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遵守诉讼中有关时间的规定、加强与法官在医学方面的沟通、了解有关鉴定的法律规定等,从而避免医院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关键词:医疗诉讼 医院 合法权益 医学文献 医学专家
单位:江苏省南通大学附属医院22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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