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 探讨不同的治疗方法在急性主观性耳鸣治疗中的作用。方法 将327例急性主观性耳鸣患者分为物理组、药物组、综合组。物理治疗组97例给予高压氧+耳鸣声治疗+针炙治疗,药物治疗组103例给予金多纳改善微循环+激素治疗,综合组127例给予上述两组治疗,于治疗前及治疗第2、4周时分别予以耳鸣致残(THI)量表进行评价。结果 治疗2周时物理、药物及治疗组有效率分别为60.82%、64.78%、70.08%;治疗4周时有效率分别为70.10%、72.81%、80.31%;治疗2周时物理组与药物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综合组分别与物理组及药物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4周时物理组与药物组分别与2周时各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综合组4周时与2周时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4周时综合组分别与物理组及药物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物理治疗急性主观性耳鸣与药物治疗效果相当,但效果不及综合治疗。治疗4周时单纯物理及药物治疗疗效较2周时并未得到明显提高,而综合治疗疗效仍有提高。
关键词:急性 主观 耳鸣 治疗
单位:重庆市人民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400014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4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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