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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金融机构监管须谨防与服务低收入群体冲突

何光辉 杨咸月 财经研究 2011年第01期

摘要:以服务低收入群体为宗旨的小额金融机构(MFI)近年来在中国发展迅速,其监管制度正在探索之中。国际经验表明,接受监管与不接受监管的两类机构在业务深度上存在显著差异。监管似乎抑制了MFI对低收入群体的服务,违背了其创立初衷。充足资本有助于MFI拓展业务深度,是监管可能带来的积极影响。此外,MFI的其他微观控制变量及所在国的宏观背景也会影响其业务深度。中国要防止简单套用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体制和方法,谨防业务出现漂移。

关键词:小额金融机构监管业务漂移

单位: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 上海200433 上海社科院部门经济研究所 上海2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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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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