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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

时间:2022-04-22 05:55:54
摘要: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飞速发展,虽然方便了人们生活,但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大学生正处于心智发展和成熟期,不应盲目跟风,而应多学习消费和理财相关知识,树立正确的消费理财观念,提高自身的判断能力,运用我们所学的消费理财知识,为自己服务,为大众服务。相信随着制度的完善,监管的加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更加健康繁荣。
关键词: 金融互联网理财 金融论文 金融 理财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互联网金融下的发展

摘要:互联网金融以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依托出现,使得部分传统金融业务在脱离金融媒介条件下,为用户提供操作便捷、服务效率高、信息透明度高、交易成本较低的金融服务。这些优势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商业银行在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时要找到发展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新路径。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

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概述

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是基于客户当前所拥有的存款、有价证券等各项财产,综合考虑客户的财务目标,借助自身拥有的专业人才、信息数据以及投资经验,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等专业化服务。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较晚且缓慢,在起步及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理财业务都是以储蓄为主。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理财观念也随之改变,对理财的需求也越来越多。

对商业银行来讲,在理财业务中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首先,客户资源广且稳定。商业银行在过去的传统存贷业务中,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而这些资源为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其次,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雄厚,社会公信力较高。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本着安全性原则为首的经营原则下,使客户对银行的忠诚度较高。再次,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财能力。商业银行对理财人员有严格的从业资格要求,同时在理财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完善了对金融、经济、法律等领域的人才扩充,保障了银行理财业务的专业性。最后,商业银行在对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中也具有较大的优势。从外部来说,有相关的监管政策来保证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有序运行;从内部来说,商业银行拥有较为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

二、互联网金融比较下传统银行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随着近几年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做起了"互联网+"业务,使得传统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也凸显出来。第一,运营成本较高。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通过互联网平台即可开展金融业务,相比而言商业银行则需要投入人力、物力以及财力才能够开展理财业务,营运过程中的各项成本开支明显高于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业务。第二,商业银理财服务范围相对较窄。银行的理财业务一般针对的是在本行开户持卡的客户,不利于开发潜在客户。而通过互联网金融,客户可以采用不同的银行账户办理理财业务。第三,技术支持落后于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将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处理后得到的结果,解决了银行由于繁杂的机构设置而出现的客户信息分散、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运营效率低的问题,提高了数据的运用。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新机遇

商业银行在面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时,应当转变传统观念,将互联网技术运用到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建立和完善客户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及服务水平,拓展多元化业务,降低运营成本。

1、理财产品惠普化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惠普金融,它将客户尽可能的全面化,以小、散客户作为主要的服务对象,弥补了银行对理财客户的局限化。随着互联网用户的逐年递增,一些中小客户群体被互联网金融理财激活,传统商业银行在过去主要以大客户为目标群体的理财业务基础上,以惠普的精神扩大理财客户群体,为个人理财业务带来了新的发展领域。

2、互联网金融思维下的理财创新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第三方支付模式(如支付宝)将投资理财业务的纳入,为个人客户的小额存款提供了相较于银行传统理财产品门槛较低、操作简捷且收益较高的新理财产品,由此才出现了2013年由于余额宝的出现而导致银行大量存款流失的现象。商业银行创新个人理财产品时,应考虑为不同的客户需求如期限、资金等方面提供针对性产品,同时要产品结构化,将资金分流投资于不同风险的产品,均衡风险和收益。

3、现有技术的更新

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的市场交易额日趋增加,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功能作用被逐渐弱化,消费者的支付习惯逐渐倾向于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运用互联网金融模式,商业银行在传统理财业务基础上应拓展新服务模式。将线下模式转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模式,一方面可降低银行的运营成本,一方面运用手机银行开发新的理财产品,满足客户运用手机理财的需求。

四、结论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改变了我国传统的金融格局,商业银行作为传统金融市场上的主导力量,在这种新模式的冲击下,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的是一种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关系。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虽然影响到传统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的垄断性地位,但是互联网金融不会完全地替代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促使商业银行开始转变思维,以以新的发展模式来应对这种改变。最终会使得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之间形成较为稳定的金融环境同时,还能够将金融业的整体服务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最终使得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更为优质的理财服务。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与互联网金融创新

【摘要】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融合,与传统金融行业对比可以发现,整个行业呈现出不同媒介的发展需求。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逐渐退出了自主转账、第三方支付以及金融电子商务等网络服务平台,从而为整个互联网行业的优化及发展奠定了了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互联网 金融理财风险 金融创新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技术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了资金融通、第三方支付等新兴的金融业务形式。以余额宝、理财通为代表,使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2014年2月,余额宝用户达到了8100万,为客户累计实现了75亿元的收益。但是,在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其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性,主要是由于互联网金融在运行的过程中继承了传统金融市场风险,而且互联网法律内容并不健全,导致其制度的构建出现了很多限制因素。但是,在管理的过程中不能只注重其风险性,所以应该在风险因素控制的同时,强化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从而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创新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风险性分析

(一)系统风险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通过计算机以及移动设备的运用,为网上银行的运用带来了系统性的风险。首先,外部支持中的风险,主要是指在外部技术支持的基础上有效的降低运营成本,但是,如果在外部技术支持的过程中遇到了财政问题,违背了互联网运行的职业道德,会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中网络服务基础设施无法运行,因此,会使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过程中出现伪造电子货币的风险。其次,由于互联网环境具有一定的高风险性。在互联网金融机构支付平台构建的过程中,会出现多边信用的网络环境,如果在运行的过程中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理,会使金融机构出现网络瘫痪的现象。在网络平台构建的过程中若不能充分保证交易的真实性,第三方平台的支付,其交易的真实性难以甄别。因此,在整个互联网金融理财环境构建的过程中 ,应该认识到系统风险存在的现象,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从而为互联网金融理财环境风险的控制提供系统依据。

(二)市场选择风险

互联网金融中选择风险主要是由于信息存在一定的不对称性,导致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出现了一些逆向选择的风险,而在市场选择风险分析的过程中可以分为以下几点:首先,在金融服务以及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中,供应商的信息服务具有一定的虚拟性,并在整个商业活动之中呈现出信息的不对称现象。在业务办理的过程中,用户可以使用隐藏的信息,从而导致互联网金融交易中不能体现信息的真实性,很难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信用平等。其次,由于互联网金融服务是一个相对虚拟的环境,而中国的网络银行正处于初步的发展阶段,很多用户对于互联网金融理财并不是十分理解,这种现象的出现会导致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逐渐降低自己的服务水平,通过维持较低成本的商品进行市场竞争。与此同时,在现阶段互联网金融机构运行的过程中,一些金融理财的服务质量相对较低,并不能满足用户的基本需求,但是对于一些高品质的理财机构而言,会受到市场运行的限制,通过对格雷欣法则中“劣币驱逐良币”内容的分析,如果上述问题不能得到有效性的解决,会为整个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的发展造成制约性的影响。例如,P2P理财产品中的“拍拍贷”、“分分贷”等,其项目的构建主要面对的客户群是小型公司以及个人客户,但是,由于信用度等问题的出现,导致这些客户很难在银行中获取贷款,从而限制了P2P寻找优质客户的资源,造成了坏贷率一直居高不下。

(三)立法滞后

在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分析的过程中,可以将其风险分为内在风险以及外在风险。首先,内在风险主要是指互联网金融主体,例如,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企业不能有效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理财的过程中会出现内部人员泄漏客户有价值信息的现象;故意隐瞒理财产品风险等现象。其次,外在风险主要是指,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中的法律制度相对空白,其中有关借贷、安全支付的法律制度相对滞后,虽然相关部门出台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网上证券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但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中的准入门槛、用户信息安全等法律法规不健全,并不能充分满足整个行业的需求。例如,在新兴理财行业中P2P、众筹等理财服务平台会利用法律中的漏洞,投资者的资产受到损失时其整个平台不会得到相应的惩罚。而且,现阶段P2P平台出现了一系列的道德风险问题,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互联网金融理财公司的运营风险,同时也加重了用户的信任危机,并且由于互联网平台管理过程中其制度不健全,导致风险出现时部分 P2P 网络出现崩溃现象。

二、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

(一)投融资方式的创新

投融资创新方式的本质就是在互联网金融机构优化的过程中,部分或是全部取代传统金融机构的中介职能,有效降低借贷双方平台中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例如,P2P借贷平台直接以互联网的方式代替传统金融投资中的投资中介机构,2013年底,P2P在全国范围内所构建的平台达到了800家,而全年的交易量达到一千余亿元,而且其用户的投资数量正以成倍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众筹融资也是通过社交网络来获取用户的关注及支持,由于我国的众筹融资平台发展相对较晚,整体规模相对较小,但是爆发的方式呈现出了迅速增长的形式,融资模式主要分为三类,分别是凭证式、会籍式以及天使式,这种金融理财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可持续小额贷款的服务。因此,通过互联网金融机构投资方式的创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并逐渐推动国家普惠金融的综合性发展,为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的经济化运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逐渐提高用户的满意度

在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运行及发展的过程中,为了实现项目的创新,应该在产品设计以及服务中注重用户的基本需求,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提供依据。第一,注重大数据的有效运用,银行应该与互联网金融进行数据的交流及合作,充分利用双方数据优势,进行数据的搜集及处理,对于很多传统金融机构而言,他们拥有很多客户资源,通过与互联网的有效融合,可以不断推动金融企业的产品设计及创新。第二,合理关注用户的基本需求。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应该重视用户的基本需求,但是,在很多金融企业运行的过程中,会将自身的利益以及风险的管理作为基础,缺少对用户的关注,所以,在服务的过程中会大大降低用户的满意度。因此,在项目创新的过程中,应该充分重视用户的基本需求,将用户的需求作为首要考虑的内容。最后,有效完善业务的运作方式,提高用户的满意程度。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逐渐发展,其服务平台的构建要求实现创新化以及高效性的服务理念,用户信息处理的过程中应该避免信息泄露现象的出现。例如,通过对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以及众筹融资等互联网机构运行的过程中,应该逐渐完善个人信息的应用,对第三方的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有效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的健康运行。

(二)创新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互联网风险监管制度在其运行的过程中应该将互联网金融模式分化管理,将多业态风险结构作为基本结构,强化风险的监督及管理。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制度主要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公共产品,在其平台运行的过程中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发展,通过公共福利以及市场效益的有效分析,为其监督管理制度的构建提供有效的依据。因此,在现阶段监管框架构建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内容:第一,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风险因素,对于频发的理财现象进行严格监管,从而为互联网金融的安全运行提供依据;第二,应该构建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机构风险监管运行机制,其主要的监管内容包括进入退出、监管协调、风险预测等内容;最后,在监管制度构建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分业监管以及混业监管的有效协调,从而为整个网络环境的运行提供科学化的依据。例如,阿里金融中的“支付宝”以及“余额宝”,其中的“支付宝”是第三方支付的身份,会受到央行的时刻关注,而“余额宝”主要是通过与天弘基金的合作进行的运行,会受到证监会的监督及管理,而在两者产品归类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一定的限制性,导致其经济的安全受到影响。因此,应该逐渐强化项目的监督及管理,从而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提供有效依据。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构建及发展的过程中,大众化以及普及化是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因此在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应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使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逐渐贴近大众,并在最终程度上充分满足大众的基本需求。与此同时,在行业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应该合理规避风险,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的鼓励及支持,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减少企业运行中法律制度不健全现象的出现。所以,在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运行的过程中,国家应该在支持及鼓励的基础上鼓励创新,强化风险控制,从而实现行业的经济化运行。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安全和规范成互联网金融行业主旋律

状元理财COO邓建平表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核心是风控。合规化发展立体式风控是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唯一出路。

在刚刚过去的全国“两会”上,互联网金融再次成为讨论热点。作为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互联网金融不仅能调动小散资金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还有助于将民间借贷部分阳光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影子银行”监管难度。在报告中,总理特别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由以前的“促进”到这次的“规范发展”,表述的变化代表着决策层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位与监管思路正在发生转变。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金融属性将进一步凸显,合规发展、强化风控将成为今年行业发展的主旋律。

创新风控理念再获殊荣

中国经济正在经历转型的阵痛。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进与深化,阵痛仍将持续。中国宏观经济呈现“L型”前行态势,实体经济整体疲软,发展驱动力严重不足,进而导致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金融企业面临巨大挑战。以往掩盖于泡沫之中的违规从业机构在去年末纷纷倒下,对投资者权益和信心均造成了极大影响。

凛冬之际,犹有寒梅。3月15日,由中国消费经济高层论坛组委会、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支持,消费日报社主办的以“企业发展与线上线下营销”为研讨主题的2016年“3・15中国消费市场行业影响力品牌”推荐研讨活动暨颁奖典礼在北京隆重举行。状元理财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凭借先进的风控理念和完备的产品设计,荣获大会“互联网金融十大创新平台”奖。新华社等30 余家媒体对大会及获奖企业做了报道。

状元理财COO邓建平表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核心是风控。合规化发展、立体式风控是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唯一出路。“随着行业去芜存菁,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越来越积极,行业竞争将主要集中在细分领域的风控能力和产品设计。”他说道。据了解,状元理财隶属于海子金融集团旗下,凭借严格的风险把控创造了稳健业绩,曾获得金融界颁发的“2015杰出互联网金融平台奖”、《投资者报》评选的“2015互联网金融公司投资者保护杰出贡献奖”,以及第五届中国公益节“2015年互联网金融责任品牌”奖等诸多业内大奖,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

小额分散类资产成为首选

邓建平认为,从风控角度来说,现阶段无论哪家互联网金融平台,风控的强度都无法超越银行,其唯一的出路是在资产端通过场景化与分散化,进而实现差异化。

“我们与校园消费分期类机构合作,覆盖了全国30多个城市几百所高校,积极扩充消费金融类债权项目。”邓建平说。据调查,现在的大学生每月平均生活费在1200到1500元,主要消费方向是电子产品。一个最高5000元左右的电子产品给予12-18个月的分期贷款,每月偿还不超过400元左右的贷款对于这个群体来说相对压力并不大。校园分期合作机构与大学周围的门店合作,在大学生购买电子产品时,向他推荐分期业务。“现在这个业务只针对指定区域、指定学校、指定年级的学生,同时设立线下审核、催贷机制,确保能在毕业前还清贷款,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邓建平说。

状元理财的另外一个资产端方向是汽车消费贷款。“我们按车辆评估价值的较低成数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借款人完成购车梦想。同时,车辆抵押在平台名下并具有良好的车辆快速处置通道,确保覆盖违约风险。借款人每月定期还款,还清后再将车解除抵押,这样的债权项目风险还是很低的。”邓建平解释说。

最后一个方向是“圈子”,也是比较特殊的资产端。“圈子借贷”模式,是通过商圈等熟人圈子充分了解情况,由圈子中的会长、副会长等权威人士作为担保人,借款人录制宣誓视频,全部符合条件后方可在平台上申请借贷。这种形式的好处是,除了常规的风控手段外,还具备软风控手段,即借款人一旦失信将失去商圈的各种资源,且造成个人信用破产,失信成本非常高。实践证明,这种方式对借款人起到了良好的约束作用。

完善合作机制保障资产安全

除了从资产端控制风险,状元理财还陆续与安融征信、好贷网云风控、博时融资担保公司等签订了合作协议,从风控准入、贷后跟踪、资金运用、风险处置等各个环节全面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细化形成了八大流程、40个环节的立体式风控体系。“我们正在与几家保险公司谈合作的问题,争取进一步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邓建平告诉我们。

“在宏观经济形势尚未回暖及行业监管政策日趋细化的背景下,类似于状元理财这种中小体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资产端质量把控与合规改造相对容易,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邓建平说道。2016年,状元理财及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主旋律将是安全和规范,按照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和国家监管政策要求进行合规化改造,打造稳定发展、规范发展的良好势头。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就余额宝与支付宝窥视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影响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理财异军突起,尤其是以余额宝与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正改变着金融发展的格局。本文以余额宝与支付宝为切入点,分析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正、反两个方面的影响,肯定了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积极意义,也对其风险和对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威胁提出质疑。

关键词:互联网理财;金融发展;余额宝;支付宝

伴随互联网对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渗透,互联网与金融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互联网理财应运而生并不断成长,受到了许多用户的青睐,这不仅给传统金融带来了很大压力,也左右着金融业的发展。因此,如何看待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影响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话题。余额宝与支付宝是互联网理财中的佼佼者,对余额宝和支付宝的分析有助于准确地为金融发展把脉。

一、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积极意义

(一)有利于扩大货币基金规模

余额宝在网络上有“储蓄罐”之称,究其原因,主要有门槛低、收益率高、利息按天结算等优势,这些优势是银行存款所不具备的,尤其是收益率一度能够达到6%以上,这是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近20倍,这很好地符合了大量社会散户的收益高、周期短的要求。余额宝自2013年起进入高速发展期,从2013年7月到次年2月,其货币基金规模超过4000亿元,货币基金规模在8个月内由3038亿元增长至10000亿元左右,这占到了全国货币基金总额的34%左右。由此可以看出,互联网理财产品对于促进货币基金规模的扩大和速度的加快发挥着十分积极的作用,货币基金企业融资难度大、利率高、时间长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

(二)有利于推动金融市场化进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货币市场是市场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货币市场也不例外。通过利率的市场化,货币基金在货币基金市场上能使资金得到合理配置,这能够促进货币基金使用效率的提升。众所周知,相对于传统金融业,融资成本低、收益率高、灵活性和流动性较强等是余额宝所具有的巨大优势,且余额宝、支付宝往往与用户的银行卡绑定,这样全方位的利益和便捷使许多用户直接将自己银行活期存款转账到支付宝和与之绑定的余额宝,货币基金的流动性获得了极大的增强,同时由于大量货币基金滞存于银行而造成的资金浪费问题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此外,还金融机构垄断社会大部分资金的现象也有所改观。余额宝、支付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崛起很快构成了对传统金融机构的挑战,使其不得不应对行业竞争,而正是这一竞争性能够对利率市场化有所贡献。所以,可以说余额宝、支付宝等互联网理财的崛起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此外,从长远来看,倘若利率市场化的目标最终得以完成,那么余额宝套利空间的缩小甚至消失是不可避免的,即余额宝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利率差值会越来越小,然而,套利空间的消失并不会一成不变地保持下去,为争夺货币基金的市场份额,余额宝与金融机构不可避免地将进行又一轮的利率博弈,若这一趋势能够持续下去,那么最终收益的将会是货币基金市场,货币基金会进一步实现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

(三)有利于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借助科技发展的东风,各类新型理财产品层出不穷,而余额宝、支付宝只是其典型代表。如今,上到国家政策下到各行各业,都把创新放在了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位置,整个市场都在努力以创新思维开发新产品,而金融行业是最具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行业之一。因而,互联网理财金融必将呈现出多样、多变的发展态势,这无疑增大金融监管的压力,使其面临着更多的任务和要求。事实上,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与相关制度并不完善,甚至在一些方面存在空白,互联网理财将会促使金融监管机构重新看待金融监管形势,分析互联网理财对其造成的影响,以及自身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对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进行对比、思考和审视,并采取对策确保二者能够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以最大限度上推进整个金融市场的发展。因此,以余额宝、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将激发金融监管机构职能的进一步发挥,使其充分发挥自身监管作用,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并确保金融业健康发展。

二、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消极作用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较大不利于金融发展的稳定

首先,作为货币基金,余额宝和支付宝自身存有系统性风险。就余额宝、支付宝的本质而言,属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金融机构发售的基金产品类似,其高收益的背后潜藏着高风险,这与许多用户所持有的只赚不赔印象是相悖的,它并非完美、最佳的理财产品。

其次,互联网金融存有金融监管上的政策性风险。证监会在监管上有自身的局限性,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整个货币基金链条中,余额宝和支付宝不能代销基金,而只可以扮演支付的角色,天弘基金则是其货币基金直销者。因此,在货币基金销售方面,余额宝与支付宝打的是擦边球,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出发,余额宝和支付宝虽不违法,但也不合法,位于监管的灰色地带中,这一位置使得其随时面临着被叫停的可能,即当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有所改变,便可能辐射到这一灰色地带。

最后,余额宝面临着银行的竞争性风险,原因是其与银行进行货币基金市场份额的争夺。支付宝的支付体系的建立决定了其位于银行体系之上,一旦余额宝的吸金规模过大,极大地威胁到了银行,那么银行必然会予以反击,其联合起来攻击余额宝的可能性很大。对比银行的吸收存款业务和余额宝的吸金特征就会发现,二者具有很大的相似度,一旦竞争升级,各大银行便可以控制各自平台的方式威胁余额宝根基,余额宝和支付宝将因此而面临着巨大风险。

(二)货币基金流动性过快对金融业健康发展造成不利

余额宝、支付宝等互联网理财有货币基金流动性快的特点,这无疑对大量小额散户是有利的,但这一有利只能在短期内得以保证。在货币基金总额一定的前提下,按照费雪方程式可以得出,当货币基金流动性过快时,会出现物价水平上涨的状况,而实际货币供给量会随之减少,这使利率上升必可避免,这时候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二者间的矛盾会进一步激化,金融发展面临内部矛盾升级的危险,假如此时金融监管不到位或不及时,那么金融发展就会面临困境。

(三)互联网理财推升传统金融贷款利率

余额宝平均收益率通常保持在较高水平上,比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高出很多倍,且面对期整存整取利率也体现着巨大优势,二者收益率有较大差距的状况十分明显。与之相对应的是吸金能力上的差距,对于传统金融来说,互联网金融理财是一个很大的竞争对手。倘若央行对此进行有效干预,在不转型且不影响其利润率的前提下,传统金融业只能上调存款利率,货币贷款额会因此而有大幅度下降,货币滞存会随之加剧,且货币市场流通受到影响,这无疑会增大新一轮金融危机爆发的可能性,金融业的发展将面临巨大威胁。

结束语

以余额宝与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对传统金融业构成了挑战,改变着金融发展的格局。互联网金融是一把双刃剑,对金融发展既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也造成着相当程度的消极影响,应对此有客观认识,并采取积极措施引导互联网理财的运行,以维护金融业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作者单位: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消费行为和理财观念的影响

[提要] 本文以蚌埠市三所高校在校大学生为调查对象,采用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的研究方法,针对互联网金融如何影响大学生消费行为和理财观念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对大学生的网络消费行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大学生;消费;理财;调查分析;建议

一、引言

互联网金融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为目标,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科技与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在国外起步较早,以美国为例,经历了金融体系的长期发展和变革,互联网金融的产品和服务已经较为成熟和完善。1999年美国推出了美版支付宝paypal。在日本、德国、英国等其他发达国家,互联网金融行业也颇为发达。日本的电子商务平台乐天几乎涵盖日本大半金融行业,德国的第三方支付行业尤为发达,英国则是P2P借贷的起源地。

相比于国外,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起步较晚。2003年5月阿里巴巴公司投资建成淘宝,同年10月推出支付宝。2013年6月余额宝的上市,使各家电商纷纷推出“类余额宝”产品,如理财宝、活期宝等。2014年余额宝资金规模超过了2,500亿元。余额宝的标志着我国互联网金融进入了新的阶段,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受到人们的关注,也使得其他竞争对手纷纷效仿,互联网金融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越来越密不可分,其发展可谓欣欣向荣。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影响也越来越广泛。大学生这一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的庞大群体被互联网金融的业务灵活多变、操作简单便捷以及市场服务面广等优点所吸引。互联网金融产品不仅改变了大学生的生活消费习惯,也改变了大学生的理财投资方式。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互联网金融产品虽然种类齐全为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它在我国尚处于发展阶段,各种监管制度并不完善,仍存在安全隐患。

二、文献综述

国外较早就有学者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进行研究,而对于大学生互联网理财观念的研究较少。国外学者针对大学生进行互联网消费的原因、差异性等方面展开了研究。Donna Mccloskey(2002)指出大学生进行网络消费的原因是感知有用和感知易用。Yoo-KyoungSeock、Lauren R.Bailey(2013)指出购物乐趣、时尚意识、价格意识、购物信心、方便意识及品牌忠诚度是大学生网络购物的主要原因。

国内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和理财的研究尚不完善。主要研究成果包括:王春晓(2009)认为性别、网龄和上网时间使用影响大学生网络消费的因素。钦国巍、顾若愚(2012)等指出便捷、自由和价廉是影响大学生网络消费的主要因素。

纵观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对于区域性尤其是皖北地区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和理财观念的研究少之又少,而不同区域之间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和理财观念存在差异。因此,本文就互联网金融对皖北地区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和理财观念进行研究,可以对大学生消费理财观念的影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区域性文献进行补充和发展,以及指导大学生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

三、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消费行为的影响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十分广泛,为了准确地把握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消费和理财的影响,本文仅围绕互联网金融消费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这两方面对蚌埠市安徽财经大学、蚌埠医学院和蚌埠学院三所高校的大学生进行调查,本次调查以实地问卷调查方式进行,设计了《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与理财情况调查问卷》。调查者随机抽查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整理出500份有效问卷。在受调查者的性别分布上,男生占42.15%,女生占57.85%;在年级分布上,大一占16.12%,大二占23.14%,大三占34.17%,大四占26.03%。

(一)大学生互联网金融消费统计分析。在500名受调查的大学生中,参加过网购消费的占98.76%,未参加过网购消费的占1.24%。受调查者去市区消费的频率分布上,经常去的占6.3%,一般占29.34%,不经常去的占37.19%,很少去的占27.27%。

由受调查大学生月均网络消费和月均生活费图可得知,大多数大学生的月均生活费为1,200元以下,少部分大学生月均生活费超出1,200元。近乎95%的大学生网购消费为5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消费极为稀少。由此可知,网络消费深受大学生的喜爱,大学生会拿出月均生活费的10~30%来进行网络消费购物。又由于受调查大学生去市区消费的不频繁可以得知,网络消费已经成为蚌埠三所高校大多数大学生的主要消费途径之一。(图1、图2)

由统计数据可知,上网时间越长、网购软件数量越多的大学生网络消费越多,在上网时间为3~5小时的大学生中,电子设备中的网购软件数量集中分布在2~5个之间,并且月均网络消费金额较多。据分析得知,网购软件数量与月均网络消费金额呈现正相关。(表1、表2)

(二)影响大学生互联网金融消费的因素。通过以上调查数据的统计,我们针对影响蚌埠大学生互联网消费的因素进行分析。由于蚌埠市三所高校地理位置相近,所以校区与市区距离的因素并不在此次分析之中。

1、性别。性别与消费是有着一定的联系,例如女性对于消费偏爱的天性也决定了她们对于网络消费的喜爱。在网络消费中,女性总是处于主体地位。本次调查中,57.85%的女性,占据了网络消费的78.23%。由此可见大学生的网络消费因性别不同而存在差异。

2、年级。年级不同,学生对于消费的需求也不同,据统计调查发现,大一与大四学生进行网络消费较为稀少且月均消费额度较低,大二与大三的学生进行的网络消费较为频繁且月均消费额度较高。统计者认为,大一新生刚踏进大学校园,处于适应大学生活中对于网络消费相知甚少,而大四学生进行过的网络消费较多,加之实习等原因对于网络消费需求较低,大二、大三学生正处于对网络消费的活跃期,相对而言热衷于网络消费。

3、大学生月均生活费。大学生的月均生活费用是大学生进行消费的前提和基础。月均生活费用高的大学生生活宽裕,进行的网络消费也相对较多,月均生活费用低的大学生则较少的将钱财花费在网络消费之中。大学生月均生活费用与网络消费金额呈现正相关。

4、大学生使用网购app软件的数量。大学生使用网购软件数量的多少对于其网购消费具有一定的影响。网购软件数量较多的学生更愿意在闲暇时间进行“逛淘宝”、“逛天猫”等行为,从而有更多的消费机会,进行了更多的网络消费。网购软件较少的大学生,所占网络消费的份额较少。网购软件数量与大学生网络消费金额呈正相关。

5、大学校园的快递种类数量。网络消费依靠着快递实现买卖双方的交易,因此快递种类是否齐全对于该校学生进行网络消费至关重要。统计中,93.39%的大学生学校的快递种类齐全,92.98%的大学生取快递都较为方便。因此快递对于网络消费影响颇大。快递种类的不齐全,会影响买卖双方能否达成交易,而领取快递是否方便则影响了消费者继续进行消费的意愿。

(三)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消费行为的影响

1、互联网金融使大学生的消费更为便捷。互联网金融工具作为新时代的新技术,在社会中应用广泛。逐渐出现的网银、支付宝、百度钱包等使得网络消费有了相对可靠的支付平台。京东、淘宝商城的出现令大学生可以更为方便快捷的找到自己需要的产品,不必到市区进行寻找。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也使得大学生的网络消费更为便捷。

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前,银行对于分期付款支持力度较低,小宗消费银行并不支持分期付款,而大学生对于大宗商品的消费能力颇弱。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分期付款产品如趣分期、名校贷、学生贷等层出不穷,大学生在消费中就可以直接进行分期付款,不需要到银行办理复杂的贷款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大学生的信用消费,促使更多的大学生进行网络消费。

2、互联网金融激发了大学生的消费欲望。互联网金融消费的便捷极大地激发了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天猫淘宝商城的立即购买,支付宝的快捷支付,各种快捷方便的消费通道,使得离市区较远、消费不方便的大学生获得了新的消费渠道。

网络购物平台的产品种类繁多,使大学生可以买到在附近买不到的东西,而低廉的价格也使得消费更为实惠,这些都大大刺激了大学生的消费欲望。

四、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理财观念的影响

(一)大学生互联网金融理财统计分析。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发现:74.79%的大学生生活费用有结余,25.21%的大学生生活费用无结余,54.96%的大学生知道有理财产品但并未使用过,29.34%的大学生使用过理财产品,剩下15.7%的大学生并不知道理财产品。(图3)

由统计数据可知,蚌埠市三所高校的大多数大学生理财观念较为薄弱,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知之甚少,只有少数大学生进行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理财,且理财方式相对单一,近半数的大学生选择余额宝等理财产品,仅有不到8%的大学生选择股票、基金和P2P平台。(表3)

据图表可知,大学生选择互联网理财的最主要原因是其操作的方便快捷,而非理财收益。

(二)影响大学生理财的因素

1、月末结余生活费。是否有月末结余生活费是能否进行理财的前提,而月末结余生活费的多少则决定了理财的方式,月末结余生活费较多可以进行的选择也多,月末结余生活费较少则理财选择也相应较少。

2、理财最低金额。大学生月生活费有限,相应的其月末的结余生活费也有限,理财最低金额则决定了大学生所掌握的流动资金能否进行理财行为。

3、理财收益。财帛动人心,收益是影响大学生理财的重要因素之一。高收益往往能吸引大学生进行理财,较低的收益则不能有效地激发理财的欲望。

4、理财方式的方便快捷。大学生都喜爱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处理问题,理财方式是否方便快捷也是吸引大学生进行理财的重要因素之一。快捷的理财方式能使大学生更方便的管理自己的钱财。余额宝等理财产品就是因为其方便快捷的特性吸引着广大的大学生们。

5、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理财产品的风险大小决定了投资者的投资方向。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使得他们大多喜爱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三)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理财观念的影响

1、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出现使得大学生理财意识增强。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使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开始关注互联网理财,他们将闲置资金投入其中,获取收益,锻炼了理财能力。理财意识的增强有利于大学生规划生活,提高了大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有利于大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美德。掌握理财知识,形成良好的理财习惯也可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2、互联网金融让大学生敢于尝试其他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随着大学生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广泛使用,他们对于理财产品的理解也逐步加深,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敢于购买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从赚取微薄的利息变为投资理财高收益,大学生的理财观念在改变,不再局限于银行利息,而是放眼于广大的金融市场,依靠自己的判断进行理财。

五、大学生进行互联网金融消费和理财对策建议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但飞速的发展必然伴随着法制的不完善,监管力度的不足。因此,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问题较多,如今网络诈骗层出不穷,而大学生社会阅历较少,轻易相信别人,正是骗子的重要目标群体之一。据本次调查问卷统计,其中就有24.38%的大学生遭遇过网络诈骗,因此大学生在进行网络消费和理财时需要更加理智和谨慎。

(一)加强大学生的消费理财教育,网络消费需谨慎有度。首先,学校应当重视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理财观念,同时开展防范网络诈骗教育,防止大学生网络受骗,降低大学生受骗风险;其次,大学生要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做到消费有度,不攀比,不盲目,培养自己良好的消费习惯。在进行网络消费时要谨防上当受骗,在进行交易付款时看清楚交易金额、网站信息等。此外,家长也要做好对大学生的消费理财教育,与孩子保持密切联络,了解孩子的消费支出,避免不恰当、不合理的额外消费。

(二)加强大学生的维权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网络消费中要仔细辨别商品真伪,使用第三方支付软件,不要与商家直接交易,购买商品时要向商家索要并保管好发票。当权益受到损害时,主动与商家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问题,再向网站服务平台投诉,对于仍旧未解决的问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反映。总之,大学生应当提高维权意识,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建设和谐的网络购物环境。

(三)谨慎理财,接受理财教育,积极了解理财知识。大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人才,掌握理财的基本知识是必要的。不应盲目从众,而是应该建立在理财知识的基础上,对理财产品进行充分了解,进而选择购买。盲目的购买理财产品是对自己的不负责,而合理的理财方式则能够降低理财风险,增加理财收益。因此,掌握理财知识至关重要。

(四)投资理财组合要多样化,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投资理财皆有风险,不应只关注收益而忽视风险,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大学生应该进行多样的投资理财,在降低风险的情况下,尽可能的提高收益,进而培养自己的理财思维和意识。

六、结语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深入发展,蚌埠市三所高校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行为比较普遍,但是在互联网金融理财方面却知之甚少。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无疑是光明的,它将成为大学生消费投资理财的重要渠道。互联网金融在刺激着大学生消费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引导着大学生进行理财。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飞速发展,虽然方便了人们生活,但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大学生正处于心智发展和成熟期,不应盲目跟风,而应多学习消费和理财相关知识,树立正确的消费理财观念,提高自身的判断能力,运用我们所学的消费理财知识,为自己服务,为大众服务。相信随着制度的完善,监管的加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更加健康繁荣。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下大学生理财发展

摘 要: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解释有关概念和定义。第二部分,分析互联网金融下的大学生理财现状。第三部分,探究造成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大学生理财的原因。第四部分,给出相关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大学生理财行为

一、定义与研究意义阐述

(一)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以互联网为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依托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数据挖掘、云计算、移动支付和社交网络等)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是现代信息科技与传统金融业相结合产生的新兴领域。近几年来,互联网科技不断发展,给传统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助力,也带来了竞争。

(二)互联网金融下的大学生理财

大学生这个群体在理财方面存有着独特的特点,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和发展,当代大学生理财在观念和方式上都发生了显著的改变。虽然从个体看,当个大学生资金少,理财意识不强,但通过互联网金融能将众多大学生的闲散资金聚集起来,这就是一股庞大的资金。而且在未来经济发展中,大学生会成为经济生活的主要参与者,大学阶段所养成的理财习惯,将会对其未来整个金融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三)研究的意义

长期以来,大学生理财理念的教育并不被人重视,对其理财行为特征的研究有诸多不足,特别是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研究比存在许多空白之处。大学生对互联网金融和理财知识都有一定的了解,许多大学生也亲身参与其中。通过大学生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为的研究,我们可以帮助大学生的理财行为更加科学合理;还可以找出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对大学生这一群体而言,存在的不足之处。当代大学生的理财和互联网金融有密切的联系,大学生现在的理财行为对其进入社会之后理财也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对大学生互联网金融理财研究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

二、互联网金融下大学生理财现状

为深入了解互联网金融下大学生理财现状,笔者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在湖南省内高校,对在校大学生进行了实地抽样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998份,有效回收率99.8%。调查问卷的内容包括调查对象基本信息、互联网金融下理财行为,互联网金融下理财观念。下文将对此次调查结果以及其深层原因进行研究阐述,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参与度有待提高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多数大学生除了关注传统商业银行提供的存款业务和理财产品外,普遍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有所关注。虽然大学生群体对互联网金融都有一定了了解,但是在自身理财过程中参与度不高。在调查的998名大学生中,只有其中446名使用过互联网金融。而且在使用过互联网金融的大学生中,8成是在两年以内使用互联网金融的,其中近半数是在一年以内才开始接触互联网金融。大学生在对互联网金融的使用上,主要是进行投资理财,新兴的互联网借贷、学生贷款、分期付款网购等参与度不到2成。

从研究结果看,近半数大学生是在近两年才参与互联网金融的。这表明这两年以来,当代大学生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参与人数增长迅速。当代大学生是伴随着互联网成长起来的一代,对互联网比较熟悉,乐于尝试新生事物,喜欢追求方便快捷的生活服务,对互联网金融理财有很高的接受力。大学生有一定闲散资金可以用于理财投资,市场潜力大。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投入水平低

由于大学生每月可支配资金有限、理财意识不强,大学生理财投资整体还是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许多大学生认为只需要打理好每天的生活就好,并不需要专门划分出一些资金进行理财投资。还认为理财投资收益较少,手续又比较麻烦,没有进行理财投资的必要。

而且因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时间较短,大学生对互联网金融整体上保持着谨慎的态度,更多是停留在观望和尝试的阶段,理财投入维持在较低水平。在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大学生中,互联网金融理财投资金额占月可支配资金的比例主要集中在10%和10%到30%两个区间,占被调查人数的总体比例分别为44.44%和21.21%。这表明互联网金融理财主要是吸收了大学生部分剩余的流动资金。互联网金融理财所占资金的份额不大,但通过调查发现,也有少数大学生理财投资金额大、投资金额占比高,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所进行投资。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方式高度相同

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大学生在互联网金融理财过程中,对理财产品的选择呈现出高度相同的情况。在理财投资方面,主要选择是余额宝和微信理财通,9成以上大学生使用以上两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其中选择余额宝人数是微信理财通人数的3倍左右。在互联网金融借贷方面,主要选择是人人贷和陆金所,4成多的人选择这两种方式进行网络贷款。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大学生群体的特点,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和借贷产品上呈现出高度相同的情形,这是我们需要深入分析的。只有深入研究分析当代大学生在互联网金融时财方面有哪些特点,才能更好地对大学生理财策略选择提出合适的建议。

三、深层原因分析

(一)理财观念落后

当前,中国大学生理财意识比较落后。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理财意识。中国传统文化提倡的是重义轻利、耻于谈钱,所以大多数中国家庭传统教育在理财方面都比较淡泊,大学生从小接触的理财知识就比较少。而且中学时期以来长期应试教育,使得家长们教育重点主要集中在考试内容和书本知识上。家庭教育普遍认为,“只要考上好大学,就有光明的前途。”而忽略了对孩子理财观等其他世界观的教育。在这种成长环境下,最终导致了家长对孩子各种开支一手包办的现状,也导致了大学生们理财意识缺乏的现实。现实中,有的大学生花钱没有计划,甚至有奢侈浪费的现象,甚至可以说是不具备应有的理财观。二是虽然有的大学生具备一定的理财意识,但对理财的理解上存在误区。有的大学生认为理财是富人的事情,普通学生钱少没有理财的必要;有的大学生认为,理财就是把每月剩下的生活费存在余额宝;还有些学生认为理财就是省钱,节约就是理财。这些混乱的理财意识使得在校大学生无法形成一个正确合理的理财观,这是大学生互联网金融理财过程中主观意识上的不足。

(二)自身特点限制

然而,大学生这个群体在互联网金融理财过程中,其自身特点也导致了在理财方面客观上的局限性。主要特点有以下三个:一是资金规模小。大学生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每月剩余的生活费,如上表格所示,大学生每月生活费数额主要集中在1000至2000元这个区间,而理财投资的份额更是主要集中在10%以下。

所以这就决定了大学生理财,只能选择投资门槛较低的投资渠道和理财产品。二是流动性要求高。大学生选择互联网金融理财,除了收益率和风险方面的考虑,存取是否方便也是重要的因素。便捷地进行资金存取,可以方便大学生网上购物和生活支出,这也是为什么大学生互联网金融理财,基本集中在支付宝余额宝和微信理财通这两个平台上的原因。三是风险承受能力低。大学生理财所得主要用于生活支出,加上大学生心理承受能力有限。一旦遭受风险,大学生可能会遭遇正常生活难以为继的情况,对大学生和其父母都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四、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理财教育

一、学校方面高校的理财教育课程应当做好理财知识的广泛普及,可以通过讲座、开设理财选修课程等方式向各专业学生提供接触理财、了解理财的机会。另外,各高校在开展理财课程的同时,应注重于学生之间的广泛交流,真正了解学生对理财知识的需求在哪些方面,同时多提供一些实践的机会使学生能够学以致用。二、教育方式老师和家长应改变教育方式,鼓励学生去体验一下适当的理财方式,为学生明确理财意识和理财的重要意义,让学生重视理财,教导学生如何让正确的理财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三、大学生自身。大学生自身必须要学会理性的消费,要有计划有目的花钱。与此同时,也要多阅读一些专业理财方面的书,主动的提升一下自身的理财意识,学习理财的专业知识。大学生可以去体验一下适宜的理财产品。

(二)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目前互联网上的理财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货币基金、网上销售的银行理财产品、保险类理财产品、P2P网贷、网络销售的其他基金产品、比特币。我们通过分析这些产品的优缺点,就可以找出哪些产品是适合大学生进行投资的。

其实很多大学生第一个接触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余额宝,就是货币基金。余额宝依托银行卡的快捷支付和支付宝,以看得见的收益率和快捷的操作吸引了大量大学生进行投资。而且余额宝手机客户端的操作也很简洁,和支付宝一同为大学生网上购物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这对很多喜欢网购的大学生有强烈的吸引力。

银行理财产品虽然预期收益率高,但是投资门槛通常也很高,不是普通大学生有能力购买的。而较低门槛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和同期宝宝类产品收益率差不多,甚至低于同期宝宝类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再加上这种理财产品交易手续比较繁琐,需要几天资金才能到账,实在难以满足大学生群体存取方面的要求。

保险类理财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比较相似。保险类理财产品的投保和退保比较方便的,但是和银行理财产品有同样的问题:高门槛,高收益;低门槛,低收益。资金到账期限比价长,可赎回期限通常在三个月以上。还有同学反映自从买了保险类理财产品后,总是会接到保险推销电话,这让他们感到很烦恼。

P2P网贷这种理财方式比较新颖,但是各种P2P理财产品风险较高,手续也很繁琐。P2P网贷审核担保还分线上审核担保和线下审核担保,其中线上平台审核担保风险很高,有借款人违约的新闻。P2P网贷的高风险,让很多大学生在选择理财产品的时候望而却步。

网络销售的其他基金产品,其实就是通过网上的各种销售平台购买基金。相比于线下购买,网上购买有手续费方面的优惠,而且操作方便,哪怕通过手机客户端也可以交易。但这类产品有一定的风险,有时候也会出现亏损。

比特币,严格来说不算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只能说是投机。比特币这类网络投机的产物,价格波动巨大、还存在交易平台信用风险和政策法律上的风险,因此不太建议大学生购买。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试论互联网金融理财

摘要: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迅速,和传统的理财产品相比,互联网金融理财所具有的优越性十分明显,本文主要就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优缺点及应对措施进行分析。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优点;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优点

(一)投资者受到的时空限制比较少

和传统的理财产品相比,互联网金融理财所受到的限制比较少。采用互联网金融理财,投资者只要具有良好的网络环境,就能够通过各种各样的网络中断设备进行随时随地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同时这种理财方式还可以全天不中断的进行理财投资。通过互联网金融理财,投资者能够利用互联网这个平台对金融的投资理财的各种信息进行分析,在互联网这个平台上,任何金融市场的信息都十分广泛,比较便于投资者对信息进行研读和分析,从而准确的判断投资的方向。互联网金融理财还具有高效性、及时性和信息量大的特点,这样投资者通过对大量的数据进行分析以及云计算等技术服务,能够更为准确地对自己所做的投资策略和决策进行分析和判断。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一些提供互联网金融理财服务的结业还可以获取大量的有关信息,根据投资者的不同情况,如信用情况、投资习惯、风险偏好等各个方面,提供给投资者个性化的服务,使其更好地利用互联网进行理财。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能够更好地做到零散理财

传统的金融投资理财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关注重点机构的客户以及个人优质的客户等一些资金实力比较强的群体而设立的,该种理财方式对投资者的要求比较高,需要投资者投资的数量较大,这一要求无疑是限制了许多中小型的投资者的需求。互联网金融理财能够较好的解决该种弊端,互联网金融理财通能够采用零散理财的方式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门槛。单就余额宝来说,2014年6月,余额宝的规模已经达到5741.60亿元,和上季度末的金额相比,其规模不断提高,稳居我国内最大的全球第四的大货币资金。余额宝的用户也突破了一个亿。采用余额宝进行投资的客户的稳定性很强,客户的资金具有很强烈的零散化,这样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将资金进行聚集,然后通过对各种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及运作,从而保证客户的零散资金也能够增值。

(三)互联网金融的理财产品种类繁多

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产品多种多样,能够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不断地进行创新,从而保证客户的利益,达到金融理财的目的。如今网上的理财产品十分众多比如百度理财中的百发、阿里的余额宝以及P2P忘带平台等一系列的理财投资产品。这些理财产品能够在短时间内对产品进行设计和面市,产品的创新效率比较好。特别是在如今云技术应用较为广泛,信息数据比较大的社会背景中,互联网金融理财能够将资金的需求和资金的供给者想联系,然和根据双方的不同需求对产品的收益率、规模和期限等各种要求,解决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之间的信息不畅通的问题,从而提高产品的购买数量。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产品设计不但要符合顾客的性需求,还应该具有便捷的服务。我们对百度理财百发进行分析,百度理财百发,顾客只需要通过简单的网上开户流程进行开户之后就能够随时随地的进行银行卡账户和理财账户的资金转移,并且还能够实时的查看自己的投资收入。这种理财方式相对于传统的理财方式,其投资的起点比较低,投资的期限相对较短,流动性较好。

(四)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投资起点低、收益率高

互联网金融理财能够直接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进行,十分方便,同时还节省了实体平台的成本,能够有效地降低成本的投资和实体平台的运作费用,让众多的投资者快速关注和使用。如今互联网金融理财企业不但能够具有较好的金融业务的收入,还能够让客户获得更多的利益,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理财企业还可以通过在投资平台上吸引企业对其进行广告投放等,能够更好地降低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运营成本,提高投资者的收益利润。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缺点

(一)信用风险问题

虽然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比较快,但是其存在的缺点也很多,尤其是信用问题,在互联网上进行投资和交易的金融理财,在进行交易和投资的过程中无法得到双方的信用水平,这样就有可能会导致投资的双方所具有的信息不准确,信息要求不对称等问题。这样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存在违约风险和欺诈的情况。

(二)虚拟性较强

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所用手续都是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的,依靠互联网技术实现资金的投资理财,然而互联网所具有的虚拟特征十分明显,受到技术水平的影响,互联网这个平台很容易出现一些网络故障,如服务器被供给,从而造成一系列系统风险,导致客户的资料被泄露、数据丢失等,这样就会顾客带来很大的风险和损失。

(三)理财创新程度不够

如今,虽然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十分迅速,但是在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过程中,其创新的力度还远远不够,大多数的理财产品就是通过传统的理财产品的观念和方式,将之移植到互联网这个平台上进行,并没有属于自己的专属产品,缺乏一定的网络金融理财的专业人才。

(四)存在着一定的外部威胁

随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不断发展,其自身受到的威胁也十分广泛,一方面,我国的征信体系还不是很健全,导致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比较大的道德风险。同时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中还具有一定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我国互联网金融所面对的风险。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方式引进的时间还比较短,但是其发展速度有十分迅速,我国没有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市场进行控制和监管,这样就导致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中容易出现监管的盲区,即便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的发展增长快速,这种增长也是属于盲目增长的,在增长的过程中很容易涉及一些法律法规,从而出现更大的风险。

三、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建议

(一)提高管理和监控的力度

随着互联网金融理财到发展,我国应该就互联网金融理财所具有的自身特点以及发展规律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确保互联网金融市场中既不缺乏监管力度,也不过度监管,更好地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在法律法规中还应该明确互联网金融理财在运作过程中的各种操作的行为都是符合法律和规定的,明确各种相关机构的职能,在法律层面上明确理财产品的分类,界定理财产品的种类,从而实现理财产品投资合同统一的文本规范。

(二)更好的完善我国的信用体系

如今,我国的信用体制还不是很健全,人们的信用情况只能够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信用系统进行查询,同时在进行查询的过程中查询的权利还受到很多限制和制约,而且通过这种信息查询的方式,在信息查询体系内存在的信息也只是片面的信息,不是全面,只是一些和经济活动有关的信用记录,并没有联系人其他方面的信用记录,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完善我国的信用体系,将用户的全部诚信记录都记录在客户的信用报告中来,之后再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和信息技术的分析等,建立一个完善的信用系统。

(三)严格的控制个人理财的产品经济以及技术风险

现如今,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还只是初级阶段,各种产品和技术都还不是很成熟,产品的经济和技术等方面都存在着违约的风险,因此在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中就应该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技术等多个方面进行控制,不断地完善信息制度以及收益透明制度。收益透明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都能够更好地分配资源,保证资源配置合理,更好地引导投资者进行资金投资,从而实现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便于客户对理财产品的筛选。互联网金融理财中存在着一定的网络技术的风险,因此在进行互联网市场经济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应该不断提高网络技术的水平,从而降低受到技术因素影响的风险。

(四)提高风险教育的力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均收入也越来越高,人们的理财意识也变得更为强烈,但是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人们的理财知识还比较匮乏,对理财的风险认识也比较薄弱,知识单纯的关心投资产品的收益率,忽视了产品的风险性,这样人们在进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过程中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的力度,更好地提高投资者的素质,同时也降低了投资者在理财过程中的风险,为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结束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理财变得越来越普遍。互联网金融理财具有简单快捷方便的特征,但是在进行投资的过程中应该对风险有明确的认识,确保投资的安全性。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谈“余额宝”引发的互联网金融理财

摘 要:2013年夏天,“余额宝”的上线,为互联网金融吸引了大量的关注和资金注入。从本质上来讲,“余额宝”是由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打造的一项全新的余额增值服务。收益高、流动性强、门槛低、简单快速、实时赎回等特性,让“余额宝”受到广泛接纳。然而目前,阿里巴巴已不再将主要精力放在余额宝本身的发展上,但由余额宝开拓出来的一系列线上理财产品却依旧活力十足。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余额宝;线上理财;银行

一、“余额宝”成为互联网金融先行者的原因分析

1.收益高,风险低,成本低。作为一款货币基金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最高达到7%以上,同时低门槛的特征也成为资金流入的一个重要条件,用户只需要将支付宝账户中的资金转入“余额宝”,用于购买一种货币基金,收益稳定,风险极低。而零手续费更是成为“余额宝”如此炙手可热的原因之一。

2.操作灵活,流动性高。“余额宝”采用的是T+0赎回,没有资金冻结的硬性要求,这相对于银行的定期存款极大地提升了资金流动性,相对于活期存款又在收益率上有较大的优势。

3.时代革新性。不同于传统的银行存款,线上理财恰好地适应了当前互联网发展潮流,更好地迎合了广大消费者零散闲置资金的理财需求。摆脱了银行单一渠道的束缚,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了基金的无中介状态销售。

二、继“余额宝”后,各类线上理财涌现

“余额宝”的横空出世和优良表现,让不少基金公司看到了市场的广阔,多以货币基金的销售来吸纳资金。包括银行在内,也不得不模仿余额宝打造类似的货币市场基金,留住客户。“宝宝大战”的火热,正说明了各方机构对这块市场的争取。

目前互联网理财产品主要分为四个类别:集收益、资金周转和支付功能于一身,推出的在线理财项目,如阿里巴巴(余额宝)、苏宁(零钱宝);基金公司在自己的直销平台上销售的产品,如汇添富基金推出的场内货币基金添富收益快钱;基金公司和知名互联网公司联合开发的理财产品,如微信理财通、百度理财计划B;银行自己发行银行端现金管理工具,如平安银行的平安盈。

互联网理财从无到有,业务规模飞速膨胀,投资者希望从线上理财得到更高的收益,而各方机构则希望在这场角逐中抢占市场。这块庞大的资金市场已经成为各大机构争夺的焦点。

三、互联网理财与传统理财的对比分析

纵观银行理财产品,不难发现其最大的缺点便是起点高,很多理财产品的起购金额都在万元以上。其次,周期长、流动性差也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短板。这对于广大的中小投资者而言,他们不愿意让将这笔资金承担风险。而对于大投资者,银行的理财收益率又不及基金、股票高,因此这部分资金也无法被吸引到传统理财上来。当越来越多的储户把存款转入“余额宝”这类理财账户后,这部分资金的支配权就从银行转向互联网企业。虽然银行也向互联网企业迎战,但由数据不难发现,资金已不再是银行间的储户资源转移。当前互联网理财吸金规模累积不过几千亿元,但由于客户黏性的不断增加,互联网企业对银行资金目前已形成了撬动趋势,吸金规模和比例都将继续上升。

四、未来线上理财的可行性分析和发展建议

1.风险评估。(1)货币基金本身的风险。余额宝本质就是货币基金在支付宝平台上买卖,而后推出各项线上理财项目,大多投资于较低风险的品种,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现金等。(2)互联网带来的信息安全风险。在线购买理财产品其实暗藏信息泄露风险,因此保障用户的账户安全和资金安全,成为了各大机构开拓线上理财的前提。而对于用户而言,不要点击不明链接,不要上钓鱼网站,降低自己的风险。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从更高层次上来防范黑客攻击导致的系统瘫痪。(3)监管空白地带的风险。互联网金融作为未来资本货币市场的潮流,正处于发展过程中,而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也尚处起步阶段,未形成系统的监管制度体系。监管机构应该尽快构建起灵活的、富有针对性与弹性的监管体系,既要弥补监管缺位,又要避免过度监管。(4)大数据技术风险和操作性风险。数据安全在技术方面主要体现在,一是后台数据库安全要解决核心数据资源面临的“越权使用、权限滥用、权限盗用”等安全威胁;二是数据传输安全可以通过结合数字证书等安全认证机制和传输加密机制来保障数据传输安全。要解决安全问题,必须充分借鉴银行业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参考互联网信息安全体系,强化网络完全管理。

2.关于未来线上理财的发展建议。未来,线上理财已成为一个必然趋势,究竟是谁会主导或者分享这个市场,那就由市场作出抉择。一直以来,银行以垄断者的身份控制着货币资金的利率,互联网金融不仅让人们看到了利率市场化的希望,还推动了银行的创新。在互联网理财发展的过程中,防范线上理财的风险,保证安全性成为当前最重要的前提,必须通过多方的努力,确保线上理财这一时代创新产品的可持续发展。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苏宁818“掌上理财”赚不停 互联网金融再送“发烧大礼包”

2015年的“818”理财节,苏宁理财将在投资者心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公开数据显示,苏宁掌上理财的份额占整个销售额的比例正在不断上升。值得一提的是,随着“818”发烧节的临近,苏宁理财迅速推出了一系列高收益、低风险的定期理财产品,投资者只需在手机上轻松一指即可购买,并且还有黄金、现金券等好礼相送。

掌上理财 一键畅享高收益

目前,苏宁易付宝已具备较为完善的移动互联网理财功能,苏宁理财网页上的零钱宝、定期理财、基金理财等理财产品均可在易付宝上完成申购与提现。据介绍,用户只要打开苏宁易付宝APP,进入理财功能页面,苏宁定期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收益率等内容就能一目了然,并且轻松一键即可购买。

据了解,根据移动端用户的投资特点,苏宁理财还定期推出APP专享活动,为投资者准备了一系列财富增值“福利”。据介绍,苏宁理财平台定期理财产品的常规年化收益率为7.8%,但通过参与易付宝移动端理财活动,投资者申购同类产品可享受高达8.18%的年化收益。

相关统计显示,2015年上半年,苏宁理财产品的移动端销售增速迅猛。截至2015年6月底,苏宁定期理财产品的移动端申购占比接近80%。此外,苏宁零钱宝移动端申购笔数6月份环比增长44.6%,申购总额环比增长31.8%,苏宁零钱宝销售PC端和移动端占比已接近3:7。

多重好礼 黄金、现金券送不停

苏宁定期理财产品的特征在于其高收益、低风险。据了解,目前苏宁理财提供的理财产品平均年化收益率在8%以上。并且根据不同用户特点,还推出了一些特色理财产品定制服务,年化收益率从8.18%到10%不等。

据介绍,苏宁理财低风险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苏宁定期理财产品由保险公司承保,银行、大型公司等机构担保,实现了对用户100%承兑。其次,苏宁定期理财后台依托完备的大数据计算、专业的风控系统、优质的IT系统平台,为客户提供了多样化安全保障。

凭借低风险、高收益的特点,苏宁理财成了用户投资的“香饽饽“,呈现供不应求的趋势。据了解,“818发烧节”期间,苏宁理财将推出最高收益10.8%的定期理财产品,并发放超过10亿元的理财现金券,理财的用户还会有机会获得黄金,力度空前。

“818”发烧节 苏宁金融好戏连台

除了互联网理财之外,苏宁易付宝、苏宁众筹、苏宁企业信贷、苏宁消费金融、苏宁保险上演了一台互联网金融“818”促销大戏。

据了解,苏宁易付宝发起了“超级星期六”活动,每周六全国数万家商户使用苏宁易付宝扫码付款可享受满20元减5元的优惠;苏宁众筹推出10元筹宝马车的项目;苏宁企业信贷在“818”期间推出账速融、信速融首笔贷款8.18折的优惠融资活动;任性付三零分期,“零首付、零手续费、零利息”让消费者任性购物;苏宁保险推出“乳制品召回损失险”,奶粉因质量问题被责令召回和下架,消费者可获得每罐2000元的赔偿。

一位接近苏宁理财的人士称,在“818”发烧节期间,苏宁互联网金融将继续整合支付、理财、众筹、企业信贷、消费金融、保险等资源,为广大消费者打造一个“人人发烧”的狂欢节。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基于余额宝和支付宝分析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影响

[摘要]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催生了大量以“余额宝和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互联网理财对于金融业具有扩大货币基金规模、推动金融市场化、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和培育新型金融业态等积极影响,同时也具有金融风险增大、货币基金流动性过快、金融监管空白、抬高了传统金融的贷款利率等消极影响。从传统金融业、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监管三个方面提出了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启示。

[关键词]余额宝;支付宝;互联网理财;互联网金融;传统金融

一、引言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与金融经济的相互碰撞,产生了新兴且便捷的支付产品,它们改善了人们的消费和生活方式,例如余额宝和支付宝。余额宝是支付宝和天弘基金合作的产物,它的吸金规模之大与速度之快,给传统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货币基金。然而,自2014年3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文件叫停二维码、虚拟信用卡等各种网络支付业务,《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草案在网络上的广泛传播,以及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均下调了支付宝的快捷支付业务的额度且还规定每月最高限额等,这一系列的政策与措施都将矛头指向了余额宝和支付宝,于是在金融甚至经济领域关于是否应该取缔余额宝和支付宝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而且正朝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的辩论演进。

二、互联网理财对金融业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有利于扩大货币基金规模

余额宝号称网上的“储蓄罐”,主要原因是它的门槛低(以一元起),利息日结算,收益率高达676%,是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193倍,这样满足了社会大量散户周期短、收益高的需求。因此,自从2013年7月开始至2014年2月截止,余额宝货币基金规模达4000亿元,在短短的8个月内,货币基金规模从3038亿元增加到约10000亿元,大约占中国货币基金总额的34%,可见,互联网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货币基金的规模和速度,解决了货币基金企业融资“时间长、利率高且难度大”的难题。

2有利于推动金融市场化进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意味着货币市场也不例外,在货币基金市场上,货币基金通过利率的市场化使资金能够得到合理的配置和充分的利用,有利于提高货币基金的使用效率。由于余额宝相对于传统金融业具有融资成本低、收益率高、流动性和灵活性较强等优势,使得大量用户将自己的银行活期存款提取出并转移到自己的支付宝旗下的余额宝中,提高了货币基金的流动性,缓解了货币基金过多的滞存于金融机构而造成的资金浪费,同时也打破了金融机构独家垄断全社会大部分资金的格局,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出现使得传统金融机构面临着竞争风险,由于竞争促进了利率市场化,因此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出现推动了我国金融市场化进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利率的市场化真正实现,最终的结果是余额宝的套利空间会消失即金融机构与余额宝的利率相等,但是这种消失只是暂时性的,两者为了抢占货币基金的市场份额,必然展开新一轮的利率之战,如此循环下去,最终会促进货币基金得到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

3有利于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借助于互联网而产生的各种新型理财产品不断出现,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便是典型例证之一,在当今这个创新的年代,各行各业都在尽最大努力进行研发和创新,当然金融业也不例外,金融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这种互联网理财金融的发展对金融监管也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传统的金融监管法规原则及条例有些空白或不完善,需要金融监管机构重新思考和审视目前互联网理财给金融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找到传统金融的优势和劣势以及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和劣势,保证二者求同存异,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是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要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的重要作用,达到其为金融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神圣使命。

4有利于培育新型金融业态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出现不是偶然现象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互联网理财产品不是洪水猛兽,而是新的技术平台和新的理念和策略,互联网理财不可能颠覆根深蒂固的传统金融业,但是会倒逼传统金融业进行改造、优化和升级,培育新的金融经营业态。传统金融业应吸收和借鉴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与自身特有的优势相结合,形成更优的金融发展业态,促进现代金融业向着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保证金融业快速、健康和稳定发展。

(二)消极影响

1互联网金融风险越来越大

(1)余额宝作为货币基金,自身就存在系统性风险。余额宝的本质是帮助用户进行基金支付的第三方平台,它与金融机构发售的基金产品一样,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并不是大多数用户认为的只赚不赔的最佳理财产品,因此提醒用户一定要警惕货币基金的收益风险。

(2)余额宝存在潜在的金融监管上的政策性风险。由于证监会监管方面的限制,余额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公司不能代销基金,作为支付宝旗下的余额宝在整个货币基金链条上只能充当支付的角色,而真正的货币基金直销者是天弘基金,可见,余额宝在货币基金销售方面实际上是在打擦边球,从监管法规来看,余额宝既不违法也不合法,属于监管的灰色地带,一旦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辐射到灰色地带,余额宝必然面临着被叫停的风险。

(3)余额宝抢占了银行的货币基金市场份额,面临着银行的竞争性风险。由于支付宝的支付体系构建于各大银行体系之上,当余额宝的吸金规模和能力对银行构成威胁时,银行必然联合起来一起攻击余额宝,目前,余额宝的吸金特征与银行的吸收存款业务相类似,二者已经形成了竞争关系,各大银行必然通过控制自己的平台来摧毁余额宝的根基,达到彻底封杀余额宝的目的,使余额宝面临着灾难性风险。

2货币基金流动性过快不利于金融业健康发展

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以其特有的货币基金流动性快为特征,满足了大量资金少的散户一方面追求高额的利息,另一方面货币基金使用便捷灵活的愿望,这对于大量小额散户短期内是有利的,但是在货币基金总额不变条件下,依据费雪方程式可知,货币基金流动性过快,必然会导致物价水平上升,实际货币供给量减少,进而导致利率上升,进一步加剧了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的矛盾,造成金融业内部矛盾不断升级,在金融监管不及时或不到位的情况下,金融业很难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3互联网理财金融监管尚处于空白

互联网理财作为一种新型金融经营业态,它与传统金融业的最大不同是不成熟,最重要的是在目前金融监管条例中没有对其专门进行监管的法律规定,且互联网理财发展又非常迅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它的发展对传统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造成巨大冲击,形成理财产品一边倒的格局,不利于理财产品在金融业内平衡稳定发展,最终必然会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金融业的发展道路上必然会受到更多更大的障碍或阻力。

4互联网理财提升了传统金融的贷款利率

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保持在5%以上,而传统金融中的老大即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仅为035%,五年期整存整取的利率才为475%,可见,两者收益率的差距相当显著。这也意味着在吸金竞争力方面的相差悬殊,互联网金融理财给传统金融带来了巨大压力与挑战,在央行不干预的条件下,传统金融业若不转型且不影响其利润率的条件下的唯一办法就是上调存款利率,这样会造成货币贷款额需求量显著下降,传统金融机构货币滞存增加,货币市场流通不畅,极易引发新一轮的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不利于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这一点一定要引起金融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启示

(一)对于传统金融业的启示

由于互联网理财产品刚刚起步,短期来看其对传统金融业的发展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是长期来看,如果按照目前速度发展下去,可以预见它对传统金融业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我们以“余额宝”为例来分析互联网理财对传统金融业的启示。应警惕互联网理财的“长尾效应”。长尾效应认为所有非主流的市场累加起来就会形成一个比主流市场还大的市场。由于传统金融业,尤其银行业以其活期存款利率低,贷款利率高而闻名,加上传

统金融坚持“二八定律”原则,认为80%的利润是由20%的大客户带来的,不愿意为小微客户提供服务,这就给互联网理财企业“吸存”大量小额散户资金创造了条件,近期各大商业银行也意识到了竞争压力,正在转变传统垄断经营的观念,开始重视互联网金融的“长尾效应”,例如广发银行与易方达基金公司合作推出“智能金账户”和“快溢通”业务,智能金账户的利率高于活期利率。在未来,传统金融业一定要和优秀的基金公司合作,为客户提供更安全便利且收益率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将自己的优势与基金公司的优势相结合,取长补短,共同开展业务才是正确的发展道路。

(二)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启示

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互联网理财也不例外,这就提醒理财用户要提高对互联网理财的警惕性,与此同时也要求互联网金融公司加强自身诚信建设,最好实现资金运行信息公开透明化,不要忽悠广大用户,虽然互联网理财收益率较高,但是一旦诚信问题受到质疑,那么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这一点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同时要注意防范网络风险,由于互联网理财的一切手续或程序都是使用互联网按照指定命令借助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进行传输和转换数据信息,这些数据信息的安全性非常重要,因为通过掌握这些信息可以把握一国经济情报,这直接关系到国家金融信息的安全与金融业的稳定运行。

(三)对于金融监管部门的启示

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责是保证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这就要求一方面面对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快速发展,金融监管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监管的法规条例,重点完善监管体系,守住风险底线,对其进行适当的引导与监管。规范有时也是一种保护,是为了其更好更快的成长,保证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对传统金融业的经营理念进行改革或转型升级引导,意识到竞争压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当二者竞争矛盾升级时,金融监管部门要成为它们矛盾消除的调节器,达到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双重效果,实现他们之间求同存异,相互融合,互惠共生,共同推进金融业整体科学、健康、稳定的发展。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及对策刍议

摘要:近年来,随着货币市场的蓬勃发展,各种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其中最为典型和突出的是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出现,最具影响力的包括移动支付功能的支付宝、易支付、微信支付等现代信息科技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物。这些以互联网为代表的金融理财模式的出现,对于目前我国金融理财的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问题。文章主要通过探讨在当下互联网与金融紧密结合所带来的金融市场所带来的理财风险及如何对应这种风险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安全对策;支付宝、余额宝

这几年来,我国互联网与金融市场火热的结合发展起来,尤其是以支付宝、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出现,其使用人群已经超过八千万以上,随之而涌现的各种不同类型、不同服务、不同方式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纷纷面世,并取得了较好成绩的发展和运用。这种互联网金融理财方式的出现和火爆趋势,也对理财带来了一定风险,为此,本文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理财进行详细的叙述分析,从而找出应对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的对策。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和传统金融理财的对比

互联网金融理财在逐步的颠覆传统的金融理财。互联网金融理财是与货币市场基金紧密相连,并主要是对同业存款、短期国债和央行票据进行投资,这使得其所获得利息明显高于传统存款的利率,在一定程度上那个推动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形成;而传统金融理财通过银行办理业务,并进行储蓄理财来对资金进行管理,但互联网理财一方面为老百姓带来了方便也更丰富的提供了理财的种类,但在一定程度上传统金融理财在老百姓的心中占有根深蒂固的选择地位。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风险分析

(一)监管风险

互联网的金融理财产品,是一种全新的富有现代化金融理财的时代特性的金融产品,对此,传统所具备的金融监管管理制度对当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内容已经不能与之相适应,其中以互联网普遍使用的阿里巴巴开发的余额宝,天弘基金通过支付宝设立了账户的余额,而支付宝销售结算专户和天弘基金通过在支付宝平台所形成的基金直销都是在证监会的监管下,处于无人监管状态的还包括备付金的账户和基金结算账户的资金监管。根据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规定,支付宝是可以购买协议存款,但对是否可以直接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从根本上而言,支付宝具有违规的嫌疑,其存在着一些不能被监管的风险。

(二)货币市场风险

对于互联网的金融理财产品,虽表面上看起来名目多而杂,但实际上仍是属于货币基金,只是通过电商平台与基金公司相互合作,为客户通过借助理财产品来做增值服务。其所形成的收益会受到利率政策以及货币市场的双重影响,但由于利率政策和货币市场所产生的变化会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产生最直接的影响,一旦具有较高的收益,也就意味着同时具有较高的风险,同时由于目前所存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多数具有收益浮动和不保本的因素,货币市场表现不景气,就会出现货币性基金的收益会相应的下降,最终就有可能导致亏损的风险。

(三)系统性的风险

我国目前已经出现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准入门的门槛条件低,出现很多不同的网络公司和金融机构通过推出各种高收益的互联网理财产品有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就以最为火热的余额宝来说,它在仅仅用了半年时间就突破了5000亿,这个比例占据了全国总储蓄的百分之一。作为货币市场基金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在如此庞大的规模之下的资金因为缺乏一有效的监管,如果出现市场波动或者投资失误等风险问题,就会减损资金或者破产危机,最终容易形成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四)纠纷风险

虽然互联网理财产品作为投资理财的产品,在进行对外宣传的时候让理财客户忽略了这种互联网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产品规模、运作模式、风险提示等信息情况都只是进行了模糊不清的说明有些信息内容甚至是只字未提。因此在运用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时候,在注重其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也需要对其可能出现的亏损做出相应的知悉了解,尤其是当下互联网模式下,账户安全容易出现各种金融消费的纠纷问题,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遭到侵害。

三、应对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的对策

(一)加快对互联网金融立法的进程,并完善互联网的金融法律法规

要保证互联网金融市场能够得到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必须通过加强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的规范性建设。具体做法:应加快我国针对互联网的立法进程,通过法律形式将互联网金融的性质和法律地位都按照一定的规范法律制度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应该对现有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进行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的完善和补充,并在原来已有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补充适应当下互联网金融的新兴发展形式和需要。最后,给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建立一个公平、平等的交易平台,形成有序的交易规则,尤其是在互联网金融交易在识别数字签名、保护消费者个人消息、保存电子交易凭证、明确交易主体的责任等多方面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保障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消费者保护

随着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的蓬勃快速发展,对于这种互联网的金融理财产品也随指有着很高的热情,但由于这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速度快,人们对其金融知识的相关学习相对浅薄,缺乏一定的理财风险判断力,因此对于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消费者保护成为当前重点关注内容之一。具体保护措施首先是国家应该颁布保护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消费者保护法,对于这种互联网的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分配、责任承担、消费者个人的信息安全保护、机构的信息披露等问题作出明确而合理的法律规定,让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参与者可以在统一而规范的流程中进行业务的办理,这样也有利于相关监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另外,为消费者建立可以通过咨询而得到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更好的了解的模式,对产品的特点、购买可能出现的风险存在问题的了解,尽量避免因为随意乱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现象。

(三)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

随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快速发展,存在着主体和监管职责不够明确的问题。在这种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激烈发展的时期,如果出现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不明的情况,极容易造成监管的缺位或者监管主体通过钻空子导致的滥用监管权的问题,这种现象的发生是非常不利于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健康发展。对此,必须严格规范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主题监管地位,并明确具体人员的监管职责的分配,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相关的具体操作要求来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可持续发展。

(四)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管理

对于正在如火如荼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其发展也是变化不可控制和估量,由于针对互联网的金融理财的相关法律法规有着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监管体系有着严重的监管力度不够和不能与这种互联网发展的变化相适应,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就成为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正常运转和发展的重要管理形式。首先必须建立关于互联网的行业协会,并通过自律管理的充分作用发挥,来维护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共同利益与竞争秩序,并加强互联网理财行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尽量避免因为恶性竞争带来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努力为互联网金融系统提供一个稳定又规范的管理标准,并通过定期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从业人员进行严格深入的培训学习,增强其业务操作能力和工作责任感。

(五)构建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安全体系

互联网本身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扩大,就不断出现着各种安全隐患,包括被病毒入侵或者安全协议密钥不够稳定等问题的出现,这种情况下,必须通过建立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安全体系才能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的健康安全发展。首先,必须建立安全又稳定的数据库,并通过对资金投入的增加来提高硬件设备的防攻击、抗病毒的能力,为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建立一个可靠健康的外部环境;其次,通过加大对信息保密加密技术和密钥管理技术和数字签名技术,建设更为安全的监管制度体系,从而更好的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交易的安全进行。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现今高速发展的经济时代,互联网和金融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由于门槛低、效率高等优势在目前对金融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为此出现的金融风险也层出不穷,必须建立安全有效的管理制度来保证其健康有序的发展。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下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创新对策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不断深入发展,银行业的全面放开,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其运作、支付、低门槛等对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具有挑战性,而对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产生冲击和压力。探讨理财业务的创新、营销模式、风险等问题,提出定位、创新、研发、改变等对策。

理财业务作为银行带来额外非利息收入的新的利润增长点,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理财业务对国有商业银行有着举足轻重作用。但目前互联网金融,新兴银行等影响着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互联网的理财业务虽然是新兴业务,才刚刚起步,但却是风生水起,得到迅速发展。国有商业银行面临冲击日益显现:理财业务出现大面积低收益、转变业务等现象。下面就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现状存在的不足及采取的相应措施,以此更好促

进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进行讨论。

一、现状及不足点

互联网中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不断涌现,互联网充分利用其互联技术信息传播迅速,运营成本低,客户参与度高,就其高效率便捷等特点迅速占领了网络。国有商业银行面临业务发展和业务流程,产品创新研发、客户宣传、支付结算,服务等许多不足,下面就几点不足展开分析:

创新能力不足

研发方面忽视了对投资者理财需求,难以很好地针对客户需求开发新产品和新的业务流程和支付系统。例如一些理财产品操作程序繁琐,客户需要取号排队到柜台办理,花费手续费和大量时间;理财业务产品创新能力方面略有欠缺;产品缺乏流动性,变现能力较差;购买门槛高等。各商业银行对具有自身特色的产品开发较少,许多产品开发相互模仿,产品内容相似,不能够形成竞争优势,对市场变化不够敏锐,知识含量较高的对外投资和投资管理量,来源不广,对某一类业务依赖性较大,没有认真和充分考虑理财产品对投资者的适用性。对银行来说如果不对理财业务产品进行更新发展,客户可能就被其他新发行的理财业务的金融机构所占领。

理财业务市场营销缺乏力度

营销观念不强,服务不到位,缺乏主动营销意识,坐、等、靠现象比较突出,认为客户自己会找上门来要求进行个人理财。现实中尽管几年来理财产品大量出现,但大多投资者对理财产品也是初步认识,真正了解的并不多;产品推介、产品宣传、理财规划咨询、推广没有很好策划,难以激发投资者购买欲望;个人理财业务推销倾向比较追求量指标,忽视质指标方面比较明显,给人造成负面印象,造成客户的厌倦心理。

对产品风险提示不够。理财业务风险具有隐蔽性且难予预测性,对潜在的风险提示不足,在销售理财产品时,一味强调预期收益率、高收益率,一旦达不到预期,客户就有被骗的感觉,容易造成客户对银行的失信和流失。

发展模式不健全。受分业经营管理体制约束,极大地限制了理财业务拓展空间,一些理财产品多数都是以代销的形式进入金融银行。

二、创新发展对策

互联网金融虽具有低门槛,流动性好,但风险高,一旦平台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实情况下,投资者很难追回自己的利益。而 一方面“有钱存银行”这种惯性行为在我国已根深蒂固,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经过长期的发展,已建立了强有力的信用与资金安全保障和风险控制体系,积累了资本实力、市场地位和客户信任。是互联网等第三方机构无可比拟。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应综合竞争对手的劣势以及自身的优势,根据客户及客户需求量身定做,尤其要重视中小客户特别是中老年人及无暇打理资产的这一群体投资者。针对这一现状,具体提出一下几点对策:

抓住改革的政策环境。对即将推出的银行混业经营、利率市场化、保险和证券投资的业务作为银行自营业务、亚投行、银行与电商之间业务等政策环境,发展潜力巨大。银行可以开发捆绑式产品,通过向客户提供个性的综合理财计划(资产管理)来带动银行产品销售,可以预见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等闸门一旦放开,理财业务将迎来新一轮加速发展期。

定制多元化。通过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发掘和整合,形成更准确的客户定位。既要定位高端客户,也要满足中低端客户,既要满足风险偏好性客户,也要满足风险厌恶行客户。整合营销产品如证券、保险、基金、理财产品、第三方存管等产品;大力营销新股申购型理财产品、超短期现金管理型理财产品;风险度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加快形成寿险与财险、理财与保险类产品合理配比的,个人保险产品线如结构性理财产品、外币理财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代客境外理财信贷类理财产品。结合区域经济金融条件把具有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创新性的业务作为战略性业务来抓。以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

引进具有研发创新专业人员,加强理财产品模式创新。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更新以及多元化发展的原则,发挥国有商业银行的优势,深度挖掘和创新研发大数据,第三方支付信息等技术,才能立于不败之地。理财业务涉及到税收、财务、会计、计算机信息、法律、投资、银行、保险等各面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这就要求国有商业银行需不断招纳、选拔、引进、和激励一批复合型金融理财人才。不断开发更新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发掘和整合,从研发到销售提供客户满意的理财业务产品。开发新产品要注入新的活力元素,形成更准确的客户定位。如开发理财业务程序简便易操作的程序,注重客户体验的系统,开发相应的分销渠道以及服务平台营销网络。开发适合高、中、低端客户群体需求的产品。同时要降低购买理财产品的门槛,以及利率、费率限制,取消一些不必要的障碍。在创新上要紧贴市场,防止出现产品与需求脱节现象。结合其他业务进行交叉营销,循环营销,也促进其他业务的发展。这些都需要相关的技术和人才,才能吸引投资者,才能实现利润和市场份额的扩大。

细分客户群体,提供个性化的服务。银行应关注对投资者群体的细分,个性化服务是理财的重中之重。理财产品千差万别,正确评估客户,选择最适合的产品推销:按收入、年龄、学历、风险偏好等标准进行分类。按照客户的预期收益和具体需求,为客户分析和规划人生不同阶段,如青年期、成熟期、退休期等时期的财务状况。针对高端客户,可提供高档、全面的产品如证券、外币代客境外理财信贷类理财产品。对低端客户可提供风险度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储蓄组合、基金买卖等。并制定长远理财规划方案,提高客户忠诚度。提供并有高质量的动态跟踪服务。

改变服务理念,改变营销策略,加强市场营销力度。商业银行在发展客户管理与营销活动中,要把金融产品的市场营销与金融服务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系统地分析研究。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向顾客传递产品形象,通过引导、介绍、劝导、说服来刺激顾客的购买欲望,充分利用媒体如网络、手机、微信微博等传播工具,全方位提升与客户的联系,提升影响力,通过移动客户端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有力地推进理财业务市场。营销过程中不仅仅只追求市场占有率和利润率,要真正确立“以顾客需求为中心”的营销观念,制定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适合的产品组合,贯穿始终。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应做好投资者风险教育和评估,同时向理财客户提供市场和银行风险控制系统。包括日常监测、电脑信息与决策系统,及时计算银行的资产组合以及各种的价格、波动幅度、市场风险等,分析出现各种情况的概率及对策,帮助其分析市场趋势,决定资本额、风险敞口额、止亏限额和流动性限额等。使投资者真正感受到国有商业银行强有力的信用与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体系。使国有商业银行同互联网金融企业激烈市场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力的位置。

随着社会多元化发展,金融业已不再是以前的传统发展形式,其他行业的竞争也相当激烈,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创新势在必行。一方面,改革创新能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给客户创造一个多元化的投资环境,另一方面,也为银行业甚至是金融行业提供发展动力,甚至提高国家金融市场在国际上的地位及影响力。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2015 互联网金融改变我们的理财生活《投资与理财》主办论坛场面火爆

1月17日,国内发行量最大的理财杂志《投资与理财》联合监管层、学术界、从业者代表和媒体等,在北京成功举办“2015 互联网金融改变的理财生活高峰论坛”,深入研究讨论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对投资者的教育和保护问题,以期对行业良性发展有所帮助。大会共有200多人参与,场面火爆。著名演员、Star VC联合创始人任泉到场助阵,并发表“Star VC对互联网金融的思考”的演讲(详见P48)。

2014年,全民理财风生水起的一年。各种理财工具竞相推出,互联网金融百舸竞流。如何更好地管好钱袋子,也成为百姓茶余饭后的热议话题。

不仅理财渠道不断拓宽,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用支付宝钱包可以在琳琅满目的商场购买商品,打车不用现金,而改用微信理财通支付,抢微信红包已经成为节日期间小小的期待。去众筹平台上当一次股东,在P2P平台上体验数倍于银行的超高收益,甚至每天看余额宝收益都成为一种不自觉的习惯。如此种种,已经体现出互联网金融改变大众的理财习惯。

在各类金融产品层出不穷的当下,曾经保守的银行家们也开始学着用互联网思维审视行业的未来发展。而在余额宝们和银行存款规模的此消彼长中,利率市场化也在不断推进。最为直接的影响就是,在余额宝的影响下,货币基金已经成为老百姓不可或缺的理财“底层账户”。

过去的一年,虽然互联网金融如火如荼的发展,但同时出现的事故也不在少数,P2P跑路、众筹平台倒闭、电子白银期货诈骗等等,因此对于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和保护也是行业发展中很重要的一环。

对于很多人来讲,安全性依然是重中之重。大家对互联网金融从怀疑到认知,经历了很长的时间,现在互联网金融依然处于初级阶段,未来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但对于大众来说,互联网金融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理财习惯,更带来了无限选择和可能。

有监管层领导曾提出,互联网金融要以更严格的标准,强化投资者保护、风险意识培养和金融教育等功能。同时,要保护客户的合法知情权、个人信息等,任何机构不得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擅自动用客户资产或泄露客户信息。

下面我们来看看论坛现场嘉宾的精彩观点。

张磊

天弘基金副总经理 互联网技术革命性降低的成本

互联网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革命性的降低成本,我们会看到以前只有中产阶级才能申请信用卡,现在大学生如果在一个电商的网站上多次交易买东西,也可以打网络白条了。这就是信用卡门槛降低了。正是因为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才使货币基金从以前的1000块钱的门槛降低到现在的一块钱。大家知道,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费是千分之三,一块钱的管理费是三厘钱。我们要投资管理,还要为客户服务,正是因为我们有了互联网,所以可以大幅的降低成本,使我们在校的学生,使我们的“丝”,使处于底层的劳动者,他们在收入微薄的情况下也可以理财了,门槛降低了。

窦云红

华夏银行总行个人业务部副总经理 银行不会落后于互联网金融时代

银行的创新能力我们不担忧,但是我们还是比较担忧在座的各位的第三方机构,你们给金融市场带来的巨大的触动,真的是把老百姓的投资习惯给改变了。

虽然银行现在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风控体系,但任何金融背后都是服务,银行和在座的机构一样,要不断的跟着时代变化,来满足客户的需求。客户现在的需求是足不出户,可以体验到多种想要的产品,所以,银行照样不会落后于互联网金融这个时代,我们华夏银行从2013年开始,也一直在倡导我们要打造第二银行,也就是我们以互联网时代为主流做的相关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其它媒介的功能银行的革命。

周治翰

开鑫贷副总经理 互联网金融一定会让理财变得简单

理财领域在生活中,相对以前来说,是非常不方便的领域,无论买什么理财产品,都需要到柜台排队,有时候买一些相对高收益的信托的话,还要有大量的资金要进行面签,对一般的客户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行为。但是互联网金融兴起以后,这种理财变得越来越简单,越来越方便,越来越透明。

回想我们一开始设计开鑫贷这个产品的时候,也没有预料到在金融服务领域会做那么多的创新。现在有那么多层出不穷的,令人耳目一新的场景,我们非常有信心。在不远的将来,互联网领域一定会让理财变得简单,希望大家能够开心理财,开心生活。

何彬

宜信投米网总经理 希望2015年看到更多的P2P公司不兜底

我们希望在2015年会看到更多的公司是不兜底的,我们希望2015年信托公司也不兜底。我们都在教育市场,教育客户,教育小白投资者,理财也会有风险。

在2015和2016年,我相信P2P会有很大的发展,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对每一个从业的公司来讲,如何平衡高速发展和风险控制是有很大的挑战。在创新方面,我不认为在底层的金融属性上可以做得很快,很大的革命性的创新,这是很难的。一般的平台也不会轻易尝试,更多的是利用互联网的手段和技术在运营,在给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方面做更多的尝试。

蒋轩

搜易贷coo P2P平台还是保障一定的投资安全性

我们自己也思考这个问题,每个平台都不希望出现兜底这样的事情,这不仅仅是对自身平台有伤害。

我们感觉互联网有效率,让大家把比较复杂的交易简单化。如果还是线下的面签,风险测试在网上做,是不是更有效。我感觉应该是更简单的方式,限制一些投资额度,强制分散它的投资资产的种类,或者说自身的平台,通过更好的保障机构,起码在某一个额度内保障资金的安全,这是平台发展的方向。举个例子,好比说我去一个市场买东西,如果我买到了假货,我对这个东西判断不专业,我看不出来是假货,这就要求这个市场是否有足够多的措施,防范假货的发生。

袁成龙

向上金服 兜底是目前很多平台不得已的选择

兜底可以说是在早期阶段,大家为了获得客户的信任,为了在这个市场上,在业务上生存下来,做了一个不得已的选择。我们在这个行业里也看到,在早期阶段,有极个别的公司是不能提供这种担保,或者是不提供兜底的,但是发展得确实不是特别好。那么这个现象的存在,不是我们任何一家公司问题,而是现在所处的金融环境的问题。

对于投资者来说,2015年更应该培养自己的风险意识,用审慎的态度挑选平台吧。我觉得2014年已经发生的大量“跑路”事件,应该让投资人在2015年在选择平台上更慎重一些。

张巍微

中瑞财富CEO 平台要做自己能控制的事情

我们要尊重客观现实,现在的监管环境是怎么样的,老百姓的思路是怎么样的,平台显示的状况又是怎么样的,要尊重这三个现实,作出自己的选择。要知道自己的能力在哪里,界定好自己能力的边界,做自己能控制的事情,我觉得很多事情看似矛盾,实际上不是矛盾。

主要是做供应链金融这块。首先我们选择一条可以做供应链金融的供应链,比如说像煤炭供应链,这是非常好的供应链,市场空间非常大,在供应链金融方面的需求大概有5000亿左右的规模,所以它是非常值得做的。第二个是这条供应链非常稳定,因为下游最终的还款方,我们可以界定为国有五大电厂,在目前的情况下,国有五大电厂倒闭的可能性五年到十年未必能够看得到,这是非常好的供应链。

张志威

抱财网联合创始人 P2P本来就是高收益高风险

我认为是投资者教育的问题。在P2P行业,我个人认为一直有一个理解上的误区,很多平台讲的是高收益,低风险,但P2P本来就是高收益,高风险。我个人认为P2P就是风险高的产品,所以收益高。大家炒股不会闹事儿,P2P将来也会这样的,随着投资者越来越理性,越来越客观,他投的时候会认识到有可能会有风险。

目前互联网金融的这些产品依托传统银行的框架,来做改善就可以了。传统的银行受制于体制的约束,或者是监管的约束,现在很多产品在银行内部都已经设计出来了,但是推出的时候受制于规则监管,推不开,我们拿过来直接用就可以了。这是我们的大的思路,就是贴近银行。

叶大清

融360CEO 未来垂直细分领域的机会较大

我认为学生分期这种细分市场是比较好的资产。你把钱借给学生,虽然他的收入能力没到这个层次,但是我们看好大学生有钱还,以后会很成功的,而你要借给一个企业,企业如果关门了,他就没有第二次生命。

我觉得深入细分垂直是很好的,像房子的抵押、汽车的抵押,这个市场规模还是比较大的,需求比较大。银行没有很好的服务这些企业,像众筹、P2P的模式,可以用好的风控手段,解决这些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尽可能的规避监管风险,我觉得还是很有机会的。

高竞

挖财信用服务事业部总经理 互联网金融和辛亥革命意义一样

1911年的辛亥革命,让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从此帝制不再。2014年互联网金融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了什么作用?也让很多原先自己与投资理财无缘的用户也可以理财,让大家知道自己也有理财的权利。但之前投资理财门槛多么高,大家比我还清楚。2014年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元年,这一年可以媲美辛亥革命的作用。更多的不是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多少便利,更多的是2014年互联网金融让很多人知道原来我也有理财的权利,我可以理财,我应该理财,我能够理财。这样是把权利的赋予深入人心,这才是互联网起到的最大的作用,而不仅仅是在效益上、渠道上、成本上的经营发挥的影响。

李爱君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互联网金融产品信息披露很重要

如果互联网金融创新没有流动性,没有安全性,没有效益性,这个社会是不需要的。还有行为监管里的知情权,私人的隐私权的保护,还有知悉权,在这上面进行行为监管,重要的一条就是关注信息披露制度,并不是传统金融机构主体的信息披露,一定要进行产品的信息披露。在众筹平台上,它的产品已经非常复杂了,如果产品不进行信息披露,投资者不了解产品,是无法投资的。用其它的方式做宣传来吸引投资者,这是不负责任的,也是背道而驰的,所以首先要做产品的信息披露。

张兵

中投产业基金负责人 对互联网金融宣传不能过度包装

我认为对互联网金融的解读要回归常识,特别是媒体和从业者的宣传不要过度的夸大和包装,这样会让投资人忽略风险。比如像“宝宝”的产品,比如是预期类的收益率,但是更多宣传的是保本,那么这是一种误导。我认为线下资产都不会因为搬到线上来有变革,所以在宣传高收益的情况下,必须要披露有高风险,有责任的从业企业要承担起这个义务来。类货币基金产品一定要注意流动性风险,如果我们发行了一款产品,如果投资人集中要求回赎,那么管理人很难兑现。还有杠杆的风险,有的公司做的几十万、几百万风险不大,但是几十亿、几百亿,完全覆盖不了。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理财领域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互联网理财业务的迅速发展,互联网理财领域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问题日益凸显。本文对我国互联网理财的发展现状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互联网理财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理财 金融消费者 权益保护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及移动通信、大数据、云计算、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等金融相关服务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业正由单纯的支付业务拓展到融资、理财等传统金融业务领域。支付宝联手天弘基金推出的“余额宝”自2013年6月13日上线以来,其规模和客户数均呈现了爆发式增长,仅数月就抢占了华夏基金雄踞七年之久的公募基金头把交椅。随后,现金宝、活期宝、微信理财通等各种货币基金型互联网理财产品纷纷面市,同样受到热捧。互联网理财依托互联网、移动通讯、云计算等高新技术,以高效便捷、成本低廉为竞争优势,成为普惠金融的一支新军。然而,由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特殊性、专业性和复杂性,我国在互联网理财领域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一、互联网理财发展现状

2013年号称“互联网金融元年”。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互联网理财和互联网保险等新业态以意想不到的惊人速度迅猛发展。互联网的元素使得金融操作变得更为灵活多样,最新颖的金融投资消费理念不断被国民所认识和接受。

国内银行、保险、投资等金融控股集团很早之前就已借助互联网向用户提供金融理财服务,但与传统的理财服务无本质区别,因而并未受到太多关注。2013年横空出世的余额宝等新兴互联网理财产品既有和活期存款一样的灵活性,又具有“操作简单”、“支付便捷”、“收益较高”、“无资金限制门槛”等特点,正逐渐改变原来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业务模式,备受年轻人追捧。据现代国际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对互联网理财产品使用情况的调研结果显示:受访者中超过85%使用过互联网理财产品,仅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受访者年龄小于25岁的占比为47.9%,这一年轻群体乐于接受新事物,但自身的经济实力相对较弱、风险承受能力也较低。

互联网理财拓宽了社会公众的投资理财渠道,提高了中小投资者闲散资金的收益,实践着惠普金融的理念。余额宝得到市场充分认可后,更多的电商、银行、证券及基金公司之间加强了合作,陆续推出了多款类似“余额宝”的互联网理财工具(详见下表),并拓展了余额宝的部分理财功能,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理财需求。

国内部分互联网理财工具一览表

资料来源:基金公司网站和媒体材料。

二、互联网理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风险。目前,我国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明显的法律盲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诸多问题。互联网理财业务本身也没有一个成熟的模式,其过度扩张将引发一定的法律风险。如互联网理财与影子银行、与非法集资的界限还不是特别清晰;销售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公司不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近期发生的理财平台用户资金被盗案中,某互联网企业要求客户先举证“不能归责于客户自身原因”方可“全额赔付”,导致客户索赔无门。

2.过度宣传风险。新发售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往往采用过度宣传手段,对此需保持谨慎态度,尤其是有些宣传放大产品收益性,而对亏损等风险提示不足,很容易对金融消费者产生误导。如某些互联网理财产品公开宣传其“7日年化收益率”能达到多少,是银行活期存款的多少倍,但那其实只是动态时点数,投资者很难获得那么高的收益率。夸大宣传不利于树立互联网理财产品良好的公众形象。

3.网络安全风险。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多通过外包模式实现科技保障,而自身对系统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的资源投入相对不足,与银行、直销等渠道相比,其抵御黑客攻击和防范突发事件能力较弱。就互联网理财而言,一旦用户信息泄漏或窃贼利用技术手段导致用户资金被盗,不仅举证困难,还存在侵权人难以找到的维权困境。因此,在缺乏严格有效技术标准的环境中,一味追求简洁、便利,忽视技术安全必然存在严重风险隐患。

4.收益兑付和流动性风险。投资理财类中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原有的客户保证金转换成货币基金等投资理财产品,是今年我国互联网金融中出现的新业务模式。互联网直销基金大多提供7×24小时交易服务,而货币市场基金有固定交易时间,有的产品为保证流动性需要垫付自有资金。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面临收益兑付风险和垫付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二)原因分析

1.立法处于空白。目前,我国包括互联网理财在内的互联网金融立法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属于典型的“监管空白”,涉及金融理财方面的基本法律主要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以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部门规章,但对于互联网理财的监管机构、法律主体资格、业务范围、内控风险及法律责任等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需尽快予以完善。目前针对互联网理财的金融监管规范规定,很少涉及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有关互联网金融企业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的规定更是空白,对不当销售行为仅有原则性且抽象的规定,难以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有效救济。

2.监管机构缺位。我国目前对于互联网理财的监管主体和创新行为均没有明确规定。以“余额宝”为例,该产品涉及基金销售及支付结算,应属证监会监管;同时它又是支付宝旗下的产品,而支付宝是由人民银行监管的。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监管主体不明确,往往导致被动的事后监管或无从监管。此外,对于互联网理财,还缺乏严禁变相吸收存款、资金来源及应用的要求及监管、产品宣传未充分揭示风险、禁止夸大收益等方面的监管规定。

3.行业自律亟待加强。目前,我国已成立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较为分散,参与机构和类型不多,行业纪律尚不明确,缺乏有效管理机制。其发挥实质性自律作用仍然有限,特别是缺乏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内部约束机制,缺少行业公认的示范合同文本以平衡金融消费者与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行业诚信积分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还有待建立。

三、加强互联网理财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促进互联网理财健康发展

从法律法规层面上对互联网理财进行规范,是实现互联网理财健康发展的基础。为适应互联网理财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要,尽快填补法制空白,在密切关注信息技术、业务范围、产品创新等变化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出台风险预警提示,适时修订完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和《票据法》等金融法律法规的相应条款,建议增加说明义务、适当性原则、禁止投资劝诱行为等规定,同时引入金融交易举证责任倒置及损害金额推算机制等,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

(二)明确监管机构和原则,建立健全协调合作机制

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对互联网理财实施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的功能监管,严格规范资金运用、杜绝虚假宣传、遵守合规销售、风险揭示、信息披露等规定。建议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际协调机制,形成以“一行三会”为主,商务部、工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为辅的既专业分工又统一协调的监管制度。同时,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协商机制,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加强相互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与交流制度,资源共享,避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给予金融消费者更为全面的保护。

(三)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中介组织,起着行业自律的重要作用,由自律组织制定自律公约和行业标准,实现对会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约束,有利于营造合法合规经营的行业氛围,强化整个行业对各类风险的管控能力。目前,我国已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网络现代服务业企业联盟等,建议加强对这些中介组织的指导,积极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将社会力量引入到市场监督机制中来,更好地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这一金融监管核心目标方面的主要建议包括:一是要广泛开展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消费者投资理财教育工作,采取多样化和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模式,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切实保障互联网理财领域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三是畅通互联网金融投诉渠道,建议由人民银行开发全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网站, 实现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直接与网络投诉、查处等对接,并建立网上金融投资风险预警平台,对非法互联网金融平台、高风险互联网金融产品等及时向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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