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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时间:2022-07-19 10:19:35
摘要:风险投资对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种股权投资和特殊的融资形式,风险投资不仅仅对高科技公司产生作用,同样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可以提供巨大的推动力。文章先提出如何正确认识风险投资和民营中小企业,然后分析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和管理瓶颈,最后提出风险投资如何在融资和管理两方面起推动作用。
关键词: 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发展

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风险投资产业发展机制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在分析风险投资产业的成长与成熟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总结了风险投资产业发展演化的基本特征,概括了决定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动力机制,并得出了具体的结论与现实启示。

【关键词】风险投资产业机制

一、引言

风险投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具有鲜明特点的金融投资产业——风险投资业,并在世界各国形成迅猛发展的趋势。风险投资产业对经济的贡献是常规产业的数倍,各国都大力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但是在不同的国家,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方式与路径各不相同。在美国,市场机制与政府支持相配合,诱致性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有机结合,促进了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达;而日本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是在日本政府的强制力下推行和完成的,日本政府是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推动者、实施者。因此,研究风险投资产业产生发展的特征与规律,明确其发展机制,对于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的快速发展与成熟壮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风险投资产业的内涵及其发展

1、风险投资的含义

风险投资是通过向极具增长潜力的未上市新兴企业进行权益资本或准权益资本投资,并通过提供管理服务参与企业的发展过程,在企业创业成功后通过权益资本转让,实现高资本增值收益的一种特殊类型的金融资本运作方式。又称为风险资本或创业投资。但二者的表述角度略有不同,风险投资从资本的运营活动角度表述,而风险资本是从资本的货币形态描述,两者有共同的本质。如果将二者结合起来考虑,风险投资也可以看作是一种金融运作制度。

2、风险投资产业的成长与成熟

风险投资产业的成长体现在三个方面:产业规模扩大、投资结构高度化和投资结构效率提高。这三个指标从不同的角度衡量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状况。风险投资产业规模的扩大指标具体包括融资规模、投资规模、风险投资机构数目和风险投资基金数目;投资结构高度化是指投资结构不断从低度水平向高度水平演变的过程,实质是随着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分工的深化,投资结构不断向高度附加值化、高技术化、高集约化发展。风险投资结构效率则包括不同组织形式的风险投资公司的比例、受资行业结构合理性、受资地区重点是否明显、受资企业发展阶段结构是否合理等内容。这三个指标揭示了风险投资业的成长与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变动与区域经济结构演化的内在关联性。同时,以上三个方面是相互影响和制约的。风险投资产业规模的扩大是风险投资结构高度化的基础,风险投资结构效率是风险投资产业规模扩大的前提,而投资结构高度化又为风险投资结构效率提供了条件。

风险投资产业的成熟要综合考虑更多的影响因素,单纯的风险投资活动的层次和大量的资金并不足以构成一个专业和成熟的风险投资市场。一个成熟风险投资市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经济条件、法律与法规条件、财政条件、文化条件以及中介组织发展等。同时,由于风险投资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它的成熟不仅仅是风险投资产业单独的成熟,而是必须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整体发展相联系,特别是与产业结构的升级相联系。因此,风险投资产业的成熟条件涉及到一国的经济政治、法律法规、社会文化和相关配套机构与设施等诸多方面因素。

三、风险投资产业演化发展的规律

在现实研究中,由于各国的初始条件和社会环境不尽相同,以及风险投资发展阶段与水平不同,风险投资会表现出不同的运行特征和制度内涵,而且由于人们对风险投资不同的理解与界定,在各国会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思路,从而使得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产业,在各国表现出不同的发展特征。总的来看,风险投资产业发展演化具有以下规律。

1、风险投资的产生与发展是市场行为,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市场机制

从微观的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来看,风险投资主要是包括融资、投资、投资后管理和退出四个主要环节的一种循环运作过程,这一过程都必须依靠市场行为来逐一完成;从宏观角度而言,市场不仅决定了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更重要的是决定了其最终的发展方向,风险投资产业的生存与发展最终还需经受市场机制的考验。

2、政府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虽然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是市场行为,但是其生存和发展却是政府与市场共同协调作用的结果。从历史经验来看,风险投资业诞生到政府支持前,其生存和发展的步伐一般很缓慢;在政府明确支持后,风险投资业得到长足发展。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主要是从创建风险投资市场机制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着手,包括经济、制度、文化等诸多方面。

3、市场行为与政府支持在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与发展中是相互作用,互为补充与选择的关系

一方面在风险投资运作的主体市场力量相对微弱的前提下,其发展需要外来力量的扶持,政府通过扶持行为,推动其发展壮大;随着风险投资产业的壮大,市场机制的力量增强,占据主导地位。另一方面政府的扶持政策,必须通过市场来检验与筛选,风险投资产业在实践活动中也不断调整和完善,反映了风险投资行业的演化和进步。市场行为与政府支持的动态均衡是风险投资行业最终走向成熟的必备条件。

四、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动力机制

如前分析,在不同的国家,风险投资产业产生与发展的条件和因素并不完全一样,其中有一些条件和因素,却是所有国家在风险投资发展进程中都不可缺少的。那些对风险投资的发展起着根本性决定作用的因素,我们可称之为风险投资的动力因素,具体而言也就是那些能够直接推动风险投资活动的根本性的决定力量。作为风险投资的动力因素,涉及到风险投资进程中的客观内在动因。可以说,一国风险投资进程的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所拥有的风险投资动力因素的形成及其强弱程度。公务员之家

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动力因素的基本特征是:长期制约或影响风险投资发展过程的最原本因素,它对风险投资的发动和演进具有决定作用,并规范和决定风险投资发展的形式、速度和方向。根据现有的理论进展和经验分析,推动风险投资发展的动力因素主要包括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企业家精神、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影响,它们与风险投资产业的关系可以用来表示。

1、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

任何投资的动力都来自于对利润的追求。但是由于投资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客观存在,风险投资既有可能增值获利,也有可能遭受损失而决定的。风险投资是一种高收益伴随高风险的投资,风险投资家承担了极大的风险,但也有可能获得超额的风险投资收益。传统金融机构一般注重资金投放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原则,再加上贷款利率等方面的限制,商业银行一般不敢承担高风险投资于高科技企业,也难以从中获得相应的高收益。但是完善的风险投资运作机制可以实现风险与效益的统一,通过有效地控制风险并分享收益。

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能够从根本上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根本原因在于其本质上属于一种制度变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保证风险与效益的统一。一是通过风险投资组织形式的选择来组合资源,改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交易成本和道德风险,提高风险投资的运作效率。其中有限合伙制是风险资本的最佳、最有生命力的组织形式。二是通过严格的项目遴选机制挑选最有潜力和最符合自己投资专长的项目来进行资本投放;通过各种投资策略实现风险的控制与分散。三是通过有效的产权约束机制来强化风险控制;通过积极的投资后管理机制来实现资金增值的最大化与风险的最小化。四是通过畅通的资金退出机制渠道实现收益分享。只有在承担较高风险后获得相应的高收益,才能真正实现风险与效益的对称统一。完善的风险投资运作通过风险资金的退出增值,使得风险投资机构得以分享高科技企业成功后的高收益,使投资者的资本保值和增值有了可靠保障,也解除了风险投资家的后顾之忧。

所以,仅仅有了高收益的预期还不够,只有从机制上为高收益的预期提供安全保障,才能够吸引资本与人才向风险投资领域流动,风险投资产业才能真正发展起来。

2、风险投资的企业家精神

企业家是那些有判断能力、有信心和有冒险精神的企业领导者,是以一种新的方式组合生产要素的群体。而企业家精神,就是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创新被认为是具有技术性的,能够打破平衡的好主意。因此,从另一种观点看,企业家精神是一种思考和行为方式。百森商学院则认为企业家精神是在不考虑资源目前是否可得的情况下辨识机会并且利用它,目的是在私人和公共领域内创造财富。

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其无可置疑地扮演着一个发动因素。一是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对于风险投资来说,比物质资本更为重要。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过程中,最稀缺的资源是企业家的能力;最紧迫的问题是合理而有效的配置现有资源。只有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阶层充分发挥高超的管理才能,风险资本才能产生其应有的高效益。二是风险投资行业的高风险特别需要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阶层。企业家的作用在于消除不确定性,应对不完全信息和高交易成本;当市场形成越不完全,就越需要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把资本和技术投向最具效率和前途的生产活动中去。三是企业家精神决定着风险投资产业的演化与组织创新。产业是具有相同的组织形式的一系列组织,产业的演化就是特定组织形式的扩散。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阶层既能够通过创造出新的和有竞争力的组织形式来重新组合现有产业,也可以通过“复制”现有组织形式使产业走向均衡。企业家精神会带来新的组织形式产生,引起竞争环境的变化,导致新组织形式的扩散,从而完成产业的发展与成熟的演变过程。

3、科学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原动力。大量的技术创新的可能性产生了对风险资本的强大需求,风险资本也由此产生发展,并极大地推动了技术创新的发展。在此背景下,风险投资企业应运而生并不断演变发展。

从历史渊源来看,风险投资产业产生于技术创新活动的蓬勃发展之中。具体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促进了风险投资的产生。由于技术创新本身的高风险性、高回报性的特点,特别是技术创新活动对资金的客观要求,催生了风险投资这一具有开创性的投资方式的产生。二是创新技术产业成为风险投资资本增值的主要途径。技术创新的出现,特别是那些能提供巨大消费潜力以及高收益的技术,能促进风险投资行业的兴旺和扩大高科技产业化,是现代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产品和劳务的过程。随着高科技产品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和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风险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加速扩张。三是风险投资本身也是一种科学的创新活动。风险投资活动不同于传统的投资方式,从融资投资方式、组织管理方式、项目评估决策方式到资本市场运作方式都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产生出独特的资源整和、资金配置、激励与约束效应。因此,风险投资具有来源于创新活动的文化血脉。风险投资活动所体现出来的正是一种科学的创新型文化。

风险资本只有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才能实现资本增值,而高科技产业也只有在风险资本投资的前提下才能迅速产生效益和实现持续发展,二者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4、经济增长

依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库兹涅茨教授的经典式定义,现代经济增长是一个国家给本国居民提供日益多样化商品的能力长期上升,这种不断提升的能力,是建立在先进技术以及所需要的制度和意识形态之相应的调整的基础上的。风险投资活动的兴衰发展,是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紧密相关的。风险投资活动产生在一国经济长期快速或稳定增长的过程中,受挫于经济增长的波动过程中,世界各国的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历史无不揭示了这一点。从长期来看,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与经济增长是相伴相生的关系。

现代经济增长对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作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一是现代经济增长为风险投资的产生发展提供了基础的环境与条件。首先,现代经济的稳定增长不仅降低了风险投资的整体风险,还为风险投资提供了最基础的发展条件——资本的不断积累与持续供应;其次,现代经济的持续增长会导致持续的技术创新,在国民产出量持续上升的过程中会出现持续的对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巨大需求,从而促进风险投资的产生;最后,现代经济增长带来的制度、观念和意识形态的调整和创新,为风险投资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环境、人才培养与制度支持。因此,整体经济环境无论在短期和长期都对风险投资有着最大的影响。二是现代经济增长为风险投资业的产生发展提供了机遇与空间。经济增长必然带来经济结构的变化,涌现诸多投资机会,这不仅为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发展提供了机遇,而且由于这种变化的长期存在,并且处于长期上升的趋势,就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发展空间,使得风险投资不仅能够在微观层次顺利完成风险资本循环的整个过程,也可以使得风险投资产业在宏观层次顺利完成组织结构的创新扩散和产业形态的变迁。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风险投资业是现代经济增长本身的产物,并最终成为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促进因素,当风险投资与新的经济增长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真正形成时,风险投资业作为一个产业就真正发展起来了。

五、结论与启示

研究表明,市场机制是风险投资行业产生的基础,而政府的扶持是风险投资发展壮大最重要的保障,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发展与成熟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那些对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起着根本性决定作用的因素中,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风险投资的企业家精神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内在动力,科学技术创新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需求动力,现代经济增长则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长期动力。

以上研究给予我们以下现实启示。一是要充分协调与发挥市场与政府在风险投资产业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不仅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也要积极发挥政府扶持的保障与支持作用,既要满足市场主体(风险投资者)强烈的制度创新需求,也要实现政府最大限度地获得制度变迁的规模效应,实现制度变迁的效率最大化,路径最优化。二是要加强技术创新活动对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互动效应。一方面技术创新活动能够极大促进技术进步,而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另一方面技术创新活动能够真正产生风险投资的需求。要加强技术创新活动对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拉动效应,不仅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技术研发体系,而且必须建立良好的技术市场机制,前者为风险资本的运作提供丰富的技术产品,后者则使技术创新成为风险投资发展的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后盾。三是加强企业家精神的培育。促进企业家精神形成的关键不仅在于要培养高质量高水平的企业家,更重要的是培育产生企业家群体的文化环境。一个为开创企业提供动机的支持性的文化环境或是激励是最重要的,而且文化背景决定了具有创业潜质的个人的分布状况。一个国家的人口中具有创业倾向的频率越高,它所储备的潜在企业家就越多。因此,进行风险投资和创造企业的概率就越高,风险投资产业就越能够发展壮大。

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风险投资产业发展机制研究

【摘要】本文在分析风险投资产业的成长与成熟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总结了风险投资产业发展演化的基本特征,概括了决定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动力机制,并得出了具体的结论与现实启示。

【关键词】风险投资 产业 机制

一、引言

风险投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具有鲜明特点的金融投资产业――风险投资业,并在世界各国形成迅猛发展的趋势。风险投资产业对经济的贡献是常规产业的数倍,各国都大力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但是在不同的国家,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方式与路径各不相同。在美国,市场机制与政府支持相配合,诱致性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有机结合,促进了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达;而日本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是在日本政府的强制力下推行和完成的,日本政府是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推动者、实施者。因此,研究风险投资产业产生发展的特征与规律,明确其发展机制,对于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的快速发展与成熟壮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风险投资产业的内涵及其发展

1、风险投资的含义

风险投资是通过向极具增长潜力的未上市新兴企业进行权益资本或准权益资本投资,并通过提供管理服务参与企业的发展过程,在企业创业成功后通过权益资本转让,实现高资本增值收益的一种特殊类型的金融资本运作方式。又称为风险资本或创业投资。但二者的表述角度略有不同,风险投资从资本的运营活动角度表述,而风险资本是从资本的货币形态描述,两者有共同的本质。如果将二者结合起来考虑,风险投资也可以看作是一种金融运作制度。

2、风险投资产业的成长与成熟

风险投资产业的成长体现在三个方面:产业规模扩大、投资结构高度化和投资结构效率提高。这三个指标从不同的角度衡量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状况。风险投资产业规模的扩大指标具体包括融资规模、投资规模、风险投资机构数目和风险投资基金数目;投资结构高度化是指投资结构不断从低度水平向高度水平演变的过程,实质是随着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分工的深化,投资结构不断向高度附加值化、高技术化、高集约化发展。风险投资结构效率则包括不同组织形式的风险投资公司的比例、受资行业结构合理性、受资地区重点是否明显、受资企业发展阶段结构是否合理等内容。这三个指标揭示了风险投资业的成长与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变动与区域经济结构演化的内在关联性。同时,以上三个方面是相互影响和制约的。风险投资产业规模的扩大是风险投资结构高度化的基础,风险投资结构效率是风险投资产业规模扩大的前提,而投资结构高度化又为风险投资结构效率提供了条件。

风险投资产业的成熟要综合考虑更多的影响因素,单纯的风险投资活动的层次和大量的资金并不足以构成一个专业和成熟的风险投资市场。一个成熟风险投资市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经济条件、法律与法规条件、财政条件、文化条件以及中介组织发展等。同时,由于风险投资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它的成熟不仅仅是风险投资产业单独的成熟,而是必须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整体发展相联系,特别是与产业结构的升级相联系。因此,风险投资产业的成熟条件涉及到一国的经济政治、法律法规、社会文化和相关配套机构与设施等诸多方面因素。

三、风险投资产业演化发展的规律

在现实研究中,由于各国的初始条件和社会环境不尽相同,以及风险投资发展阶段与水平不同,风险投资会表现出不同的运行特征和制度内涵,而且由于人们对风险投资不同的理解与界定,在各国会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思路,从而使得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产业,在各国表现出不同的发展特征。总的来看,风险投资产业发展演化具有以下规律。

1、风险投资的产生与发展是市场行为,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市场机制

从微观的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来看,风险投资主要是包括融资、投资、投资后管理和退出四个主要环节的一种循环运作过程,这一过程都必须依靠市场行为来逐一完成;从宏观角度而言,市场不仅决定了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更重要的是决定了其最终的发展方向,风险投资产业的生存与发展最终还需经受市场机制的考验。

2、政府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虽然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是市场行为,但是其生存和发展却是政府与市场共同协调作用的结果。从历史经验来看,风险投资业诞生到政府支持前,其生存和发展的步伐一般很缓慢;在政府明确支持后,风险投资业得到长足发展。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主要是从创建风险投资市场机制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着手,包括经济、制度、文化等诸多方面。

3、市场行为与政府支持在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与发展中是相互作用,互为补充与选择的关系

一方面在风险投资运作的主体市场力量相对微弱的前提下,其发展需要外来力量的扶持,政府通过扶持行为,推动其发展壮大;随着风险投资产业的壮大,市场机制的力量增强,占据主导地位。另一方面政府的扶持政策,必须通过市场来检验与筛选,风险投资产业在实践活动中也不断调整和完善,反映了风险投资行业的演化和进步。市场行为与政府支持的动态均衡是风险投资行业最终走向成熟的必备条件。

四、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动力机制

如前分析,在不同的国家,风险投资产业产生与发展的条件和因素并不完全一样,其中有一些条件和因素,却是所有国家在风险投资发展进程中都不可缺少的。那些对风险投资的发展起着根本性决定作用的因素,我们可称之为风险投资的动力因素,具体而言也就是那些能够直接推动风险投资活动的根本性的决定力量。作为风险投资的动力因素,涉及到风险投资进程中的客观内在动因。可以说,一国风险投资进程的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所拥有的风险投资动力因素的形成及其强弱程度。

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动力因素的基本特征是:长期制约或影响风险投资发展过程的最原本因素,它对风险投资的发动和演进具有决定作用,并规范和决定风险投资发展的形式、速度和方向。根据现有的理论进展和经验分析,推动风险投资发展的动力因素主要包括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企业家精神、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影响,它们与风险投资产业的关系可以用下图来表示。

1、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

任何投资的动力都来自于对利润的追求。但是由于投资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客观存在,风险投资既有可能增值获利,也有可能遭受损失而决定的。风险投资是一种高收益伴随高风险的投资,风险投资家承担了极大的风险,但也有可能获得超额的风险投资收益。传统金融机构一般注重资金投放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原则,再加上贷款利率等方面的限制,商业银行一般不敢承担高风险投资于高科技企业,也难以从中获得相应的高收益。但是完善的风险投资运作机制可以实现风险与效益的统一,通过有效地控制风险并分享收益。

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能够从根本上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根本原因在于其本质上属于一种制度变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保证风险与效益的统一。一是通过风险投资组织形式的选择来组合资源,改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交易成本和道德风险,提高风险投资的运作效率。其中有限合伙制是风险资本的最佳、最有生命力的组织形式。二是通过严格的项目遴选机制挑选最有潜力和最符合自己投资专长的项目来进行资本投放;通过各种投资策略实现风险的控制与分散。三是通过有效的产权约束机制来强化风险控制;通过积极的投资后管理机制来实现资金增值的最大化与风险的最小化。四是通过畅通的资金退出机制渠道实现收益分享。只有在承担较高风险后获得相应的高收益,才能真正实现风险与效益的对称统一。完善的风险投资运作通过风险资金的退出增值,使得风险投资机构得以分享高科技企业成功后的高收益,使投资者的资本保值和增值有了可靠保障,也解除了风险投资家的后顾之忧。

所以,仅仅有了高收益的预期还不够,只有从机制上为高收益的预期提供安全保障,才能够吸引资本与人才向风险投资领域流动,风险投资产业才能真正发展起来。

2、风险投资的企业家精神

企业家是那些有判断能力、有信心和有冒险精神的企业领导者,是以一种新的方式组合生产要素的群体。而企业家精神,就是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创新被认为是具有技术性的,能够打破平衡的好主意。因此,从另一种观点看,企业家精神是一种思考和行为方式。百森商学院则认为企业家精神是在不考虑资源目前是否可得的情况下辨识机会并且利用它,目的是在私人和公共领域内创造财富。

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其无可置疑地扮演着一个发动因素。一是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对于风险投资来说,比物质资本更为重要。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过程中,最稀缺的资源是企业家的能力;最紧迫的问题是合理而有效的配置现有资源。只有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阶层充分发挥高超的管理才能,风险资本才能产生其应有的高效益。二是风险投资行业的高风险特别需要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阶层。企业家的作用在于消除不确定性,应对不完全信息和高交易成本;当市场形成越不完全,就越需要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把资本和技术投向最具效率和前途的生产活动中去。三是企业家精神决定着风险投资产业的演化与组织创新。产业是具有相同的组织形式的一系列组织,产业的演化就是特定组织形式的扩散。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阶层既能够通过创造出新的和有竞争力的组织形式来重新组合现有产业,也可以通过“复制”现有组织形式使产业走向均衡。企业家精神会带来新的组织形式产生,引起竞争环境的变化,导致新组织形式的扩散,从而完成产业的发展与成熟的演变过程。

3、科学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原动力。大量的技术创新的可能性产生了对风险资本的强大需求,风险资本也由此产生发展,并极大地推动了技术创新的发展。在此背景下,风险投资企业应运而生并不断演变发展。

从历史渊源来看,风险投资产业产生于技术创新活动的蓬勃发展之中。具体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促进了风险投资的产生。由于技术创新本身的高风险性、高回报性的特点,特别是技术创新活动对资金的客观要求,催生了风险投资这一具有开创性的投资方式的产生。二是创新技术产业成为风险投资资本增值的主要途径。技术创新的出现,特别是那些能提供巨大消费潜力以及高收益的技术,能促进风险投资行业的兴旺和扩大高科技产业化,是现代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产品和劳务的过程。随着高科技产品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和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风险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加速扩张。三是风险投资本身也是一种科学的创新活动。风险投资活动不同于传统的投资方式,从融资投资方式、组织管理方式、项目评估决策方式到资本市场运作方式都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产生出独特的资源整和、资金配置、激励与约束效应。因此,风险投资具有来源于创新活动的文化血脉。风险投资活动所体现出来的正是一种科学的创新型文化。

风险资本只有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才能实现资本增值,而高科技产业也只有在风险资本投资的前提下才能迅速产生效益和实现持续发展,二者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4、经济增长

依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库兹涅茨教授的经典式定义,现代经济增长是一个国家给本国居民提供日益多样化商品的能力长期上升,这种不断提升的能力,是建立在先进技术以及所需要的制度和意识形态之相应的调整的基础上的。风险投资活动的兴衰发展,是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紧密相关的。风险投资活动产生在一国经济长期快速或稳定增长的过程中,受挫于经济增长的波动过程中,世界各国的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历史无不揭示了这一点。从长期来看,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与经济增长是相伴相生的关系。

现代经济增长对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作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一是现代经济增长为风险投资的产生发展提供了基础的环境与条件。首先,现代经济的稳定增长不仅降低了风险投资的整体风险,还为风险投资提供了最基础的发展条件――资本的不断积累与持续供应;其次,现代经济的持续增长会导致持续的技术创新,在国民产出量持续上升的过程中会出现持续的对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巨大需求,从而促进风险投资的产生;最后,现代经济增长带来的制度、观念和意识形态的调整和创新,为风险投资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环境、人才培养与制度支持。因此,整体经济环境无论在短期和长期都对风险投资有着最大的影响。二是现代经济增长为风险投资业的产生发展提供了机遇与空间。经济增长必然带来经济结构的变化,涌现诸多投资机会,这不仅为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发展提供了机遇,而且由于这种变化的长期存在,并且处于长期上升的趋势,就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发展空间,使得风险投资不仅能够在微观层次顺利完成风险资本循环的整个过程,也可以使得风险投资产业在宏观层次顺利完成组织结构的创新扩散和产业形态的变迁。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风险投资业是现代经济增长本身的产物,并最终成为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促进因素,当风险投资与新的经济增长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真正形成时,风险投资业作为一个产业就真正发展起来了。

五、结论与启示

研究表明,市场机制是风险投资行业产生的基础,而政府的扶持是风险投资发展壮大最重要的保障,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发展与成熟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那些对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起着根本性决定作用的因素中,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风险投资的企业家精神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内在动力,科学技术创新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需求动力,现代经济增长则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长期动力。

以上研究给予我们以下现实启示。一是要充分协调与发挥市场与政府在风险投资产业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不仅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也要积极发挥政府扶持的保障与支持作用,既要满足市场主体(风险投资者)强烈的制度创新需求,也要实现政府最大限度地获得制度变迁的规模效应,实现制度变迁的效率最大化,路径最优化。二是要加强技术创新活动对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互动效应。一方面技术创新活动能够极大促进技术进步,而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另一方面技术创新活动能够真正产生风险投资的需求。要加强技术创新活动对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拉动效应,不仅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技术研发体系,而且必须建立良好的技术市场机制,前者为风险资本的运作提供丰富的技术产品,后者则使技术创新成为风险投资发展的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后盾。三是加强企业家精神的培育。促进企业家精神形成的关键不仅在于要培养高质量高水平的企业家,更重要的是培育产生企业家群体的文化环境。一个为开创企业提供动机的支持性的文化环境或是激励是最重要的,而且文化背景决定了具有创业潜质的个人的分布状况。一个国家的人口中具有创业倾向的频率越高,它所储备的潜在企业家就越多。因此,进行风险投资和创造企业的概率就越高,风险投资产业就越能够发展壮大。

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我国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策略

[提要] 基于对我国风险投资产业的了解,由于我国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较晚,无论是在投资环境还是在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上都有一定的不足,导致我国的风险投资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鉴于风险投资的重要性及其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正确了解我国风险投资产业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我们应当根据风险投资产业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策略,以奠定良好的风险投资产业发展基础。

关键词:风险投资产业;问题与对策;效益

一、前言

受到投资环境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风险投资产业在发展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对于政府资金的利用不够充分,很多政府资金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其次,我国风险投资产业专家型人才数量较少,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专业人才孵化机制,影响风险投资产业的专业水平;最后,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还不成熟,无论是资本市场的运作模式还是资本市场的风险管理模式都存在不足。因此,只有重视并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提高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质量。

二、我国风险投资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况,资金利用率不高。为了有效地扶持企业生产,我国政府每年都会划拨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企业的发展和投资。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的投资手段以及对企业融资风险了解较少,许多政府资金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既没有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同时也浪费了政府资金。因此,对我国风险投资产业而言,政府资金未得到充分利用的问题相对严重,只有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做到充分利用政府的配套资金,才能解决风险投资产业中存在的资金利用问题。

按照政府投资要求,各级政府都会在财政专项资金里面划出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及企业融资。如何做好政府资金的运用,做到根据政府的规划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成为了我国风险投资产业需要思考的问题之一。所以,有效地解决政府资金闲置问题,并提高资金利用率,对我国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要对政府资金闲置问题有正确的认识,做到根据风险投资产业的实际需要进行政府资金的配套。

(二)我国风险投资产业人才结构不合理。由于风险投资产业专业性较强,在具体的项目和资金操作过程中,需要专业型人才进行把控。但是从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产业的人才结构来看,专家型人才数量相对较少,专业技术人才数量也并不充足,由于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风险投资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难以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专业化水平。所以,有效提高人才质量并做好人才储备,对我国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风险投资产业与其他产业不同之处在于,风险投资产业需要大量的高端专业人才操作,如果专业技术人才较少或者专业技术人才水平不够,不但无法完成风险投资交易,同时还会给风险投资带来较大的隐患,严重时会引发风险投资金融风险,无论是对风险投资还是对实体经济都会造成严重的打击。所以,我国风险投资产业人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必须得到有效的解决,如何提高专业人才素质和做好专业人才培训,对我国风险投资产业而言至关重要。

(三)我国资本市场整体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对于欧美国家,我国在资本市场环境上还不够完善,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晚,各项管理机制和管理流程还比较薄弱,距离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管理还有不小的差距。如何有效地缩小差距并健全资本市场环境,对我国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我国应当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过程中充分认识到资本市场环境的问题和短板,并在下一步的发展过程中,夯实资本市场环境,建立良好的资本市场秩序。

风险投资产业与其他产业不同,参考国外的发展经验,风险投资产业要想实现大发展,就必须要有完善的资本市场作为辅助。鉴于我国资本市场基础相对薄弱,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还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了制约风险投资产业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有效地优化资本市场环境,培育出良好的资本市场,才能为我国风险投资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我国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策略

(一)加强对政府资金的利用,避免资金闲置现象发生。从我国现有的政府资金来看,之所以出现政府资金未得到充分利用的问题,除了政府在投资过程中过于谨慎之外,还与政府的投资机制和投资方法有关系,同时政府也没有风险投资的相关经验,造成了政府配套资金难以与民间资金共同使用。因此,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过程中,应当合理地利用政府Y金,形成政府资金与民间资金共同参与的风险投资机制,有效地提高政府资金的利用率。

按照风险投资的实际需求以及政府配套资金闲置的现状,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过程中,应积极与政府协调,加快资金布局和杠杆资金的运用,利用风险投资市场机制吸引政府配套资金进入,提高政府配套资金的利用率,降低政府配套资金的投资风险,使我国风险投资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能够做到根据产业要求和市场要求做好政府资金的充分利用,满足风险投资实际要求,为政府资金的利用开辟专门的渠道。

(二)重视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鉴于风险投资产业的实际特点,只有重视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才能做到提高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质量的目的。同时,吸引国外专家型人才进入,形成高端专家带动专业人才共同发展的局面,建立有效的人才孵化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国风险投资产业的人才体系,建立正常的人才发展机制。

基于风险投资产业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风险投资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不但要认清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作用,同时还应根据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规模及未来的发展走势,确定合理的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做到根据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实际,采取必要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措施,满足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需要,为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

(三)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建立完善的投资管理机制。考虑到资本环境的重要性及其对风险投资产业的具体影响,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应当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为风险投资建立良好的退出机制有效地降低风险投资的失败概率,提高风险投资的整体收益,同时也降低风险投资发生金融风险的概率,为风险投资产业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建立完善的投资管理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投资管理机制的完善以及资本市场的培育,对于我国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是保证我国风险投资产业能够得到良好发展的重要基础。为此,我国的风险投资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应注重资本市场以及配套机制的完善,保证资本市场能够与风险投资行为相适应,为风险投资提供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市场基础。

四、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我国风险投资产业要想提高整体的产业规模和发展速度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就应当从合理利用政府资金形成政府资金与民间资金共同参与的风险投资机制、加大国内风险投资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吸引国外专家型人才进入和完善资本市场为风险投资建立良好的退出机制等方面入手,有效地解决风险投资产业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国风险投资产业的快速发展,提升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水平。

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风险投资业发展的瓶颈及途径分析

[摘要]制约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风险资本的来源和获利退出渠道不通畅。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提供投资法律保障,扩大风险资本来源,建立风险企业的“二板市场”。

[关键词]风险投资; 风险资本; 退出

风险投资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在其发展过程中直接造就了一大批高科技跨国公司,推动了战后世界经济的高速增长,促进了人类社会由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的过渡。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起步较晚,自1985年国内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成立至今,国内风险投资机构已达50余家,风险资本总额达数百亿元人民币,启动了一批风险投资项目,发展了许多高新技术企业,如搜狐、金碟、联想、方正等。虽然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发展很快,但还不能称其为现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产业,风险资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远未得到充分发挥。

一、制约风险投资业发展的瓶颈

风险投资是通过一定的机构和一定的方式向各类机构和个人筹集风险资本,然后将所筹资本投入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并以一定的方式参与所投资企业或项目管理,期望通过实现项目的高增长率并最终通过出售股权,获得高额中长期收益的一种投资体制。可见,进行风险投资的最基本条件是具备一定规模的风险投资基金,然后是具有真正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和创业企业家以及风险投资实现利益的退出。从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状况来看,制约风险投资业发展的瓶颈主要是风险资本的来源和获利退出渠道不通畅。

(一)风险资本的来源渠道不畅

从某种意义上说,风险投资运营机制的重要一环是筹资,而不是投资。我国科技与资本的结合仍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由政府深度参与的运作模式,政府拨款占据主导地位,通过科研机构拨款、国有资产存量变现后的再投入等方式,直接进入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的研制开发,甚至送达产业化的大路上。国家资本直接进入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领域,必然导致有限的政府财力无法满足高新技术成果化对资本投入的巨大需求,风险资本的规模受到抑制。同时,还造成非市场化投资运行机制内部的责任与利益不清,导致资本运行效率低下,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发展风险投资业,其初衷是充分动员社会资金的广泛参与,而并非政府愿意充当主要投资者角色。风险投资者是否愿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取决于其对风险投资的预期收益与投资风险的权衡。只有当预期收益大于风险时,风险投资者才会介入。而风险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风险投资环境,如政府对风险投资企业或风险投资者的税收政策,以及有关风险投资发展的法律、法规与完善的金融市场等。我国目前的风险投资环境还不足以调动风险投资者的积极性。

(二)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不畅

风险投资项目的发展过程一般需要经历4个阶段,即种子期、创立期、扩充期和产品成熟期。种子期是科技项目的发明者或创业者为验证创意的可行性,投人大量资金用于研究之需。创立期是科技发明或专利用于产品开发直至生产开始,投入较大资金购置生产设备、产品开发及推销。扩充期是企业逐步取得经营业绩,投入更多资金用于进一步提高产品开发能力,并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产品成熟期的企业产品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知名度较高,企业可以依靠自身积累扩大规模。对于风险投资来说,种子期是为获取收益的进入,产品成熟期则是为实现收益的退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投入一一回收——再投入”的循环运行。

风险投资的本质是追求超常规投资收益和尽可能减少投资风险,客观上要求有一个投资者进退自如的机制。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有3种:一是公开上市,使风险企业得以确认和独立,并获得在证券市场上持续筹资的能力。二是收购,实现风险企业间的收购和兼并,或被另一家风险资本接手进行二期投资。三是清算破产,使风险投资及时抽身,避免更大的损失。在以上3种退出方式中,收购和清算破产是风险投资者在投资不成功时痛苦而明智的选择,公开上市则是风险投资者最愿意接受的退出方式。从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现实情况来看,对企业股票上市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没有考虑到风险企业的特殊性。由于成长中高新技术风险企业不具备上市公司的条件,无法像上市公司那样在正式的证券市场进行股票或期权的交易,这就使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没有可以使风险资本及时退出的资本市场。风险投资没有合适的退出渠道,就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最佳价值。

二、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途径分析

(一)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为推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世界各国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如美国将风险投资资本收益税税率由49.5%降到10%,新加坡政府则规定风险投资最初5~10年完全免税。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虽处于初期阶段,但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完全必要的。可以按照风险企业或项目的发展过程降低税率或在一定时期内完全免税,以刺激风险投资者的投资意愿,推动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二)为风险投资提供法律保障

风险投资是集融资、投资、资本运营和企业管理为一体的金融过程,其风险资金的来源、运作规范,以及风险企业的法律地位、风险投资公司的法律定位等,都需要法律、法规予以明确。我国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至今仍缺乏有力的法律保护,尚未确定一部促进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法》。为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应以颁布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尽快制定《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同时应对制约风险资本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使风险投资在发展初期能运作规范,为其大规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三)扩大风险资本来源

西方国家的风险资本主要来源于养老金、保险基金、金融机构、企业集团、政府基金以及家庭和个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风险资本的来源应是多渠道的。首先,应放宽养老金的投资限制,加强养老金运营的管理,提高养老金的收益水平。随着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养老金滚存结余不断增加,应当充分运用好这一庞大的资金,使其成为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其次,应引导家庭和个人投资者进行风险投资。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截止1999年底,我国居民储蓄存款已达6万亿人民币,资本的潜力十分巨大。应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私人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使其成为私人权益资本的一部分。再次,应打破企业惜投的状态,鼓励实力较强的大企业集团参与风险投资,以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盈利能力,推动科技进步。同时,要吸引外资参与风险投资,扶持民族高科技产业的成长。

(四)为风险企业建立“二板市场”

开辟“二板市场”,是风险投资赖以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它能进行产权交易,使风险资本形成正常的滚动增值,循环发展。“二板市场”不仅为高新技术风险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了可能,也为风险投资的退出增值提供了“跳板”和“柜台”。美国的OTC、英国的USM等就是在严格控制和管理正式上市公司的股票,以保证股票市场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为无资格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风险企业进行股票交易而建立的。“二板市场”发行股票的标准低于一般证券市场,只要风险企业的规模和资金达到一定的标准,就可以在“二板市场”上发行股票。如香港的“二板市场”对中小企业和风险企业的上市要求主要是盈利能力,只要连续3年的盈利率在20%以上即可上市。我国“二板市场”的建立,早已是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者所期盼的。

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我国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高投入、低流动性、高技术性的基本特征。我国风险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渠道狭窄,资金缺口大,缺乏高素质人才,运作不够规范,法律法规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乏力,中介服务不到位,退出机制不健全。必须发展规范风险投资主体,拓宽风险资本来源渠道,培养风险投资人才,完善风险投资法规,培育风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风险资本退出机制,制定鼓励风险投资的财税政策,促进风险投资发展。

关键词:风险投资;特征;问题;对策

一、风险投资的基本特征

风险投资也叫创业投资,一般是指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高风险性。风险投资的对象主要是刚刚起步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目标常常是“种子技术”或构想创意,处于初始设计阶段,尚未经过市场检验,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失败的几率很大。有些项目在进行一段时间后被证明在现有条件下难以成功。有的项目在立项时是先进的,但到完成时别人已捷足先登获得了专利或抢占了市场,或者出现了更好的替代产品,或者市场需求发生了变化,从而失去了意义,不得不放弃。有的科技成果本质上是成功的,但受传统观念的约束,尚不能为市场接受,从而难以取得预计的效果。因此,高风险性是风险投资的本质特征之一。

2、高收益性。风险投资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战略性投资,风险背后蕴含着巨额利润,即预期的高成长、高增值。风险投资项目一旦成功,能够生产出性能优良、价格便宜、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产品,获得巨大的市场份额或开拓出新的市场空间,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风险投资之所以经受很长时间考验,并没有因为高风险而衰落,反而愈显蓬勃发展之势,关键是其具有风险损失补偿机制。风险投资所追求的收益一般不是红利而是在风险资本退出时的资本增值,即公司上市时以15倍以上的市盈率套现,获取高额回报。预期的高成长、高增值是其投资的内在动因,高收益性在风险投资过程中充分体现出来。

3、高投入、低流动性。许多具有重大意义的科技项目需要很高的投入才可能获得成功,如集成电路、核电站、航天器、通信设备、生物技术、基因工程等项目,没有相当大的资金投入,就不可能见到成效。风险资本往往在高新技术企业创立初期就投入,此时企业往往出现亏损,随着科技开发成功和产品市场的不断开拓,此时竞争者不多,产品能以高价格出售,可获得高额利润。当产品进入成熟期,生产者逐渐增多,超额利润消失,此时就要清理资产,撤出资金去从事其他新项目投资。往往通过企业上市,在资本市场将股权变现收回投资、获取回报,继而进行新一轮投资运作。若出口不畅,将导致撤资困难、风险资本的流动性降低。

4、高技术性。风险投资大都投向高技术领域,向那些新创立的、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高科技性质的企业或产业投入权益性资本,以承担高风险为代价来追求高收益。高技术产业由于其风险大,产品附加值高,因而收益也高,符合风险投资的特点,因而成为风险投资的重点领域。在向高技术企业投入资本的同时,也参与企业项目经营管理,与企业结成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风险投资者要参与企业管理,自身素质要求很高,必须掌握现代科技、金融投资、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

1、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渠道狭窄,资金缺口大。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来源,政府和银行资金大约占70 % ,大大超过美国等发达国家不到9 % 的比例。居民投资理财渠道不宽,储蓄存款增速加快,很少用到风险投资领域。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和其他民间资金等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渠道和运作机制尚未建立。据统计,2000年末全中国拥有风险投资公司近100家,风险投资资金仅有 94亿元,实际项目投入只有 16亿元,这一规模仅是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所需资金的1%。同时,单个风险资本规模偏小,一般只有几千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很难支撑大型科技项目,不能满足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需要。

2、缺乏高素质专业人才,运作不够规范。我国风险投资才刚刚起步,缺乏具有相应科技知识、管理经验、懂金融投资的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现有的风险投资人才队伍从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与行为模式及品格特征等方面都还不能完全满足风险投资的要求。现有风险投资机构大都由地方政府创办和资助,目的主要是为了发展本地的高科技产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搞活地方经济,这与遵循“高风险、高收益”的真正意义的风险投资基金有很大的不同;风险投资基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通过政府或政府背景的风险投资公司进行管理运作,出资人与管理人一体化,监控机制不完备,资金运作者和政府官员双重身份,使其对投资缺乏责任感,还容易出现行政干预。

3、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乏力。《风险投资基金法》、《风险投资公司法》尚在制定中。过去制定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专利法》等法规未考虑风险投资的运作特点,在许多方面未能给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一项技术开发成功,立即就有许多仿冒者出现,争夺市场,由于仿冒者不承担前期开发费用,其成本低于原技术开发者,使开发者处于竞争劣势,通过打官司维护自己的权益,往往又要消耗大量时间和精力,侵权者尚未受到惩罚,原告方已筋疲力尽。以上这些都阻碍着风险投资发展。

4、中介服务不到位,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首先面临的是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问题,这种认定既包括技术认定又包括价值认定,需要中介机构来协助完成。中介机构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为以后的经营活动带来直接的影响。风险投资还需要建立较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以便为风险资本的变现开辟通道,在这方面还远不能适应风险投资发展的要求。风险投资者冒高风险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是为了在所投资的项目步入成熟阶段时通过企业股票公开上市、协议转让或回购等获得高额投资回报。目前创业板市场尚未建立,主板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要求高,上市机会少,产权转换不畅,使风险投资很难退出。

三、发展风险投资的对策

1、发展规范风险投资主体。一是风险投资公司。我国一些风险投资公司是以政府出资为主,由此带来资产所有者虚置、错位和预算约束软化等问题,不利于风险投资发展。需要对这部分风险投资公司加以调整,实施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治理结构,政府不能对风险投资公司运作横加干涉,经营管理者必须与原所在单位割断联系并作出承担投资风险责任的承诺,政府出资起带动作用,在公司发展步入正轨、能获取较高利润时,政府资本应该退出,让其他社会资本介入。二是风险投资基金。用私募或公募方式筹集风险投资基金是扩大风险资本的主要手段,也是发展风险投资主体的方向。与风险投资公司相比,公募基金的集资规模大,作为一种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具有天然的联系,在设立运作一段时间后可申请上市,这对投资者极具吸引力,容易大规模积聚资金。

2、拓宽风险资本来源渠道。首先,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养老基金和捐赠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是风险投资的最佳资金来源。其次,商业银行资金也可以多种模式介入风险投资。第三,积极引导国外资金进入,不仅可以获得风险投资资本,而且可以学习经营管理经验。第四,引导大企业参与风险投资,同时解决企业产品更新换代、提供增值服务的问题。第五,引导民间资本投向风险投资领域。第六,证券商可通过发起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入股风险投资公司等方式介入风险投资。第七,发展风险投资离不开政府资金投入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

3、培养高素质风险投资人才。通过组织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风险投资从业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大力发展教育,尽快培养大批既懂金融、证券、投资,又懂财务、会计(审计)、管理、法律的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制定优惠政策,提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机制,为人才合理流动创造必要条件,通过招聘或国际交流,引进风险投资专家,弥补国内人才的不足,改善人才缺乏状况;利用社会传媒,大力宣传风险投资知识,培养公众的风险投资意识;创造有利于风险投资人才成长的环境,建立激励机制,鼓励高层次科技与经济管理人才投身于风险投资事业中来。

4、完善风险投资法律法规。必须加强风险投资立法,研究制定风险投资法及其具体实施细则, 规范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设立条件、筹资方式、投资组合、运作程序、内控制度和退出机制等,切实有效地调整风险投资行为及其法律关系,为风险投资的正常运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法律保障。风险投资运作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十分重要。必须完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收益等作出明确规定,对创业者的专利权、专有权等提供法律保护,维护风险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其从事风险投资创业的积极性。

5、培育风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培育服务于风险投资领域的各种中介机构,为风险投资提供全方位的中介服务,促进风险投资发展。风险投资所需要的中介机构包括为鉴别风险企业资质和先进性而设立的标准认证机构,为评估风险企业科技成果和无形资产等知识产权而设立的估值机构,为评价项目技术先进性、产业化进度、盈利水平、生命周期等而设立的市场潜力评价调查机构,为风险企业申请上市前和上市后提供决策咨询等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另外还要有行业自律管理服务机构、风险投资法律咨询顾问、会计审计服务机构等。

6、建立风险资本退出机制。通过柜台交易,鼓励大企业收购、兼并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回购,创业企业将风险投资机构所持有股份购回注销,或按持股比例分配给其他股东;通过员工收购,创业企业广大员工集体将风险投资机构所持股份收购并持有;通过买壳上市,创业企业通过收购某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取得控制权后,再将自己的资产通过反向收购方式注入上市公司内,实现间接上市,然后风险投资机构再通过证券市场逐步退出;鼓励企业在海外上市,充分利用海外市场;清算和破产,可以作为创业资本在投资失败时的一种特殊退出方式;设立二板市场和场外市场,适当放宽风险投资企业上市条件。通过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确保风险资本进得来,出得去,正常循环,滚动发展。

7、制定鼓励风险投资的财税政策。风险投资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世界各国为了鼓励风险投资发展,都制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美国政府为鼓励风险资本的发展,将长期资本利得税率由49 % 降低到10 % 左右,使风险投资迅猛增加;新加坡政府规定,风险投资最初5­­—10年完全免税。学习借鉴其做法,我国应给科技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如对风险投资全额返还所得税、风险投资免征或减征所得税、风险投资贷款实行贴息、发行科技开发债券、设立科技开发基金等,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

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风险投资与民营中小企业发展

[摘要]风险投资对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种股权投资和特殊的融资形式,风险投资不仅仅对高科技公司产生作用,同样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可以提供巨大的推动力。文章先提出如何正确认识风险投资和民营中小企业,然后分析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和管理瓶颈,最后提出风险投资如何在融资和管理两方面起推动作用。

[关键词]风险投资;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管理瓶颈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股权投资和特殊的融资形式,在国外的实践中已极大地推动了科技创新向现实经济的转化,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同样地,风险投资的性质决定了它也可以在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正确认识风险投资和民营中小企业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也常被称为风险资本、创业投资,关于风险投资基本定义的界定,目前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而研究风险投资之前对其内涵须有一个正确认识,这样才有利于引导风险投资业在我国的发展。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NVCA,National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2000年指出,风险投资企业是由专业投资者提供资金投资并参与管理的一种投资形式,该投资的投资对象为高速发展并蕴藏着有望成为某行业重要公司的潜力新兴公司。经合组织(OECD)1996年定义风险投资为对常被大公司和传统金融机构忽略,具有高风险和规模较小的高科技公司的投资,并提出风险投资亦可指那些对未上市的初创公司投资并参与管理的资本。我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则指出,风险投资是指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进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以上几个概念区别在于:投资领域是否仅限于高科技领域及是否采用参与管理的投资方式。我们认为风险投资是将资金投入高风险、高潜力的行业或中小企业的并参与其管理的对企业而言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融资行为的股权投资。这样的定义突出了风险投资的股权投资性质及参与管理,并且将其投资领域扩大至高科技领域之外。

最早提出民营概念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当时指的乃是一种经营状态。而今日,由于我国经济制度变迁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因而此民营是相对于公有制而言,是一种所有制定义,即是私营。过去为了体现计划经济体制的政策扶持和利益分配导向,中国的企业分类长期采用所有制形式。我们现行企业划分标准是依据是1998年制定的《全国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该标准按行业、生产能力、固定资产原值对企业进行划分归类。因而我国各个不同行业界定的中小工业企业的标准并不一致,此种划分有着其浓厚的计划经济背景色彩,今后宜与国际惯例接轨,按企业的资产总额、销售额及从业人数进行划分。目前我国统计年鉴的中小企业仅包括工业企业,在这里我们认为应包括较小规模的乡镇企业(包括农村个体和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城市个体企业。根据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提供的估计数据,中国中小企业总数约在1000万家左右,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占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中小工业企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和出口总额分别占全部工业总量的60%、57%、40%、60%.从企业所有制性质上看,在中小企业中,国有企业仅占14%,可见我国中小企业的主体为非国有经济,即民营经济。因此推动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将极大地影响我国总体经济的运行。

二、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瓶颈

当前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若干阻碍因素,具体来说,主要是管理问题和融资问题,进一步讲,分别是企业内部机制和外部经营环境问题。

1、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及治理结构问题

企业的法律组织形式有三种:业主制(Proprietorship)、合伙制(Partnership)、公司制(Corporation)。业主制是最简单的一种形式,企业只有一个所有者;合伙制为两个或更多的人共同拥有公司;公司制则是把其所有权按照股份来加以分割,购买一家公司的股票使购买者享有与其所持有该公司所有权份额相称的投票权与分红资格。三者区别在于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债务偿还是负完全责任还是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当然公司制还有可公开交易公司股票以随时变现的优势。在管理上涉及到最终决策时,只有业主制不存在潜在分歧,合伙制的合伙人及公司的股东之间则可能会出现分歧,这就需要借助董事会、经理层等加以解决。

不管民营中小企业采取以上何种组织形式,均要解决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治理结构问题,以完善内部管理来促进企业发展。

民营中小企业的民营特色是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优势,此类企业有着充分的灵活性,逐利目的使民营中小企业在获取资金支持情况下能适时根据市场需要生产适销对路产品。然而这同样也带来短视性的问题,许多中小企业仅仅是逐利,并没有考虑发展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问题,无法从“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出发,遇到市场中某类产品受消费者欢迎,即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进行生产。这样还导致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忽略了产品的生命周期,在一个产品的成熟期进入该产品市场,一方面要承受恶性竞争的压力,另一方面则在产品逐渐进入衰退期之后必须逐渐退出市场或者期望收益率不断下降。因此,民营中小企业要取得长远发展还必须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

科斯提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组合、是个人之间产权交易的一种方式。而企业治理结构则是有关企业控制权及剩余权分配的一种制度,这些安排决定了企业目标、谁在什么状况下实施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企业成员之间分配等一系列的问题。不管中小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都会涉及到企业的控制权及剩余索取权的安排问题及如何制定决策、如何执行决策问题。具体地说,要如何解决企业内部的经营者聘选机制与上岗竞争激励,即如何决定经理人选;收益分配激励制度,即激励所有者对企业关切;企业的信息披露状况,大量披露或采取保密措施;具体的财务机制等。

2、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新企业的制定及企业扩大规模皆需要有资金购进投入品从事生产。新企业初设立时可以凭自有资金投入,欲扩大规模之企业亦可动用自有资金即未分配利润或企业股东增持权益资金,然而在许多情况下自有资金相对有限。企业还可以考虑取得债权资金或股权资金。前者是从银行借款或通过发行债券直接向投资者借款。后者则是向意欲获得以公司红利形式分配予其所有者的利润的投资者发行新股票。

就发行股票而言,首先是在企业组织形式上要采用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可分割,并且必须有董事会、经理层,即必须有相对完善的治理结构。另外因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自由流通,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证券监管机构制定了诸多监管举措。例如,准入门槛上对企业的注册资本金、盈利状况等有着严格的限制;在企业获准发行股票之后还必须遵循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样的一些举措有利于透明、高效的股票市场的建立,然而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对这样的融资方式只能是望而生畏,很难能达到要求。当然监管机构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采取了降低门槛的做法,设立要求较低的二板市场以利于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但在我国,虽然众多企业对二板市场望眼欲穿,然时至今日尚不见踪影,因而我国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只能另辟蹊径了。

由于不能直接从股市融资,我国中小企业只得借助银行。然而由于信贷市场上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的存在,使得中小企业从银行融资存在 困难。同时,我国特有的经济体制也不利于中小企 业的银行融资。在我国的信贷市场上,占主导地位 的依然是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其背后所有者是国 家,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东也是国家,二者的经济行为里均有政府背景,有了政府支持,国有企业相对易于取得贷款。再者,在国有商业银行看来,贷款予国有企业相对而言是一种软约束,因为即使出现坏帐,终究要由国家财政解决,那么向国企贷款不过是一种变相的财政拨款,这种款取之于民,那是用之不竭的。至于国有中小企业,由于过去国企改革实行“抓大放小”,相比之下失去了政府支持,另一方面通过产权改革相当一部分转为民营,与民营中小企业面临同样问题。以上分析的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上面临的所有制歧视。

三、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风险投资

前文定义风险投资为参与管理的一种特殊形式的融资行为,又指出民营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问题及管理问题,如果将风险投资引入民营中小企业则一方面可以解决融资难问题,另一方面可以由风险投资家参与企业的管理,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1、风险投资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资金注入

从技术的角度来看,风险投资的介入是可以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的。

其一,风险投资可以股权投资形式,比如发行可转换优先股或可转换债券的方式投资中小企业。投资的目的并不在于获取短期的财务利润,而为了企业进入成熟期股本增值之后的股权转让获取一次性的中长期高额回报。

其二,另外还有一种风险投资形式是提供风险贷款。作为风险贷款者的风险投资家要求资金需求企业提供给自己一个同样愿意投资于该企业的投资者作为合伙人,二者共同成为资金需求企业的股东,后者则受风险贷款人的委托管理公司,其股份不低于前者。并且风险贷款人仅仅要求资金需求企业在合同期内年支付一定比例的固定报酬,合同期末一次性偿还本金,如果资金需求企业获得资金后投资失败,则风险贷款人的本金须由政府担保者支付。

其三,还有一种方式就是由专业风险投资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投资中小企业,但是该中小企业必须符合银行的要求,并且专业风险投资公司必须投放一定比例的自有配套资金,三方共同签订协议。

风险投资介入中小企业的发展还可迂回地克服所有制歧视,原因在于对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各国政府均有扶持措施。这些扶持措施比较常见的有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财政贴息、政府担保等。各国政府还通过立法等方式,制定风险投资业发展政策,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规范风险投资的规划,优化其发展环境。民营中小企业引入风险投资相当于间接地获取政府的支持。

2、风险投资提高民营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

一般来说,风险投资家在投资一个企业时,首先考虑投入高增长的行业,同时企业的业务发展必须有一定的可持续性。企业要在本行业里发展,必须要能够不断挖掘新的机会,这就需要在管理人员方面也要有很好的配置。可能企业刚开始的时候有一个很好的产品,但是当这个企业发展壮大的时候就要考虑找好的管理者。风险投资家注资民营中小企业之后,出于把握企业发展的需要,必须参与管理。因为专业投资公司、多数风险投资机构在企业的发展战略及管理方面必然有着独到见解,对经理人员的聘任、内部激励机制的建议、财务体制的架构等将提供各种有效措施及策略。风险资本在提供资金和增值服务的同时,将自己的技术、管理、营销等理念注入到企业当中,为企业提供一种完善治理的机制,还有后续服务的机制。由于前文述及的民营中小企业本身的管理缺陷,风险投资机构的管理介入可以有效推动企业发展。

而且,风险投资家的介入可以带动这些中小企业的后续发展。从总体来看,风险投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退出。没有成功的退出,风险投资就很难把自己的资金有效地回报给投资人,管理团队也没有办法获得相应的收益。投资于民营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最后也要退出。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有上市发行股票(IPO)、股权转让、清算、管理层收购等,其中最主要的是股票上市。这些企业可以在国内、国外上市,海外上市由于有二板市场,上市门槛低一点,相对容易。企业要上市,首先就要求它在内部管理机制上符合有关法律的要求,包括公司的治理结构、财务安排等。上市之后,市场监管机构对企业还有严格的信息披露等要求,这均对企业的管理有促进作用。

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美国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研究的发展分析

摘 要 分析了美国风险投资项目评价发展的历史过程及取得的成果,总结分析了美国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发展经验,并初步探讨了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 风险投资 项目评价 评价指标

风险投资项目的选择过程就是一个评价投资项目的过程,选择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投资项目是风险投资获得成功的重要环节。在这里我们把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研究概括为: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过程;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价指标;风险投资项目的定量评价方法。我国的风险投资经过近20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仍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尤其是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价及选择,大多建立在风险投资家个人判断基础之上,缺少适用于我国实际的有效的评价方法。

美国的风险投资业开始于1946年ARD公司的成立,其经历了50年代的成型、60年代的成长、70年代的衰退、80年代的复苏和90年代初的暂时低谷,以及90年代末的高速发展,到今天的稳步前进这样大起大落的发展。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国家政策制度,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融资、风险项目评价及选择、风险企业的培育等制度、程序、规则,从而保证了风险投资业的健康与稳定发展。分析借鉴美国成熟的风险投资经验有利于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

1 美国风险投资项目评价发展的历程

考察美国风险投资从1946年ARD公司成立到现在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根据项目评价过程、评价指标、定量评价方法的建立及完善与发展,把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研究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1 第一阶段是从1946年ARD公司建立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

这一阶段是风险投资家以创始人倡导的理念为投资导向,进行风险投资项目选择的探索阶段。研究主体是风险投资家,风险投资家以自己丰富的经历和企业经营经验来评价风险投资项目中的风险因素,进而选择所要投资的风险项目。

1946年,世界上第一个正规的风险投资公司———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在马萨诸塞州建立,ARD建立的目的是其发起人弗兰德斯和多里奥特所倡导的利用马萨诸塞州拥有的雄厚科技实力,来建立高科技企业,促进新兴工业的发展,以改变当地纺织业和传统机械制造业出现的严重亏损,振兴当地的经济而非赢利。美国为了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于1958年通过了《小企业投资法》,创立了小企业投资公司这种新的组织形式。虽然最终证明这种组织形式并不适合风险投资的发展,但在最初却极大的促进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初,ARD最早、最成功的投资项目———数字设备公司(DEC)的巨大成功不仅使ARD获得了巨大的投资回报,更是使ARD成功地证明了自己的投资理念,为风险投资的发展确定了方向:向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高科技、高风险同时能够获得高收益的项目投资。

从一定意义上说,风险投资项目评价发展的第一阶段是决定了向需要承担高风险、同时能够获取高收益的高科技企业投资这一宏观评价准则的发展阶段。

1.2 第二个阶段是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到90年代初期

这一阶段主要是对风险投资产生以来,风险投资家如何评价、选择风险投资项目进行深入的分析、归纳,总结风险投资家的决策艺术并进一步探讨评价规则。研究的主体也转变为专家学者,研究的重点是风险投资项目评价过程,以及风险投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多以定性研究为主。

20世纪60年代美国小企业投资公司的大量破产,使风险投资转而采用股权的方式进行投资,1973年美国成立了国家风险投资协会,对通过有限合伙方式进行的风险投资进行行业监督和制约。同时,1979年美国劳工部对《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中“谨慎人”规定的重新解释:“养老基金在不危及整个养老基金投资组合的基础上,可以投资到小企业和风险投资业”开始生效,这些政策的改变,极大地促进了风险投资的发展。

到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的风险投资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涌现出了一批成功的投资案例,在风险资本的支持下建立了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应改变,也给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风险投资的巨大成功在证明其投资理念的同时,也吸引了大批的专家学者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其中的杰出代表有Wells(1974)、Tyebjee和Bruno(1984)、Robert(1991)。这些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对风险投资的项目评价进行了分析研究,指出风险投资项目评价过程是多阶段的。指出不同的评价阶段应当有不同的风险评价指标,并进行了初步的研究,提出了不同的风险投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评价过程,并对风险项目的定量评价方法进行了初步研究。

其中,Tyebjee和Bruno(1984)在Wells研究的基础上,以调查表的形式对41个风险投资家进行了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调查,经过线性回归分析,他们得出了影响投资风险的因素为管理能力和环境威胁;影响预期收益的因素为市场吸引力和产品差异度;投资变现指标对投资收益和风险的影响均不显著,由此他们建立了评价阶段的决策逻辑模型。

由于风险投资的高度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这一阶段的研究存在着很大的缺陷:没有考虑所投资的风险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应当有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在这一阶段对风险投资项目定量评价方法的研究并不多;由于风险投资的外部环境并不完善,人们对风险投资的认识并不全面,早期的评价过程及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成果是粗放的,评价因素大多是框架式的(如产品、市场、行业、技术等)。

1.3 第三个阶段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直到今天

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研究进一步深入细化。在对评价过程和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更深入全面研究的同时,重点关注于对项目的定量评价方法的研究。强调在严格定性分析基础上的精确定量分析,强调定量分析方法在风险投资项目评价中的应用。

1997年美国税法的改革制订了对风险投资业非常有利的税收政策。此外,美国中小企业局重新修改了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计划,使其更适合风险投资的需要。风险投资的投资理念也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接受,风险投资的外部环境得到了极大地改善。

在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价及选择上,也体现了一些新的特点。风险投资项目的选择偏离了其发起人所倡导的传统的向种子阶段、创业阶段投资的理念,转而投向中后期的风险企业。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养老基金和大量闲散的社会投资资本聚集到风险投资中来,给风险投资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投资资本。使风险投资公司有实力去投资需要大量资本的中后期风险企业。另一方面,投资者对在短期内收回风险资本的期望,鼓励了风险投资公司投向中晚期的风险企业;大量有效的定量评价方法被运用到风险投资项目评价中,风险投资项目定量评价方法迅速发展。一方面,与投资于中后期风险企业相对应,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研究方向就偏向于与中晚期风险企业相适应的定量评价方法的研究;另一方面,随着研究的深入,一些先进的评价方法能够应用到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价中来,比如风险投资项目的实物期权评价方法、模糊多指标评价等等;随着对风险投资研究的深入和认识的提高,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价过程和评价指标也越来越细化、越来越精确。在这一阶段,美国的专家学者如Hall和Hofer(1993)、 Fried和Hisrich(1994)等,都从不同的角度对风险投资项目评价进行了研究。

Fried和Hisrich(1994)采用面谈与填写调查表的方法,总结出了风险项目评价过程。该过程包含了6个阶段,即开始阶段、特别筛选阶段、一般筛选阶段、第一阶段评估、第二阶段评估和结束阶段。同时,他们通过对风险投资家的面谈调查与结果验证,得出了3种通用的风险评价指标。附表列出的风险投资项目评价指标是美国学者根据本国实践而总结出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成果。

总之,20世纪90年代以来,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研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对风险投资项目定性分析更深入全面;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定量分析越来越多、越来越精确;同时,在认识到不同评价阶段有不同评价指标的同时,也认识到风险投资项目或风险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应当有不同的评价指标。

2 经验总结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通过对美国风险投资项目评价发展的分析,从中我们能够得到一些有益的经验,并且能够发现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某些发展趋势:

(1)政府应当及时地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创造条件,同时采取相应措施来保证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美国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发展是和美国风险投资业的此起彼伏相吻合的。不论是早期的《小企业投资法》的颁布、“谨慎人”的重新解释,还是后期税收政策的改变,都使得对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研究深入到更宽更广的领域。低谷时期的经验总结和创造,带动风险投资业进入更高的辉煌,风险投资的进一步发展又使得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研究更深入更全面,从而使风险投资走向稳步发展的道路。

(2)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对象是需要承担高风险,并能够获得高收益的高新技术项目。实践已经证明投资于高新技术项目是一种成功的能够获得高收益的投资理念。这些投资项目没有类似的历史数据可以参考,对这类项目评价的难度较大,需要更新、更适应的理论方法。

(3)风险投资项目评价既是一个理性选择的过程,又是一个艺术创造的过程。风险投资家的经验总结非常重要,在对风险投资项目评价这一领域进行研究时更需要注重专家的意见。

(4)注重定性评价方法与定量评价方法相结合。在全面深入的定性分析基础上运用定量分析的方法,使对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价更准确。并且,在对风险投资项目评价中越来越重视定量评价方法的运用。

(5)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指标应当是有阶段性的。这不仅要求不同的评价阶段应当有不同的评价指标,并且要求对风险项目的不同发展阶段运用不同的评价指标。

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美国风险投资业发展历史的宏观考察

摘 要: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萌芽与早期发展阶段、低谷与调整阶段、振兴与萎缩阶段、规范与有序发展阶段。各阶段风险投资的发展状况既与美国的经济大环境密切相关,更与美国的立法与政府扶持政策紧密联系。美国的立法与政府扶持政策对其风险投资业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风险投资 历史 立法 政策

美国是风险投资的发源地,也是当今世界上风险投资最为发达、相关法律制度最为完备的国家。本文将对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历史发展作一宏观考察,并以此说明立法与政府政策的扶持对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重要性。

一、风险投资的萌芽与早期发展阶段———AR&D的示范效应和1958年《小企业投资公司法》的重要性(1970年前)

对风险投资的起源时间,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认为:“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的财团就将资金投向于铁路、钢铁、石油以及玻璃工业等领域,成为风险投资的雏型。1924年IBM公司的成立,是风险投资促进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①也有的学者认为:“美国风险投资的起源可追溯到20世纪20—30年代,当时某些富裕的家族和个人投资者向他们认为较有发展前途的一些新办公司提供启动资金。如美国东方航空公司、施乐公司和IBM公司等,都是当时富有投资者投资过的企业。”②尽管如此,风险投资界和学界普遍认为,1946年在马萨诸塞州波士顿成立的美国研究发展公司(AmericanResearchandDevelop mentCorp.,AR&D)是现代意义上专业化与制度化的风险投资开始的标志,是风险投资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AR&D的发起人是弗兰德斯和多里奥特,他们和AR&D的其他创始人都是经验丰富、享有盛名的杰出人才,他们具备技术、管理、财务、法律等各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在当时美国的英格兰地区,纺织业和传统机械制造业出现了大面积的亏损,从而使该地区的经济处于衰退之中。弗兰德斯和多里奥特经过调查分析后认为,该地区经济困境产生的原因有两个:老工业的亏损和新兴工业的缺乏。他们发现,尽管该地区及周围有很多著名的大学,如麻省理工学院(MIT,MassachusettsInstituteofTechnology)等,拥有巨大的技术和人才资源,但由于对新办企业投资不足,以及缺乏优秀的有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导致该地区新办企业成长艰难。AR&D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诞生的。基于发起人的共同认识,AR&D的宗旨是:募集资金;支持和促进该地区的科研成果向消费者所能接受的市场产品的尽快转化。不言而喻其投资对象是那些科技型的新兴企业。由于AR&D的宗旨和对投资对象的选择当时不为大多数公众接受,并且处于当时股市低迷的大背景下,该公司想在公开股票市场上筹集500万美元资金的目的没有达到。但是由于创始人的声誉和杰出才能,该公司还是筹到了350万美元。从1946年AR&D成立到1951年,AR&D的业绩不佳,股票一直在低位徘徊。这是因为它是一个全新理念的投资公司,很难被公众接受,并且其管理层也在不断地摸索管理方法,积累投资经验。从1951年底开始,AR&D所投资的公司开始赢利,AR&D公司渐渐受到投资业的瞩目。

AR&D的成功开启了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大门,面向既有巨大成长潜力、又有很高失败风险的新兴高科技企业的投资从此成为广大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之一。AR&D成为美国风险投资机构的示范和鼻祖。

在AR&D成立后,美国的一些富裕家族也开始创设私人基金,向有增长潜力的中小新兴企业投资,但毕竟这种私人基金解决不了广大中小新兴企业的资本需求的困难,资本的供给远远小于对资本的需求。很多中小企业因此而被迫关闭,许多发明和创新也无法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正是认识到这种困难,美国国会于1958年通过了《小企业投资公司法》(SmallBusinessInvestmentCompaniesAct),此法创立了小企业投资公司这种新的风险投资组织形式。

《小企业投资公司法》授权联邦政府设立小企业管理局(SmallBusi nessAdministration,SBA),经小企业管理局审查和核准许可的小企业投资公司(SmallBusinessInvestmentCompanies,SBICs)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和政府优惠贷款,如SBIC的发起人每投入1美元便可以从政府得到4美元的低息贷款。但SBIC只能为小型的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的独立企业提供资本,在投资的企业规模、投资行业、投资时间以及对所投企业拥有的控制权等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它们不能永久地控制任何小企业,也不能与其他的小企业投资公司联合起来控制一家企业。尽管如此,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投资决策、经营管理等都由自己决定。有了《小企业投资公司法》规定的多项优惠条件,小企业投资公司在该法颁行之后就纷纷设立起来。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统计,在1958年到1963年之间,有692家小企业投资公司成立,它们管理着4.64亿美元的资金。美国的风险投资业在相关的法律扶持下迅速发展起来。但是,许多的小企业投资公司在设立后运营不久就破产倒闭了。在1966年至1967年一年的时间内就有232家小企业投资公司宣布破产。③其原因在于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设置存在着一些制度上的缺陷,许多小企业投资公司对高风险、多困难的小企业的投资缺少心理上和管理行为上的准备。小企业投资公司受挫的具体原因有:第一,整个经济形势和市场状况不景气;第二,它们缺乏经验丰富的职业金融家和高质量的投资管理者;第三,它们吸引的资本主要来自于个人投资者而非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往往对股市的涨跌过于敏感、投资期限不愿太长等弱点;第四,许多小企业投资公司得到政府的优惠待遇后没有将资本投向新兴的高科技企业,而是投向成熟的低风险企业,违背了立法的宗旨和目的;第五,政府提供的贷款期限较短,不能满足风险投资的长期股权性质要求。

二、风险投资的低谷与调整时期(20世纪70年代)

有限合伙这一风险投资组织形式在20世纪70年代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与公开上市的风险投资公司相比,有限合伙制不受1940年美国投资法的约束。有限合伙可以向普通合伙人提供与业绩挂钩的薪酬激励,从而吸引了大量有企业管理经验和投融资经验的精英投身于风险投资业。有限合伙制由于有着内在的管理和制度优势,从而吸引了大量的资本进入风险投资行业。从1969年到1973年,有29家风险投资有限合伙成立,总融资额达3.76亿美元,平均每个有限合伙管理的风险资本达到近1300万美元。这与小企业投资公司平均不足100万美元的风险资本相比,在资本规模上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对风险投资业影响最大的法律变革是1978年美国劳工部对《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nploymentRetirementIncomeSecurityAct,ERISA)中“谨慎人”(prudentman)规则解释的决定。所谓“谨慎人”规则是指以养老基金投资时必须基于一个谨慎人的判断,即投资的风险必须控制在相当的范围内。根据以前对此规则的解释,养老基金是不能投资于新兴小企业或风险投资公司的。1978年9月劳工部对“谨慎人”规则的重新解释是,只要不危及整个养老基金的投资组合,养老基金是可以投资于风险资本市场的。1979年6月劳工部的这个决定开始生效,小企业股票和新股发行市场立即活跃起来,养老基金为风险投资机构提供了巨大的资本来源。自此,养老基金成为风险资本的最大的提供者。

总体来看,70年代的美国风险投资业起伏很大。既有整体经济不景气、资本收益税率提高等不利因素,又有全美风险投资协会成立、Nas daq开始运行、资本收益税率下调、劳工部对《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谨慎人”规则的有利解释等利好因素,这些不利因素与有利因素的交织造成了美国20世纪70年代风险投资业波浪起伏发展的独特现象。

三、风险投资业的振兴与萎缩阶段(20世纪80年代)

1.税收方面。1981年,资本收益税率从28%进一步下调到20%.1986年,美国国会又颁发了《税收改革法》,规定满足条件的风险投资机构投资额的60%免征收益税,其余40%减半课税。1981年的《股票期权鼓励法》又重新允许采用以股票期权作为酬金的做法,并规定在实行股票期权时不征税,只有在股票卖出后实行了价差收益时才征税。

2.1980年《小企业投资促进法》。1980年的《小企业投资促进法》针对风险投资的特点,将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风险投资公司视为“企业发展公司”,以突破投资者人数超过14人就必须按投资顾问注册并运作的法律限制。这样,一流的风险投资家又纷纷回到投资者人数较多的大型风险投资公司,从而保证了风险投资业的人才资源。

3.1982年《小企业发展法》。该法规定,年研究开发经费超过1亿美元的联邦机构都要实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mallBusinessInno vationandResearch),每年得拨出其研究经费的1.25%用于支持新兴小企业的创新活动。

上述立法及相关政策的变化,以及70年入的风险资本在80年代初期所产生的巨额回报④,计算机、生物技术、医疗卫生、电子和数据通讯等行业的迅猛发展,使得美国的风险投资业在20世纪80年代有了巨大的发展。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每年的风险资本流入量只有5000万美元,到1980年为10亿美元,1982年为20亿美元,1983年超过了40亿美元,到1989年美国的风险资本总额达334亿美元。

风险资本的大幅增长使美国风险投资业发生了一些变化:第一,风险投资的重心发生了偏移,投资的主要对象从起步期企业转向发展型的趋向成熟的企业。第二,风险资本的提供者,即投资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1978年美国劳工部对“谨慎人”规则的解释生效后,以养老基金为主流的机构投资者成为风险资本的主要供应者。1978年个人投资者提供的风险资本占整个风险资本总额的32%,到1988年萎缩到只占8%,而机构投资者从1978年的15%上升到1988年的46%.第三,风险投资机构的专业化程度加深。以前的风险投资机构一般都规模偏小,其投资理念、投资对象、投资规模大体相似,80年代以后,风险投资机构在投资方向、投资理念等方面走向专业化,不同类型的风险投资机构开始形成。风险投资业在经过80年代早中期的急剧增长后,在80年代末期又开始萎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第一,优秀的、经验丰富的风险投资家没有随着资本的大幅增涨而随之成比例地增加。投资与管理人才的紧缺使一些缺乏经验的、能力不足的人挤进了风险投资行业,整个行业的投资回报率随之降低,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逐步减弱。第二,投资机会的相对缺乏。风险投资业同样受到供求规律的约束,风险资本的大幅增长使得投资项目变得相对缺乏,投资机构与接受投资的企业之间谈判地位产生了有利于后者的变化,投资机构的投资价格与成本随之增长,从而降低投资的回报率。

四、风险投资业的规范与有序发展时期(20世纪90年代以来)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信息产业、生物工程、医疗保健等行业蓬勃发展,美国的经济呈现出极大的活力,得到了持续的增长,年均经济增长率达到3.2%.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带动了股票市场,美国Nasdaq市场连创新高。美国的风险投资业除了得益于整个经济的强劲增长外,还得益于以下立法与政策制度扶持。

1.Nasdaq的新发展。1992年Nasdaq导入国际服务网络系统,使得全球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泛太平洋Nasdaq交易网络。同样在1992年,Nasdaq小型资本市场(TheNasdaqSmallcapMarket,也称小盘股市场)设立,其上市标准和业绩要求更低,即时交易报价在Nasdaq小型资本市场启用。Nasdaq为风险资本的退出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通道。

2.1992年《小企业股权投资促进法》。美国1958年的《小企业投资公司法》对风险投资的发展起过巨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前述的种种原因,许多小企业投资公司在快速发展一段时间后即陷入困境。美国国会在总结了《小企业投资公司法》的不足,特别是政府短期贷款支持的缺陷的经验教训,于1992年通过了《小企业股权投资促进法》,对小企业投资公司以“参与证券计划”的方式给予金融支持。自该法实施后的四年多内,新设立的小企业投资公司达138家,初始注册资本达18亿美元,平均每个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达1300多万美元,较1958年《小企业投资公司法》实施后的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规模扩大了十多倍。

3.税法的新规定。1997年美国通过了《投资收益税降低法案》,进一步对减税额和适用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进一步降低了投资收益税税率。《国内收入法》第1224条允许向新兴创业企业投资达2.5万美元的投资者从其一般收入中冲销由此项投资带来的任何资本损失。此外,所得税法允许资本盈利和资本亏损相互冲抵,对于经核准的风险投资公司,可以冲抵8年内的一切资本收益。

4.小企业管理局于2001年颁布了《新市场风险投资计划》(NewMarketsVentureCapitalProgram,NMVCprogram)。其目的是为了使低收入地区及其居民增长财富,增加就业机会,从而促进此类地区的经济发展。依据该《计划》,小企业管理局会选择那些符合要求的新成立的风险投资机构,与其签订参与协议,为向位于低收入地区的小企业做股权投资的风险投资机构提供担保。该《计划》对美国低收入地区风险投资的促进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5.美国统一州法全国委员会(NationalConferenceofCommissionersonUniformStateLaws)分别于1997年和2001年修订了《统一合伙法》(UniformPartnershipAct,UPA)和《统一有限合伙法》(UniformLimitedPartnershipAct,ULPA)。它们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基本上反映了美国合伙法和有限合伙法的内容和精神。《统一有限合伙法》为风险投资有限合伙制的发展提供了组织形式上的保障。

6.由于近几年来美国经济的衰退,美国国会于2003年通过了《就业与增长税收减免协调法案》。该法案把资本利得税从20%下降到15%,这对于风险投资业是一个利好举措,风险投资的动力得以恢复并加强。

五、小结

美国是经济强国,也是风险投资业的领头羊。风险投资业是经济整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它对科技成果的转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曾经说过:“欧洲在高科技及其产业方面落后于美国,并不是由于欧洲的科技水平低下,而是由于欧洲在风险投资方面落后于美国10年。”⑤美国许多著名的高科技企业如微软、英特尔、苹果、数字设备、雅虎、亚马逊等公司发展的初期都有着风险资本的扶持,风险投资为这些企业的超常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除此之外,风险投资还可以促进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完善企业融资体系和优化资本配置、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并增加国民财富。风险投资的重要作用,已经被人们所普遍认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投资的发展主要依靠市场主体和市场力量的推动,但是,仅仅如此是不够的。由于风险投资本身的特性以及“市场失灵”等现象的存在,需要政府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同时,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给风险投资提供一定的待遇和发展环境。美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历史表明,美国政府根据各个经济发展阶段的特点,结合风险投资本身的特有规律,为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提供了许多有利的立法和扶持政策。应该说,美国成为世界上风险投资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一方面得益于美国科学技术的先进性、整个经济水平的领先性、浓厚的创业传统;另一方面也得益于美国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陆续出台的立法和政策扶持。可以说,没有立法与政策扶持,就没有风险投资业的宽松的外部环境,也就不可能有美国风险投资业的今天。这一点,值得我国在制定发展风险投资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立法和政策时认真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