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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三级医院国际医疗门诊服务对策

时间:2023-03-03 09:54:53
摘要:在本研究中,开设独立的国际医疗诊疗区域能大幅增加医疗机构的国际医疗服务量。调研中,2021年仅有7所医疗机构设置了独立的国际医疗诊疗区域,其他医疗机构均依托特需医疗区域开展国际医疗,或是以特需医疗的方式开展。
关键词: 三级医院 国际医疗 门诊服务

公立三级医院国际医疗门诊服务对策

2021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了发展国际化医疗服务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国际医疗部,与国际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大力推进医疗服务国际接轨和国际医疗保险结算,强化商业健康保险对国际化医疗服务的支撑。202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指出,要加快建立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公立医院推行国际医疗服务,是加快城市与国际接轨[1],加大本市医疗机构国际影响力,打造国家医学中心城市品牌,并向国际医疗迈进的前沿之路。同时有助于构建多元化的医疗服务供给体系[2],拓展国际商业健康保险业务,不但可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优化医院收入结构,还能通过资源整合,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能有效改善医院整体经济运行状况,弥补基本医疗服务的运营成本。然而国际医疗服务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2021年国内医疗机构设立国际医疗部的仅有31所[3]。本研究调研了上海市35所公立三级医疗机构,以国际医疗中的门诊服务提供现状为突破口,了解分析各医疗机构国际医疗门诊服务开展情况、商保公司签约合作情况、医疗资源投入情况等,并开展现状分析及影响因素研究,为公立医院发展国际医疗服务,提高国际医疗服务影响力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合作提出政策建议。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

本研究通过调查上海市35所公立三级医疗机构,收集各医院国际医疗门诊服务量、签约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数量、开设的国际医疗门诊科室数量、投入的国际医疗医护人员数以及是否开设独立的国际医疗门诊区域。由于2020年国际医疗业务量受疫情影响较大,因此研究时段选为2019年及2021年。

1.2研究方法

1.2.1描述性分析。经认真核对数据质量后,对2019年及2021年35所公立三级医疗机构国际医疗门诊服务量(人次)、签约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数量(家)、开设的国际医疗门诊科室数量(个)、投入的国际医疗医护人员数(人)以及是否开设独立的国际医疗门诊区域进行描述性分析(是/否),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形式描述,分类资料采用频数和构成比形式描述,同时罗列信息制成平衡面板数据。

1.2.2推断性分析。以国际医疗门诊服务量(人次)作为因变量,各医院签约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数量(家)、开设的国际医疗门诊科室数量(个)、投入的国际医疗医护人员数(人)以及是否开设独立的国际医疗门诊区域(是/否)作为自变量,医院的规模(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作为控制变量,利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分析,推断影响上海市公立三级医院国际医疗门诊服务量的影响因素。统计分析软件为Stata14.0,显著性水平取α为0.05。

2结果

2.1上海市35所公立三级医疗机构2019年及2021年国际医疗门诊服务提供情况

35所医院中,综合医院14所(40.00%),专科医院17所(48.57%),中医医院4所(11.43%)。2019年国际医疗平均门诊服务量为6108.63人次,2021年为6547.40人次;2019年设置独立的国际医疗区域的医疗机构为5所,2021年为7所;35所医院中平均签约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为10家,开设的国际医疗门诊科室为7~8个,投入的医护人员数量为15人左右,详见表1。由表1可知,2019年与2021年相比,35所医院在是否设立独立的诊疗区域、国际医疗门诊服务人次、签约的商保公司数量、提供的国际医疗门诊科室以及投入的医护人员数量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时间因素带来的影响,为后续研究形成铺垫。

2.2国际医疗门诊服务的影响因素分析

构建以横截面(医院)和时间序列(年)维度下的平衡面板数据。一般情况下,由于临床科室设置较为齐全,综合医院的业务量通常比专科医院及中医医院高,医院的规模因素(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在本研究中为中间变量且为不可控因素,因此为进一步提高结果的准确性,在回归分析中将医院的规模因素(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分析。随后以国际医疗门诊服务量(人次)作为因变量,各医院签约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数量(家)、开设的国际医疗门诊科室数量(个)、投入的国际医疗医护人员数(人)以及是否开设独立的国际医疗门诊区域进行描述性分析(是/否)作为自变量,利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经Stata分析后,回归模型F值为19.86,整体显著,R2为0.83,模型解释能力较强。各自变量影响因素见表2。由表2回归分析可得,影响上海市公立三级医院国际医疗门诊服务的因素为签约商业保险公司的数量(家)、提供的国际医疗门诊科室数量(个)以及医疗机构是否设立独立的国际医疗诊疗区域(是/否)。具体可以描述为:当其他条件不变时,公立医院每增加一个签约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其国际医疗年均门诊服务量上升198.49人次;每多开设一个国际医疗门诊科室,国际医疗年均门诊服务量上升295.68人次;相对于不设独立诊疗区域的医疗机构,设立独立的国际医疗区域年均门诊服务人次增加566.01人次。回归公式为:Y(国际医疗门诊服务量)=198.49X1(签约的商业保险公司数量)+295.68X2(提供的国际医疗门诊科室数量)+566X3(独立的诊疗区域,独立=1,非独立=0)+2000.14。此外,根据固定效应结果的验证,模型的F(34,31)值为154.77,P=0.00,表明使用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的效能优于最小二乘法的多元线性回归。

3讨论

3.1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独立的国际医疗区域

在本研究中,开设独立的国际医疗诊疗区域能大幅增加医疗机构的国际医疗服务量。调研中,2021年仅有7所医疗机构设置了独立的国际医疗诊疗区域,其他医疗机构均依托特需医疗区域开展国际医疗,或是以特需医疗的方式开展。在公立医院中尤其是三甲医院,特需医疗服务经常也是人满为患,国际医疗服务应与其有所区分[4],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际医疗服务的态势下,医疗机构设置独立的国际医疗服务诊疗区域,并且向独立楼层和独立楼宇发展,国际医疗服务应区分基本医疗服务,以患者为中心[5],提供舒适的诊疗环境和人文关怀,改善服务、完善流程,准确把握患者个性化就医需求,提高患者就医体验。

3.2主动与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对接,改变医疗机构发展理念

公立医疗机构与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签约合作是发展国际医疗服务的重要举措[6],由于国际医疗服务医保不予以支付,需要对接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完成医疗费用的补充支付。35所上海市公立三级医院中,签约最多的商业保险公司为A医院,签约了41家公司,有6所医院签约合作的公司超过了20家,但也有少数医院签约的商业保险公司数量不足5家。医疗机构签约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数量越多,带来的国际医疗服务门诊量也越多,商业健康保险公司能给医疗机构带来更多的国际参保患者,具有较大的潜在人群。由于国内医疗体制机制的原因以及对外合作的风险等因素[7],限制了公立医疗机构与商业机构的合作,国内医疗机构的国际医疗服务发展仍处于初步阶段。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医疗机构面临着巨大的运营成本和压力,应树立新发展理念[8],积极与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合作,推进国际医疗服务建设,打通一站式理赔服务,在优化收入结构的同时,也能提高医疗机构的国际影响力,有利于更好地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反哺”基本医疗。在签约之前应事先针对合作模式、参保人就医流程、理赔方式[9]等重点内容进行商议讨论,必要时通过医院法务审核,降低风险点。

3.3根据学科特色开展国际医疗门诊服务提高服务量

不同的医疗机构学科特色和病种结构各不相同,而国际医疗不同于基本医疗,市场主体作用和竞争更为强烈,医疗机构开设国际医疗科室时应谨慎选择,充分评估国际医疗服务市场,在建立独立的诊疗区域基础上优先开设医院临床重点学科或强势学科,进一步巩固学科影响力,并提供双语服务[10]、陪护和引导,实行差异化的竞争手段促进国际医疗服务的发展,鼓励医师通过转岗、培训等方式额外提供国际医疗服务[11],拓宽人才队伍和建设。

3.4进一步理顺价格机制,激励医院开展国际医疗补足运营成本

本研究中,医疗机构的人员投入并未使得国际医疗门诊服务量显著上升(P>0.05),这可能是除了医师以外,国际医疗服务涉及较多的全程陪同服务人员,一般以护理人员为主,以及独立区域的财务结算人员和预检人员,这些人员属于医院固定投入,往往不能直接带来服务量的整体提升,医疗机构需加强人员成本核算,科学合理地配置国际医疗服务的人员。另一方面,需理顺现有的价格机制,允许医疗机构对国际医疗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大型检查、手术和治疗等项目进行价格备案管理,由医院自主定价,既体现收费价格对优质医疗服务实际成本的合理补偿,理顺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关系,促进医疗服务价格与国际医疗相适应[12],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同时也能促进本市医疗机构国际医疗服务的市场化竞争,助推提升本市医疗健康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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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徐蕴.国际医疗质量与安全研究进程、热点及趋势分析[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1(3):259-2563.

[9]何帆,申思,方沅湘,等.公立医院开展商业医疗保险直接理赔相关问题探讨[J].协和医学杂志,2014,5(2):246-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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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王巍,马丽平,陈晔,等.北京市某区国际医疗服务机构经营现状分析[J].中国医疗管理科学,2021,11(1):78-82.

[12]唐佳骥,张彤彦,许欣悦,等.公立医院开展商业健康保险合作实践与探索[J].中国医院,2020,24(11):59-61.

作者:俞骏仁 余松轩 黄玲萍 杨中浩 侯冷晨 夏培勇 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