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GHM理论对权利集合“二分法”的基础上,透过探讨权利的本质,认为权利来源于信息,并且确立了权利生效的条件,即权利的行动范围和行动能力相互匹配,将整个权利集合划分为契约权利、信息权利和公共领域三部分即“三分法”。此外,还分析了信息控制权和信息索取权的特征,并讨论了信息权利对进一步研究企业制度安排的意义。
关键词:信息控制权 信息索取权 ghm理论 契约 企业制度安排
单位: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广州市510275; 暨南大学会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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