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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自查自纠报告8篇

时间:2022-11-15 08:34:00

扶贫自查自纠报告

扶贫自查自纠报告篇1

为了贯彻实施好卫计委的关于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我院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具体情况如下:

一、领导的重视

自卫计委有相关发文发到卫生院后,我院院长立马召开领导会议,对于如何开展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研究,并成立了领导小组。之后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医务人员开展相关会议,让全体医务人员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做了一定的了解,方便了卫生院日后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的建设

我院根据卫计委医政科发文,结合我院的现实情况制定了卫生院的《低收入农户首选药品目录》、《低收入农户首选检验检查项目目录》、《低收入农户“三合理”优惠措施》、《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和《贵重药品审批制度》等。这些制度规定了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对象,明确了这些用户可以享受的相关优惠,并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让低收入农户对自己能够享受的优惠有了基本了解。

三、措施的落实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设立了“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服务窗口”,张贴了明显的标识,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公开低收入农户相关优惠、减免项目、政策等。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安装了低收入农户身份信息自动识别软件系统,低收入农户就诊时刷本人有效身份证就能确认身份,系统自动减免相关费用,免去手工操作带来的诸多繁琐程序和报销审批手续,既方便了低收入农户,又提高了救助工作效率。

我院对相关低收入农户进行了家庭签约服务,依托我院健康服务团队为服务范围内的低收入农户建立健康档案,并确保健康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

我院认真做好医疗救助情况登记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台账资料,按月及时上报《医疗精准扶贫帮困(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四、存在的问题

在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开展期间,我院和辖区内新纪元村卫生室没有做好相关对接,没有及时收集到新纪元村卫生室的低收入农户的相关信息,没有统计到其每月的救助信息。

我院基本公共卫生相关部门没有对签了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进行上门随访,建立了健康档案但是没有具体统计,不能确定签了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的具体总数。

扶贫自查自纠报告篇2

为了贯彻实施好卫计委的关于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我院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具体情况如下:

一、领导的重视

自卫计委有相关发文发到卫生院后,我院院长立马召开领导会议,对于如何开展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研究,并成立了领导小组。之后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医务人员开展相关会议,让全体医务人员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做了一定的了解,方便了卫生院日后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的建设

我院根据卫计委医政科发文,结合我院的现实情况制定了卫生院的《低收入农户首选药品目录》、《低收入农户首选检验检查项目目录》、《低收入农户“三合理”优惠措施》、《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和《贵重药品审批制度》等。这些制度规定了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对象,明确了这些用户可以享受的相关优惠,并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让低收入农户对自己能够享受的优惠有了基本了解。

三、措施的落实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设立了“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服务窗口”,张贴了明显的标识,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公开低收入农户相关优惠、减免项目、政策等。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安装了低收入农户身份信息自动识别软件系统,低收入农户就诊时刷本人有效身份证就能确认身份,系统自动减免相关费用,免去手工操作带来的诸多繁琐程序和报销审批手续,既方便了低收入农户,又提高了救助工作效率。

我院对相关低收入农户进行了家庭签约服务,依托我院健康服务团队为服务范围内的低收入农户建立健康档案,并确保健康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

我院认真做好医疗救助情况登记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台账资料,按月及时上报《医疗精准扶贫帮困(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四、存在的问题

在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开展期间,我院和辖区内新纪元村卫生室没有做好相关对接,没有及时收集到新纪元村卫生室的低收入农户的相关信息,没有统计到其每月的救助信息。

我院基本公共卫生相关部门没有对签了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进行上门随访,建立了健康档案但是没有具体统计,不能确定签了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的具体总数。

扶贫自查自纠报告篇3

为了贯彻实施好卫计委的关于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我院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具体情况如下:

一、领导的重视

自卫计委有相关发文发到卫生院后,我院院长立马召开领导会议,对于如何开展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研究,并成立了领导小组。之后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医务人员开展相关会议,让全体医务人员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做了一定的了解,方便了卫生院日后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的建设

我院根据卫计委医政科发文,结合我院的现实情况制定了卫生院的《低收入农户首选药品目录》、《低收入农户首选检验检查项目目录》、《低收入农户“三合理”优惠措施》、《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和《贵重药品审批制度》等。这些制度规定了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对象,明确了这些用户可以享受的相关优惠,并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让低收入农户对自己能够享受的优惠有了基本了解。

三、措施的落实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设立了“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服务窗口”,张贴了明显的标识,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公开低收入农户相关优惠、减免项目、政策等。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安装了低收入农户身份信息自动识别软件系统,低收入农户就诊时刷本人有效身份证就能确认身份,系统自动减免相关费用,免去手工操作带来的诸多繁琐程序和报销审批手续,既方便了低收入农户,又提高了救助工作效率。

我院对相关低收入农户进行了家庭签约服务,依托我院健康服务团队为服务范围内的低收入农户建立健康档案,并确保健康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

我院认真做好医疗救助情况登记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台账资料,按月及时上报《医疗精准扶贫帮困(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四、存在的问题

在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开展期间,我院和辖区内新纪元村卫生室没有做好相关对接,没有及时收集到新纪元村卫生室的低收入农户的相关信息,没有统计到其每月的救助信息。

我院基本公共卫生相关部门没有对签了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进行上门随访,建立了健康档案但是没有具体统计,不能确定签了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的具体总数。

扶贫自查自纠报告篇4

根据《关于开展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大排查、大攻坚”的通知》(教助〔2020〕7号)的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校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扎实开展了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活动。现对全面排查工作总结回顾:

一、自查自纠工作部署情况

1、成立了工作小组,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

为全面排查

2016年至2020年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此次工作落实落细,学校成立了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主体责任和校长责任制,提高政治站位,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工作进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组员:

xxx、xxx、xxx、各班主任。

2、统一谋划,各部门联动,有步骤开展。

校长作为教育扶贫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谋划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举措,确定进度安排,统筹调配工作力量,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稳步落实。

(1)宣传教育扶贫政策。

我校采用扶贫资助工作小组会议、主题班会,宣传栏,

电子屏幕、家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扶贫政策,提高师生和家长对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的认知度,激发教师的仁爱之心,推动落实立德树人的责任担当,激发学生励志图强的理想信念。

(2)开展走访慰问工作。

教育资助工作小组成员利用“五一”假期,深入建档立卡户和送教上门学生家庭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的实际困难,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关爱,激励学生自强自立,并宣传扶贫扶志思想,引导家长担负起孩子的教育责任。同时告知家长2020年春季扶贫资助工作的落实情况,将扶贫资助政策深入人心。

(3)自查自纠政策的落实情况。

5月10前,教育扶贫资助主体责任人完成对2016年春季以来9个学期的教育扶贫资助工作资料的整理,系统排查扶贫资助政策的宣传、申请评审认定过程的规范性、资助的人数金额以及发放的形式、受助困难学生的类型、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的落实,通过大排查,建立每个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台账,完成自查自纠记录表的填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月20日前,在自查自纠总结反馈基础上,完成报告的撰写。

二、2020年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情况

2020年春季教育扶贫资助工作的开展,我校按照上级布置,

及时在省建档立卡系统录入学生学籍信息,比对系统确定建档立卡学生数,并与当地扶贫部门核实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确定建档立卡学生xx人。经公示,于4月28日通过农商行打卡完成足额发放,发放金额为xxx元。并于5月1日收讫《致建档立卡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回执。

三、2016—2019年学生资助开展情况

1、政策宣传开展情况

每一学期学校都采用了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学生和家长认真宣传了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的变动,并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将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告知家长。

2、资助政策执行情况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按照文件的规定,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内落实了资助政策,及时足额合规发放了资助资金。

3、评审程序、公示等工作排查情况

我校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按照摸排、申报、评审、公示、上报的流程,逐步推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审认定工作,确保流程规范。

4、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落实情况

我校依托省建档立卡资助系统的摸排,和与当地扶贫部门的对接,核定建档立卡学生数,做到了建档立卡学生统计无遗漏,确保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

5、资助资金管理情况

经教体局和财政局审批的学生资助资金,学校财务严格按政策执行,管理规范,发放及时。

扶贫自查自纠报告篇5

根据《关于开展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大排查、大攻坚”的通知》(教助〔2020〕7号)的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校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扎实开展了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活动。现对全面排查工作总结回顾:

一、自查自纠工作部署情况

1、成立了工作小组,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

为全面排查

2016年至2020年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此次工作落实落细,学校成立了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主体责任和校长责任制,提高政治站位,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工作进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组员:

xxx、xxx、xxx、各班主任。

2、统一谋划,各部门联动,有步骤开展。

校长作为教育扶贫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谋划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举措,确定进度安排,统筹调配工作力量,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稳步落实。

(1)宣传教育扶贫政策。

我校采用扶贫资助工作小组会议、主题班会,宣传栏,

电子屏幕、家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扶贫政策,提高师生和家长对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的认知度,激发教师的仁爱之心,推动落实立德树人的责任担当,激发学生励志图强的理想信念。

(2)开展走访慰问工作。

教育资助工作小组成员利用“五一”假期,深入建档立卡户和送教上门学生家庭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的实际困难,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关爱,激励学生自强自立,并宣传扶贫扶志思想,引导家长担负起孩子的教育责任。同时告知家长2020年春季扶贫资助工作的落实情况,将扶贫资助政策深入人心。

(3)自查自纠政策的落实情况。

5月10前,教育扶贫资助主体责任人完成对2016年春季以来9个学期的教育扶贫资助工作资料的整理,系统排查扶贫资助政策的宣传、申请评审认定过程的规范性、资助的人数金额以及发放的形式、受助困难学生的类型、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的落实,通过大排查,建立每个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台账,完成自查自纠记录表的填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月20日前,在自查自纠总结反馈基础上,完成报告的撰写。

二、2020年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情况

2020年春季教育扶贫资助工作的开展,我校按照上级布置,

及时在省建档立卡系统录入学生学籍信息,比对系统确定建档立卡学生数,并与当地扶贫部门核实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确定建档立卡学生xx人。经公示,于4月28日通过农商行打卡完成足额发放,发放金额为xxx元。并于5月1日收讫《致建档立卡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回执。

三、2016—2019年学生资助开展情况

1、政策宣传开展情况

每一学期学校都采用了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学生和家长认真宣传了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的变动,并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将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告知家长。

2、资助政策执行情况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按照文件的规定,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内落实了资助政策,及时足额合规发放了资助资金。

3、评审程序、公示等工作排查情况

我校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按照摸排、申报、评审、公示、上报的流程,逐步推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审认定工作,确保流程规范。

4、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落实情况

我校依托省建档立卡资助系统的摸排,和与当地扶贫部门的对接,核定建档立卡学生数,做到了建档立卡学生统计无遗漏,确保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

5、资助资金管理情况

经教体局和财政局审批的学生资助资金,学校财务严格按政策执行,管理规范,发放及时。

扶贫自查自纠报告篇6

一、立即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接到市纪委《关于开展弥勒市2018 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文件后,市统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坚决将市纪委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着力解决当前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统计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细化,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责任,各科室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上级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地生效

扶贫自查自纠报告篇7

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委和晋城市委的统一安排,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已转入常规检查、深化整改和巩固成果阶段。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抓部署。11月5日,省委召开全省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电视电话会后,市委高度重视,当天就召开全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动员会议,及时成立了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同步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并紧急抽调成立了4个市级督导抽查组、16个推磨交叉检查组和16个自查自纠检查组,推开了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三个阶段抓监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了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督导抽查三个阶段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全市16个乡镇(街道)的自查自纠检查组走访本乡镇(街道)所有的贫困村、贫困户,查看2016年以来的所有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做到了四个全覆盖。交叉检查阶段,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在16个乡镇(街道)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必须走访所有的贫困村,必须走访20户以上“插花式”贫困户的村,必须走访不低于10%的贫困户,必须查看扶贫项目和抽查扶贫资金,做到了四个必须。督查抽查阶段,4个督导抽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不预设路线、不固定模式的“六不”方式,对全市16个乡镇(街道)和21个职能部门开展暗访督导。

(三)创新方法抓整改。对各检查组报告的问题,领导组办公室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一书两单三报告四回查”的方式,推动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一份通知强责任。将在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单位)的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强化处级领导的包联责任。二是两个清单交任务。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和监督责任问题清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整改任务。三是三处报告严要求。各责任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同时报告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四组回查促落实。全市4个督导抽查组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线索核查到位,确保扶贫工作落地见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查自纠及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情况

专项治理期间,我市各自查自纠检查组和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组走遍了全市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451户贫困户,查看了15个产业扶贫项目,检查了近1.9亿扶贫资金,共发现问题28个,其中资金项目方面14个、政策落实方面7个、领导责任方面2个、干部作风方面5个,现均按照要求逐一整改。

(二)市级督导抽查情况

根据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组于2017年11月8日至12月4日对我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督导,并反馈了督导建议,指出了我市9个乡镇和2个市直单位,在政策落实、资金项目、领导责任、干部作风4个方面存在44个问题。截止目前,我市共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41份;以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15份,下发监督责任问题清单5份。对于反馈的4个方面44个问题,已整改问题37个,转高平纪委执纪监督室核查问题7个(查否1个,查结待处3个,正在初核3个)。 

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扶贫自查自纠报告篇8

为深入推进“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现决定集中6个月时间,在全县开展脱贫攻坚相关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精准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开展专项排查整改,全面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二、工作重点

(一)是否存在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审核程序不规范、“两该两不该”等精准识别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把牢扶贫对象识别、退出“关口”。二是强化信息比对,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行业信息与建档立卡信息数据整合衔接、多元共享和业务协同。三是实行常态化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识别、退出精度和效率,及时识别新增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及时清退不符合标准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坚决防止“两该两不该”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金融办(人行)、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扶贫办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二)是否存在项目规划不科学、调研论证不充分、项目脱离实际、产业发展模式单一等项目安排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将贫困地区特色农业项目优先列入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二是提升规划能力,加强县级对乡村规划和项目谋划的指导,增强乡村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长效性。三是加强评估论证,坚持重大项目不评估不上马、先论证后上马,保障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效益的可持续性。四是加强项目库管理,根据贫困人口需求、政策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等情况,实行入库项目及时更新、动态调整、有进有出。五是联动推进产业扶贫,强化“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机制建设,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责任单位:“十大工程牵头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办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三)是否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发放随意性大等资金使用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坚持县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结果及绩效一律公告公示。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拨付程序,加快报账进度。三是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和定向督查,切实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四)是否存在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不到位、帮扶方式单一、帮扶效果不好等措施到户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扶贫措施到户到人,全面实施“一村一规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针对不同地域的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和扶贫对象的致贫原因、脱贫需求,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二是坚持问题排查到户到人,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逐户逐人明晰细化扶贫对象需求清单、时限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三是坚持帮扶工作到户到人,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积极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推广合作合营、订单帮扶等有效做法,提升贫困人口与帮扶措施、产业就业的利益联结度。

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五)是否存在扶贫工作队“驻村不住村”、人员变动频繁、履职不尽责等因村派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精准选派,压实帮扶单位责任,根据干部综合能力和村户实际需求,将能力强、作风实、熟悉县情乡情、熟悉农村情况的业务骨干优先选派驻村,并保持队伍稳定。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认真落实扶贫干部全员培训要求,将培训资源向驻村干部倾斜。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查岗相结合,强化驻村工作队日常考勤,推动驻村干部人在岗、心在村。四是强化考核奖惩,压实驻村责任,加大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作为培养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县扶贫办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六)是否存在脱贫成效依赖“输血”、内生动力不足、扶贫成效不可持续、贫困户缺少长期稳定增收渠道等脱贫成效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切实改进帮扶方式,坚持因户因人施策,实行“一村一案、一户一策”式的精准滴灌,完善内源扶贫机制,激发内生发展动力,不断增强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二是坚决防止虚假脱贫,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精度,做到有进有出、应扶尽扶。三是建立健全返贫预警机制,强化脱贫户家庭收入状况、返贫潜在因素和后续帮扶措施比对,将已确认返贫的脱贫户及时建档立卡,针对不同返贫原因分类施策。四是更加注重后续帮扶,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保持稳定,脱贫后相关政策保持一段时间,针对脱贫户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帮扶项目,依规落实扶贫资金,综合施策稳固脱贫质量。

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办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七)是否存在责任意识淡薄、压力层层递减、政策落实不力、宣传引导不够等主体责任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压实行业部门和各级扶贫干部责任,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推动措施一级一级细化、责任一级一级压实、压力一级一级传导。二是强化问责问效,持续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督查暗访,防止“廉洁扶贫”底线失守。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发挥正向激励作用,铆紧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扶贫办、县委宣传部、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八)是否存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深入、主动发现问题不多、警示预防不力、监督执纪问责不严、高压态势没有形成等监督责任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和处置力度,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要害部位,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防止监管浮于表面、惩处问责不力等问题。二是加大作风治理力度,贯彻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各项要求,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加大部门沟通协作力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扶贫、信访等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交流,及时督办涉贫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事项。四是加大专项巡视巡察力度,实现贫困村专项巡察全覆盖,形成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震慑、常警醒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信访局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九)是否存在虚假脱贫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贫困退出标准,坚持对照“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扎实开展退出认定,从严组织退出验收。二是规范贫困户退出程序,完善户脱贫民主评议制度,从严组织退出验收,防范“被脱贫”“假脱贫”“边脱贫、边返贫”等问题。三是全力迎检2018年度脱贫成效第三方评估。针对第三方评估反馈的精准脱贫、返贫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四是持续开展专项排查,对照脱贫年度收入和脱贫户脱贫后的帮扶情况、帮扶成效,综合评价脱贫稳定性,排查整改“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办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十)是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改进督查方式,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挂图标牌。二是改进考核方式,制定全县2018年度脱贫攻坚考核办法,以日常督查与平时掌握为主,以工作实绩、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为导向,加强综合绩效考核。三是维护大数据平台,加强信息系统数据修正和日常更新,提升数据质量。四是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扶贫部门与行业扶贫单位、媒体等监督力量合作,及时发现和有效遏止脱贫攻坚领域形式主义问题。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十大工程”牵头单位、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十一)是否存在借机吃喝、违规报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二是强化政务公开,注重涉贫信息公开公示,加大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惩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委)、县财政局、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十二)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干部懒政怠政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打牢从政之基、夯实廉政之基、强化能力之基,在奋斗中提升素质、展现作为。二是深化扶贫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少数部门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推诿扯皮及少数党员干部对贫困群众“冷、硬、横、拖”等问题。三是完善帮扶工作机制,强化驻村帮扶工作问效,着力解决“驻村不住村”、走读式走访、帮扶措施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四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责任高压化、政策长效化和工作常态化,加强日常工作及扶贫成效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扶贫办、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十三)是否存在骗取套取、贪污挪用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扶贫项目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扶贫项目,配套扶贫资金。二是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公开项目资金分配结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等信息。三是压实部门责任,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常态监管。四是严厉执纪问责,举一反三,深挖细究,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扶贫资金问题。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十四)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大标拆小、随意发包、指定承包、工程转包等扶贫领域工程项目建设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切实落实扶贫项目立项、实施和监管等各环节责任。二是完善招标体系,明确招投标流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公正。三是开展项目审计,定期检查项目谋划、预算、拨款、招标、实施、验收和使用效益,强化源头管控。

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十五)是否存在村干部直接吃低保、利用职权安排直系亲属享受扶贫政策、奖补资金发放给直系亲属等优亲厚友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治理,逐户排查是否存在党政机关干部直系亲属违规建档立卡问题、村干部直接“吃低保”或利用职权“优亲厚友”问题,对违规享受的依规清退、依纪处理。二是强化责任约束,发挥村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作用,提升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化水平。三是规范低保认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农村低保户评议和公示公告,定期开展低保评议审核程序规范化核查。四是规范奖补发放,明确扶贫项目奖补标准,提高奖补资金发放的透明度。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十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乡匪村霸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为民服务,加强乡镇政府“一站式”办事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村级点服务效能,规范为民服务流程。二是强化村级组织,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级干部队伍。三是强化廉政建设,健全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预警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扶贫干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四是强化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乡匪村霸”。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县公安局、各乡镇

整改时限:自查自纠9月15日,全面整改12月底

三、时间安排

专项排查整改工作为期6个月,自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8年7月)

将专项排查整改作为年内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作为“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重要抓手,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关键举措,县扶贫办制定印发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分别研究制定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纸质档报送县扶贫办督办室,联系人:陈弘。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铆紧压实责任,深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再排查、再整改。

(二)自查自纠(2018年8—9月)

坚持从思想上找原因、从根子上找原因、从工作落实上找原因,统筹推进自查自纠。各部门各乡镇要对照专项排查整改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实行协同作战,由扶贫办牵头,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行业扶贫单位,注重“见事、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线索”,逐一排查问题线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推进专项排查整改。对个案性偶发性问题,要定向爆破、举一反三;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强化问效、问责到位。9月15日前,各部门各乡镇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及自查材料(作为附件)报送县扶贫办督办室,联系人:陈弘。

(三)全面整改(2018年10—12月)

坚持排查与整改穿插联动、整改与建制互为促动,围绕排查整改工作重点,严把标尺、严格查纠、严肃问责,深入对照、深刻剖析、深挖病灶,逐项建立问题清单,分类制定专项方案,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对于能够立即整改落实的,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彻查彻改;对于必须进行专项整治的,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具体计划,出重拳下猛药,务求取得实效;对于需进一步研究部署的,明确责任,限定时限,尽快拿出具体整改方案,全力以赴抓好组织实施。12月15日前,各部门各乡镇将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县扶贫办督办室,联系人:陈弘。

(四)总结提升(2019年1月)

坚持抓当前、促长远、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在构建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等方面,紧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注重统筹兼顾、抓细抓常,强化源头把控、长效监管,持续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政治站位、强化监管防控、强化长效机制,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强化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成因剖析到位、阻点排除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工作提升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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