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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审计论文8篇

时间:2022-12-25 01:08:51

内控审计论文

内控审计论文篇1

1审计理念——以内部控制为审计实施基础

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的直接目标就是审查和完善高校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将内部控制作为内部审计的实施基础,贯穿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始末。在内部审计计划阶段,着眼于内部控制的高风险环节,明确审计重点;在审计实施阶段,以内部控制系统测评为基础进行抽样审计;在审计报告及后续审计阶段,反馈于内部控制体系,完善高校管理水平为宗旨。基于内部控制的内部审计工作既提高了审计效率,又高效地利用了高校有限的审计资源。

2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体系的自我评价

高校内部控制审计是内部控制体系的自我评价,它是高校改善业务管理、提高办学效益的有效途径。加强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可以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及运行情况,可以和财务审计项目中的相应内控测试等工作整合在一起,既简化内部审计流程,又节约审计成本,符合构建节约型社会的整体趋势。

3审计质量——内部控制的控制

审计质量是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是内部控制的控制。审计质量的高低关系到整个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建立健全一整套审计质量指标体系是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更是内部控制完善的需要。根据内部审计环节建立相应的审计质量体系,使其作为审计工作的执行参照,规范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流程和工作标准,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执行,进而完善内部控制的整体性。

4审计管理建议书——内部控制的晴雨表

审计管理建议书是审计报告的应用,是内部控制的晴雨表。如果将内部审计工作比喻成一次内测,那么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在完成审计工作之后出具审计报告并非仅仅是内测试卷的答案,其出具的审计管理建议书更应该像一套解题的思路,反映出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的好与坏,为被审计单位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积极参与其后的修正,以管理建议为主线,协助被审计单位完善管理。当然,为了使审计效果最大化,需要将审计管理意见书提交上级管理部门或者校领导审阅,切实保障有效实施。

二基于内部控制视角的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各阶段优化策略

1准备阶段准备阶段

包括审计项目立项、审计项目审批、成立审计组、审前调查、制定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发送审计通知书和承诺书、交接审计资料等工作。准备阶段着眼于内部控制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传统的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往往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高校管理层为内部审计部门立项并授权,就审计工作而言没有发挥到主观参与作用。随着教育事业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需要,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逐渐在根据学校的教育发展需求以及组织目标主动提出审计事项,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战略制定和决策,为高校的发展起到参谋作用。内部审计部门依据高校内部控制体系中的风险评估体系定期评估各院系、各部门相关经济业务的风险,建立风险等级评分制度,依据风险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提出重点审计事项,经过相关上级部门的授权后进行重点审计,关注高风险部门,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审前调查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环境的调查以及被审计项目涉及到的法规政策和内外部环境调查;二是对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虽然内部审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分属于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部门,相互之间比较了解,但是不可忽略此项程序,着眼于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是达成审前充分调查目标的捷径。

2实施阶段实施阶段

包括深入调查、内部控制测评、实质性测试、审计取证、编制审计实施工作底稿等环节。实施阶段应以内部控制为基础。深入调查是审计准备工作的延伸,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进一步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工作流程的实际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及其所起到的作用,藉此进一步鉴别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甄别各种风险,为下一步审计工作奠定基础。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评这项工作是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实质性测试之前必须要进行。通过内部控制制度测评可以诊断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程度,发现是否存在缺陷,以及给高校带来的风险高低。该项工作还可以减少审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审计效率,为下一步科学、合理地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范围和时间打下基础。通过实质性测试内审人员可以获取证明力更强的审计证据,为了节约实质性测试的时间和成本,可以有效利用上一环节的测评成果,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3报告阶段报告阶段

包括审计发现和建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报告和管理建议书。这里的审计发现并非是只出现在审计工作完成之时,而是一个周而复始、贯穿始末的过程,是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在获取充足的审计证据之后进行的判断结论。审计报告阶段最主要的工作内容是出具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这两项书面文件最终的目的是服务于高校的管理需求,如前文所述,内部审计报告和管理意见书不仅仅起到答案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解题思路,应针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或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的缺陷提出可行的建设性建议,当然被审计部门既可以接受和采纳,也可以提出不同的意见。总之,内部审计部门以完善内部控制为目的,可以将管理意见书交由高校领导审阅、批示,这样被审计部门会更加认真地考虑和执行完善内部控制的建议。

4后续审计阶段

后续审计阶段包括后续审计和审计成果应用,对被审计单位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落实、内部控制的完善以及高校风险进一步的识别都有着特别重大的意义。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应加强自身独立性,切实开展后续审计工作,审查被审计部门内部控制的改正和完善情况,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及时分析、总结开展整个审计项目工作中的正反经验,对自身工作做出评价。审计成果应用的对象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或高校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被审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只有不断拓展审计成果的应用渠道才能充分发挥审计成果的应用效果。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积极争取管理层和各被审计部门的支持,建立完善的纠错机制以及审计公告与通报制度,立项必审、审计必查、结果必告、责任必究,形成制度和政策,以达到进一步防弊、兴利和增值的效果。

三总结

内控审计论文篇2

(一)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政策变迁

中国相关政策变迁中国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政策变迁与美国较为相似,由最初的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价发展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再发展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具体如表3所示。从表3可以看出,财政部等部委制定的内部控制规范主要针对主板上市公司,目前并没有强制要求中小板和创业板遵循,而是择机实施。但是深交所的《中小板指引》和《创业板指引》则对中小板和创业板内部控制审计鉴证作出了强制要求,三个板块《运作指引》的具体要求如表4。

(二)文献回顾

以SOX法案的颁布实施为分界点,美国内部控制相关研究可以分为2002年之前和2002年之后两个阶段。2002年之前,相关文献主要集中于财务报表审计中内部控制评价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的研究,只有少数研究关注内部控制审计,主要研究结论认为内部控制审计将提高审计的成本却无助于财务报告可靠性的提高(Hermanson,2000);2002年以后,随着SOX法案的实施,更多的研究开始关注内部控制审计,出现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其研究内容主要基于内部控制缺陷,具体包括内部控制缺陷发现和报告(Ashbaugh等,2007;Rice和David,2012)、内部控制缺陷对审计成本的影响(Raghunandan和Rama,2006)及对信息质量的影响等(AshBaugh-Skaifeetal.,2008)。中国内部控制的研究则可以分为2006年之前和2006年之后两个阶段。2006年以前,由于中国监管部门对内部控制审计鉴证尚无强制性规定,大量研究集中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专门研究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的文献较少,但是很多文献都提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或审核的必要性(陈关亭和张少华,2003;张立民等,2003)。2006年以后,随着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颁布,尤其是2008年《基本规范》的颁布,大量研究开始关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且均发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存在较多的问题,如审计意见表述方式不一致、审核依据不统一等(袁敏,2008;何芹,2012)。与国外研究相似,实证研究方面主要关注内部控制缺陷对审计成本及其信息质量的影响等(张宜霞,2011;田高良等,2011)。同时较多的研究开始关注内部控制鉴证的理论问题,内容包括鉴证目标、鉴证范围、鉴证标准等诸多方面(刘明辉,2010;李明辉和张艳,2010)。但是这些研究都是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等看待,并没有考虑二者之间存在的差异,未就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鉴证实施情况进行实证分析。

(三)比较分析

由此可见,美中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政策的发展具有较强的相似性,都经历了内部控制评价、审核和审计等不同阶段,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又存在较多的差异,美国仅要求大型公司和中型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审计,而对小型公司则没有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也没有要求实施内部控制鉴证或评价。然而,中国对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要求是实施内部控制审计,而对创业板的要求则是内部控制鉴证。那么,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鉴证的差异是什么?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鉴证执行情况又是如何呢?这些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同时,通过国内外文献回顾可以发现,虽然大量研究关注内部控制审计及其鉴证,但是均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等看待,二者之间的差异还有待进一步考察,且有关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现状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将在比较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政策要求差异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鉴证的实施现状进行实证分析。

二、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政策要求之比较分析

(一)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

审计概念范畴的比较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的规定,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鉴证业务包括审计业务、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具体到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鉴证业务,根据中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规定,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截至特定日期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内部控制审计属于审计业务的范畴。然而,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下文简称《其他鉴证业务准则》),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属于其它鉴证业务,因此,内部控制鉴证属于其他鉴证业务范畴。具体关系可以通过图1予以说明。

(二)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

审计所适用行为规范的比较从所适用的行为规范来看,内部控制鉴证和内部控制审计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既有相同之处,也存在差异。从图1可以看出,内部控制鉴证和内部控制审计都属于鉴证业务,因此二者都应当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同时,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鉴证业务时,还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因此,内部控制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应当共同遵循的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下文简称《质量控制准则》)。但是,与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不同的是,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还必须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下文简称《审计指引》)的规定,而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则遵循《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并参照《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要求,可以选择性遵循《审计指引》的要求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鉴证所适用的行为规范如表5所示。

(三)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

审计主体及对象的比较首先,从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主体上看,二者主体相同。与《配套指引》鼓励上市公司实施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整合审计的要求相一致,三个板块《运作指引》中也均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实施审计或者鉴证,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可以看出,无论是内部控制审计还是内部控制鉴证,均鼓励上市公司聘请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内部控制鉴证与审计。然而,从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对象上看,二者存在差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的规定,鉴证业务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信息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获取。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直接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或者从责任方获取对鉴证对象评价或计量的认定,而该认定无法为预期使用者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鉴证报告获取鉴证对象信息。具体到内部控制鉴证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中,从理论上来说,内部控制鉴证和内部控制审计可以是基于责任方认定的鉴证或审计业务,也可以是直接报告业务。在实务中,内部控制鉴证业务按照《其他鉴证业务准则》执行的同时,参照《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在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企业管理当局对特定日期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因此,从政策要求及注册会计师实务来看,内部控制鉴证是对管理层有关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发表意见,而内部控制审计是直接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但是从最终目的上看,都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同时,与《配套指引》一致,《主板指引》和《中小板指引》均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是《创业板指引》只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并没有提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关注。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主体及对象的比较如表6所示。

(四)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保证程度和风险的比较

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分为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合理保证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此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有限保证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以此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根据《审计指引》的规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属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对内部控制提供高水平保证,在审计报告中对内部控制采用积极方式提出结论。根据《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能是有限保证也可能是合理保证。在有限保证的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将鉴证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对鉴证后的内部控制提供低于高水平的保证,在鉴证报告中对内部控制采用消极方式提出结论。而进一步根据《指导意见》第四条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关注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将审核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从这里看,内部控制鉴证要求提供有限保证,业务风险较低。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鉴证保证程度及风险的比较如表7所示。

(五)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

审计实施频率和报告的比较首先,从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目前政策规定的实施频率上看,《主板指引》对上市公司的要求与配套指引一致,上市公司每年都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审计;《中小板指引》的规定是上市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一次审计;《创业板指引》的规定是上市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一次鉴证。其次,从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内容上看,其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报告标题不同。根据《审计指引》的要求,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标题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审核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内部控制审核报告”,而再根据《创业板指引》的要求,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标题是“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其次,报告意见存在差异。从意见类型上看,《审计指引》指出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包括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指导意见》则指出内部控制鉴证意见包括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同时,报告段落不同。在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中,如果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被审计单位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还需要对其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进行说明;而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则无此要求。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实施频率与报告的比较如表8所示。

(六)其他方面的比较

由于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概念范畴、适用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差异,尤其是因为内部控制鉴证保证程度与风险低于内部控制审计风险,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还存在其他方面的差异:(1)证据收集程序要求不同。由于鉴证业务对业务风险降低的要求比审计业务低,因此,与审计业务相比,鉴证业务在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等方面是有意识地加以限制的。(2)证据数量要求不同。审计业务所需证据的数量较多,鉴证业务所需证据的数量较少。(3)审计师的责任不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中,审计师所需承担的责任也更高。(4)业务收费不同。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10)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根据业务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服务收费高低,因此审计业务收费比鉴证业务收费更高。

三、内部控制鉴证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实施现状

(一)主板上市公司强制内部控制审计具体分析

1.2012年和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状况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中911家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比例为64.38%;2013年主板上市公司中1090家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比例为75.91%。2013年主板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比例明显高于2012年。如表9所示。可以看出,大部分公司能够满足一年出具一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要求,且2013年相比2012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仍然有一定比例的公司难以满足“每年都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审计”的规定。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范性分析2006年以后,有关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范性的研究大量涌现,并且发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范性存在的问题包括审计依据不统一、审计报告名称不一致、业务类型有差别等方面(袁敏,2008);随着《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实施和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也在不断规范(何芹,2012)。我们对2012年至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分析发现,这两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范性较好,但是仍然有个别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范性存在问题,包括报告名称、审核依据及语言表述等,如表10所示。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鉴证具体分析1.2012年至2013年内部控制鉴证概况根据《创业板指引》的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当至少两年实施一次内部控制鉴证,至2012年12月31日,上市的创业板公司共355家,82家公司2012年和2013年连续两年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占比23.10%;328家公司能满足两年披露1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要求,占比92.39%;27家公司连续两年均未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占比7.61%。可以看出,创业板公司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多数能够为了满足两年实施一次内部控制鉴证的监管需要,但是自愿每年实施内部控制鉴证的公司并不多,而且即使在监管层要求内部控制鉴证的背景下,仍有少数公司不能按照要求披露甚至不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2年与2013年创业板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概况如表11所示。2.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息规范性与主板公司相比较,创业板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息规范性较差,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具体如下:(1)鉴证依据。与内部控制审计归属审计业务不同,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属于其它鉴证业务,其鉴证依据是《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在实务中同时参照《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但是从创业板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看,鉴证依据却存在非常大的差异,除了《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以外,还主要有:《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鉴证报告名称。根据《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及《创业板指引》的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名称应统一为“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但是从2009年至2013年创业板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看,大多数公司都符合规范的要求,但也存在其他的一些报告名称,具体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内部控制专项报告、内部控制专项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制度报告。(3)鉴证业务类型。根据《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指导意见》的规定,内部控制鉴证业务是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但从实际情况看,创业板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引言段中既有将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作为直接报告业务,又有将其作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但是鉴证报告意见段又主要是针对内部控制发表鉴证意见,即将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作为直接报告业务对待,但是具体范围却存在不同的界定,既有针对所有内部控制发表意见,又有仅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4)鉴证保证程度。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合理保证的要求并未明确,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创业板内部控制鉴证则主要提供的是合理保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息披露规范性归纳如表12所示。

(三)进一步分析

通过对主板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和创业板公司内部控制鉴证实施现状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从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鉴证的实施意愿上看,大部分主板公司能够满足一年出具一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要求,但是仍然有一定比例的公司难以满足每年审计一次内部控制的规定;虽然大部分创业板公司能够满足两年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要求,但是总体来说内部控制鉴证的意愿相对较低。同时,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规范性来看,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较为规范,个别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范性存在问题;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存在的问题则明显较多,具体体现在鉴证依据、鉴证报告名称、鉴证业务类型及鉴证保证程度等方面。

四、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内控审计论文篇3

关键词:内部审计;审计质量;质量控制

一、目前大部分企业在内部审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现状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为确保其审计质量符合相关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执行的政策和程序。审计工作的内容较为复杂烦琐,且企业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审计方法有待创新

新时期,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相应的经济管理制度和财务工作上的项目分类也都有了新的规划。同时,基于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进步,各个企业都在积极建设信息化工作平台。这就对内部审计工作有了新的要求,尤其是对企业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数量统计和质量检查问题上,传统的审计工作不仅会耗费大量的人力资源,工作效率慢,而且容易出现数据记录错误的问题,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此外,许多审计人员所使用的方法还存在不科学的问题。比如,目前仍然有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根据自身长期的工作经验来做出分析和判断,在专业技术的使用方面只对统计抽样的方法有一定的应用,其他审计技术都没有发挥作用。而且,内审人员的审计理念和意识仍停留在账项及制度基础审计方面,片面地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查问题、找毛病。过于注重企业资产核对的工作,而忽视了内部审计在监督、服务、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容易出现工作马虎的情况,无法全面地展示出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这些问题都是由于审计工作人员自身审计能力不够完善引起的,也与企业没有重视起对员工定期进行培训教育工作有一定的关系。这是目前企业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内部审计工作人员虽然是在企业内部完成各项工作,但是其相应的技术操作及运行方法都是经过国家统一规定的。而实际上,许多企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所使用的工作方式和发展目标都不相同,就使得各个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也各不相同。这就要求内部审计工作在运行机制方面应当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并且,工作人员应当制定科学的审计工作方案,规范工作流程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而基于目前个别企业的管理机制无法有效落实到位的问题,审计工作经常出现同一项目重复审计或者审计疏漏的情况,导致审计工作质量下降,这也与信息沟通交流渠道不畅通有一定的关系。因此,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在内部审计问题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是针对审计部门的独立性问题上还存在许多不足,制约着内部审计工作效力的充分发挥。

(三)审计质量评价问题

不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在具体进行工作时,都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工作。而这体现在内部审计工作上就是对质量控制的标准设定问题。国际上有很多的内部审计准则,说法不一。企业的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发展中不可缺少因素,更应该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一套科学的合理的评价审计质量的标准。主要应当将评价目标放在员工的工作行为上,而在目前的审计工作中,有部分企业就缺乏质量控制评价体系,主要是以业务量的多少或者查处问题的多少来衡量其审计能力。内部审计业务标准的缺乏,使得审计人员执业目标不清晰,执业能力低下,没有积极的执业意愿,只关注于如何提升审计工作量,而忽视了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有效控制和优化内部审计质量的可行方法

基于内部审计质量方面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关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控制和优化审计质量的有效方式进行分析和研究。

(一)提高审计团队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要想充分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就必须要对相关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工作。工作的内容应当以思想教育和知识技能教育为主,结合新时期社会经济制度发展变化情况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具体需求,安排专家授课。企业必须要意识到设置审计工作部门的重要作用,认可审计工作人员在企业当中的地位,并帮助审计人员明确意识到自身的工作职责。为了能够提高审计团队整体的工作能力和素质,企业还应当设置人才引进机制,面向社会开展招聘会议,招收一些高技术、高素质的专业审计工作人员,为内部审计工作团队注入新鲜血液,从而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应用信息技术建立全面的审计结构体系

在信息时展进步的环境背景下,相关企业应当重视起信息技术能够为审计工作带来的便利性,增加资金投入,引进相应的工作设备,然后创建内部的网络工作平台。审计工作人员需要明确一点,就是审计质量控制的实质和核心便是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和适当,不同的审计证据可以实现不同的审计目标。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要结合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流程,设置完善的网络结构运行体系,保证审计工作的全面性。比如,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管理以及事后审核,审计人员需要根据不同阶段的不同侧重点来明确工作的重点方向,细化网络结构体系的分类情况。利用信息技术收集并整理相关的经济收支信息,在这里尤其要注重网络信息安全的问题,建立安全防护体系,并设置平台的身份验证系统,其他工作人员可以查看审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但是不能对审计数据随意进行修改。

(三)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是保障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基于传统的监管机制没有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特点进行设置,因而无法有效落到实处,也就无法发挥监管工作的真正价值。针对这个问题,相关企业必须要结合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机制、审计工作的范围以及国家相关的管理规定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内部管理制度。企业需要设置一个监管工作部门,保证其各项工作的独立性,避免出现权责问题划分不清而导致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情况。但是,独立不代表不与其他部门建立联系,企业内部每个部门的工作数据变化都会对审计工作的最终数据产生影响。这就要求监管部门与内部各个部门之间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在这方面也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来保证工作数据的及时传递,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四)建立审计质量的综合考评制度

考核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的效果是完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通过内部审计工作效果的评价和考核,可以从总体上了解内部审计工作,才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审计工作的整体实力。这就要求企业建立一个科学的审计质量综合考评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每日工作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定期针对记录的内容进行工作总结,在总结会议上,对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审计工作的员工给予表扬,并对出现审计马虎情况的人员进行批评。同时,企业要设置一些奖惩结合的考评机制。根据每位员工的实际绩效情况合理进行职位和薪酬的调整,以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在这个环节,企业还要根据基础审计结构体系当中对审计内容的分类来为每位审计人员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这是保证员工工作效率的关键所在。

三、结语

企业必须要意识到内部审计工作对自身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稳步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结合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新时期审计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变化,对相关工作人员展开培训教育工作。在这个环节要注重对员工个人工作素质的提升,然后可以应用信息技术的优势来建设工作平台,根据审计工作流程来完善审结构体系。并将审计工作的相关基本要求与企业内部的运行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基础保障。最后,建立审计工作质量的考评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进而达到控制和优化内部审计质量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陈润阁.企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策略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7(10).

内控审计论文篇4

关键词:企业;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评审

近年来,国内相关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顺应企业管理的内在需要,逐步引入了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评审的理论,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果。本文以此为出发点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对企业内部控制评审的内容、方法、评价标准等进行初步探讨。

一、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审的定义

1.内部控制的定义

内部控制一词,最早出现在1936年美国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查》文告中。随着内部控制理论以及认识的不断发展,内部控制理论由最初的“内部牵制理论”,发展为“内部会计控制与内部管理控制”。

1992年,美国反欺诈性财务报告委员会的主办机构委员会(COSO委员会)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报告,即著名的COSO报告,报告对内部控制的定义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当局以及其他员工为达到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等三个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COSO报告同时认为内部控制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活动、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等五个相互联系的要素,这五大要素服务于上述三大目标。这是目前比较成熟的内部控制理论,受到各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

2.内部控制评审的定义

COSO报告认为,在内部控制系统中,所有部门、岗位都在其中充当着角色,内部审计也是如此。内部审计既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监督与评价内部控制的主要部门和主要手段。2002年以来,国际内部审计重新介入内部控制这一领域,在原先以内审部门实施内部控制评价的基础上,加强了与业务管理部门自我评估的结合,注重相关业务部门技术人员的参与,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与业务管理人员、专家合作评价内控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从内部审计的角度看:内部控制评审是指由企业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组织开展的,以内部审计人员为主,吸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参加的,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的调查、分析、评价等系统性活动,主要测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合理,以及执行是否有效。

二、内部控制评审的内容

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基本是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活动、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这五大要素进行的,因此内部控制评审的内容就是评审内部控制系统五大要素的内容是否健全、合理以及执行是否有效。

1.内部控制环境评审

内部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它是影响和制约其他控制要素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内部控制环境评审就是指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所依存的软硬环境的各项因素运作状况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评审。评审的内容主要有:公司治理组织架构的建立、规范运作和分权制衡;内部控制系统中董事会的建立和完善责任,监事会的监督责任,高级管理层的执行和完善责任;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人力资源日常管理情况等。

2.风险识别与评估评审

风险识别与评估是指识别和分析那些妨碍企业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各项因素的活动,它包括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评估两部分。风险识别与评估的评审是指对来自企业内外部对生产经营、财务报告、经营管理目标有影响的各种风险的识别与评估情况所进行的评审。评审的内容是企业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及其运行是否健全、合理、有效,主要包括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是否充分、合理;企业识别和获取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程序建立和执行的情况;与风险识别和评估相对应的内部控制措施方案的内容及执行情况等。

3.内部控制活动评审

内部控制活动是指为了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指导员工实施管理指令,管理和化解风险而采取的政策和程序。内部控制活动的评审是指对企业为进行企业管理和化解风险而采取的控制活动情况所进行的评审。评审的内容是企业内部控制活动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主要包括企业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和程序的健全、合理、有效程度;计算机系统环境下,为确保信息的完整、安全和可用性而采取措施的健全、合理和有效程度;应急预案的建立和执行、应急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查情况等。

4.监督评价与纠正评审

监督评价与纠正是指由企业特定人员对一定时期的内部控制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和实施纠正的情况,可采取持续监督和个别评估分别进行或两者结合进行的方式。监督评价与纠正的评审是指对企业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与纠正机制及其运行情况是否健全、合理、有效所进行的评审,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绩效监测程序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系统监督评价书面程序的建立和执行;企业对内部控制进行不断完善的情况等内容。

5.信息交流与反馈评审

信息交流与反馈是指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按某种形式辨识、取得确切的信息,并进行沟通,以便员工能够履行其责任。信息交流与反馈的评审是指对企业辨识、取得、沟通合理信息的方式和过程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所进行的评审。主要包括企业信息交流和沟通程序的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系统文件的建立和保持;形成记录控制程序的建立和执行等内容。

三、内部控制评审方法

内部控制评审方法主要包括评审的切入方法和评审的具体技术方法两大方面。评审的切入方法是根据评审要求和为达到评审目的进行组织和实施评审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思路,是制定评审实施方案的前提;评审的具体技术方法则是在具体评审时根据被评审企业的实际情况,为达到评审目的和要求所采用的具体审计技术方法。

1.内部控制评审的切入方法

内部控制评审的切入方法基本可以归纳为要素法、流程法和制度法三类。

(1)要素法。要素法是直接从评审内部控制的五大要素内容入手,运用内部控制评审的技术方法获取评审证据,从而评价内部控制要素各项内容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而对企业内部控制做出综合评价。其适用范围主要是生产经营方式相对简单、业务流程比较单一、且已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系统的企业。

(2)流程法。流程法是建立在要素法的基础上,从测试业务流程和具体业务入手,采用内部控制评审技术方法获取评审证据,来评价内部控制各项要素内容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一种方法。其适用范围是生产经营过程比较复杂,业务流程比较繁多,且已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系统的企业。

(3)制度法。制度法是指从被检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入手,采用内部控制评审技术方法获取评审证据,来评价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其适用范围是尚未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系统的企业,或者是还停留在靠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控制的企业。

2.内部控制评审的技术方法

内部控制评审的技术方法经常采用的技术方法主要有:

(1)抽样法。通过抽取一定数量且具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调查和测试,根据样本来推断总体状况的一种评审方法。这是审计工作普遍采用的方法,,应当采取科学抽样的方法来完成对企业已经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进行审计和评审,只要按照合理的允许的误差科学地抽取了样本,通过对样本的评审是能够满足对企业整个经济活动的评审需要的。

(2)穿行测试法。穿行测试也称全程测试,通常用于对业务流程或具体业务的测试与评价。这是内部审计经常运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技术方法,特别适用于对内部控制的评审中,通过对一笔或若干具体业务的穿行测试,可以比较直观有效的反映一个或若干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情况。(3)证据检查法。证据检查法是内控评审工作最重要的检查方法之一。评审人员在运用抽样、穿行测试等评审方法时,要求被评审企业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供被评审业务主要控制点对应的相关资料。通过对这些书面证据的检查,验证各项控制措施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

(4)压力测试法。即测试被评审企业关键业务处理程序和控制措施能够承受的压力程度以及在承受相应压力时所发挥的作用。

(5)流程图法。流程图法主要用于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合理性测试,流程图法可以使评审人员清晰地看出被评审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如何运行,业务的风险控制点和控制措施,有助于发现各内部控制系统的缺陷和评审重点。

四、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和综合评价结果

现场评审结束后,应依据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对被评审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评审报告。综合评价应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做到量化合理、定性准确。

1.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在对各项评审内容严格审查、测试和初步评价的基础上,应对企业整个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以及执行的有效性做出全面评价。

(1)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自身需要,应设置的内部控制系统的内容都比较完备,而且所设置的内部控制系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能进行自始自终的控制。健全性评价可依据评分分为优、良、基本健全、不健全四个级次。

(2)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内部控制的合理性主要是指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时的适用性、合规性、经济性,它是在健全性的基础上对企业内部控制更深一层次的要求。合理性评价同样可依据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理、不合理四个级次。

(3)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有效性是内部控制的精髓,应根据对评审内容的测试结果,对各项业务目标是否能够实现,各项业务风险的评估与规避情况如何,内部控制所起到的作用与效果如何等等做出评价。有效性的评价同样可依据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基本有效、无效四个级次。

2.评审内容的计分和综合评价

为了科学、合理地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评审组应依据内部控制评价标准评审内部控制各项内容,按照“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三个标准进行汇总、分类、评分和评价。

(1)评审组根据在现场评审中所发现的问题,先依据评审实施方案中的“评审内容明细表”所确定的每项具体评审内容进行汇总,再按照“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三个评审标准进行分类。经评审组统一研究、讨论得出每项评审内容的综合评审意见,根据评审意见给该项内容评分。

(2)在得出以上评分后,评审组还应结合评审中所揭示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存在的具体问题,依据“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评价等级,分别对被评审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程度、合理程度以及执行情况做出准确、严谨、中肯的定性评价。

3.内部控制评审报告

综合评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评审的基本情况。分为两部分,一是说明评审目的、范围、人员组成等,二是简述一下被评审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其内部控制现状。

(2)存在的问题及危害性。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列述,并准确界定被评审企业的财务、经营风险档次,尤其是对于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和薄弱环节,应指出风险隐患,说明其危害性。

(3)综合评价及处理建议。说明被评审企业的得分情况,按照综合评价标准对被评审企业的内部控制总体评审情况进行描述,并根据评审情况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处理建议要切合被评审企业的实际,要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总之,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部分,它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内部控制评审在我国尚处于初级阶段,需在实践中积极借鉴国外先进或成功的经验与做法,但不能照搬照套,应紧密结合本企业未来发展变化的情况,不断地加以总结、改进和提高,以制定出较为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评审规范体系,并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

[2]高雅青李三喜编著:《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案例分析》.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

内控审计论文篇5

关键词:企业;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评审

近年来,国内相关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顺应企业管理的内在需要,逐步引入了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评审的理论,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果。本文以此为出发点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对企业内部控制评审的内容、方法、评价标准等进行初步探讨。

一、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审的定义

1.内部控制的定义

内部控制一词,最早出现在1936年美国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查》文告中。随着内部控制理论以及认识的不断发展,内部控制理论由最初的“内部牵制理论”,发展为“内部会计控制与内部管理控制”。

1992年,美国反欺诈性财务报告委员会的主办机构委员会(COSO委员会)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报告,即著名的COSO报告,报告对内部控制的定义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当局以及其他员工为达到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等三个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COSO报告同时认为内部控制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活动、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等五个相互联系的要素,这五大要素服务于上述三大目标。这是目前比较成熟的内部控制理论,受到各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

2.内部控制评审的定义

COSO报告认为,在内部控制系统中,所有部门、岗位都在其中充当着角色,内部审计也是如此。内部审计既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监督与评价内部控制的主要部门和主要手段。2002年以来,国际内部审计重新介入内部控制这一领域,在原先以内审部门实施内部控制评价的基础上,加强了与业务管理部门自我评估的结合,注重相关业务部门技术人员的参与,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与业务管理人员、专家合作评价内控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从内部审计的角度看:内部控制评审是指由企业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组织开展的,以内部审计人员为主,吸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参加的,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的调查、分析、评价等系统性活动,主要测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合理,以及执行是否有效。

二、内部控制评审的内容

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基本是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活动、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这五大要素进行的,因此内部控制评审的内容就是评审内部控制系统五大要素的内容是否健全、合理以及执行是否有效。

1.内部控制环境评审

内部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它是影响和制约其他控制要素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内部控制环境评审就是指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所依存的软硬环境的各项因素运作状况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评审。评审的内容主要有:公司治理组织架构的建立、规范运作和分权制衡;内部控制系统中董事会的建立和完善责任,监事会的监督责任,高级管理层的执行和完善责任;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人力资源日常管理情况等。

2.风险识别与评估评审

风险识别与评估是指识别和分析那些妨碍企业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各项因素的活动,它包括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评估两部分。风险识别与评估的评审是指对来自企业内外部对生产经营、财务报告、经营管理目标有影响的各种风险的识别与评估情况所进行的评审。评审的内容是企业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及其运行是否健全、合理、有效,主要包括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是否充分、合理;企业识别和获取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程序建立和执行的情况;与风险识别和评估相对应的内部控制措施方案的内容及执行情况等。

3.内部控制活动评审

内部控制活动是指为了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指导员工实施管理指令,管理和化解风险而采取的政策和程序。内部控制活动的评审是指对企业为进行企业管理和化解风险而采取的控制活动情况所进行的评审。评审的内容是企业内部控制活动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主要包括企业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和程序的健全、合理、有效程度;计算机系统环境下,为确保信息的完整、安全和可用性而采取措施的健全、合理和有效程度;应急预案的建立和执行、应急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查情况等。

4.监督评价与纠正评审

监督评价与纠正是指由企业特定人员对一定时期的内部控制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和实施纠正的情况,可采取持续监督和个别评估分别进行或两者结合进行的方式。监督评价与纠正的评审是指对企业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与纠正机制及其运行情况是否健全、合理、有效所进行的评审,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绩效监测程序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系统监督评价书面程序的建立和执行;企业对内部控制进行不断完善的情况等内容。

5.信息交流与反馈评审

信息交流与反馈是指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按某种形式辨识、取得确切的信息,并进行沟通,以便员工能够履行其责任。信息交流与反馈的评审是指对企业辨识、取得、沟通合理信息的方式和过程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所进行的评审。主要包括企业信息交流和沟通程序的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系统文件的建立和保持;形成记录控制程序的建立和执行等内容。

三、内部控制评审方法

内部控制评审方法主要包括评审的切入方法和评审的具体技术方法两大方面。评审的切入方法是根据评审要求和为达到评审目的进行组织和实施评审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思路,是制定评审实施方案的前提;评审的具体技术方法则是在具体评审时根据被评审企业的实际情况,为达到评审目的和要求所采用的具体审计技术方法。

1.内部控制评审的切入方法

内部控制评审的切入方法基本可以归纳为要素法、流程法和制度法三类。

(1)要素法。要素法是直接从评审内部控制的五大要素内容入手,运用内部控制评审的技术方法获取评审证据,从而评价内部控制要素各项内容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而对企业内部控制做出综合评价。其适用范围主要是生产经营方式相对简单、业务流程比较单一、且已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系统的企业。

(2)流程法。流程法是建立在要素法的基础上,从测试业务流程和具体业务入手,采用内部控制评审技术方法获取评审证据,来评价内部控制各项要素内容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一种方法。其适用范围是生产经营过程比较复杂,业务流程比较繁多,且已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系统的企业。

(3)制度法。制度法是指从被检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入手,采用内部控制评审技术方法获取评审证据,来评价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其适用范围是尚未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系统的企业,或者是还停留在靠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控制的企业。

2.内部控制评审的技术方法

内部控制评审的技术方法经常采用的技术方法主要有:

(1)抽样法。通过抽取一定数量且具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调查和测试,根据样本来推断总体状况的一种评审方法。这是审计工作普遍采用的方法,,应当采取科学抽样的方法来完成对企业已经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进行审计和评审,只要按照合理的允许的误差科学地抽取了样本,通过对样本的评审是能够满足对企业整个经济活动的评审需要的。

(2)穿行测试法。穿行测试也称全程测试,通常用于对业务流程或具体业务的测试与评价。这是内部审计经常运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技术方法,特别适用于对内部控制的评审中,通过对一笔或若干具体业务的穿行测试,可以比较直观有效的反映一个或若干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情况。(3)证据检查法。证据检查法是内控评审工作最重要的检查方法之一。评审人员在运用抽样、穿行测试等评审方法时,要求被评审企业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供被评审业务主要控制点对应的相关资料。通过对这些书面证据的检查,验证各项控制措施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

(4)压力测试法。即测试被评审企业关键业务处理程序和控制措施能够承受的压力程度以及在承受相应压力时所发挥的作用。

(5)流程图法。流程图法主要用于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合理性测试,流程图法可以使评审人员清晰地看出被评审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如何运行,业务的风险控制点和控制措施,有助于发现各内部控制系统的缺陷和评审重点。

四、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和综合评价结果

现场评审结束后,应依据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对被评审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评审报告。综合评价应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做到量化合理、定性准确。

1.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在对各项评审内容严格审查、测试和初步评价的基础上,应对企业整个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以及执行的有效性做出全面评价。

(1)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自身需要,应设置的内部控制系统的内容都比较完备,而且所设置的内部控制系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能进行自始自终的控制。健全性评价可依据评分分为优、良、基本健全、不健全四个级次。

(2)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内部控制的合理性主要是指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时的适用性、合规性、经济性,它是在健全性的基础上对企业内部控制更深一层次的要求。合理性评价同样可依据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理、不合理四个级次。

(3)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有效性是内部控制的精髓,应根据对评审内容的测试结果,对各项业务目标是否能够实现,各项业务风险的评估与规避情况如何,内部控制所起到的作用与效果如何等等做出评价。有效性的评价同样可依据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基本有效、无效四个级次。

2.评审内容的计分和综合评价

为了科学、合理地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评审组应依据内部控制评价标准评审内部控制各项内容,按照“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三个标准进行汇总、分类、评分和评价。

(1)评审组根据在现场评审中所发现的问题,先依据评审实施方案中的“评审内容明细表”所确定的每项具体评审内容进行汇总,再按照“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三个评审标准进行分类。经评审组统一研究、讨论得出每项评审内容的综合评审意见,根据评审意见给该项内容评分。

(2)在得出以上评分后,评审组还应结合评审中所揭示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存在的具体问题,依据“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评价等级,分别对被评审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程度、合理程度以及执行情况做出准确、严谨、中肯的定性评价。

3.内部控制评审报告

综合评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评审的基本情况。分为两部分,一是说明评审目的、范围、人员组成等,二是简述一下被评审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其内部控制现状。

(2)存在的问题及危害性。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列述,并准确界定被评审企业的财务、经营风险档次,尤其是对于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和薄弱环节,应指出风险隐患,说明其危害性。

(3)综合评价及处理建议。说明被评审企业的得分情况,按照综合评价标准对被评审企业的内部控制总体评审情况进行描述,并根据评审情况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处理建议要切合被评审企业的实际,要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总之,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部分,它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内部控制评审在我国尚处于初级阶段,需在实践中积极借鉴国外先进或成功的经验与做法,但不能照搬照套,应紧密结合本企业未来发展变化的情况,不断地加以总结、改进和提高,以制定出较为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评审规范体系,并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

[2]高雅青李三喜编著:《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案例分析》.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

内控审计论文篇6

关键词:内部控制审计准则

自2002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来,美国内部控制审计规范相继发生了较大的变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内部控制和其他规模企业的内部控制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我国2008年6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主持起草的《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等配套规范的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我国初步建立了内部控制的相关法规。本文通过分析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的发展现状,以期对改进和规范我国内部控制审计有所启示。

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的发展现状

(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颁布

在安然以及世通的财务舞弊案相继发生后,美国内部核查体系的诸多缺陷立刻引起了政府的高度关注。针对安然、世通等财务欺诈事件,美国国会出台了《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该法案由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奥克斯利和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联合提出,又被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法案主要内容和意义有:要求建立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并授权SEC对PCAOB实施监督,加大了独立监管的力度;要求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规定不可同时提供的业务以及合伙人轮换制度;要求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评估和报告公司最近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加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强化财务披露义务,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透明度;加重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提高违法的成本。

此外,404条款还要求公司的外部审计师对管理层的评估意见出具“证明”,也就是说,向股东和公众提供一个信赖管理层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描述的独立理由。《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是美国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政府制定的涉及面最广、处罚措施最严厉的公司法律,该法律的颁布旨在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增加公司责任,为上市公司会计和审计的不适当行为规定更加严厉的处罚,同时保护投资者。

(二)第2号审计准则和第5号准则的颁布

为指导注册会计师出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2004年6月美国PCAOB了第2号审计准则(ASNO.2)——《联系财务报表审计进行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该准则中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进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同时实施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并提出了综合审计的概念。

自审计师开始应用第2号准则起,PCAOB密切的监督了准则的执行并收集了来自各方对准则实施的反馈。根据国际财务执行官(FEI)2005年对300多家企业的调查结果,每家需要遵守萨班斯法案的美国大型企业第一年实施第404节的总成本将超过460万美元。这些成本包括35000小时的内部人员投入、130万美元的外部顾问和软件费用以及150万美元的额外审计费用(增幅达到35%)。过高的内部审计费用和极为繁琐的内部审计程序使这两个准则的正式颁布遭来多方非议。为了应对来自多方的批评和怀疑,PCAOB在2006年12月了新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最终于次年7月通过了其最终修订稿。

(三)美国第5号审计准则的重大变动

第5号内部控制审计准则(ASNO.3)首先指引审计师将注意力投向最重要的控制。该准则沿用了以往的由上至下(从财务报表和实体层面到流程层面)的审计方式并且强调了风险评估的重要性,提出审计师从对公司的实质性漏洞风险进行评估开始,就应当不断的调整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重点放在风险最大的区域使审计更为有效,并显著增加发现曾被忽视的实质性漏洞的几率。另外,该审计准则修订了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的定义,用“合理可能性”替换“微小可能性”以改善对缺陷的评估以及重新确定了实质性漏洞的内涵,以避免公司和审计师在定义、讨论和确定那些不足以对公司内部控制整体产生影响的缺陷上花费过多时间。

在程序上,该准则删除了部分对内部控制审计而言不必要的程序,例如:删除了关于评价管理层自身评估流程的要求,以及删除了“每年的审计必须独立”这一要求,从而允许审计师使用一定量的循环测试来减少当年的审计工作。在适用范围上,第5号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较小规模的公司。准则改变了以往细节性的指导,采用原则性的语言要求审计师在决定如何应用准则前,考虑公司的具体事实和环境。这样的做法有效地提高了审计的效率并保持了较低的成本。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第5号准则简化了陈述方式,对陈述报告进行了重组,以更好地反映内部控制审计流程并且可读性大大提高。

对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建设的启示

我国至今仍没有相关内部控制审计的法律规范,现行的规范体系是由各个政府职能机构和组织颁布的多条规定构成,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包括:2001年10月证监会的《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对内部控制评审提出的规定。而在其他规范中,没有对管理层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提出强制性规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02年2月制定的《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提出了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性质、对象、标准、范围等许多内容,但是与当前审计服务市场开展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以及理论界对内部控制理论体系的认识存在不小差距。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3年6月实施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该准则基于COSO框架的评价方法,从被审计单位的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和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活动的监督五个方面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但是诸多内容基本上是原则性的,在现实中的可操作性相对较差。最近几年,我国正加快了内部控制审计的制度建设,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从规范制定层面分析

美国的内部控制准则体系已趋近成熟,拥有包括第2号审计准则和第5号审计准则在内的一整套指导体系,并被独立的划分为一条独立的准则,现行的美国第5号审计准则采用了偏向规则式的表述方式。与之相比,我国的内部控制审计仍未能被列为一条独立的审计准则,仅作为2006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第1211号的第四章节对内部控制审计作了有限的规范,并且所涉及的内容大多采用了原则式的表述方式,在随后的准则指南中对具体操作方法作进一步的解释。笔者建议,可以通过将美国的第2号审计准则和第5号审计准则作为参考,制定出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完整内部控制审计准则,规范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性质、审计责任主体、审计方式、评价标准,指导审计师职全面地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任务,提高内部控制审计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二)从准则执行层面分析

我国的内部设计控制规范并没有明确强调内部控制审计的不可缺失性,也没有具体地规定必要的内部控制审计步骤和程序,在审计实务中,为了追求审计效率,我国审计职业界主要采取了两个方面的对策来减少对内部控制的测试工作量:开发出一套了解内部控制和进行控制测试的程序表来,在审计工作中简单、消极地勾划表格;开始探索分析性程序,希望以某些关键指标、关联和趋势作为引导审计资源流向的标杆。当然,前者有助于逃避责任,后者有助于降低风险。但是总体上看,两者都对审计有效性存在极大的负面影响。

尽管我国已经初步确立了风险基础战略审计系统,并强调了内部控制对整体审计工作效率和效果的影响,但是在实务中内部控制审计所受到的关注仍旧不足,没有强制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带来的直接后果往往是忽视某些重大错报风险,给整体审计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强调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审计,提高各类公司的财务信息透明度从而提高审计质量。

(三)从准则信息披露层面分析

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机制尚不完善,有关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定主要是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第122条规定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第59条的相关规定。2000年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7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第8号《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要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说明。

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规定主要针对的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等,对其他类型公司还没有强制性规定。由于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不要求强制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所以对内部控制信息进行审计就缺乏必要的动力与强制性。由此可见,加强对内部控制审计披露的规范,通过更完善的制度约束审计师的行为,提出必要的审计步骤以指导内部控制审计的进行,对我国公司治理的意义重大,这不仅会促使各类公司提升自身内部控制系统的完善程度,还能够让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形成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深度了解。

参考文献:

1.陈汉文,李荣.财务呈报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的国际发展.审计与经济研究,2007(3)

2毛敏.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最新发展及评价.生产力研究,2006(12)

3宋媛.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及启示.西南财经大学,2007(4)

内控审计论文篇7

通信企业信息化环境下的控制活动分为两部分:信息化管理层面、业务层面控制和信息系统控制。

信息化管理层面、业务层面控制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的控制,但其形式和控制手段相对以往发生了很大变化,它以计算机程序的形式嵌入于公司信息系统之中,对业务的控制由计算机自动完成。

信息系统控制是公司为了保证信息系统正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而采取的控制措施,其控制对象是公司信息系统,随着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信息系统控制还必须考虑网络安全和电子商务控制的问题。

信息化管理层面、业务层面控制和信息系统控制对控制活动有着不同要求,内部控制必须根据公司业务流程的情况和具体的控制点进行设置,因此,控制活动受到公司信息化的直接影响。

二、信息化环境下,通信企业内部审计采取的应对措施

随着国内四大通信运营公司在海内外上市,在当今信息化环境下,通信企业经营业务、经营领域的不断扩大,公司管理的难度、跨度、层次比以前更加复杂,面临的风险更多,管理层更关注公司政策、制度在集团所属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关注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关注信息是否失真,关注权力是否失衡,控制是否缺失等。

(一)审计观念的转变

观念问题就是认识问题,通信企业必须积极转换审计观念,将审计目标不仅仅局限在查错纠弊,而应全面树立以风险为基础的审计观念,理解信息化环境下内部审计的重要意义;一个在信息化环境下,完善、良好的控制系统,应该能够防止、发现或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审计的任务就是帮助和促进被审计者建立、健全这种机制,而不应该是代替被审计者去履行他们的“管理责任”。

1.内部审计应积极参与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项目

内审人员应以相对独立的身份,在审计中可以保持客观态度,有助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2.加强信息化知识的培训和学习

目前,随着信息化的实施,对内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审计人员不再局限于以前的工作方法和思路,通信企业应以上市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为契机,以效益为中心,以内控体系为载体,以外部审计为驱动力,通过各种培训,使全体审计人员对企业信息化有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3.明确信息化环境稳定后内审工作的新方向

内审的职能应从查错防弊逐步向为强化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方向转变。通信企业审计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应向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转型,应积极开展信息化环境下风险的分析,协助企业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二)信息化环境下审计工作的方法

信息化环境下,通信企业应统一审计项目计划,统一调配审计资源,统一审计办法。主要审计工作方法可归纳如下:

1.计划阶段

(1)深入了解、分析业务流程,寻找内控薄弱环节,确定审计重点;

(2)分析存在的内控薄弱环节;

(3)确定审计重点;

(4)进行穿行测试,评估信息化系统控制的实现情况,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审计重点;

(5)熟练掌握信息化系统中相关查询功能,搜集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6)导出所需的业务资料,进行分析、比较;

(7)编制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进行合理人员分工。

2.实施阶段

(1)追溯原始数据的来源,抽样核对原始数据的准确性;

(2)分析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异、对会计报表的影响以及前后期是否一贯执行;

(3)对集成部分数据形成的报表进行对比分析,寻找异常,并抽查验证;对非集成数据从系统中导出相关凭证,抽样查阅原始凭证;

(4)利用信息化环境提供审计线索的功能,查阅相关修改记录并进行追查;

(5)形成审计工作底稿。为了便于以后更好地开展信息化环境下的内审工作,将审计过程所涉及到的审计发现以“实事描述”“信息背景”“风险影响”“审计建议”为内容全部记录下来,形成相应的工作底稿,以待备查,为撰写审计报告打下基础。

3.报告阶段

(1)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

(2)根据相关业务统计数据、审计结果,分析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编写审计报告,提出管理建议;

(三)消除信息化环境下内审工作认识上的误区

误区一,信息化环境下内审工作职能的削弱。有人认为,实施信息化内部审计部门没事干了,原先很多审计工作可以通过信息化环境下的业务流程的整合,内审工作职能就相应削弱。

误区二,按照传统审计思路开展审计工作。有人认为:信息化环境下,只需将所需数据从信息化环境下系统中导出,然后按传统的审计工作思路和方法进行核对,不加分析,不加判断,继续按照旧环境下容易出现的错误及舞弊为起点进行审计,其结果可能是既浪费时间又没有成效。因为许多核对工作信息化环境下系统已经能自动完成,或者说通过添加一些程序能较快地完成,能大量地减少核对工作。

在新的环境下对通信企业内审人员来说,一方面,要加强信息化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信息化环境下审计的研究工作,将审计工作重点逐步进行转移。从现实意义上讲,信息化环境下内审活动是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的控制系统,审计的职能从查错防弊逐步向如何加强企业管理、强化企业内部控制、风险分析与控制等方向转变。

信息化环境下的内部审计工作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一些观念和做法还不是很成熟,同时,随着信息化环境下的内部审计逐步完善,内审工作的重点和方法也需逐步调整,这就要求通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不断地学习和探索,切实提高审计能力;为适应信息化时代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适应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要求,审计人员更应该改变审计理念、创新审计思路和方法,跟踪信息环境下内审工作的新方向,使通信企业内审工作进一步发展和提高。

参考文献:

[1]李荣华.信息化时代的企业管理创新[J].广东科技,2003,(11).

[2]滕佳东.企业信息化建设与企业管理创新[J].商业研究,2004,(1).

[3]Lawrence.B.Sawyer.索耶内部审计.

内控审计论文篇8

通信企业信息化环境下的控制活动分为两部分:信息化管理层面、业务层面控制和信息系统控制。

信息化管理层面、业务层面控制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的控制,但其形式和控制手段相对以往发生了很大变化,它以计算机程序的形式嵌入于公司信息系统之中,对业务的控制由计算机自动完成。

信息系统控制是公司为了保证信息系统正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而采取的控制措施,其控制对象是公司信息系统,随着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信息系统控制还必须考虑网络安全和电子商务控制的问题。

信息化管理层面、业务层面控制和信息系统控制对控制活动有着不同要求,内部控制必须根据公司业务流程的情况和具体的控制点进行设置,因此,控制活动受到公司信息化的直接影响。

二、信息化环境下,通信企业内部审计采取的应对措施

随着国内四大通信运营公司在海内外上市,在当今信息化环境下,通信企业经营业务、经营领域的不断扩大,公司管理的难度、跨度、层次比以前更加复杂,面临的风险更多,管理层更关注公司政策、制度在集团所属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关注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关注信息是否失真,关注权力是否失衡,控制是否缺失等。

(一)审计观念的转变

观念问题就是认识问题,通信企业必须积极转换审计观念,将审计目标不仅仅局限在查错纠弊,而应全面树立以风险为基础的审计观念,理解信息化环境下内部审计的重要意义;一个在信息化环境下,完善、良好的控制系统,应该能够防止、发现或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审计的任务就是帮助和促进被审计者建立、健全这种机制,而不应该是代替被审计者去履行他们的“管理责任”。

1.内部审计应积极参与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项目

内审人员应以相对独立的身份,在审计中可以保持客观态度,有助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2.加强信息化知识的培训和学习

目前,随着信息化的实施,对内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审计人员不再局限于以前的工作方法和思路,通信企业应以上市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为契机,以效益为中心,以内控体系为载体,以外部审计为驱动力,通过各种培训,使全体审计人员对企业信息化有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3.明确信息化环境稳定后内审工作的新方向

内审的职能应从查错防弊逐步向为强化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方向转变。通信企业审计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应向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转型,应积极开展信息化环境下风险的分析,协助企业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二)信息化环境下审计工作的方法

信息化环境下,通信企业应统一审计项目计划,统一调配审计资源,统一审计办法。主要审计工作方法可归纳如下:

1.计划阶段

(1)深入了解、分析业务流程,寻找内控薄弱环节,确定审计重点;

(2)分析存在的内控薄弱环节;

(3)确定审计重点;

(4)进行穿行测试,评估信息化系统控制的实现情况,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审计重点;

(5)熟练掌握信息化系统中相关查询功能,搜集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6)导出所需的业务资料,进行分析、比较;

(7)编制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进行合理人员分工。

2.实施阶段

(1)追溯原始数据的来源,抽样核对原始数据的准确性;

(2)分析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异、对会计报表的影响以及前后期是否一贯执行;

(3)对集成部分数据形成的报表进行对比分析,寻找异常,并抽查验证;对非集成数据从系统中导出相关凭证,抽样查阅原始凭证;

(4)利用信息化环境提供审计线索的功能,查阅相关修改记录并进行追查;

(5)形成审计工作底稿。为了便于以后更好地开展信息化环境下的内审工作,将审计过程所涉及到的审计发现以“实事描述”“信息背景”“风险影响”“审计建议”为内容全部记录下来,形成相应的工作底稿,以待备查,为撰写审计报告打下基础。

3.报告阶段

(1)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

(2)根据相关业务统计数据、审计结果,分析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编写审计报告,提出管理建议;

(三)消除信息化环境下内审工作认识上的误区

误区一,信息化环境下内审工作职能的削弱。有人认为,实施信息化内部审计部门没事干了,原先很多审计工作可以通过信息化环境下的业务流程的整合,内审工作职能就相应削弱。

误区二,按照传统审计思路开展审计工作。有人认为:信息化环境下,只需将所需数据从信息化环境下系统中导出,然后按传统的审计工作思路和方法进行核对,不加分析,不加判断,继续按照旧环境下容易出现的错误及舞弊为起点进行审计,其结果可能是既浪费时间又没有成效。因为许多核对工作信息化环境下系统已经能自动完成,或者说通过添加一些程序能较快地完成,能大量地减少核对工作。

在新的环境下对通信企业内审人员来说,一方面,要加强信息化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信息化环境下审计的研究工作,将审计工作重点逐步进行转移。从现实意义上讲,信息化环境下内审活动是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的控制系统,审计的职能从查错防弊逐步向如何加强企业管理、强化企业内部控制、风险分析与控制等方向转变。

信息化环境下的内部审计工作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一些观念和做法还不是很成熟,同时,随着信息化环境下的内部审计逐步完善,内审工作的重点和方法也需逐步调整,这就要求通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不断地学习和探索,切实提高审计能力;为适应信息化时代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适应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要求,审计人员更应该改变审计理念、创新审计思路和方法,跟踪信息环境下内审工作的新方向,使通信企业内审工作进一步发展和提高。

【摘要】随着全球信息化和审计理论的发展,信息化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影响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讨论了信息化对通信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并分析了内部审计应采取的对策;旨在引起通信企业管理层对信息化影响和内部审计对策的重视,尽快加强信息化环境下通信企业内部控制的审计。

【关键词】通信企业内部控制信息化影响审计对策

目前,我国信息化建设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通信企业由于传统业务收入下滑,也正在积极探索业务转形,而信息化的发展是公司实现成功转型的关键所在。信息化提高了公司业务流程的自动化程度,改变了数据和信息的获取、传递、存储的方式,提高了信息处理的效率,提高了信息的集成性。同时也造成通信企业内部控制环节随之发生变化,使传统的控制手段逐渐失去意义;评价和改进内部控制必须以信息系统的运转为基础,而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会导致管理风险日益增长,与之对应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已经成为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李荣华.信息化时代的企业管理创新[J].广东科技,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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