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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交流教师工作总结8篇

时间:2023-02-17 03:36:01

城乡交流教师工作总结

城乡交流教师工作总结篇1

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为促进我区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19号)中共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豫教人〔〕53号)和《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城乡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教人〔〕42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及城乡学校和教师的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城乡教师交流工作。遵循“因地制宜、区镇统筹、政策引导、城乡互动”原则,以加快教师生长为重点,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生长的方法途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均衡、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乡村教师队伍的人才资源优势,开展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名教师的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大力弘扬农村教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促进城乡教师工作作风的转变和业务能力的提高,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促使我区城乡教师队伍均衡、协调发展,从而达到全面提高我区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目标。

三、对象和范围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

四、具体措施

以城乡同类学校结成交流对子为基础(乡村完全中学原则上与农村初级中学结对子)同步实施以下四种具体措施,开展城乡教师交流工作。鼓励有关单位在此基础上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交流工作。

(一)城乡学校一对一教师交流。根据农村学校师资状况。并指导相同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农村对应学校选派积极上进、有培养前途的年轻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跟班辅导,期限为一学年。

(二)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选派主要学科骨干教师到对口联系的农村学校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等。

(三)结对指导。区乡村学校至少选派3名优秀骨干教师与农村学校相同学科的教师结成对子。每名教师每学期具体指导不少于4次。

(四)乡村学校新进毕业生到农村学校支教。

五、管理方法

(一)交流学校三年调整一次。工资福利由原学校发放。

(二)交流教师的考核由交流学校双方共同组织。新进毕业生延长试用期一年或解除聘用合同;交流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

(三)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作为参评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的重要参考。

(四)交流学校应为交流教师提供基本的食宿及办公条件。

(五)参与城乡一对一交流的教师和到农村学校支教的新进毕业生。所需费用由区财政列支。

(六)由城市学校到农村学校支教的毕业生。遵守学校各项纪律,表示良好的任教满三个月可以转正定级并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参与支教的毕业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在农村服务教学一年的或服务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定级工资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七)总结经验。对积极参与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并做出突出成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处。年度考核时适当加分。

六、组织保证

(一)开展城乡教师交流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认识,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和措施,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城乡交流教师工作总结篇2

调查显示,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地区在落实教师交流政策方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宣传不到位、相关措施不完善、交流时间过短、交流形式单一、监管机制不健全、交流教师意愿未得到充分尊重等问题,导致交流效果不理想,总体满意度不高。针对上述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有必要进行认真的讨论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一、加强乡村中小学财政投入,缩小城乡差距

近年来,国家从政策和财政制度方面都适度加强了农村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如教学设备和教学工具的购置,改建和扩建教学楼、校舍等,为农村教师创建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等,以缩小城乡之间物质水平和教学环境的差距。此外,地方政府也相应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工资福利和补贴政策,保障了交流教师的收入待遇,促进了城市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的流动。因此,国家应该加大力度用更优厚的条件吸引城市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执教,让农村学校成为一片更具吸引力的教育热土,让更多教师自愿而不是靠行政“指令”到农村任教。

二、规范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完善管理细则

目前,我国关于城乡教师交流的制度大多是框架性的顶层设计,缺乏交流教师管理的细则,使交流学校管理的可操作性不强。因此,需要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制度进行规范的管理程序设计,对城乡教师交流的主体、时间、地点和目标等做出明确的管理制度,使城乡教师交流具有明确的规范性和程序性,以约束参与交流的城乡教师的无序行为,并对交流学校的权利和责任也必须做出明确的规范性规定,使交流学校的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健全城乡教师交流聘任制,完善激励办法

对城乡交流教师应该实行聘任制,择优聘请优秀的教师参与交流,提升他们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对被聘任教师的工资、福利、医疗、职称晋升等方面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以此来激励交流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还应完善交流教师的考核和奖励制度,对交流教师的教学业绩和教学素质进行科学的考评,对于那些优质地完成交流任务、带动农村学校发展的优秀教师应给予特别奖励,为他们提供更多参与评秀选先的机会和平台,以增强交流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和成就感。

四、拓宽城乡教师交流渠道,促进内涵式发展

过去,我们通过下乡“支教”或“结对子”等活动支援乡村薄弱学校,而教师交流无疑拓宽了交流渠道,改变了过去单一的“输血”式支援为“造血”式支援,促进了农村教师队伍自身的发展与提高。我们不仅要组织城市优秀教师到农村交流任教,更重要的是,通过城乡教师的有序交流促进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发展;我们不仅仅是“输血”式支援,更应该是促进农村教师队伍自身的“造血”功能。并且,我们一定要注重教师的“双向流动”,让更多的农村教师走进城市,通过参与城市优秀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以改变他们的教学观念,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以带动农村教师队伍的发展,起到“交流――提升――辐射”的示范作用,促进城乡教师交流的内涵式发展。

五、加强城乡教师交流宣传,提升行业认同

城乡教师交流制度还应强调教师对于交流活动的观念和文化的认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交流的宣传和舆论导向,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和舆论氛围,要在提高教师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的上下功夫,要从“大教育”的立场出发,摒弃本位主义,使交流教师有“大教育”的情怀,使交流教师对交流制度形成更深刻的理解和认同,从思想、态度和价值观层面提升教师的觉悟,使参与城乡教师交流成为一种特殊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激励更多的城市教师自主地服务于农村教育事业。

总之,希望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教育规律,拿出切实可行的城乡教师交流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立足长远,面向未来,通盘考虑,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完善措施,把这一事关教育均衡发展的实事办好,顺利实施教师交流制度,切实维护好教师的切身利益,让交流教师做到交流顺心、留者安心、走者舒心,使我国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活动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我国x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驾护航。

城乡交流教师工作总结篇3

城市教师城乡交流教育均衡三角置换城乡教师交流活动是改善基础教育师资均衡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其实效性尤其取决于城市交流教师的认同和实施,毕竟国家及各地出台一系列“城乡教师交流政策”的目的是让优质教育带动薄弱学校,促进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所以,从应然的角度看,派往农村的城市教师当是优秀的骨干教师,实际情况如何呢?我们通过分析城市教师参与城乡教师交流活动的实施情况,进一步认识城乡教师交流的内涵和意义,清楚城乡教师交流的实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找到影响城市教师积极参与城乡教师交流活动的关键阻力,为城乡教师交流政策的科学、合理制订提供思路,促进城乡师资的均衡发展。

一、城乡教师交流的内涵

关于城乡教师交流的涵义,有不同的描述。学者黄丽萍等认为,城乡教师交流是指以城市优质学校带动和帮助农村优质学校,以城市优秀教师带动和帮助农村教师,实现城乡教师在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经验等方面的互补,促进城乡教师的共同发展,最终使城乡教育不断趋于均衡。学者廖全明等认为,我国的教师城乡交流是指为了达到开阔教师视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以及改善城乡教师配置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目的,在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按照一定要求分别到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工作一定时间的过程和结果。学者吴林梅等认为“城乡教师交流”指在当前我国区域、城乡、校际间教育均衡发展失调的背景下,国家为促进教育公平,将城镇中小学教师派遣到农村薄弱学校进行交流或是由农村薄弱学校教师上派到城镇中小学学习的过程,它体现的是师资之间的一种双向供给和流动的过程。

关于城乡教师交流,尽管描述不同,或侧重于城市优质学校对农村优质学校的帮助,或认为是城镇教师与农村薄弱学校的互派,共同点都是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城乡学校教师相互流动以借助城市优质师资资源促进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从而实现教育的均衡。不难看出,在这种互派中,行政手段是主体,城市教师往往是贡献最大方。所以,了解城市教师参与交流的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更好地推进我国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城市教师参与城乡教师交流活动存在的问题

加强城乡教师双向交流是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地区师资匮乏和师资素质偏低的问题。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

(一)城市交流教师选拔标准偏低

尽管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有城市支援农村教育的倾向,也尽管我国于20世纪初下发众多文件,诸如《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明文规定城乡教师的交流政策。然而据北京师范大学鲍传友教授对北京市某县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交流教师选拔标准偏低的现象。在被测的100名交流教师中,从职称角度看,一级的占58%,高级的仅占18%;从是否是骨干教师看,非骨干教师占总数的75%,市级骨干教师仅仅占1%。以上数据表明,该县被选派的城市交流教师大多职称不高,并且非骨干教师占多数。另有学者调查显示,有些城市学校不愿派出本校优秀教师,而把在校表现相对差的教师送去农村支教。这种现象在我们去河南省某县调研期间也得到了证实。该县把近几年刚调入城里或者准备调入城里,或者还没有安排工作的,没什么主科压力的,甚至怀孕马上要歇产假的城里教师派往农村支教,使得支教没能起到应有的帮扶作用。

(二)城市交流教师激励措施单一

当前,各地教育部门几乎都把参与交流作为“晋升职称”的硬性条件,除此之外,有的地方“评优”优先,再少有其他的“好处”。至于补助交通费用甚至是生活费用大多由城市学校依据自身情况实行,有些城市学校仅补助有限的交通费用,还有很多学校什么费用都不补助,完全由城市交流教师自掏腰包支付各种费用。我们曾看到某区最好的公立小学除了优先考虑“评职称”外,没有给予城市交流教师其他任何的激励措施。这样单一的“职称”政策可以一年又一年地延续一波又一波的城市教师服务农村,但同时也会消减城市教师的交流热情,让他们感到这既不是物质激励,也不是精神激励,只是一种“强制任务”,从而诱发应付心理,降低城乡教师交流的实效。

(三)城市交流教师监管乏力

按理说,交流教师要接受原单位和交流单位的双重管理,但实际上,城市教师处于两不管的状态。一方面,城市学校认为派出教师为农村学校工作,理应由农村学校对其管理考核;另一方面,农村学校则认为,无论交流时间长短,城市教师最终还要回原单位,何必与他们过不去,非要像自己的“真员工”那样,对其提出种种严格的要求,甚至各种形式的“惩罚”呢?所以,即便有些城市教师表现得一般,农村学校在给城市教师出具考核鉴定时仍然会好话一堆。这怎么能使城市教师起到引领、辐射作用呢?说实话,参与交流的教师更多地是凭借自己的良心在努力工作,但是,监管的不到位会使部分教师得过且过,打发交流日子,也会使本想踏实付出或正在踏实付出的教师丢弃支教的职责,随波逐流,降低交流的实效。

(四)城市交流教师评价欠缺

国家开启城乡教师交流的初衷是借用城市的优质师资、教育理念和方式,带动乡村教育的发展。可是,城市教师究竟如何利用自身的优势辐射所服务的乡村,怎样评价城市教师是否促进了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很多地方缺乏评价标准。较多的是讲讲“观摩课”,和农村教师一起进行教研活动(实际上很多农村小学不怎么开展教研),或者直接带一个班,以学生的学业成绩为主要的评价标准。

这样固然可以影响农村学校的教育方式和教学效果,但城市教师所起的引领作用较有限,更何况有些城市教师被派任务很多,根本无暇参与、指导农村学校优秀教师的培养和辅导。即便有指导,教育行政部门、派出单位或接受单位也不会将其作为支教期间的考核标准给予奖励或表彰。顶多是交流教师在回顾总结自己的支教工作中描述一下。所以,交流教师做得怎样、做得好与不好又如何,反正最终都会回到原单位。因此,城市教师自觉带动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的积极性也就不高。

(五)城市交流教师不适应交流生活

城市学校有着农村学校无可比拟的优越条件――教学硬件方便齐全、教学对象思维活跃、学校领导管理有方、家长配合自觉主动。可是,农村学校的薄弱资源以及家长对孩子教育的淡漠加重了城市教师的教学负担。他们需要调整教学思路重新设计适合农村学校、农村孩子的教育教学方式。这些适应还不算费事,最让城市教师放心不下的是家庭生活。有的老师因为孩子问题,一早一晚在农村学校和城市家庭之间奔波;有的尽管住在农村学校,每周回家一次,但是因牵挂家事不能安心工作。可以说,在所有的不适应中,城市教师最有感触的是要么每天奔波,要么无法照顾子女,再加上为每天奔波支付的交通费用,和每天不等的交通时间,情绪低落更加影响了支教的态度。

三、提高城市教师积极参与城乡教师交流活动的建议

虽然有《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等国家政策的推动,但很多地方为了履行上级的任务以“晋升职称”为杠杆,选派城市教师,使交流变相地成了被动交流,也就间接地造成了选拔非优秀教师交流,缺乏对交流教师的激励、监管、评价机制,使交流成为“被动交流”,“职责交流”“形式交流”。从而降低了城乡交流的实效,违背了城乡交流的初衷,造成了一系列的问题。所以,为促进城乡教师的有效交流,使教育均衡落到实处,结合前面谈到的问题,我们认为可以借助“国培计划”计划中的农村教师脱产研修活动,通过着力改进城市教师的下乡支教生活,提高城市教师参与支教的积极性使城市教师起到辐射、引领、带动农村教育发展的作用。

(一)以“三角置换”为抓手,推动地方政府履行选派优秀城市教师的职责

“三角置换”是指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实习生到县城中小学跟岗实习,县城中小学骨干教师被派往农村中小学顶岗支教,农村中小骨干教师被置换出来到高校参加学习的一种置换脱产研修模式。该模式可以以“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为基点,尝试通过“三角置换”,使师范生、农村中小学教师、高师院校、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多方共赢。在这种模式中,农村教师到高师院校进行脱产学习理论,跟随城市小学教师进行“影子学习”,从理论和教学现场中模拟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当地县城中小学优秀教师被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派往有教师去高校进修学习的农村学校,顶替他的工作。而师范生被高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派往县城中小学跟岗实习,最终做到城市教师下乡支教、农村教师进入高校学习,高校师范生有实习机会三方共赢。在使用这种三角置换模式时,河南某县规定凡是积极参与农村交流的城市教师,不用像以往规定的那样必须为农村教育服务一年,可以随着农村教师的“国培学习”而灵活设定支教期限,比如“半年顶一年”。交流时限的缩短也大大提高了城市教师交流积极性,由“要我交流”主动提出“我要交流”。

(二)以关注教师需求为动力,激发城市教师服务农村教育的热情

我们知道,影响城市教师支教农村最大的障碍是生活的不方便。各地有限的交通、话费补助不足以弥补城市教师奔波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精力付出。教师也需要正常的生活。不能只让教师谈“奉献”,谈“职责”,必须从经济上给予充分的补助,使其没有物质上的后顾之忧,使其愿意、乐意为落后的农村教育服务。很多行政官员去基层挂职锻炼尚有种种补贴措施,何况无权无势的弱势教师呢?本来促进教育均衡是地方政府的职责,教师作为具体的实践者被派往一线,干着实实在在的名义8小时工作制实则无法计算时间的工作,为何不能有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呢?比如根据服务农村时间的长短,可以从物质上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像不等的经费补助、孩子享受优质重点学校教育等。重奖下必有勇夫,只要地方政府、财政机构、人事部门、教育机关愿意付出,就会做到城乡师资均衡。其实,地方政府支出的并不多。因为在“三角置换”模式中,农村教师的进修学习由国家负责经费补助,高师生由师范院校负责经费补助,只有城市教师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交流费用,再加上能参与“国培计划”的名额有限,因此,大大降低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经费支出,使其能够集中有限财力精选优秀教师促进交流活动。所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完全有条件联合当地财政部门、政府机关支付到农村支教的城市教师的生活补助费用,从而提高城市交流教师的支教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完善交流教师的管理评价制度,使城乡交流规范化

城乡教师交流的实行核心在于教师,教师的管理直接关系到交流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在城乡教师交流活动中,有所限定的就是到基层进行扶助的时间,没有一整套详尽的实施计划、考核和评价机制。实际上,城市教师应该接受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双重管理。城市学校不仅仅是“响应”国家政策,能够派出支教教师,还要跟踪交流教师,不但及时为城市教师解决生活物质之难,还可以听取城市教师真心引领农村学校的心声,乐于尽己所能为城市教师帮助农村学校提供教育教学资源,使城市教师在交流期间不觉得是一人交流而是有着坚实的支教后盾。这样交流的效果也就由城市教师一人单打独斗“引领”农村变成了城市学校对农村学校的引领帮助,也就简接地扩大了交流的效应。另一方面,农村学校不能因为城市教师不是自己人反正总是要走就放松对其管理,碍于人情将其考核为“优秀”。农村学校要定期和城市学校沟通,及时反馈城市教师的交流效果,既是肯定城市教师的努力付出,又是对其督促和激励。

不过,对于城市教师的评价不是农村学校领导一人说了算。同行、学生甚至家长都是评价的主体,或者说他们的评价更能体现出城市教师的工作成效。因为,农村学生、家长甚至农村教师对城市教师的教学有更多的期盼。当然,评价的内容不只是“学生的考试成绩”,城市教师有无为所服务的农村学校起到引领作用,有无在服务学校通过“师徒制”、教学科研的方式等指导扶持农村优秀教师的成长,有无改进农村学校教学理念或教学方式的变化也应成为评价城市交流教师贡献的一部分。

总之,城市交流教师的状态直接关系到城乡教师交流活动能否达到预期目标。我国各级部门要考虑到下到基层的教师现状,从提高教师待遇、管理机制等方面做出努力,使交流教师尤其是城市教师在生活质量上能有较大的提高以激励支教教师的积极性。否则,无法真正解决城乡教育均衡问题。

参考文献:

[1]黄丽萍,林藩.城乡教师交流:城乡师资均衡的重要推手――以M省为例[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1,(2):58-62.

[2]廖全明,张莉.我国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现状、问题及对策.现代教育管理[J].2011,(5):79-82.

[3]吴林梅,李建辉.论城乡教师校际交流的困境与出路――基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背景下教师专业化的思考[J].贵州师范学院学报,2011,(11):81-84.

[4]鲍传友,西胜男.城乡教师交流的政策问题及其改进――以北京市M县为例[J].教育研究,2010,(1):18-22.

[5]慕文胜,王海燕.关于城乡教师相互交流问题的几点思考[J].决策探索,2007,(5):89.

[6]王念利.“三角置换”在农村教师脱产研修中的尝试――基于高师院校职责视角的思考》[J].中小学教师培训,2012,(7):17-20.

城乡交流教师工作总结篇4

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客观存在,造成了城乡教育的巨大差距,农民的子女要求“上好学”的愿望日益强烈,政府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教师交流是立足于整个城乡协调发展,立足于整个教育发展大业这个前提而进行的。

从1999年开始,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都要求各地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工作。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这标志着教师交流制度将向常态化方向发展。

1999年至今的15年间,国家先后出台了与教师流动相关的12个政策文件,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系列政策的推动,各地纷纷制定了相关政策。

到2013年8月底,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四川、湖北、浙江等22个省(区、市)地方政府出台了关于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各地推进教师交流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7个方面:定期流动、支教、对口支援、教育联盟、走教制度、送教下乡、优质教师资源辐射。四川省要求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6年或9年就需要轮岗到其他学校。江苏省则规定,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应当流动。厦门市的规定也是6年。至于流动岗位的年限,有一年、两年的,也有三年的,一年的居多。各地积极探索“县管校用”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轮岗交流,有的地方还力争每年教师交流数量达到辖区内教师总量10%左右。

教师交流,作为一项实施了10多年的制度,究竟给城乡教育的发展,对学校工作的推动及教师个人的发展带来了怎样的影响呢?

首先,教师交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教师交流,对于充实农村学校的师资,肯定是有实际效果的。2010年6月16日,《中国教育报》用一个整版的篇幅,刊发专题报道《教师城乡交流促进教育均衡》,报道了山西省教师交流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事迹。山西省晋中市从2008年初开始,结合晋中教育存在优质教师资源分布不均衡、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教师年龄结构偏大、学历层次参差不齐、教师良性循环机制不健全等实际,着手研究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晋中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办法》。到2010年,晋中市已经进行了两轮教师岗位交流,共交流校长、教师6042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总数的19%;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新补充录用教师1804人,80%以上补充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区域内教师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骨干结构得到调整,为超编学校“消了肿”,为缺编学校“补了空”,师资配置逐步趋于均衡,为加快农村教育发展,逐步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奠定了坚实基础。2009年11月,晋中被教育部命名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

江西省的铜鼓、乐安等县,教师交流制度的实施,也对城乡教师资源的配置,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城乡教育的协调发展。

其次,教师交流为流入学校带来了新的气象。城乡教育的发展,学校是重要的办学实体。教师交流,最为得利的应该是教师流入学校。参与流动的,基本上是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他们的到来,对流入校而言,简直就是“福音”。他们不仅带来了先进的理念,还带来了教研的风气,更带来了实干的精神。他们到达的学校,面貌都有大的改观,给流入的学校带来了新的活力。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继续教育中心教研员兼主任助理彭显宏多年从事教研工作,能力很强。被选派到太平寺西区小学后,他主持申报了《城郊学校教师课堂成长有效途径探索》的课题,提出了“三新课堂(新理念、新技术、新突破)理念”,要求教师要有“三心”(富有耐心、具有责任心、拥有自信心)。

经过几年的努力,这所学校的课堂教学变化很大。

一般而言,教师交流,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获益大。

另外,教师交流为教师专业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教师交流,是一新生事物,它对参与交流的教师和流入学校的教师而言,都是一个新的发展机遇。对参与流动的教师来说,他们中的大多数已经是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有的甚至是学科带头人或特级教师。可以说,他们已经是教师中的佼佼者了。但固定的工作环境,相对不变的生源,对有的教师而言,处于发展的高原期,专业发展基本止步不前。交流到一个新的学校,对他们而言,环境变了,学生也变了。为了适应新的环境、新的生源,他们就必须在专业发展上有新的突破,否则,就难以适应新学校的工作,更不用说引领流入校的教师了。对于流入学校的教师而言,他们基本上都是长期工作在薄弱学校,专业发展既缺乏引领,又缺乏动力。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的到来,不仅让他们开阔了眼界,更带来了新的思想、新的精神以及实实在在的理念、技巧,既让他们开眼界,又让他们看到了可学的身边榜样。

城乡交流教师工作总结篇5

关键词: 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 考核评估机制 改进对策

近几年,随着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这项有利于改善城乡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现状的活动得到了国家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发展势头良好。但是,在开展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活动过程中,已有的考核评估机制仍需不断完善,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们参与教师交流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扩大支教规模,提高支教效率,最终改善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提供有效保障。我们通过对桂林市临桂县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到该县具体分析其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的考核评估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为其他地方的城乡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估机制的完善提供有力支持和宝贵经验。

一、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的相关内容

广西桂林市临桂县自2002年实行“以县为主”的教育行政体制后,在规范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压缩中小学非教学人员、实行编制限额统一管理等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近几年,临桂县城和乡镇所在地部分学校超编现象严重,而那些富余人员却不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白白浪费了宝贵的教师资源。相比较而言,贫困和边远乡镇的农村学校师资缺乏。为解决这一突出矛盾,临桂县教育各部门上下联动,建立起长期坚持的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制度。临桂县从2006年开始连续五年共派出超过250名的城镇优秀教师到12个乡镇的农村或薄弱中小学进行支教活动。这对该县的师资队伍管理形成良性循环,对农村或薄弱学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是有力的促进。[1]

(一)交流目的与任务。

实行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制度,主要是通过交流教师的带领作用推动和促进受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交流的目的与任务,一是承担受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将新的教学教学理念带到学校,推动受援学校的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保证执教班级的教育教学质量有较大提高;二是通过上示范课、听课、教研室讨论、课题论文研究等多种形式,亲身参与受援学校的教研活动,给受援学校教师提供教学与科研等方面指导和帮助;三是以身作则,通过教学实践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争取成为受援学校教师们学习的目标和榜样。

(二)交流要求。

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始终坚持积极稳妥、派其所需、注重实效、互相帮助的原则,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各城区中小学、城镇中心校根据教育局所分配的学科交流教师名额拟定交流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确定后上报教育局支教办,由支教办根据各乡镇中小学村完小,或者教学单位实际需要,统一行文,将其派往指定受授学校开展教师交流。交流教师必须制订好该学年的教育教学计划,准备好教案,上好每一节课,积极开展听课、说课、评课活动并做好记录,写好工作总结和教学体会。这些材料必须收集整理好,它们是考核评估交流教师表现情况的重要参考。此外,交流教师应该与受援学校教师们开展几次经验总结会,将宝贵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传授给他们。

(三)交流条件

1.年龄和教龄

临桂县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的相关政策中明确规定了支教教师的年龄和教龄,凡在城区中小学、乡镇中心校工作满三年,当年8月31日前未满50周岁的男教师和未满45周岁的女教师(含以工代教人员)均属派出交流对象;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原则上不派出支教;孕妇及哺乳期女教师暂缓安排支教。从而,保证这些交流教师们具有合理的年龄结构、丰富的教学经验、良好的素质水平,有助于加快农村教育发展进程,确保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2.交流年限

合理的交流年限是保证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活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原则上,教师交流时限为每次一学年,最长不超过两学年。交流满一年后,由受授学校对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定,并存档上报临桂县支教办,由局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抽回轮教教师的任务。未能履行轮教职责、工作无起色的,第二年继续留在原受授学校支教。

3.交流的人事管理

交流期间,派出交流教师不办理调动手续,其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留在派出学校,享受派出学校同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但是,党员和团员需要办理临时组织关系,将组织关系暂转移至受授学校,有利于他们按时参加受授学校党、团组织生活。交流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者或学年末考试所任教学班成绩在倒数10%者,则由县教育局另行安排工作。

二、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的考核评估制度

(一)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的考核评估标准。

交流教师的考核评估结果由受援学校对交流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教育教学互动、学科教研组建设、教学手段创新与改革等方面综合评估得来。然后,县教育局支教办根据受援学校的评价对交流教师做出最终评定,给予“合格“或“优秀”的成绩评定。交流教师学年度考核评估标准如下。

1.交流教师学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条件

(1)遵守纪律,服从分配,能认真积极地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2)以身作则,吃苦耐劳,能主动地与所教学生在心灵上沟通,能主动地利用学生的特长积极地启发,沟通思想,把后进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3)为人谦虚,戒骄戒躁,主动地搞好业务学习,钻研教学问题,能主动地与领导、同事相互沟通,共同把教育工作做好;(4)在学年度支教工作中,责任到位,成绩突出。

2.交流教师学年度考核为“合格”的条件

(1)遵守纪律,服从分配,教育教学工作踏实。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为人心胸坦诚;(2)能较好地完成一学年的支教工作;(3)能主动搞好业务学习、钻研教学问题,主动地帮助他人。

(二)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的奖励办法

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活动不仅工作条件艰苦,而且工作任务繁重,为了全面推动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各项工作胜利开展,充分调动广大交流教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同时,鼓励交流教师在受援学校积极参与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和各种科研活动,临桂县教育局提出了给予交流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加分奖励。具体做法是,对于交流满一年并且受援学校评定为“合格”者,自学分加5分,集中培训分加5分;评定为“优秀”者,自学分为10分,集中培训分加5分。

“教师轮岗程序要公开,保证轮岗公正合理。要实现教师定期轮岗制,不仅要有制度和流动程序可依,而且要有一个有效的内在激励。即要有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3]所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及教育局号召参加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活动,成绩表现突出者,还能够获得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交流教师每学期的下乡车费(4趟来回/月)由教育局支教办按实际票价核定后同意造表于每学期期末一次性报销,同时教育局,于每学期期末一次性给支教队员发放50元/月的交通补助,为交流教师们解决一部分交通费。在评奖、评优、评先、评模、提拔任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与过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活动的教师。凡未在农村或薄弱学校有过一年以上任教经历者,不得申报评聘教师职务,获取相关等级职称。

三、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考核评估机制与奖励办法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考核评估机制不够全面。

由上面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考核评估机制来看,只根据受援学校仅仅依据几条简单的评估标准对交流教师的表现情况进行评定,是不够全面和客观的。在关于普通教师对考核评估机制了解情况调查中,认为正在实施的考核机制完善的占16.67%,而认为不完善的高达50.6%,对考核机制不清楚的占32.53%,而在支教教师中对现行的考核机制比较满意的占24.1%,认为一般的占60.84%,不满意的占10.24%。从上面的数据可见,大部分人认为现行的教师交流考核评估机制是不够完善的,应当建立健全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考核评估机制,做到明确评估标准,规范考核程序,让考核评估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二)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的奖励机制不够完善。

在交流教师对现行奖励机制满意度调查中发现有53.01%的教师对现行的奖励很不满意,有19.27%的教师对现行的奖励机制不太满意。由此可见,大部分的交流教师对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奖励机制不够满意,认为在许多方面还有待完善。结束任期后,评定为“合格”或者“优秀”的交流教师也都只是获得继续教育加分而已。这些加分获得的途径非常广泛,不单单限定参与教师交流活动才能获得,因而对交流教师的激励作用实在有限。每月50元的交通补助,对于交流教师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当前多数交流教师们存在的普遍问题。他们都有自己的家庭,需要照顾老人和孩子,履行家庭义务和责任。被安排到农村学校开展为期一学年的教师交流活动,这就意味着不能经常回家,否则往返车旅费将是一大笔开支。所以,这种奖励措施保障作用效果不是特别明显,仅仅起到象征性作用,无法帮助交流教师解决实际存在的经费不足问题。此外,在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交流教师必须在相关制度中体现,并且将其科学化和规范化,才能有效保障交流教师的合法利益。

四、改进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考核评估机制的对策

(一)建立多样化和综合化的考核评估机制。

现行的支教教师考核评估机制只有受援学校评定一项,是比较单一的。为了使考核机制更为客观和科学,应该建立一个多样化和综合化的考核评估机制,不仅是受援学校对交流教师进行评定,还应该加入交流教师的自评和受援学校学生对交流教师的评定。教师自评主要是对自身的教学计划、每节课教案的准备、听课和评课的记录、课堂教学的创新和教学教育质量是否明显提高等几方面进行自评;学生对支教教师的评估主要是教师的上课气氛、态度、课前准备情况、教学手段、课后的作业批改情况、班级管理情况等对交流教师进行评估。将受援学校对交流教师的考核评定、教师自评和受援学校学生的评定这三者综合考核评估,最终确定科学评定交流教师完成任务情况是“合格”还是“优秀”,评估结果也能更具说服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奖励机制。

“教育经费的投入直接决定教育水平,低水平的投入,获得的只能是低水平的均衡,教师的收入很低,加大教育投入会极大调动教师交流的积极性”。[4]补助金必须按月按时发放,使交流教师在经济上无后顾之忧。通过调查了解到,福利待遇差、交通不便利,是很多教师不愿意参与教师交流的主要原因。县教育局对教师交流的相关补助和奖励措施少,受援学校由于本身的资金条件也没有能力向支教的教师发放额外补贴,资金投入不足直接影响着教师交流的效果。政府不仅要依靠精神奖励,而且必须加大物质奖励,从两方面入手,保障交流教师的生活和工作能顺利开展。针对这样的状况,政府应该加大财政性投入,发放到县级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规划、统一发放,以学生的人数为基数,制定统一的拨款标准,实现支教经费的均衡配置。还可以建立教师交流基金,向社会、企业和个人募集资金,多渠道多方面集合资金、人力和物力,使交流的硬件和软件条件能够得到改善,从而提高教师参与的积极性。

(三)加大考核监督力度,确保教师交流公平、公正地展开。

为了使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能够顺利展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既要制定合理的支教制度和轮岗支教的流动程序,又要加大对支教工作的考核监督力度,用政策保证教师交流和考核评估能够有序透明地进行。首先,主管部门要经常下到基层了解交流情况,及时解决受援学校、交流教师,以及交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其次,为了保证考核评估结果公平、公正、客观、透明,要求各受援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对交流教师们这一年来的交流情况进行公正评定,并将评估结果在校内公示栏和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最后,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活动,监督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的考核过程和结果,保证考核评估公平、公正、顺利地展开。

参考文献:

[1]关于城镇教师定期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的指示.临政教字[2006]24文件.

[2]关于印发临桂县第三期支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教字[2008]56号文件.

[3]屈光涛,陈光春.教师交流制度实施的障碍与对策[J].大家参考・教育管理,2007,12,(6):30.

城乡交流教师工作总结篇6

城乡义务教育实现“四个统一”“一个全覆盖”

记者:《意见》在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出台,此项改革发展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刘利民: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一是“四个统一”“一个全覆盖”,即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

二是“乡村弱”和“城镇挤”的难题逐步得到解决,即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三是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记者:为确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标,将采取哪些举措?

刘利民:《意见》提出了10项重大举措:一是同步建设城镇学校,扩大城镇学位供给;二是努力办好乡村教育,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三是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四是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五是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六是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七是改革教育治理体系,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品质;八是改革控辍保学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九是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十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

记者: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基础在农村,关键是农村。然而,当前我国乡村仍有一些学校办学条件较差,无法开齐、开足、开好课程,教育质量不尽如人意。那么,乡村教育的短板究竟该如何补?

刘利民:《意见》按照软硬件并举的原则,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要求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完善生活补助政策,健全收入长效联动机制,提高乡村教师的收入水平。健全乡村教师职业发展保障机制,职称评聘向乡村倾斜,将符合条件、边远艰苦地区的乡村教师优先纳入政府住房保障体系。针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实际,定向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同时,我们要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职工编制,过去城乡教职工编制是不一样的,现在我们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与城市标准相统一,小学是1∶19,初中是1∶13.5。其次,要统筹调配编制内的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的缺员问题。要进一步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记者:《意见》提到,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对于大班额这一城镇化过程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将如何切实解决?

刘利民:一是要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时,要根据学龄人口变化的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镇规划并严格实施。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实施“交钥匙”工程,加强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提供足够的学位。

二是促进生源的合理均衡,避免大量学生集中在少数热点学校,造成大班额问题。通过城乡一体化、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均衡发展,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合理分流学生。

三是要努力办好乡村教育。适度稳定乡村生源,从源头上减少城镇大班额现象。

四是要求各省份制订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记者:“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一直备受关注,如何保障他们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刘利民: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群体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现象,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这两大群体还将长期存在。

对于随迁子女,要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城乡交流教师工作总结篇7

在教师均衡配置方面,实施了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教师支教、送教下乡等一系列可行措施,有效整合了教育资源,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全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但是,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各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等仍有差距,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总体薄弱的状况仍制约着全县教育的均衡发展。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逐步完善,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成为发展教育事业的当务之急。加强城乡教师互动及对流是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农村学校师资力量薄弱问题的重大举措,也是适应加快城市化进程、农村学龄人口和教师供求关系变化的必然要求,对于提高全县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和谐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全县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仍存在不均衡问题

目前,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农村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学科结构失衡、教师素质不高等问题,制约着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教师区域分布不均衡。县城区学校超编与农村学校师资紧缺现象并存;二是农村学校教师年龄结构呈中老化趋势,青年教师所占比重不高,比县城学校教师的平均年龄高3.8岁。三是各学科专任教师存在“先天不足”。目前,虽然全县小学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者达86.3%,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学历达93.4%,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初中、小学两个学段专任教师第一学历合格率均较低,很大一部分专任教师的现有最高学历都是通过函授、电大、自学考试等继续教育才达标的,而县城学校专任教师第一学历合格率远高于农村学校。四是职称结构不均衡。全县现有中学高级教师158人,其中县城学校拥有中学高级教师人数107人,占全县中学高级教师总数的67.7%。此外教委机关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人数11人,所以全县7所农村初中学校的中学高级教师总数只有40人,仅占全县中学高级教师的25.3%。五是学科分布不均衡。由于编制标准只明确规定了师生比例,没有明确规定学科结构比例,因此我县大部分学校尤其是乡镇学校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学科结构失调现象,都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专业不对口或职称与所教科目不对口的情况,地理、历史、生物等学科尤为突出,某中学甚至出现英语专任教师教生物、地理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我县初中学校中有33,45%的教师所教学科专业不对口或职称与所教科目不对口,农村小学英语、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的专业教师更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教师都是兼任或是转行。

二、加强城乡教师互动交流是促进我县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举措

1、加强城乡教师互动有利于推动我县统筹发展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教育水平决定着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没有县域教育水平的整体提高,就没有全县人口素质的全面提高,就很难实现全面小康。要切实提高我县学校师资水平,必须大力推进城乡教师对口互动,加强城乡学校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特别是能够较好地解决我县农村地区学校师资力量薄弱及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有效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使城乡学校得到均衡和谐发展。

2、加强城乡教师交流有利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教育公平。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通过实施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校安工程、农村远程教育工程和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免课本费等重大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县域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经过努力,我县农村教育薄弱的状况,特别是在校舍、设备等硬件建设方面已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从县域教育整体面貌来看,城乡教育水平依然差距明显,乡镇农村学校在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质量等方面与县城学校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实施城乡互动交流,可以充分利用县城学校的教育资源,让更多的农村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

3、加强城乡教师互动交流有利于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中青年骨干教师茁壮成长。“农村教育的关键在教师”。我县城乡教育水平的差距说到底是师资水平的差距,城乡教师互动交流的深入开展能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健康成长搭建锻炼、交流、提高、发展的平台,让他们互相学习找差距,正视现实求提高,适应环境求发展。针对教育对象、管理模式和办学条件的差异,能使他们增强工作使命感,升华教育理念,开阔工作视野,活跃教育思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与管理水平,共同锤炼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这也是建设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技能扎实、师德高尚教师队伍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

4、加强城乡教师互动交流有利于激发管理活力,提高工作效率。城乡教师互动交流的着力点在于推进县域教育均衡发展,城乡学校通过结对联谊的方式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扶持,一是能有效解决受援学校学科教师短缺的问题。让县城的优秀教师深入到基层去,到最缺学科教师的学校去,缓解受援学校的教学压力,解决其师资短缺的矛盾。二是能提高受援学校教师素质。受援学校的教师到县城学校来“充电”,为他们创造培训进修的条件,他们可以运用相对先进的教学资源,面对视野开阔的学生,与县城学校教师一起参与教学研究,一起探讨教学疑难问题,一起组织教学活动。四是可以为今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积累经验和方法。让极少数仍抱着“铁饭碗”,不思进取,无所作为,上课敷衍了事,工作混天度日的教师产生紧迫感和危机感。

三、促进我县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选择与思考

由于历史、政策、经济等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县中小学校不仅师资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而且骨干教师也有进一步向县城学校流动的趋势,这种教师资源的单向流动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我县义务教育的发展失衡。教育公平是义务教育的基本信念,资源均衡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与前提,如果学校之间师资水平差异过大,就违背了义务教育的公平。因此,加强城乡教师互动交流、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控制优质教师资源的无序流动,既是一种政策导向,也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现实要求。

1、明确责任,做好调研。在师资资源的配置上,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改变原有的“效率优先”配置模式,即优秀教师、高水平教师“优先”安排到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的做法,把优质教师资源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要摸清农村学校对教师的需求,建立“需求库”,了解县城学校教师的基本状况,建立“供给库”。

2、结队联谊,“捆绑”发展。建立对口支援制度,明确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的责任,将双方学校定为责任主体,双方学校校长定为责任人,确立对流工作责任目标,实行“捆绑”结队。一是支援学校要有计划地选派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到受援学校任教或担任校领导职务,帮助受援学校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做到计划同盘、管理同谋、共同发展。二是受援学校要选派教师或管理干部到支援学校学习或挂职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支援学校要选派教学水平高、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到受援学校讲学、开展教学研究,帮助受援学校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四是受援学校要选派热爱基础教育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到支援学校跟班学习、拜师学艺。

3、大胆改革,人才共享。实现教师资源共享的首要任务就是解放思想,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和管理观念,破除传统的人才单位所有制,建立人才社会共享模式。县教育主管部门利用行政手段,实行教师聘任制,建立县城学校“流动编制”制度,促进优秀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为克服支教学校及教师“临时思想”,一般支教时间确定为1—3年,支教工作年限按支教教师的工作态度与工作业绩而定,工作态度不好、工作业绩不佳的教师可以适当延长支教时间,以增强支教教师的责任感。

4、政策激励,基层优先。长期以来,我县县城学校享有比农村学校更高的高级教师比例,而且这类学校的教师往往更容易获得高级教师的评、聘资格,获得更多、更好的自我发展,这也是吸引教师流动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合理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教师中、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比例,并适当将指标向农村学校倾斜,对于鼓励优秀教师到基层学校任教,改善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对于部分长期工作在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职称评定时在学历、成果等方面可适当降低标准。此外,县城学校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可增加有到当地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条件。

城乡交流教师工作总结篇8

关键词:城乡义务教育;教师流动机制;资源配置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1-0339-02

师资均衡配置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在促进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中处于关键地位。”[1]在党的十报告中,同志也明确指出要“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为了解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分配的实际情况,笔者深入到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所辖的所有城乡初中和小学进行调查,并结合田家庵区教育局、统计局的相关统计资料,进行了分析。

一、调查结果和数据分析

田家庵区是淮南市的行政中心区,共有人口45万人,管辖包括舜耕镇、安成镇、曹庵镇、史院乡、三和乡、公园街道、泉山街道、龙泉街道、洞山街道、朝阳街道、淮滨街道、国庆街道、新淮街道、田东街道9个街道、3个镇、2个乡。大中专院校30余所,包括一个一本院校安徽理工大学,一个二本院校淮南师范学院,中小学、幼儿园120多所。

通过表1统计分析可知,田家庵区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的师资配置呈现明显的不均衡状况:

在教师学历分布这一方面,城市中小学教师中本科及以上、专科、专科以下学历的教师总人数的百分比依次为48.8%、44.5%、6.7%,呈现较为平均的分布状态,且高学历的教师人数偏多。而在农村,三种学历对应的教师比例依次为31.1%、57.3%、30.6%,农村中小学的教师达到本科学历的人数不到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从教师职称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城乡教师的差距也比较明显。在城市中小学中,获得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占总人数的11%,获得一级和二级职称的教师人数比例分别为55.3%和32.2%,而获得三级职称和未评职称的教师之和所占总人数的比例不足2%。在农村,拥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只有3%,和城市相比低了近8个百分比,差距较大。三级职称和未评职称的教师比例分别占到了9.5%和10.8%。这一现状表明,在教师学历和职称的结构分布方面,城市和农村各自的比例存在一定差距,城乡中小学之间分布不均衡这一问题较为明显。

从表中教师年龄分布的调查情况中可以看出,在城市中小学中,50岁以上的教师人数较少,占总人数的12.7%,30-50岁的教师人数所占比例最高,达到76.2%,30岁以下教师比例也不高,只有11.1%,教师年龄分布呈现“中间大,两边小”的现况;而在农村,各年龄段的中小学教师人数占农村教师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7.8%、25.6%、31.8%、14.8%。出现近似“平均分布”的现状,这从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农村中小学教师老龄化趋势比较严重,年轻教师和经验丰富的教师比例较少。

二、促进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合理配置的解决办法

(一)加强宏观调控,发挥政府对教育师资配置的作用

第一,城乡教师流动机制需要强制性的法律保障。2006年颁布的新《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城市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从事义务教育工作。”“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教育法》中虽然提到了城乡教师流动,但是却没有以正式制度的形式赋予城乡教师流动机制法律意义,“鼓励和支持”这些动词的运用表明教师流动制度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缺乏法律的强制性保障,而且多是属于宣传鼓励的性质,还不是稳定的正式制度。虽然我国有很多学者研究提出了一些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想法和框架,但是没有法律的保证实施,我国的教师流动机制永远都只能停滞于起始阶段,无法有效实现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地方政府更应发挥其主导作用,积极贯彻国家提出的相关政策法规。

第二,政府应保证教师流动工作相关制度的健全与落实。我国城乡教师在工资收入上的巨大差距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国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报告》的调查显示,全国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平均年收入占城市教职工收入的比例一直低于70%,且大部分省市的教职工收入差距呈现逐年扩大的趋势。报告中还显示,有近50%的农村教师反映并没有按时或足额地领到工资补贴。我国城乡教师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表明,在健全教师工资制度这一工作上,政府并没有完全、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由于不同地区学校之间的收入、待遇等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实行城乡教师“同工同酬”,并给予流动教师相应的补贴和奖励,建立流动教师利益补偿机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点。

在制定补偿津贴和奖励政策方面,政府不仅应该保证按规定严格执行,而且要根据不同学校的具体情况,灵活调整。对于部分权力下放情况,应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度,对工作不力者,要追究相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另外,教师的社会保障制度也需政府保证实施。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教师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均应纳入到社会保障的范围之内,降低城乡教师流动的风险,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提供较为有力的保障。

第三,流动教师的检查考评工作也应落实到位。对于每年流动教师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政府相关机构应尽到监督之责。各级别的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流动教师工作的绩效考评,对于从城市到农村任教的教师以及从农村到城市里任教的教师,应该分别建立有一定差异的考核方案,以保证考核成绩的公平、公正。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可以充分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并且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流动工作的效益。

(二)学校应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提供良好的工作交流平台

第一,学校应为城乡教师流动工作创造优质环境。对于条件允许的地区可以在两所或几所学校之间建立“手拉手”帮扶政策,在城市中学与该区所辖的农村中学之间建立一对一的关系,同一名教师不应在一所学校从教若干年,让优秀骨干教师既能在城市任教,也能到农村、乡镇教书,与所在学校的教师互相交流经验。教师交流的方式方法可以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设定,适时改变,灵活运作,学校之间的沟通也会更加直接和便利。教师合理、有序、定期的轮换交流,必定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义务教育公平的实现。

第二,学校应努力缩小城乡教师“理论收入”和“实际收入”之间的差距。目前很多中小学存在着“辅导热”的现象,教师在课堂上讲授的知识少之又少,或者不进行总结提炼,仅仅只是照本宣科,而让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老师开设的课外辅导班,以获取额外收入,致使“实际收入”远高于“理论收入”。这种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额外的辅导训练不仅增加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同时占用了学生的课余时间,对于学生在义务教育时期的全面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许多学校对于这一问题,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甚至在某些重点学校,为留住优秀教师,让教师开设辅导班已成为学校默许的行为。

“辅导热”现象虽然主要存在城市中小学,但也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城乡教师收入差距还体现在隐形收入上,城市教师在节日收到的礼物、礼金以及给学生进行小范围的课外辅导所获得的收入相当可观。据相关调查显示:城市中小学教师存在隐形收入的比例达到62%,比农村中小学教师存在隐形收入的比例高出了近50%[2]。即使在中小学已经普遍实行了绩效工资制,城乡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的政策,甚至对农村教师进行一定补贴,但鉴于以上原因,城市教师也不会乐于放弃潜在的隐形收入。因此,城市中小学应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有关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开课,禁止开设形形的辅导班,这不仅是缩小校际教师收入差距、促进教师合理配置的需要,也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更是端正教师学风、清理教育腐败、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韩延明,李春桥.教师资源配置的线性模式与改造[J].教育与经济,199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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