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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总结8篇

时间:2022-06-13 08:39:17

车辆安全总结

车辆安全总结篇1

一、车辆安全治理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在车辆安全治理中各单位认真落实公司20**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公司20**年交通安全治理的各项工作布署,公司系统没有发生负有人员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交通安全整体形势较为平稳,几家县公司也相继成立了车管中心,加强了对车辆的安全治理。各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行之有效的交通安全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广大驾驶员对交通安全的熟悉,使交通安全观念深入人心。针对今夏扬子皮卡车自燃事件,各单位及时召开了安全会议,吸取了事故教训,并及时对现有的扬子皮卡车采取了技术整改措施,确保车辆安全在控、可控、能控。在县公司车辆安全治理中,体现了一些先进的治理方法和措施,值得其他公司借签与学习,如广德供电公司外聘驾驶员是从合法的劳动中介机构招聘来,较好地解决了劳资纠纷和麻烦,旌德供电公司为外聘人员买了保险,宁国供电公司在车辆中配备了新型、高效、携带方便的灭火器。虽然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重大、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不能说我们的车辆安全高枕无忧。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可以看到公司系统总体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治理薄弱。由于治理体制上的原因,大部分县公司及多经公司的车辆治理没有专门的治理机构,车辆的派用、调度、及维修审批程序都是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公司执行,车辆安全的规章制度、安全考核办法比较缺乏,造成车辆安全治理真空;部分成立了车管中心的县公司,由于成立时间短,治理人员对业务不熟悉,车辆安全治理观念模糊不清,不能及时制订、修订车辆治理方法和措施,给车辆安全治理带来隐患。

(二)保证车辆安全的两个体系不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是车辆安全工作的基础,两个体系的健全是车辆安全重要的保障。虽然各单位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由于领导对车辆安全工作熟悉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安全监督力度不够,安全监督走过场,造成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

(三)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各级人员没有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没有及时完善、修订,没有切实从领导层、治理层、执行层三个层面分别抓车辆安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没有严格执行“三铁”反“三违”,驾驶员不打安全带、开车接听手机等习惯性违章现象严重。

(四)安全教育活动和岗位技能培训缺乏。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各单位安全教育活动没有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形式化,学习内容空洞,针对性不强,班组安全目标、控制措施脱离班组实际,上级领导检查评语普遍没有。甚至有的单位驾驶班安全学习活动记录本都不具备,安全教育活动从未开展。专项岗位技能培训较少,不能为安全行车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五)兼职与外聘人员的治理。随着省公司人资改革的不断深入,专职驾驶员纷纷转岗或兼职,外聘驾驶员越来越多。由于外聘人员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不强,兼职驾驶员以驾驶为辅,而各单位对外聘人员和兼职人员又没有具体的治理方法和措施及安全考核办法,安全治理上的漏洞造成外聘人员和兼职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有章不循、违章驾驶的现象严重。

(六)消防设施不符合规范。各单位的消防制度、消防台帐不健全,消防资料残缺不齐或不具备;消防设施破旧、超过有效期严重;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没有真正执行,有的单位车库灭火器几年都没检查和更换,车库消防器材配置不齐。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车辆安全总结篇2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安全管理工作在部党委、部领导直接领导下,克服了各种困难,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一是强化认识,安全环保责任落实见成效。坚持管工作必须管安全,把安全环保责任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持续完善各岗位安全环保职责,年初组织**名干部员工手写HSE承诺书及岗位安全环保职责;**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编制个人安全行动计划;不断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安全指标和绩效指标挂钩,层层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保证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是完善制度,基础工作夯实见成效。以夯实安全环保基础为出发点,修订了安全管理制度1项。组织**人参加了高危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再培训,**名员工进行了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和复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利用班组安全活动等形式对员工岗位风险及削减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环保知识进行培训,干部员工HSE素质不断提升。持续推进HSE管理体系建设。

三是未雨绸缪,风险预防见成效。积极组织安全驾驶培训,重点是冰雹、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安全行车;车辆自燃注意事项等,修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个,开展各级应急演练**次,同时两次邀请省为民消防中心老师进行消防知识讲座。分三批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实际演练;完成2019年安全隐患项目两项。并先后三次迎接省道路安全监察厅和国家安全巡查组安全检查,全体安全人员放弃周末休息,中秋节、“十一”放假时间,加班加点,组织材料,准备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文化、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共计**项****余份各类文件材料,圆满完成危险货车检查工作。

四是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员工安全意识见成效。今年伊始,部党委就提出,让员工安全意识再提高。在今年一系列的活动中,部党委积极筹备,精心组织,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保安全,党员带头排查安全隐患“六步走”,实现了党政在安全管理上相互融合、一体推进,提升了基层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和素质。根据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部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认真研究分析,由客车及外雇客车司机展开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当意外发生时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同时结合实际为每台运行客车配备义务安保人员及相应措施,杜绝意外的情况发生。在开展的车辆管理部百日安全文明守法好司机活动中,部党委积极准备,综合协调,共有**名司机参加了报名,评选出文明守法好司机**名,提高了司机文明守法的意识,有效的促进安全行车驾驶水平的提高。

 五是检查督促,安全运行见成效。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事故风险得到一定化解。厂前、区车辆安全检查,我们要求外雇司机学习厂区交通相关安全知识,从教育入手,确保厂前、区交通秩序。逢重大节日、特殊敏感时期加强路面安全检查,管理水平逐渐提升。其次加强GPS监控的检查和抽查,一是对车辆行驶速度进行监控,提高了行车速度的监管力度。二是对运输线路临时变更执行上报制度,使车辆运行得到有效管控。三是对车辆运行状态进行监控,为避免货运车辆发生货物散落风险,要求大队加强了对车辆的实时视频监控,随时抽查车辆的安全状态。全年共开展安全隐患、违章排查42次,发现问题21个,考核11人,罚款****元。GPS超速考核**次,总计考核**元。检查的同时我们同时要求大队加强对车辆本身安全的检查,责任心有所提高。

 六是结合实际,安全月工作见成效。 联合安全环保处开展公司安全月活动,组织公司各单位安全人员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安全传单400多张,制作安全宣传板6块,悬挂横幅2条,之后又在车辆管理部各大队进行了宣传和板报展,起到了安全宣传的目的。组织客车大队**名司机进行“五不一确保”承诺宣誓,同时在通勤车上滚动播出,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承包商全面检查,一是对雇佣司机资质,身体条件体检报告,司机档案进行检查。二是组织客车、特车大队对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宣传及安全管理指导。

存在的问题:

2019年,虽然在安全环保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相当不容乐观的问题如:两名员工不小心造成工伤;客车大队司机与社会车辆剐蹭等。

一是全员安全环保意识有待提高。对风险的认识不够深刻,风险识别还不够全面;人的不安全行为尚没有得到有效杜绝,还存在思想麻痹的现象;二是事故资源利用效果有待提高。事故教训吸取不够深入,仅限于一般传达和要求,没有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进行深入反思。三是安全培训工作有待提高。安全环保培训效果与实际需要还有差距。在员工的安全培训方式上,还存在着以笔记代替培训的现象,包括外雇车辆管理。四是驾驶员年龄偏大问题,存在安全隐患。年龄大且有心脑血管疾病司机较多,存在安全隐患。

2020年工作计划:

车辆安全总结篇3

一、中心综治工作

1、日常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综治工作看上去是一件“看不见、摸不着”的工作,但却关系到单位的稳定发展及员工的切身实际利益。日常工作中除了正常的巡视工作外,2019年的工作中也要求各部门综治安全员发挥关键作用。2019年内共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四次及综治安全培训6次。尤其是院安保处组织开展的“119”消防主题教育及实景演习得到大家一致认可,中心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人员全员参加,通过趣味生动的讲解和现场体验,让大家切身感受到了消防安全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的重要性。新的一年中心的综治工作将更多安排各部门组织学习消防知识,提升综治安全员的消防安全技能。

2、年中院安保处精细化检查结果反馈

年终院安保处组织进行各单位“安全精细化大检查”我单位被分在第四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存在的工作漏洞及不足。检查完成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专项安全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将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采购大量合格插座,将部门内部插座进行立放操作,最大程度的排除了安全隐患。

3、中心综治工作制度体系梳理

在日常的工作及精细化检查过程中,发现中心的综治工作制度不明确、应急预案更新不及时,三大体系建设比较混乱。精细化检查完成后,我对三大体系要求的几点要素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梳理,更新了部分已的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制度,将制度体系进行重新编排及梳理,完善了安全保障体系中所要求的一些内容,虽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但是与之前相比,体系建设已得到大幅度提升,在新一年的工作中,还将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应体系建设,把工作做细、做好。

二、车辆日常维护工作

根据中心关于车辆的管理办法,每个用车部门借车都要认真登记,定期查勘车辆有无伤痕,定期为车辆进行保养,查询车辆违章记录等等。

这又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需要平时努力将工作做好。我中心现有7辆公车(含下属公司),每辆车的检验时间及保养时间都不尽相同,所以需要我耐心汇总车辆资料,制定出完善的车辆保养时间表,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证大家公务出行过程中车辆状态安全可靠。

三、日常办公物业维修工作

日常工作中,中心楼内存在大量物业工程维修工作,物业服务工作也是项细致的工作,从日常维修、保洁工作、环境维护各方面的反馈来看,大家对物业服务基本满意。在新的一年中,我将紧密联系园区物业公司,为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中心所属房产出售、出租工作

车辆安全总结篇4

关键词:交通安全;水电站;管理;经验

Abstract: Traffic safety is directly related to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afety, matter to the stability of the enterpris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construction, traffic safety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safety production. Hydropower station are located in high mountain gorge, the topography makes, general life base and production scene from a distance. So how to do a good job in hydropower station vehicle traffic safety management work, make traffic safety work unremittingly, form a system, implementation of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according to oneself in the waterfall electricity plant in traffic safety management experience with everybody exchange.

Key words: traffic safety; hydropower station; management; experience

中图分类号: U491.5 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实施背景

国电大渡河瀑布沟水力发电总厂(以下简称瀑电总厂)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和凉山州甘洛县交界处的乌斯河镇。主要负责管理大渡河中游瀑布沟、深溪沟两座大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426万kW。其中,瀑布沟水电站位于乌斯河镇上游8公里,装机360万kW,是国家“十五”重点工程和西部大开发标志性工程;深溪沟水电站位于乌斯河镇下游14公里,总装机66万kW。

由于生活营地距离工作现场较远,每天需要安排倒班车辆接送员工到两站现场值班。电力生产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很多时候需要在夜间派车到现场进行机组故障处理,夜间行车不可避免。同时,瀑电总厂车辆还承担接送休假员工到火车站、防汛值班、现场送饭、地方业务联系等重任。因此,车少、人多、任务重是该厂车辆管理面对的考验。加之,乌斯河营地往返瀑布沟、深溪沟水电站的道路均位于高山峡谷之中,道路情况不佳,山高、路险、滚石多是瀑电总厂面临的外部环境。

下面就瀑电总厂推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主要做法,实践经验及实施效果作介绍如下。

一、安全管理。

主要包括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培训、车辆速度控制、事故应急处理、危险防控措施五个方面。

安全意识方面,坚持每周进行安全学习,学习内容主要以案例学习为主,针对驾驶员文化基础差的特点,安全学习主要以视频学习、图片讲解为主。学习中,要求驾驶人员针对案例,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心得体会交流,增强后果教育,树立“安全为自己、安全为大家”的安全认识。同时,每季度召开全厂范围内的交通安全例会,每年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考试。

安全技能培训方面,针对瀑电总厂地处山区高寒地区,夏季主要开展防泥石流、应急防洪器具的演练,冬季全面开始防冰雪、防侧滑、防暗冰的专项培训。

车速控制方面,所有车辆均安装了GPS实时监控装置,指定专人进行实时监控,制订了《GPS监管考核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车辆速度,严肃处理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驾驶人员。

事故应急处理方面,制订了《重大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交通中断应急预案》等事故处理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工作。

危险点防范措施方面,每月对道路上的危险点进行整理,并制定《危险点防控措施表》,提醒驾驶员行驶中存在的危险点,并讨论总结相应的应对措施。通过安全学习、飞信等多种形式及时有效的将行驶路程中存在的危险点进行通报。

二、车辆管理。

主要包括车辆检查、车辆维护保养、车辆保险管理、油料管理四个方面。

车辆检查主要分为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其中日常检查包括出车前、收车后检查,周日例行检查。制作车辆日常检查表,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的外观、发动机、油、水、方向、制动、灯光等11项内容进行检查并签字。

每周日下午,组织司机对车辆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器具、随车工具等日常检查中未包括的项目,并填写例行检查记录本,要求车辆管理人员、车辆检查人均进行签字确认,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此外,针对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由安监部门、分管领导组织开展不定期的车辆检查,重点检查日常检查是否落实到位,车辆保养是否按要求进行。

车辆维护按照“定点维护、统一结算;修前填表、修后确认”的原则进行。瀑电总厂车辆根据实际需要指定1~2家4S店签订修理合同,进行定点维护,统一结算后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照行驶里程,车辆保养分为首次保养、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由主驾驶员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如右图),并对维修项目进行估价,经车班班长、车辆调度人员鉴定认可,厂长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进行维修保养。维护保养后,由车班班长对维护保养效果进行检查。

车辆保险采取“公开招标,打包入保”的原则,将瀑电总厂全部车辆的保险业务进行打包,通过招标的形式确定投保公司,明确保险经纪人,由专业保险经纪人进行续保、保险理赔等业务。

油料管理采取加油卡方式进行,驾驶员不得使用现金加油,月末结算后由油料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驾驶员加油后,需在加油小票上填写如油料型号、加油量、行驶里程、油耗等信息,并签字确认。同时,在每辆车上的加油登记表上对以上信息进行登记。加油小票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每月根据各车辆的加油小票进行油料结算、油耗统计等工作。

三、调度管理。

瀑电总厂车辆调度按照“权限明确、相对固定、统一调度”的原则进行车辆调度。厂长办公室是车辆的统一调度部门,办公室设定一个固定手机号作为车辆调度电话,并指定专人作为车辆调度人员。任何部门或个人需要使用车辆,均通过拨打调度电话告知车辆调度人员,车辆调度人员根据车辆情况进行统一安排,并在《车辆调度登记本》上进行登记。长途用车实行用车审批制度,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相关厂领导审批后,由车辆调度人员统一安排。

同时,在车上配备《用车登记表》,要求驾驶员每次出车都要在用车登记表上详细登记出车时间、收车时间、出车地点、行驶里程等信息,并要求驾驶员和乘车人签字确认。此规定从根本上杜绝了驾驶人员的私自用车行为,也为里程统计、油耗统计等提供了数据基础。

针对电力生产的特殊性,为了保证生产用车,厂长办公室安排相对固定的车辆和司机到生产部门执行出车任务,生产部门在生产现场内用车可以直接安排本部门的司机执行出车任务,不再通过厂办的车辆调度人员。

四、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管理主要包括工资管理、休假管理、值班管理三个方面。

驾驶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绩效工资方面,制订了《驾驶员绩效奖金考核办法》,每月的驾驶员的绩效奖金总额一定,按照工作态度及服务质量(15%)、车辆维护及综合油耗(15%)、安全行车(35%)、出勤率(35%)的权重进行绩效打分,并根据得分情况计算绩效奖金。每年对每位驾驶员的绩效奖金进行累加,根据奖金总额的多少来评定驾驶员的年终绩效,优秀、良好的增加来年的基本工资。

休假管理方面,由于驾驶员队伍来自全省各地,同时也有营地周边城镇的驾驶人员。加上电厂工作的特殊性,一年365天天天都需要有人工作。为了保证驾驶人员能回家休假,瀑电总厂采取集中休假和机动休假相结合的休假方式。集中休假为将一个月的周末集中到一起,一次性休完,主要适用于家距离电厂较远的驾驶员;机动休假是指在每月生产任务较轻的时候进行休假,主要是电厂周边的驾驶员。

值班管理是在休假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的管理。为了既保证每名驾驶员的休假,又兼顾电厂的生产用车,厂长办公室根据驾驶员的准驾车型、工作任务的不同将驾驶人员进行了分组。分组情况大致为“大车组(主要负责瀑布沟倒班)”、“中巴车组(主要负责深溪沟倒班)”、“小车组(主要负责长途用车、临时用车)”、“生产部门组(主要负责生产用车)”,每组约4人。每组驾驶员一次只能有一人休假,其他人员在有人休假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批假。根据这些原则,车辆管理人员每月会将休假情况,值班情况(如倒班、接送火车、防汛值班等)均绘制在一张表上。驾驶人员就根据此表开展值班任务。如下表:

五、台账管理

根据车辆管理的实际需要,瀑电总厂建立了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台账体系。主要的台账有,安全学习台账、车辆检查台账、车辆维修管理台账、油料管理台账以及驾驶员管理台账等。如下表所示:

在做好台账记录的同时,瀑电总厂还强化了台账总结和梳理工作。每月出台《交通安全工作简报》对当月的交通工作情况进行系统总结,简报内容包括“当月工作动态”、“车辆状况(车辆异常情况表、车辆维护保养情况表)”、“不安全事件”、“驾驶员考核情况”、“下月工作计划”、“驾驶员工作情况表”、“车辆超速情况统计表”、“安全防控措施表”8部分。通过出台简报的方式对瀑电总厂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的主要工作进行系统布置,对车辆状况进行系统分析,对驾驶员工作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了完整的闭环管理。

车辆安全总结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杜绝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车辆管理规范有序,车辆驾驶人、学生、教师、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增强,达到不发生交通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王镇长

副组长:镇党委委员、王副镇长

成员:镇派出所赵所长

历城交警大队仲宫中队王队长

镇交管所李所长

镇安监办主任、公路管理站王站长

镇教育办杨主任

镇综合执法办张主任

镇宣传科刘副科长

镇办事处总支李书记

李家塘办事处总支张书记

窝铺办事处总支陈书记

闫家办事处总支党书记

突泉办事处总支许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办,杨志忠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时间

年12月19日至年1月6日。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时间从12月19日至12月27日。

1、乘车车辆排查

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各单位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各村要成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由村主任牵头负责组建并对各村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举报制度,切实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的源头治理,减少安全隐患。对于学校、幼儿园和各村摸底排查情况要按照“一车一档一照片”建立台账,内容包括车辆照片、车辆信息、所有人、驾驶人信息、违法信息、行驶路线等情况,最后将检查结果一并记入车辆档案,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位驾驶人员”。各学校、幼儿园和各村将车辆调查摸底情况于12月27日前一并报教育办备案。教育办将摸排情况汇总后及时提交交警部门登记、建档。

2、道路路况排查

交通部门要对全镇各条道路路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无缝隙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偏僻山区接送学生车辆沿线道路,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排出整改时间表,逐项予以解决。

3、制作安全警示标语。各学校、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制作并悬挂安全乘车警示标语,切实加强学生安全乘车的意识。

4、落实各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联合各相关部门与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阶段:时间从12月28日至1月6日。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所、安监办、教育办、综合执法办、宣传科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采取不定时上路拦查和到各校专项督查等方式,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重点路线和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布置警力,严查接送学生车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报废车、私自改装车、大货车、拖拉机、三轮车等非法载客的车辆接送学生。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整治内容为:

1、查车辆资质。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接送学生车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车辆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2、查车辆驾驶人的资质。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全面审验。车辆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扣满12分记录、未存在违法记录未处理、未发生过致人重伤以上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要责令车辆使用单位坚决清退。

3、查车辆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严禁车辆使用单位利用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违者依法从重处罚。

4、查车辆上路情况。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和报废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车辆严重超载、超速的行为,并依法严肃查处。

5、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及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发现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这种行为。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道路管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广大村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车辆的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召开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教育家长监督和拒绝子女乘坐违法车辆,实行学生相互监督机制,引导学生对乘坐超载车和不合格车的学生及时向学校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整治接送学生车辆行动的认识,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车辆安全总结篇6

一、评比小组

为加强管理处车辆的管理力度,成立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队长x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车队安全管理员xxx同志担任。驾驶员由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评比,参加考核人员为各科室管理人员。被考核人员为纳入管理处管理的所有驾驶员。

每次考核由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分发表格由参加考核人员不记名填写,考核结果由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将汇总最终评比结果并予以通报。

二、评比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对驾驶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比,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每年12月份将把四个季度考核评比成绩汇总,年终评比出“红旗车“、“年度优秀驾驶员“,并给予奖励。

三、评比依据

近来管理处车辆安全形势不好,少数驾驶人员安全观念淡薄。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特制订驾驶员评比方案。

(一)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要组织驾驶人员认真学习管理处的员工管理规定和车辆管理规定,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法违规驾驶车辆。

(二)加强车辆派遣制度,扎实落实好管理处车辆管理规定的车辆调度管理。双休或节假日除值班车辆,一律停驶集中停放,确需其它工作用车时,须报办公室审批;如发现未经批准私自用车,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真正做到“谁用车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谁派车谁负责“。

四、评比内容和评比细则标准

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为了加强管理处车辆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安全文明行车,保障管理处的各项工顺利进行,所有考评项目总分数为100分,各考评项目的评分标准如下:

(一)车辆使用管理(10分)

1、管理处所有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车队管理所有车辆,各有车单位为责任单位,驾驶员为车辆责任人。(2分)

2、管理处机关公务用车一律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部门提前填写“用车使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车队,由车队统筹安排车辆,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如遇急事临时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或电话通知,并填好出车记录。

(4分)

3、工作用车应严格按照派车计划用车,不能改变用车用途。到同一方向办事,应尽量乘坐同一辆车。如可用其它办法办理的事项,尽量不动用车辆。(2分)

4、双休日、节假日期间除值班用车外,特殊情况用车必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由车队安排车辆。(2分)

(二)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25分)

1、管理处所属车辆维修保养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统一指定的修理厂维修。(5分)

车辆安全总结篇7

保定事业部安全经理组织单位驾驶员召开一次案例分析会,对宣传材料进行学习讨论,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为了认真作好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事业部安排,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为华港燃气集团《112交通安全日活动》,为认真开展好次项活动,我事业部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及驾驶员行车安全教育,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做到人人抓车辆安全管理,监督驾驶员落实行车安全措施,学习发生的交通车辆事故,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预防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防止发生交通车辆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四季度行车安全无事故,实现全年各级的安全奋斗目标,现将活动开展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职工交通车辆安全意识。

为了使全事业部职工和驾驶员,提高交通安全知识水平,加强职工交通思想安全意识,在华港集团下发活动有关通知后,我事业部及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做到人人关心车辆安全,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落实各自交通车辆安全职责,同时,认真分析本年社会上几期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车辆管理及驾驶员行车中的漏洞,并制定预防措施;夯实了车辆安全基础,防止交通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实施、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按照交通安全日活动要求,作好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开展自查活动,认真进行车辆交通安全评价工作,进一步改善车辆技术状况,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通过对以上内容进行了自查,本所车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人;驾驶员安全意识牢固。同时落实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查车辆和保养车辆;在行车中,能够坚持派车单出车,无私拉乱跑现象;无强超,强会,强占道路行使现象;

三、加强驾驶员行车安全教育。

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及行车安全教育。今年来,事业部安全经理、车队班长共同抓车辆安全管理;坚持派车单制度,规范派车人员,坚持每月一次对车辆进行检查,并认真教育驾驶员严格执行分局机动车辆管理规定,使驾驶员从思想上提认识,增强了安全意识,认真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坚持定期检查和保养车辆。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及交通事故;使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同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查找交通车辆中的漏洞;并及时进行整改。

虽然“112交通安全日”活动已经结束,但车辆交通安全不能放松,事业部人员要高度重视车辆交通安全,严格按“抓管理,查隐患,堵漏洞”的精神,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认真逐条逐项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好“112交通安全日”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克服种种困难,确保“112”活动顺利完成。

车辆安全总结篇8

一、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一)治理工作的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五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六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治理工作的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阶段性目标:一是用1年时间对车辆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二是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综合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规范,运价合理,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

三、治理工作的内容与时间要求

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需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行动,采取综合措施,实行标本兼治。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从*年5月中旬起,用1个月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宣传活动。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使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特别是让人民群众知道经过1个月的宣传期后,要在全国范围内对超限超载车辆依法实行治理,从而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一是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和报道,宣传国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政策和步骤,车辆装载的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同时,邀请有关专家就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发表文章,并开展讨论。

二是强化路面宣传。各地区要印刷和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编辑工作简报,特别是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在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必要的限载交通标志,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警示教育。

三是开展必要的走访宣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正式开展治理工作前,走访本地区一些重要的煤、电等厂矿、生产企业和大型运输企业,召开座谈会宣传有关治理政策,并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全面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行为

1.从*年5月中旬起,由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和公安部在全国集中开展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工作,并力争在年内完成。各级发展改革、交通、公安部门要互相配合,分别在汽车生产、发牌和使用环节把好关,并为“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提供便利条件。在《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正式实施以前,在用“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暂按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一是由发展改革委商交通部、公安部研究讲“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的要求、具体车型和相关技术参数,并由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发出公告。

二是由“大吨小标”车辆的车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恢复标准吨位。

三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大吨小标”车型和相关的技术参数,更正车辆的核定载质量,免费换发车辆行驶证。如机动车档案中收存合格证的,还应当对合格证进行更正。

四是对“大吨小标”恢复标准吨位的车辆,各级交通部门对其以前应缴纳养路费等规费的吨位差额部分不再予以追缴。

五是在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对在公路上行驶的未恢复的“大吨小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要责令其限期恢复;在年检时发现未恢复的,强制更正核定载质量。

2.由质检总局牵头,对*年4月1日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进行宣传。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各汽车生产厂家要严格按照上述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车辆的生产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车辆“大吨小标”现象。

3.从*年5月中旬起,由工商总局会同交通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质检总局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顿,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地区要采取联合行动进行集中整治,以规范车辆改装秩序和行为。各地区也要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地区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顿。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要按照无证经营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对车辆擅自进行改装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擅自改装的车主依法予以处罚。

(三)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从*年6月10日起,利用1年时间,由各级交通、公安部门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1.加强协作与配合。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按照“加强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共同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在集中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期间,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具备条件的路段要尽可能在同一场地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综合治理。不具备共同治理条件的路段,交通、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要依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部署,防止失管失控。要依法设置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选择、配备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和卸载场地,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严禁以目测或凭经验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判定。同时,要安排专项经费,以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

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

核定载质量的。

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①至⑤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⑥种情形。交通部门在实施卸载、处罚并纠正违法行为后,要在开具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上记载卸载车号、时间以及卸载前、后载质量,所载货物的名称及保全价值,当事人应签字确认。

3.坚持卸载,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必须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对于车辆第1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要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不收取公路补偿费,但应在车主道路运输证的附页上进行超限超载违章登记,并将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的情况抄告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车辆超限超载超过2次(含2次)的,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交通部门还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对单车处以每次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单车每次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其中超载30%以上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同时对车辆所属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将超限超载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等情况抄告当地交通部门,按照本方案有关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规定予以处理。

实施卸载一般由交通、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告知车主或者司机自行卸载。需要提供协助卸载和保管货物的,相关的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此外,各级交通部门还可根据卸载货物的种类为卸载货物提供不超过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并将货物有关保管事项书面告知当事人。卸载货物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仍不运走的,按规定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4.突出重点,统一行动。为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其对群众生产和日常生活的影响,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一是要分阶段推进治理工作。在集中治理工作全面开展的第1个月,要以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各地针对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的车辆暂时不予卸载处罚。从*年7月10日起,对所有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二是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对重量不超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实施卸载措施。对上述情况都要实行现场告诫、登记,并将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并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经营性运输从业资格。

(四)采取经济手段,调节车辆超限超载的利益关系

从*年5月中旬起,力争在1-2年时间内由交通部和发展改革委共同出台相关政策,对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收费标准和征收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并讲具体的政策措施,用经济杠杆调节车辆超限超载的利益关系。

一是尽快研究讲完善和调整车辆通行费征收计量标准的指导意见,制定收费标准的计算方法和收费系数,对多轴大型车辆适当给予收费优惠。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这一要求,合理确定本地区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适当降低多轴大型车辆收费标准,建立和完善车辆通行费标准确定的听证制度,并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进程,以减少营运性车辆的运输成本。

二是尽快修改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对现行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和计量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解决车辆“大吨小标”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按照车辆行驶证核定吨位收取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实现车辆出厂标定吨位、行驶证核定吨位、车辆缴费计量吨位的统一。

从*年6月10日起,在国家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新政策未出台之前,各地区要暂按车辆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量征收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后,按照恢复吨位后的行驶证核定吨位计量征收;对于车货总质量超过55吨的重型车辆,其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计量吨位暂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车辆超限标准(即车货总质量)扣除车辆自重后的吨位来征费计量。已实行规费包交的车辆,各级交通部门要按要求退还多征部分费用,以确保交通规费征收标准与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一致性。

三是指导计重收费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适时在一些重点地区或重点路段逐步推广。己经实行计重收费的路段,在集中治理期间应在本实施方案确定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范围内,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五)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从*年5月中旬起用1-2年左右的时间,由交通、发展改革、公安、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对全国道路运输市场进行全面整顿。

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讲优化运输结构的措施,鼓励厢式货车、专用罐体货车的发展与更新,通过市场机制提高营运性运输车辆的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运输企业规模化发展,调整运力和车型结构。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整顿本地区的道路运输收费,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减轻运输经营者的负担。

三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本地区的货运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规范无车承运人的经营行为和收费标准,用现代物流理论,提升道路货运的组织化程度和技术,创新货运组织方式,促进道路货运企业发展现代物流,实现运输供需信息在货主与车主之间的直接、快速交流,减少运输收益在中间环节的流失,提高运输业主的效益。

四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组织力量,集中打击货运“黑车”、“假军车”,规范运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同时,出台鼓励道路货运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运输业主守法、诚信、规范地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两方面的调节作用,确保运输价格处于合理的水平。

五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要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违章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对于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登记,以及执法部门抄送来的车辆超限超载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告。同一车辆公告超过2次,或者同一运输企业公告超限超载营运货车超过该企业营运货车总数5%的,要降低该企业的资质等级,取消违法驾驶员的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

四、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在全国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是践行“*”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抓好这项治理工作,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框架内,由交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等部门组成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各地的治理工作。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也要充分认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超限超载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成立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好各项治理工作的落实。

(二)进度安排

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从*年5月中旬开始,力争用1年时间完成,治理工作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年5月中旬至*年6月10日,为宣传和准备阶段。主要是集中进行宣传,同时启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工作和经济调节措施的制定,在此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完成治理超限超载站点及称重设备、卸货场地等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从*年6月10日至*年2月28日,为集中治理阶段。从6月10日9时起,各地区交通、公安部门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同时开展集中治理。继续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启动经济调节措施,整顿道路运输市场。为确保全国治理工作协调、顺利开展,全国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工作组,赴各地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和处理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阶段从*年3月1日至*年5月31日,为总结和长效治理阶段。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治理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召开会议对全国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就全国治理工作情况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国务院提交总结报告,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从第三阶段起,路面治理工作由集中治理转为日常治理,由各地区按规定持续开展工作。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要按照要求,继续抓好经济调节、道路运输市场整顿的后续工作,确保长效治理的成效。此外,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总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制订、修改有关公路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将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巩固治理成果。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各地区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治理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开展超限超载治理的根本目的是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促进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不能因为治理而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二是要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超限超载治理涉及部门多,治理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和落实。三是要处理好与车主、货主的关系。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治理,创造良好的运输环境,使运价趋向合理,运输成本降低,让车主和货主能够获得合理的运输经济效益。四是处理好执法与管理的关系。不能单纯以治代管或者罚款了事,要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在治理工作中违反规定乱收费。要积极探索采取法律的和经济的手段,堵疏结合,防止一治就死、一放就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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