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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消防工作总结8篇

时间:2022-10-28 06:09:02

住建消防工作总结

住建消防工作总结篇1

县住建局成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城建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对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通过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全方位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督促整改到位,提高住建系统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和检查范围

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在住建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市政公用行业和建筑施工领域。

四、检查内容

(一)局属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有无值班人员脱岗情况;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二)建筑施工领域: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员工集体宿舍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

(三)拆除临时搭建建筑:城建监察大队负责查处违章搭建临时彩钢板建筑物,专门建立台帐,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档案,并做好详细的花名册报送至规划城建科。局委会集中讨论决定后,将依法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于2月15日前报送临时搭建彩钢板建筑物花名册。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科。2月15日前,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1月26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活动,对于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能整改的,现场立即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及时向县住建局上报,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于2月15日前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理工作总结报送至住建局城建科。

(三)检查验收。全国“两会”结束前,县住建局对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查缺补漏,确保检查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督促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作取得实效。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层层签定责任状,将责任进行分解。

(二)迅速部署,精心组织。要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发动一切力量进行排查;邀请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服务单位等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确保应查尽查。

(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必须逐项整改到位,可以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向住建局报告,由局委会研究整改方案,要求存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按等级要求,报消防部门实施挂牌督办整改。

住建消防工作总结篇2

关键词:设计消防建筑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昆明高新区梁家河村城中村改造A、C地块。

2、建筑地点:昆明市高新区南部。

3、建筑概况:总建筑面积为:407767.15.其中:地上:320375.45;地下:87391.70;AS1栋商业裙楼及A1栋住宅为一类高层商住楼,总建筑面积为17840.79,其中:商业面积为9975.12,住宅面积为7865.67,住宅户数为67户,建筑总高度54.95 m;AS2栋商业裙楼及A2、A3栋住宅为一类高层商住楼,总建筑面积为44975.79,其中商业面积为12162.38,住宅面积为32813.41,住宅户数为248户,建筑总高度99.75m;AS3栋商业裙楼及A4栋住宅为一类高层商住楼,总建筑面积为19141.91,其中:商业面积为2230.62,住宅面积为16911.29,住宅户数为128户,建筑总高度98.50m;AS4栋商业裙楼及A6栋住宅为一类高层商住楼,总建筑面积为37643.52,其中:商业面积为2874.34,社区及管理用房面积为949.83,住宅面积为33819.35,住宅户数为384户,建筑总高度98.55m;AS5栋商业裙楼及A7、A8栋住宅为一类高层商住楼,总建筑面积为73138.59,其中商业面积为5529.61,住宅面积为67608.98,住宅户数为768户,建筑总高度98.55m;AS6栋商业裙楼及A9、A10栋住宅为一类高层商住楼,总建筑面积为73498.94,其中商业面积为5889.96,住宅面积为67608.98,住宅户数为768户,建筑总高度98.55m;AS7栋商业裙楼及A11栋住宅为一类高层商住楼,总建筑面积为18649.19,其中:商业面积为2251.93,住宅面积为16397.26,住宅户数为140户,建筑总高度98.50m;A5、A12栋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各为17743.36,户数各为136户,建筑总高度均为95.35m;地下室为地下车库,面积为87391.70,总停车位:2364个,其中机械停车位1438个,自然停车位926个。

4、结构形式:住宅及其地下室部分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裙房和地下室住宅下部以外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二、高层建筑中消防体系设计的重要性

1、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主要内容有:高层建筑的位置设计,建筑物防火间距的设计, 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的设计,建筑物耐火等级的设计,以及建筑物内部的防火防烟分区、防火墙、隔墙和楼板、防火窗、防火卷帘、电梯井和管道井、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消防电梯、防排烟和通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其他灭火设施、消防电源和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装置的设计等。

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的几个问题探讨

2.1 建筑消防设计先天不足

国家出台的《高规》,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提供了规范保证。但此前一些老式的高层建筑在消防设施设计上存在先天缺陷,不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规》的要求。

2.2 消防设施缺乏有效管理

在高层建筑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人们往往忽视了对消防系统的管理与维护。现代高层建筑一般都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自动防排烟系统等。发生火灾时, 上述系统均应做到联合动作。然而,由于管理人员重视不够,没有坚持对消防系统进行管理与维护,致使前期大力投资的消防设施老化、损坏,形同虚设,等到发生火灾时,消防系统无法发挥其应有作用。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应设有防烟楼梯或封闭楼梯,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上装有闭门器,靠闭门器的作用防火门平时关闭, 火灾时既方便逃生,又能有效地阻断烟气。有些高层建筑中的住户为了方便,将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人为地敞开或是堆上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大量的有毒浓烟就会沿楼梯间扩散到上层,使人员无法通过楼梯疏散到地面。

2.3 高层住宅存在避难层“空白”

有关专家指出,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 若超过消防云梯车能够达到的高度, 从大楼外面施救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要依靠自救。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旅馆、办公楼和综合楼等公共建筑,由于楼层很高,人员很多,尽管已设有防烟楼梯等安全疏散设施,火灾时其内人员仍很难迅速地疏散到地面。因此,对超高层公共建筑在其适当楼层设置供疏散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和喘息的一块安全区即避难层或避难间,是极为重要的。《高规》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有关部门曾经做过一个试验,让一名身强力壮的消防员从第33 层跑到第1 层, 用35分钟。如果是一名身体素质一般的人员或老人、小孩,所需时间肯定会更多。这样算来,在高于50m 的建筑中,遇到火险, 人们能跑到楼外逃生的可能性很小。

2.4 柴油发电机房及高、低压变配电室的消防问题

《高规》第7.6.6.1 条规定:燃油、燃气的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宜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结合条文说明,应是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许多设计同行包括比较权威的审图中心都按规范的字面意思,理解成了普通的水喷淋,这是不对的,柴油发电机房不应用普通的水喷淋系统来灭火。《高规》7.6.6.2 条规定了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多油开关室宜设水喷雾或气体灭火系统,而现实高层民用建筑中大多数高、低压变配电室是采用无油干式变压器及开关,是否也应该采用水喷雾或气体灭火系统呢? 这要根据工程造价综合考虑,采用水喷雾或气体灭火系统是高标准要求,许多工程的高、低压变配电室是采用气体灭火系统也是可以的。

2.5 消防水池是否需设取水口

《高规》7.3.4 条规定: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规范没有规定什么样的消防水池才供消防车取水,使许多设计者把握不准。笔者认为,应该分以下三种情况考虑:①如果消防水池在消防车的吸水高度(6m)内,不管消防水池是否储存了室外消防用水量,都应设置取水口。因为设置水泵接合器的目的之一就是以备消防泵无法启动时使用。如果消防泵出现故障, 消防储备水因无取水口而无法取出,不合理。设消防取水口工程造价增加不多,但完善了消防设施;②如果消防水池不在消防车的吸水高度(6m)内,如设在地下3 层的消防水池,而水池又没有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无需设置消防取水口;③如果水池不在消防车的吸水高度(6m)内,而水池又储存了室外消防用水量,则应设置专用消防取水加压泵,从消防水池内直接取水,向室外专用消防管网供水,取水口可做成室外消火栓的形式, 要求取水加压泵1 用1备,双电源供电,流量按设计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计,扬程应至少满足室外消火栓栓口处10m 水柱的压力。

三、防火设计

1、建筑平面及竖向布置

本工程设置了自动灭火喷淋系统, 建筑防火分区的原则为地下设备及服务用房􀀁 1 000m2; 地上首层商业部分按每区􀀁 10 000m2 划分; 地上二层以上商业部分按每区􀀁 5 000m2划分; 防火分区垂直方向划分时, 有局部跨越二、三层; 中区各层连通的中庭中, 不包含商业活动, 作为一个防火分区考虑。消防控制室设在地下一层, 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h的隔墙和1. 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 并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每个防火分区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 含通向地下专用安全疏散通道的疏散口)。疏散口的位置、数量、宽度、疏散距离和设施均符合规范要求。除北区多层裙房两部楼梯间地面以上部分采用封闭楼梯间自然排烟外, 其他楼梯间均为防烟楼梯间。建筑疏散走廊宽度及疏散楼梯之间距离均能满足规范要求。

大型建筑消防设计中安全疏散问题往往较难解决, 该工程在消防设计中提出了在地下设置专用疏散通道以及疏散楼梯通向屋顶等建筑 ‘地上地下立体安全疏散’的措施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值得其他大型建筑借鉴。

按照计算结果, 三层疏散宽度最大, 选取最大宽度层的疏散宽度作为其以下各层的疏散楼梯宽度, 各层走廊、疏散口宽度以本层疏散宽度需要设置。因此三层以下疏散楼梯总宽度按照三层宽度计算, 四层则按实际计算结果设置。

2、安全疏散设计难点

因该工程建筑体量庞大, 系特大型建筑综合体, 在建筑消防设计中存在以下方面难以满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 1) 首层楼梯间直通室外安全出口的距离超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 3. 13条第4项规定;

( 2)首层中庭部分防火分区疏散距离超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 13条第3项规定。

3、特殊的加强性消防技术措施

该工程在满足上层疏散要求均布消防楼梯间的情况下,造成楼梯在首层位置不能全部靠近建筑周边布置, 其距离超出了规范的有关规定, 另外, 首层中庭部分防火分区疏散距离也超出规范规定, 在防火设计上, 采取了以下加强性消防技术建筑首层楼梯间出口至建筑对外出口之间疏散距离过长的现象, 在大型商业建筑中是比较常见的, 传统的设计方式是调整楼梯间的位置, 以满足疏散距离的最大限制。而设置地下避难通道的形式则较为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不影响建筑平面设计的情况下满足了消防疏散要求。地下通道按地下避难通道设计, 按相关国家规范及标准在各使用空间配置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与防排烟系统, 通道内不允许设置或摆放任何可燃物品, 确保火灾情况下的疏散安全。

上述设计方法也仅仅处于尝试阶段, 本文涉及的商业建筑经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后, 批准了该设计方案, 这也是履行安全设计规范的一个创新性举措, 对同种建筑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4、管理保障措施

地下疏散通道在技术设计上基本具备了早期发现火灾、措施:

( 1) 中庭上空的钢屋架除按照规范进行防火保护外, 同时布置冷却喷头。中庭不作为商业或其他功能使用, 严格控制设置临时可燃物。中庭部位装修采用A级不燃材料。

( 2)疏散楼梯通向屋顶, 并利用屋顶停车场作为临时避难场所。

( 3)设置地下安全疏散通道, 将首层楼梯间与地下疏散通道连通, 解决了首层消防楼梯出口处安全疏散距离存在的问题。

四、地下疏散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1、技术保障措施

首层不能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均通向地下专用通道, 将在建筑首层的疏散转为在地下专用疏散通道内的疏散过程。地下专用安全疏散通道相互连通, 并按照避难走道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疏散宽度要求, 均匀分布地下疏散通道, 达到合理疏散人流的目的。楼梯间与地下专用通道的连接方式如图1所示。

阻止火灾进入疏散通道、早期自救的设防能力, 但是要在火灾中确实起到人员通道的作用, 仅有硬件上的巨大投入还远远不够, 很多消防设施并不落后的商场, 在火灾中仍然造成重大损失, 究其主要原因, 日常消防管理的缺位是非常突出的问题。该项设计对建筑投入使用后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大型地下避难通道消防设施的定期维护检修,以及通道内不允许设置任何可燃摊位或柜台等要求是日常消

住建消防工作总结篇3

关键词:城市布局;消防安全;耐火等级;火灾危险;园林绿地

城市消防是一项方针、政策性很强的综合性技术工作,它的整个规划跟这座城市的布局有紧密的关系。当然,城市的消防还与其它因素有关,如城市的交通,城市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及规划等等,但城市的布局对城市消防是至关重要的。

一、城市总体布局的消防要求

城市总体布局是城市的社会、经济、自然条件,以及工程技术与建筑艺术的综合反映,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工作内容,是一项为城市长远合理发展奠定基础的全局性工作,并且是用来指导城市建设的百年大计。城市总体布局在城市性质和规模大体确定的情况下,在城市用地选择的基础上,对城市各组成要素进行统一安排,合理布局。

1.在城市总体布局中,必须将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并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对布局不合理的旧城区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必须纳入近期改造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限期迁移或改变生产使用性质等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2.在城市规划中,应合理选择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瓶库、汽车加油站和煤气、天然气调压站的位置,使之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确保安全。合理选择城市输送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管道位置,严禁在输油、输送可燃气体的于管上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或堆放物资。管道和阀门井盖应当有标志。

3.装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必须布置在城市或港区的独立安全地段。装运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码头,与其他物品码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两倍,距主航道的距离不应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一倍。

4.城区内建的各种建筑,应建造一级、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控制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建筑。

5.城市中原有耐火等级低且建筑密集,必须纳入城市近期改造规划,并采取防火分隔、提高耐火性能、开辟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等措施。

6.地下铁道。地下交通隧道、地下街、地下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与城市其他建设应有机地结合起来,合理设置防火分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报警、灭火、排烟等设施。安全出口必须满足紧急疏散的需要,并应直接通到地面安全地点。

7.在城市设置集市贸易市场或营业摊点时,城市规划部门应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其设置地点和范围,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消火栓的使用。

二、城市组成要素布局的消防要求

1.工业布局:应满足运输、水源、动力、劳动力、环境和工程地质等条件,以及综合考虑风向。地形、周围环境等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同时根据工业生产火灾危险程度和卫生类别,货运量及用地规模等,合理地进行布局,以保障其消防安全。按照经济、消防安全、卫生的要求,应将石油化工、化学肥料、钢铁、水泥、石灰等污染较大的工业以及易燃易爆的企业远离城市布置。将协作密切,占地多、货运量大、火灾危险性大、有一定污染的工业企业,按其不同性质组成工业区,一般布置在城市的边缘,毗邻居住区。对易燃易爆和能散发可燃性气体、蒸汽或粉尘的工厂,要布置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且是人烟稀少的安全地带。工业区与居民区之间要设置一定的安全距离地带,可起到阻止火灾蔓延的分隔作用。布置工业区应注意靠近水源并能满足消防用水量的需要;应注意交通便捷,消防车沿途必须经过的公路建筑物及桥涵应能满足其通过的可能,且尽量避免公路与铁路交叉。

2.仓库布局:应根据仓库的类型和用途、火灾危险性、城市的性质和规模,结合工业、对外交通、生活居住等的布局,综合考虑确定。火灾危险性大的仓库应布置在单独的地段,与周围建、构筑物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石油库宜布置在城市郊区的独立地段,并应布置在港口码头、船舶所、水电站、水利工程、船厂以及桥梁的下游。如果必须布置在上游时,则距离要增大。化学危险品库应布置在城市远郊的独立地段,但要注意与使用单位所在位置方向一致,避免运输时穿越城市。燃料及易燃材料仓库(如煤炭、木材堆场等)应满足防火要求,布置在独立地段。在气候干燥、风速较大的城市,还必须布置在大风季节城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仓库应靠近水源,并能满足消防用水量的需要。

3.公共建筑布局:公共建筑的消防布置应考虑分期建设、远近期结合、留有发展余地的要求。对于旧城区原有布置不均衡、消防条件差的公共建筑,应结合规划作适当调整,并考虑对原有设施充分利用和逐步改善消防条件的可能性。

4.居住区布局:居住区消防规划的目的在于按照消防要求,结合城市规划,合理布置居住区和各项市政工程设施,满足居民购物、文化生活的需要,提供消防安全条件。在综合居住区及工业企业居住区,可布置市政管理机构或无污染。对噪声小、占地少、运输量不大的中小型生产企业,最好安排在居住区边缘的独立地段上。居住区住宅组之间要有适当的分隔,一般可采用绿地分隔、用公共建筑分隔、用道路分隔和利用自然地形分隔等。居住区的道路应分级布置,要能保证消防车驶进区内。单元级的道路路面宽不小于4~6米;居住区级道路,车行宽度为9米,尽头式道路长不宜大于200米,在尽端处应设回车场。在居住区内必须设置室外消火栓。液化石油气的储配站要设在城市边缘。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可设在居民区内,每个站的供应范围一般不超过1万户。供应站如未处于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时,应设消火栓。

5.对园林绿地的利用:城市园林绿地有保护环境、调节气候等多种功能,另外还有防灾的功能。绿地在火灾发生时,是良好的防火分隔地带,能阻止火势的蔓延。园林绿地系统在消防规划中如能加以利用,不仅对于减少城市的火灾危害,防止火势蔓延引起大面积火灾有重要意义。应将公共绿地在城市中均衡分布,并联成系统,做到点(公园、花园、小游园)、线(街道绿化、江畔滨湖绿带、林荫道)、面(分布面广的小块绿地)相结合,使各类绿地连接成为一个完整的系统,以发挥园林绿地为消防利用的最大效果。多搞一些小游园,特别是分散在居住区内的小游园,比全市集中搞一两处大公园效果更好。有火灾发生时,它是居住区内良好的防火分隔地带。有地震临震预报时,它便于居民就近疏散。

总之,城市的消防还与其他因素有关,如城市的交通、城市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及规划等,但是城市布局对城市消防是至关重要的。

作者简介:

曹玉美,女,汉族,1974年9月27日出生,甘肃省张掖市人,1997年7月于青海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本科毕业,现任职于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后勤部工程师

参考文献:

[1]董华,张吉光等编著.城市公共安全――应急与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

住建消防工作总结篇4

一、工作目标

结合外来暂住人口管理,通过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强化监管、消除隐患、有效防范火灾、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总目标,到今年11月底实现三个方面的具体目标:一是建立出租房日常监督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和备案率达90%以上;二是有效消除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出租房消防隐患整改合格率达80%以上,整改后的出租房消防安全条件要基本符合《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三是出租房消防安全教育深人人心,租住人员消防意识和逃生能力普遍提高,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有效疏散。

二、工作步骤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普查登记阶段(20*年6月1日至20*年6月15日)

1.今年5月28日市委、市政府已经召开全市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工作任务。按要求,6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一支专管队伍,并落实一名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人员名单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地点设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电话658557*、65855713)。

2.在去年整治工作基础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温政发〔20*〕34号和温政办〔20*〕50号文件的要求,再次对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开展排查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做好暂住人口和出租房信息采集(填写附后的*市出租房整治花名册,见附件1)和变更登记工作,发现未登记备案的,要督促出租房户主及时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并由房管部门依法处理。

4.对辖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为下一步开展整治、制订管理规定和建立长效机制打好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年6月16日至20*年10月15日)

1.各存在火灾隐患的居住出租房,按照检查组的要求落实资金和措施进行整改。

2.经常性组织开展出租房清理清查活动,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由公安派出所发出书面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样式见附件2),整改期限期满后及时组织复查,核发复查意见书(样式,见附件3)。其中出租房内的火灾隐患由房主负责整改。对一些可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出租房,应要求其立即整改;对存在较大隐患、立即整改有困难的出租房,应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难以整改的或未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出租房,应责令其停止租赁。出租房外的消防公共安全隐患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牵头整改,违章建成的出租房及与出租房相邻的违章建(构)筑物由规划、国土、市政园林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拆除。

3.对于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出租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召集基层有关单位召开执法联审会议进行处置,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难以处置的上报市安全生产执法联审会议,组织力量予以强制执行,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4.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地、各部门要分层次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确定专人负责将隐患录入火灾隐患直报平台系统(网址及帐号另行下发),并根据整治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市政府将不定期督查各地、各部门的数据录入和更新情况,对不及时录入、更新和数据不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此项工作将作为我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之一开展。

5.要以各种形式组织租住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6.集中整治末期,各地要组织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召开隐患整改会议,明确整改要求,促使其加快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和进程。

(三)考核验收阶段(20*年10月16日至20*年11月5日)

1.集中整治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本行业、本系统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检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对原已经整改合格的居住出租房要进行一次抽查,防止反弹。

2.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出租房要进行通报,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为加强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市政府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地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普查整治期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本行业、本系统、本辖区各整治场所进行检查和督查,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对整治进程缓慢,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市政府将不定期给予通报批评。

4.市政府将对上报出租房整改合格率达到80%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检查验收(考核验收方案另行下发)。

5.为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市政府决定实施考核奖励制度。无出租房的乡镇(街道)不列入考核验收。

(四)总结讲评阶段(20*年11月6日至20*年11月12日)

整治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对整个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特别是要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并提出下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和整治火灾隐患的对策建议。同时市政府将对全市的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治工作出色、整治任务超额完成、整改合格率达到90%的单位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按整治要求完成整治任务,整改合格率达到80%以上的单位给予3万元的奖励。出租户200户以下的乡镇(街道)整改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对整改合格率低于80%的,给予单位和主要行政负责人通报批评,并责令其继续整治,若在延期半年后,整改合格率仍达不到80%以上的,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在整治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给予单位和主要行政负责人通报批评。

三、职责分工

市府办:受市政府领导委托,统一协调此次整治活动,遇到较大问题时,及时召开协调会加以解决,同时组织开展对乡镇(街道)的督查、考核验收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此次整治活动,及时考核验收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者,统一协调本辖区的整治工作,组织有关单位、村居开展检查工作,摸清辖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督促出租户整改火灾隐患,组织联合执法,按时上报整治活动的相关信息。

公安部门:公安派出所负责出租房内暂口登记、整改通知书和复查意见书发放等工作,同时参与执法联审会议的强制执行活动。

规划、国土、市政园林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拆除违章建成的出租房及与出租房相邻的违章建(构)筑物。

房管部门:负责出租房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出租房业主依法进行处罚。

供电、供水部门:负责参与执法联审会议的强制执行活动。

消防大队:主要负责对暂口协管员的消防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制定出租房消防安全标准,参加市联合执法工作。

新闻单位:负责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包括报刊、电视、电台公布整治活动的方案和整治标准以及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等。

行业协会:负责本行业内的居住出租房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进一步深化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是温州市委作为“五个一”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我市刻不容缓的安全工作措施之一,要统一思想,将其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行政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常务副市长叶建辉为组长,公安、安监、工商、规划建设、房管、土地、市政园林、电业、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消防大队(联系电话:*、*,传真:*)。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实行分区域、分行业包干,将责任明确到人,落实检查和跟踪复查责任。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增强出租方、承租方和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要深入到流动务工人员和出租房较多的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技能,增强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以及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资料、开辟专栏、设立广告牌、张贴标语等形式,努力使居住出租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住建消防工作总结篇5

关键字:钢结构住宅;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TU3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的重要物质基础。目前我国能源形势相当严峻,在今后的长时期内地将难以缓解。在我国居住面积增长10%,因居住引起的能源消耗增长约30%,如果把建房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也计算在内,将占到一次性能源消耗总量的37%。而我国与同纬度的发达国家相比,墙体、屋顶和门窗单位面积的传热量占建筑能耗比重高达75%;且房屋的保温隔热性能相差3倍以上;我国建筑能源消耗占我国全年能源消耗总量的1/4。放任这种高耗能建筑持续发展下去,能源生产热必难以长期支撑此种浪费型需求。如果达到产业化节能减排等要求,可以将容积率提高5%,即让开发商多出5%的建筑面积,当然是一个不小的数值和效益。钢结构住宅与传统结构相比,在使用功能、设计、施工以及综合经济方面具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功能区分割灵活利用钢材强度高的特点,采用大开间柱网布置,使建筑平面能够合理分隔,灵活方便,为建筑师提供了设计的回旋余地,又给用户提供了根据不同用途改变结构的可能,可以利用非承重墙体灵活分隔室内空间,创造开放式住宅,钢结构断面小室内建筑布局灵活,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相比可增加建筑面积8%左右。而传统结构(砖混结构、砼结构)由于材料性质限制了空间布置的自由,以往开间一般常在3.2米、3.4米、3.6米,如果过大,就会造成板厚、梁高、柱大,出现'肥梁胖柱'现象,不但影响美观,而且自重增大,增加造价,购房者在二次装饰时,经常由于自行改变墙置,增加隐患。

二、自重轻、抗震性能好相同建筑面积的建筑楼层,钢结构自重轻,根据比较,六层轻钢结构住宅的重量,仅相当于四层砖混结构住宅的重量。而且钢材具有延性,能比较好的消耗地震带来的能量,所以抗震性能好,结构安全度高钢结构自重比较轻,钢结构自重比钢筋混凝土结构要轻30%~50%;

三、工业化程度高 .施工方便、工期短混凝土住宅需要连续施工,受到施工季节的影响。钢结构住宅可以实行工厂化生产,现场安装,施工现场作业量小,减少了施工临时用地,与传统建筑材料相比,对周围环境污染小,提高了施工的机械化水平。由于钢结构本身可作为劲性结构承担结构荷载和施工荷载,施工时可以节省支模、拆模的材料,由此降低成本,大大加快施工速度。单栋钢结构住宅的主体结构从加工到现场安装完毕仅需10天左右,从基础施工到新房交付使用仅需1个月,而同类钢筋混凝土住宅则需要2个多月。

四、综合造价低

上部结构直接造价因建筑层数不同,钢结构与混凝土结构相差10%左右;上部结构仅占工程建造价的30%左右,占总投资的8~15%。采用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的差异只占总投资1.0%左右。 钢结构自重比混凝土结构减轻约1/3,基础的造价减少约1/4。基础占工程建造价的15%左右,占总投资的4~7%,采用钢结构基础造价可节省总投资约1.2%。所以钢结构与混凝土结构结构主体的造价持平

住建消防工作总结篇6

【关键词】高层住宅;火灾;风险分析;事故树

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高层住宅建筑在生活中越来越常见,但由于其层数较多、结构复杂、人员集中,一旦发生火灾,往往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因此,高层住宅建筑的火灾预防工作尤其重要。应认真研究高层住宅建筑的火灾特点及发展规律,以满足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的需要。本文通过对住宅建筑的火灾事故统计,分析其原因,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理论对高层住宅建筑火灾事故进行分析,最后提出高层住宅建筑的防火对策措施。

1.高层住宅建筑的火灾特点

高层住宅建筑层数多,容纳住户数量大,人员相对密集,生活用品较多,火灾载荷大,因而高层住宅建筑比低层建筑火灾风险大且损失更严重,其火灾特点主要有如下几点。(1)火势蔓延途径多、速度快。高层住宅建筑的内部常设有管道井、电梯井、楼梯间等竖向管道井。由于功能的需要,这些井道通常贯穿了若干甚至整个楼层,如果在设计阶段没有设置防火隔层设施或者防火隔层设施不够完善,发生火灾时,易形成“烟囱”效应,极易形成立体火灾,助长烟火从而为火势蔓延提供途径。(2)火灾荷载大,起火因素多。高层住宅类建筑内部可燃物品非常多,如壁纸、吊顶、电视墙等可燃装饰材料;沙发、床、化纤地毯、衣柜等家具用品。另外生活用电器设备较多,电气线路较复杂,火灾危险性较大,容易发生火灾事故。据统计,一般住宅楼的火灾荷载密度可达35kg/m2~60kg/m2,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大面积火灾[1]。(3)安全疏散难度大,疏散方式单一。高层住宅都在10层以上,层数较多,垂直疏散的距离大,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使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时居民主要靠楼梯间进行疏散,如果楼梯间阻烟火能力差,烟气会很快弥漫在楼梯间,严重阻碍居民的疏散。而居民为了出行方便、通风等原因将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又增大了烟气进入防烟疏散楼梯间内的可能性。(4)扑救困难。受消防设备扑救高度条件的限制,高层住宅火灾扑救主要依靠建筑自身的消防给水设施,常因受到消防设施的条件限制,扑救工作很难有效展开。比如,室内的消防水量难以满足扑救大面积的火灾的用水量需要。另外,很多高层住宅的火灾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都是因为建筑楼内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比如2014年10月,位于天津红桥区的一栋高层住宅的17楼居民家中发生火灾,火势很快蔓延,原本楼道内有两处消防设备,可水带和灭火器都没配备齐全,甚至消火栓内连水都没有,消防员只好接起200多米长的水带,从1楼把水引上18楼灭火,这就使得消防工作不能顺利展开,因而火势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还有的高层建筑没有设置消防楼梯,消防人员很难第一时间赶到火场,错过了灭火的最佳时期。

2.高层住宅建筑火灾原因统计分析

2013年,全国共统计火灾38.8万起,其中居民住宅共发生火灾11.7万起,造成1215人死亡,起数占总数的30.1%,亡人占总数的57.5%[2]。全年住宅发生55起较大火灾,占较大火灾总数的47.0%。住宅火灾主要原因是生活用火不慎、吸烟不慎、玩火,详见图1。其中生活用火不慎主要有炊事用火、取暖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电气主要有电气设备超负荷、电气线路接头接触不良、电气线路短路;照明灯具设置使用不当等原因。

3.高层住宅建筑火灾风险FTA分析

(1)构建高层住宅建筑火灾事故树从高层建筑物火灾的发生机理与调查研究的事故资料来看,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和疏散失败是高层住宅建筑火灾造成较大损失的主要影响因素,而火灾没有有效控制与逃生失败又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结果。根据火灾发生机理与高层住宅火灾事故资料,绘制高层住宅建筑火灾事故树,见图2,事故树符号及意义见表1。(2)计算最小径集由构建的事故树可知,造成高层住宅建筑火灾事故的基本事件有28个。引起顶上事件发生的基本事件的最低限度的集合叫最小割集,不引起顶上事件发生的最低限度的基本事件的集合叫最小径集[3]。通过计算,本事故树共有1296组最小割集,8组最小径集,因为最小割集数量较多,因此只列出最小径集,见表2。(3)结构重要度分析结构重要度分析是从事故树结构上入手分析各基本事件的重要程度。根据上面得到最小径集进行结构重要度排序,得到结果如下:由上述结果所知,居民生活用可燃物、临时存放的可燃物品、未及时报警、消防通道堵塞、未及时发现火情、疏散通道放置杂物、火灾应急照明故障、防火门状态常开、探测报警系统故障、消火栓故障、灭火器失效、居民不会操作等是造成高层住宅建筑火灾的主要原因。

4.高层住宅建筑防火建议措施

(1)做好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科学知识,教育居民注意家庭火灾隐患,加强对家中可燃物品、火源及电源的管理。(2)消防通道一定要保持通畅,不乱堆杂物,防火门使用后应及时关闭。(3)物业应加强对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火灾探测报警设备、消火栓、灭火器等设备完整有效。(4)合理设置疏散通道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以帮助被困人员及时逃生。(5)物业公司应注重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的培养,提高其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5.结论

(1)随着高层住宅越建越多,火灾事故与日俱增,居民消防意识淡薄及日常管理的不到位,是火灾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2)事故树作为安全系统工程的重要研究方法,应用于高层住宅火灾事故分析上,能够直观地描述高层住宅火灾事故的因果关系,找出影响高层住宅火灾事故的基本事件,为预防高层住宅火灾事故提供理论依据。(3)高层住宅火灾扑救应立足于建筑室内消防设施,应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为居民创造安全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张禹.高层住宅防火安全存在的误区及预防措施[J].低温建筑技术,2014,(3):137-138.

[2]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年鉴2014[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4:289-291.

住建消防工作总结篇7

关键词: 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

1 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

1) 工程概况。( 举例) 某建筑工程建筑数量为10 栋住宅楼,每栋建筑都12 层。小区水源采用的是城市自来水管网,同时,还有着比较完善的地下排水设施,小区集中设计小区水池泵房。2)消防水池的设计。一般来讲,在民用建筑的消防给水系统中,消防水池都是公共的,设置一个即可; 将直接供水方式应用到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系统中。一般在建筑物的最底层设置民用建筑的消防水池,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这些方面的要素,如果室外消防用水量可以利用室外给水管网来满足,那么就需要结合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总量来设计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如果室外消防用水量无法通过室外消防管网来有效满足,那么在对消防水池的容量进行确定时,除了考虑火灾延续期间室内消防用水总量之外,还需要将室外消防用水总量充分纳入考虑范围。如果室外消防管网有着充足的供水,并且当火灾出现,补水可以连续进行,在设计消防水池的容量时,就可以适当减去一些补充水量。要通过科学的计算来确定补水量,并且严格控制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控制其在150 m 以内。如果水池除了消防用水之外,还需要进行生活和生产,那么就需要对其他用途用水的最低吸水水位进行有效控制,并且如果温度较低的话,还需要采取措施进行防冻。3) 消防水泵的设计。要想保证能够正常供应消防水,就需要科学设置消防水泵。在设计消防水泵房的时候,有这些方面需要注意: 首先,如果在建筑物内的第一层设置水泵房,那么就需要促使泵房的逃离门能够直通室外; 如果在地下或者建筑物上层设置水泵房,那么就需要在建筑物内的安全出口附近,设计逃离门。要严格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来选择泵房的门,满足相关防火要求,并且泵房内的出水管道要连接到消防管道,一般需要保证有两条,这样即使有一条出水管道有了故障,也可以采用另外一条来进行灭火。如果是独立建造消防水泵房,需要严格控制其耐火等级。在设置消防水泵的时候,备用泵也是必不可少的; 一般来讲,通常将自灌式吸水应用到消防水泵中,这是因为水经常充满了消防水泵,采用这种方式,可以缩短消防水泵的启动时间,更快的投入到消防工作中来。在本工程中,综合考虑了小区地形,呈长方形进行建筑分布,那么就在小区的中心地段设置消防泵房,泵房消防总水管从四个方向直接连接室外环形管网,以此来平衡室外消防管网内的压力。4) 消火栓的设计。室内消火栓也是消防给排水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在设计室内消火栓时,需要保证设置的地方能够容易操作,并且不需要将门或者装饰品加装于消火栓箱外。如果民用建筑有着较高的层数,那么为了实现同一个防火分区内能到达两股水柱,不能够采用同时布置两个消火栓,并且,如果消火栓是两个不同的防火分区,那么就不能够互相借用。如果将消火栓设置于那些有着较大面积的房间,就不能将消火栓应用于其他的地方。如果民用建筑层数较低,就可以在疏散楼梯口处设置室内消火栓,对于仓库的消火栓设置,还需要对通道的运输需求充分考虑,一般在大型仓库的主通道上布置消火栓,在小仓库的出入口门外侧布置消火栓。要严格结合相关的规范和要求来控制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保证多层民用建筑内两个消火栓之间的距离在50 m 以内; 工程民用建筑裙房部分内消火栓距离应该控制在50 m 以内,高层部分内消火栓距离应该控制在30 m 以内。

2 消防给排水设计要点

民用建筑中消防给排水设计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它是一项涉及到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如施工造价、科学合理性等等; 具体来讲,消防给排水设计中,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1) 将消火栓合理布置于消防电梯前室。在进行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将消火栓合理设置于消防电梯前,但是在相关规范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应该在布置数量范围内加入消火栓等数量,存在着矛盾现象,有法律法规确定了应该在布置数量范围内加入消防电梯前室布置的消火栓数量,但是在相关规范中,又规定了消火栓总数范围内是不包括消防电梯前室所布置的消火栓数量。那么结合实践经验,我们可以得知在考虑是否在布置数量总数范围内加入消防电梯前面的消火栓数量中,需要将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使用情况充分纳入考虑范围,并且结合防烟措施来进行。比如,消防电梯前室布置的消火栓,如果还需要扑救其他部位的火灾,那么就需要在消火栓总数范围内加入这个方面的内容; 如果消火栓的布置目的仅为满足消防电梯前室的安全,那么就不需要考虑这个方面的内容。2) 消防排水的问题。在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有效排除消防积水。通常情况下,消防积水的排除可以利用屋面雨水管道系统来实现,也可以将湿式系统报警阀的排水设施充分利用起来;还有一点需要尤其重视,那就是需要将入防返溢加入到设计中来,因为消防排水有着较长的持续实践,并且有着较大的存水量。3)高层住宅地下储藏室是否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于现阶段高层住宅楼已经占设计任务的70%以上,所以高层住宅的问题也经常拿来讨论,高层住宅地下储藏室是否设置自动喷水灭火也成了大家谈论的话题。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是住宅储藏室是否可以纳入住宅的范畴,有些人认为住宅储藏室也是住户的一部分,也应该算在住宅内; 而有些人认为住宅储藏室内放置的物品危险等级高,并有不确定因素,故应该不能算住宅范畴。但我认为,这个问题可以一分为二,二类高层的住宅储藏,根据高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公共活动用房; 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 自动扶梯底部; 可燃物品库房。不论哪种看法住宅储藏室都不属于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的范畴,所以可以不考虑设置; 而一类高层,由于人员多,结构复杂,根据高规,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 00 m2 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所以一类高层的住宅储藏应该设计自动喷水灭火。

3 结语

通过上文的叙述分析我们可以得知,消防给排水施工组织设计是民用建筑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设计质量,将会对民用建筑的整体安全性造成影响,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在具体的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时,需要严格依据国家的相关规范制度来进行,并且将工程具体情况纳入考虑范围,重视每一个环节的设计质量。相关的施工设计人员需要不断学习,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借鉴其他工程的成功经验,提高民用建筑中消防给排水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本文简要分析了民用建筑中消防给排水施工组织设计,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 吕梅花. 浅析给排水采暖消防管道建筑施工方案[J]. 煤炭技术,2012,2( 9) : 123-125.

[2] 张晓硕. 浅析民用建筑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的设计[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2( 37) : 98-99.

[3] 郭庆华. 暖通/给排水/消防工程施工过程小结[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2( 9) : 99-101.

[4] 高芬丽.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经济分析[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2( 22) : 54-57.

住建消防工作总结篇8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县建设系统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现场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任组长,住建局建管股、质安站、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全面安排部署和监督。

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联络小组成员单位及市消防支队,针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抽查,对于不合格的在建施工项目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和备案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质安站: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督促整改。

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严厉处理。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工程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将消防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项目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检查治理;是否制定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是否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培训教育。

(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实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线路敷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焊接、气焊切割是否会引发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的彩钢板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临时用房内配电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电炉、电热毯等不符合规范和消防安全的电器产品;农民工宿舍是否建立专人值班制度;脚手架是否采用阻燃材料;施工现场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和灭火器材配备。施工现场平面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水池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放置是否显眼并便于取用;消防疏散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办公区、生活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四、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动员和部署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并主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促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坚决消防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我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重点督查。

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密切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要组织精干力量,落实专人负责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质安站、城建大队于2014年9月26日以前将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检查及处理情况汇总并上报住建局建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建设行业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贯彻落实。力争在2014年10月10日完成市所有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并由我局按要求将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市住建局、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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