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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参与论文8篇

时间:2022-03-20 20:52:47

政治参与论文

政治参与论文篇1

论文关键词:政治制度;政治价值;宪法性制度;规范性制度

古希腊伟大的政治学家亚里士多德指出:“人在本性上是一个政治动物。”认为人天生就要过政治生活,这是人天性上的渴望。孔子曾说:“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孔子是在告诫不愿意从政的人,“在家里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就是政治,就等于从政,何必一定要立于政治舞台之上呢?”这就是说人类无论如何都逃脱不了政治为我们编织的网络,除非你甘愿做“野兽”或“神祗”。所以,罗伯特·达尔说:“无论一个人是否喜欢,实际上都不能完全置身于某种政治体系之外……政治是人类生存的一个无可避免的事实。每个人都在某一时期以某种方式卷入某种政治体系。”现代政治学家阿伦特在反思法西斯主义时指出,正是人们丧失了公共生活才导致了法西斯的产生。所以她提出了为“复数的、而非单数的人”重建“公共领域”,通过“公共领域”参与政治生活。但是我们以为政治生活并不是随意就可以进行的,它应在政治制度设立之后,并在政治制度的导引下才能实现。可以这么说政治制度“发挥着双重的作用,它束缚和腐蚀人类的行为,但它们也提供了人类解放的途径。”所以创设一套完备的政治制度是参与政治生活的前提。

我们以为,政治制度创设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面:首先,政治价值是政治制度创设的起点,它反映了共同体成员普遍的利益诉求,是政治制度的最终目的,所以政治价值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政治制度的运行是否顺利,是政治制度成败的关键;其次,宪法性制度是政治制度创设的第二个层面,它是政治价值的原则性展开,它是在政治价值的指导下,将比政治价值更为具体的政治原则,通过国家根本宪法等法律体系表达出来。由于宪法的神圣和不可侵犯性,把政治价值固定在更为具体的政治制度之中,并且用强有力的威慑作用给政治价值提供了保证;最后,规范性制度是政治制度创设的第三个层面。它不仅是在宪法性制度的指导下,制定出政治生活所需的具体行动规范和秩序等,使政治制度运行起来,而且将政治价值落实在人的行动中,是政治价值得以实现的最关键一步。以下,我们将对政治制度创设的3个层面进行具体分析。

第一,政治价值。政治价值是政治制度创设的起点,政治制度是以政治价值为目标才展开的,所以政治价值选择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对于政治制度的认同,也就是合法性的问题。“所谓合法性,指的是社会公众对政治制度的认同和忠诚的观念,也就是社会公众对政治制度的心服口服。”诚如马克斯·韦伯所说:“没有一种统治仅仅以价值合理性为动机,竹为其继续存在的机会,勿宁说,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赴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所以人们只有在基本的政治价值方面达成明确的共识,才能依止匕注行澎治制度的选择和建构。因为“价值所反映的是每个人所需求的东西,或者反映的是人们心中关于美好的衣正确事物的观念,以及人们‘应该’做什么而不是‘范要’做什么的观念。”所以,我们选择的政治价值,应该反映共同体成员的普遍利益诉求。但是如何迭择具有普遍诉求的政治价值呢?首先,我们以为不恒地域的民族由于独特的历史和文化环境形成了其狙特的政治价值偏好,也就是传统的政治价值,它对于本民族具有很强的适应性,所以政治价值选择很有必要从传统的政治价值序列中发掘出至今仍合适宜以部分,我们称之为自生的政治价值。自生的政治价伯蕴含在人们日常生活习惯、风俗传统之中,是被一什代人甄别和传承下来的,并且是在与不同的政治价伯的竞争中保存下来的在当今仍具有鲜活生命力的部分,它直接表现为人们的行为所反映的道德意识。因而在自生的政治价值指导下设立的政治制度可以说是对业已存在于共同体成员之中的行为规范的制度化,所以这样的政治制度很容易被共同体成员所接受和认可,并且在运行中很少会遇到阻力。其次,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也在加深,传统的政治价值观念会受到不小的冲击,动治价值认同会发生变化。更加适合人类自身发展区政治价值在不同民族之间逐渐达成共识,例如人权、自由等,所以还要在外来的政治价值中选择已经本土化的部分。这里所说的本土化,不是说对于外来政治价值带有地方特色的理解,而是说外来的政治价值在共同体内传播后已经得到共同体成员认同的部分。这些被大众接受的政治价值之所以能被本土化的重要原因可以说是因为它们具有普适性。

第二,宪法性制度。宪法性制度是政治制度创设的第二个层面,它是整个政治制度的基础,因为宪法性制度上承政治价值,将抽象的政治价值内化于其中;下启规范性制度,给规范性制度的展开以指导。它连接了政治价值和规范性制度,使政治制度浑然一体。

首先,“一方面,政治制度不仅是政治价值的外在疑固形态,物化形态,另一方面,由特定的政治价值所形成的政治制度必然反过来要强化以及推动这种价值的进步、完善和发展。”而宪法性制度就是抽象的政治价值落实在现实中的第一步,那么如何将政治价值内化与宪法性制度之中呢?因为政治价值具有很强的抽象性,而且不同的人对于相同的政治价值的理解往往是不一样的,所以如何在政治生活中体现出政治价值经常令人难以把握。我们以为,第一,要从政治价值出发,发掘出更为具体的政治原则,这些政治原则是对政治价值的初步展开,要能体现出政治价值的诉求,而且要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之后我们可以通过审慎的政治制度设计,将政治原则转换为可操作性的政治制度,这样的话政治价值就内化于政治制度其中了,这些政治制度我们称之为宪法性制度。比如我们将可以将自由看做我们要追求的政治价值,但是对于它的理解有太多的差异,单单说追求自由往往让我们感到无所适从。不过我们可以通过分权制衡的政治原则去设计政治制度,通过限制政府的权力使自由免于被侵犯,也町以在宪法中设立一些具体的不可侵犯的公民权利,给人们提供追求自由的环境等。第二,要将从政治价值中分离出的政治原则添加在宪法和基本法律之中,由于宪法的神圣性和持久性给政治原则以崇高和恒久的地位,那么根据政治原则设立的政治制度也就具有了强力的保障。同时,政治价值也就获得了宪法所赋予的合法性和法的威慑作用下的强力保障。

其次,由于规范性制度是在宪法性制度的导引下展开的,规范性制度也指明了共同体成员的参与政治生活的具体行为准则,所以宪法性制度的创设不能只考虑到对于政治价值层面的统一,还要考虑到它所导引下的规范性制度是否能从它这里得到展开具体行为活动的标准。所以宪法制度还要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政治参与论文篇2

论文摘要: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而政治参与机制是民主政治运行的桥梁。本文认为,加强政治参与机制建设不仅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而且其能促进政治稳定、实现对政府的有效监督及促进社会公平和促进党的和谐社会建设目标。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从十七大报告可以看出,使政治体制适应人民日益提高的政治参与积极性,成为我们当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面临的重要问题。如何使政治体制容纳人民的政治参与,在这其中政治参与机制具有非常重要意义。有效的政治参与机制能为政治参与提供顺畅的沟通渠道,最终带来政治稳定、社会公平,形成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因此,政治参与机制建设是党的十七大要求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进一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本途径。

一、政治参与机制建设的必要性

1.政治参与理论上的分歧。西方文艺复兴以来,启蒙思想家运用社会契约理论对政治进行了深入阐述。尽管各个思想家的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不同,但基本上都认为自然状态已不适宜人的生存发展,所以大家放弃、让渡自己的部分权利统一交给国家行使,以过一种有序的政治生活。这就意味着国家是所有人的国家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个团体的国家,国民一律平等而任何人不得享有特权或遭受歧视。既然国家属于国民且人人平等,那么人民就有权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但是在人民如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强调公民政治参与和限制公民政治参与。参与制民主主义者,包括卢梭、约翰·穆勒,以及近些年的帕特曼和巴勃等人都主张最大限度地扩大普通公民直接参与制订政治性政策的机会。在现代一些大国,这还包括将许多决策的权力下放给地方共同体以及广泛地应用公民投票来决定政策。与此相反,另一些人如熊彼特则赞成一种较为有限的公民参与;他们认为,在当选的职业政治家与普通公民之间应当有一种政治分工,前者负责决策,后者的作用是在定期的选举中免除或黜选这些政治家及其政党。根据这种观点,现代民主制国家就是由政治家们治理的,而普通公民的参与是有限的和间断的。我们知道,在一定时期国家权力和社会权力总量是一定的——社会权力强国家权力就弱;社会权力弱,国家权力就强。政治参与实质是社会权力和国家权力的博弈。不充分的政治参与意味着社会权力弱而国家权力强,导致的是强权政治;而过度的政治参与意味着社会权力强国家权力弱,那么国家的权威就要削弱,带来政治失序、社会动乱。所以政治参与理论的分歧关键在于政治参与深度的问题,也就是政治参与的界限是什么,这可以从现代化的进程中可以看出。

2.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参与。在现代化初期,启蒙思想家们提出了人民,以联合广大人民封建专制统治,人民的思想深入人心。所以,在共和国建立后,人民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但是在一个超大规模的社会,每个人都来管理公共事务显然是行不通的。所以,在从现代化初期向现代化中期转变中,前期为了封建制度而宣扬的直接民主观念,带来了普遍的政治失序和社会动乱,反而成了现代化进程的阻碍。而在现代化中期向现代化后期的转变中,人们才摆脱直接民主的观念,认识到民主在现代社会只能是代议制民主,通过对前期教训的反思,人们才认识到——政治参与也不是人民直接参与公共管理,而是选出自己的人代表自己来管理公共事务或者以多种方式和途径来影响政府活动。所以,只有从现代化的进程才可以理解为什么卢梭宣扬直接民主,而密尔、熊彼特等思想家却坚信代议民主。因此,对于正在进行现代化的国家来说,政治参与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直接参加国家政权的管理,而紧紧意味着对公共事务管理施加以影响。所以,为了维护政治的平稳运行,必须建立有效的政治参与机制。

3.政治参与机制建设对于和谐社会的必要性。我国传统社会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原因,国家与社会之间没有沟通机制,当国家与社会的矛盾达到一定程度后,人民就用暴力现存统治者,通过一个新的王朝的建立来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平衡,在这种大的历史背景下形成了一种暴力政治参与的文化。在这种政治文化下,人民要么忍耐强权,要么暴力反抗,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没有一个合法的沟通机制。新中国建立后,为了建设现代国家的需要,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运动,在国家和社会之间搭起了一座桥梁。但是这种动员式的政治参与具有无序性、盲目性,并不是一种理性的政治参与。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民社会的成熟及公民权利的普遍兴起,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在逐渐形成。而无论传统的暴力参与中还是新中国建立后的动员式参与,对于我国当前的政治参与建设都是不合适的。所以我们必须建立有效的政治参与机制,让公民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机制来对决策者施加影响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这是和谐社会的核心所在。

二、政治参与机制的多渠道建设

在从传统到现代的过程中,无论是启蒙运动后的先发现代化国家,还是“国际示范”下的后发现代化国家,都存在普遍的社会动员,以腐蚀和摧毁旧社会的经济和心理上的主要信仰,转变为现代社会所共有的态度、价值观和期望。社会动员提高了人们的追求和期望。但是政治制度不是一夜之间“做成”的,这就在成员过高期望与政治制度的低容纳力之间产生了矛盾。这种现象在现代化初期的国家都存在过——无论东方还是西方。社会成员的过高期望导致大量的愿望要求输入政治系统,但是在现代化初期由于政治制度化水平低,没有一种愿望转换为输入的调节机制,所以政治系统不堪负重,最终带来政治失序、社会动乱等一系列问题。由此,在现代化进程中,参与机制的缺乏成为阻碍现代化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民社会的成熟及公民权利的崛起,公民政治参与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如果不能构建有效的政治参与机制,公民社会的能量无处释放,将会影响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为了我国现代化的顺利进行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政治参与机制:

1.加强公民与政治社团的沟通机制建设。由于在现代国家,“政治权力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大扩展和加强,政府的决策对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具有深远和巨大影响。”从而使得各社会阶层、集团、行业、区域等等把实现自己利益的目光较大程度地投向政治权力和政府的公共政策,从而组织起特定社团,影响公共政策。在西方,意见表达团体的基本形式是压力团体。压力团体是为适应多党政府运行的需要而产生的,以实现一定的政治主张为目的所组成的特殊社会集团。他们主要任务是,作为特定的社会利益团体的代表,向意见综合主体和决策机构系统地表达意见和要求,并通过施加合法的政治压力,来“接近”政府,从而实现自己和自己所代表的社会利益群体的政治主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很大成就。随着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使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程度大大加深,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化,从而使人们的利益多样化,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生产能力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利益内容又不断更新,在原有利益基础上又产生了新的利益要求。“而在当代中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同时,也由于社会结构分化程度较低这一客观原因,导致在中国基本不存在、也不允许存在各种压力性的社会团体。”我国的许多社团都一定程度上政治化了,而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发挥现行政治社团利益表达和综合功能,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中自发形成的合法社团要给予其利益表达的权利进而影响政府决策。

2.加强政治社团与人民代表大会的沟通机制建设。仅仅有政治社团的利益表达还是不行的,还要有传达各阶层利益的沟通机制,这就需要加强政治社团与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的联系。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见,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代议机构,是人民的体现,代表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应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事,而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机构,而是要充分和人民进行沟通,了解人民的利益。因为,议会政治本质是委托政治,即人民把管理国家的权力委托于一部分人执掌的制度。议会是民主社会中民意的传声器,在诸多民意表达渠道中,议会是最经常、最专业的民意表达机构。那么,如何实现人民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呢?所以设想各种方法来加强人民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存在一定误区。在戴维·伊斯顿看来,政治生活是一个独立的行为系统,系统成员由于种种原因有各种各样的愿望(希望得到什么)。当系统成员希望这些愿望转换为政治输出时,就会形成要求。众多系统成员的单个愿望不可能全部转换为要求,否则系统将不堪忍受压力而崩溃。所以系统通过结构机制和文化机制来调节愿望的转换,以控制愿望转换为要求的数量。结构机制调节是指系统中存在着诸如政党、利益集团、舆论领袖、管理者等等,他们代表着政治结构的基本要素,广泛地分布于政治系统中,他们对愿望的转换起着守门的作用。因此,加强人民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等于是把大量的要求输入政治系统,政治系统是无法承受的,这会导致政治不稳定。所以,必须加强政治社团与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的联系,让政治社团对各种利益进行综合,再传递给人大代表,最终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实现各阶层的利益博弈,从而实现各阶层利益的利益要求都能输入政治系统。3.加强政治协商会议与人大的沟通机制建设。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这种合作是通过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来实现的。人民政协是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各派通过各级人民政协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其他重大社会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也利用人民政协这个渠道同各派进行政治协商,共商国是。作为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成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主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对发挥派的作用、促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派深知各自成员及各自联系的一部分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够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成为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和沟通的桥梁与渠道。”虽然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代表来源方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并且很好地反映了社会各方面的利益,但是在人民协商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的沟通机制还存在一定问题。例如两者之间缺乏某种明确具体特别是程序性的法律保障;联系机制还不够畅通;沟通机制需要进一步制度化、程序化。因此,为了保持两者之间的沟通机制畅通,必须用法律保障人民政协的政治参与的权利、建立经常有效的沟通机制并且使其制度化,这才能最终把人民的利益最终在国家层面得到反映并且得到保证。

三、政治参与机制建设对于和谐社会的意义

现代民主理论认为,政治参与是公民沟通政治意愿、制约政府行为,从而实现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手段。同时,随着现代国家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不断增强,民众通过政治参与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使直接或间接影响自身利益的政府政策更多地以民意为基础,日益成为一个政治系统稳定运行的重要保证。政治参与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对于和谐社会的意义就在于此。

1.促进政治稳定。政治是对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的分配,而政治参与是公民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利和资格,通过政治权力最终实现自己利益的主要环节。政治参与是公民与政治体系发生联系的最直接和主要的形式,因此,它必然影响到政治利益的分配。每个公民都想通过政治参与来获取自己想要获取的政治利益。事实上,他们也是能够得到或部分得到相应的满足为限度的。在现代化初期,传统的经济形态、政治制度、政治文化等还占主导地位并且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整个社会相对稳定。但是随着现代化初期向现代化中期的进行,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各个阶层、集团、团体的出现,社会开始急剧分化。各个阶层为了影响政府的价值分配,政治参与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以支持的方式,也可以以施压的方式,在有的时候甚至以非法的暴力方式出现。诚如蒲岛郁夫所言:“当政府顺应民意,而且当公民通过政治参与同国家保持一体感时,其政治体制是稳定的。反之,当政府违背民意,公民对政府怀有明显的不信任感时,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将日趋紧张。”而政治参与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可以在政府与社会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使公共政策在制订中充分应该使各阶层的利益要求都表达出来并且相互博弈,最终形成大家都接受的政策输出而化解国家与社会的紧张关系,实现政治稳定。只有政治的稳定,才有社会的和谐。

2.形成社会监督。现代政治的进步在于形成社会对国家的强有力监督,而其中政治参与机制会形成一个监督渠道,“在健全的政治参与形式下,希望连任的政治官员进行政治决策时,会受着他对选民对他的决定有何反应的预测。也就是说,如果当选官员的政策符合选民的利益,选民就会在下一次选举中继续选择他;否则选民就会抛弃他。另外,人民还利用其他的政治参与方式制约政府的行为,如请愿、游行、示威、媒体曝光等。”但这个过程并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长时间的社会与国家博弈的结果。在现代化初期向现代化中期的转变过程中,国家和社会之间展开了控制与反控制的博弈。这个时期,经济的初步发展致使各种新兴阶层出现。新兴的阶层为了实现在社会价值分配中居于有利地位,力图加强政治参与;而占据统治地位的传统利益阶层力图维护现有政治体制以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就在国家和社会之间形成一种紧张状态,同时伴随着一定的政治失序。亨廷顿认为:“广泛的参政可以提高政府对人民的控制,如在集权国家那样;或者可以提高人民对政府的控制,如在许多民主国家那样。”这就需要公民不仅要通过政治社团表达自己的利益,还要对政府的公共政策事后进行监督。只有公民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监督,才能最终实现政治参与的控制功能建设,以实现社会对国家的制约,从而保证公民的权利。

3.实现社会公平。在现代化初期向现代化中期的转变中,商品经济逐渐取代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随着商品经济的逐渐成长,社会形成许多新的团体、阶层,由于新的团体的出现,会威胁着现存团体的利益。新的阶层为了维护自己在社会价值分配中居于有利地位而开始广泛参与政治,“通过政治参与,表达自己对公共财富和价值分配的意愿选择,并施加压力,使政府的行为不至于与公民的意愿和选择发生矛盾,从而左右政府的决策。”但是,政治参与如果被利用,也有可能使那些操纵者借机扩大自己在社会利益中所得的份额,往往会导致反复无常的政治选择,降低社会中的效率因素,并使政治生活中的分歧加剧。因此,只有构建有效的政治参与机制,形成一个各个阶层博弈的平台,使各个阶层发出自己的声音,才会使政府在政策的制定中充分考虑各阶层的利益要求,并且公共政策要尽可能照顾到各个阶层的利益,最终使公共政策的输出体现公平。而社会的公平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Z].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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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美]塞缪尔·亨廷顿,琼·纳尔逊.难以抉择[M].华夏出版社,1988.

政治参与论文篇3

关键词:网络政治;有序的政治参与;有效性

日新月异的互联网络发展给人们的生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产生了变革性的影响。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以超时空、高速度、多媒体、大容量和交互等特点,在当今整个传播格局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网络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政治传播模式,同时也给中国的现实政治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可以说,网络政治传播较之传统政治传播体现出了强大的力量和独特的优势。网络对政治的影响广泛而深刻,仔细加以判断,有积极的方面,值得我们肯定和继续传承。也有消极的影响,需要规避和警惕,因此,我们必须对公民进行有效引导,从而使公民切实、有效参与到网络政治中来。

1网络时代政治参与的内涵

一般来说,政治参与是指公民试图影响和推动政治决策过程的活动。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普遍公民,依法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参与政治生活,表达个人或集体的意愿,从而影响国家政权系统的活动,尤其是影响政治决策过程的政治行为。政治参与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三个重要因素之中,一是政治参与的主体,二是政治参与的目标,三是政治参与的形式与手段。在第二和第三个因素中,就需要涉及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一概念,它是指公民在遵循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民利的前提下,通过自主、理性的方式并按照一定的程序或秩序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决策和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在我国,现代政治文明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主张人民是权力的主体。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实质。以民为本、尊重人民的政治权利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基石。人民就国际国内重大事件表达自己的意见,人民对政府工作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参政议政,是人民行使政治权利的重要表现。

2网络政治参与的特点

当代公民对网络政治参与,越来越显示出与传统政治参与完全不同的新形态。当网络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工具后,公民就开始从网络获取政治信息,利用网络表达政治诉求。他们常常活跃在一些著名论坛,比如“人民网-强国论坛”、“西祠胡同-强国之路”、“北大未名-时代论坛”,对于我们这个泱泱“网络大国”来说,这些网络时政论坛的诞生,则是以“强国论坛”的诞生为标志的。这些论坛的建立与他们对网络政治的积极参与都表明网络已成为政治参与的重要手段。

具体来说,网络政治参与表现出以下特点:

(1)平等、开放的、自由的政治参与。由于网络交互性、实时性、开放性、匿名性等特点,公民具有平等的主体地位,平等的政治权力、平等的参政机遇、平等的网络权力,网民可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对国家大事自由发表见解,自由进行信息交流,痛快淋漓地表达自己的政治态度,深入交流彼此的看法。给政府提供了舆论平台,同时也为网民提供了利益表达、评价政策的平台。

(2)理性、非理织并存的政治参与。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始终伴随着感性与理性、狂热与温和、激情与极端、思考与宣泄、极端与适度的矛盾斗争,如对于民族主义、极端主义、非理性主义等,这些都在客观上体现着政治参与的非理性。

(3)网络政治参与复杂性。在现实社会中,公民参与政治的动因一般出于自身物质利益,或精神上的信仰与理想,而在网络虚拟空间里,公民在网上参与政治的动因却要复杂的多。除了利益和理想之外,有时甚至为了获得某种技术突破的,或者为了某一未经确认的政治信息而一时兴起参与到网络政治中。政治的、军事的、经济的、技术的、情感的参政动因交织在一起,反映了网络时代政治参与的复杂性。

(4)网络时代政治参与控制困难化。政治参与的深度与广度一方面反映了民主政治发展的水平,在网络时代,特别是在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今天,由于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中央管理控制,再加上网络时代政治参与主体虚拟化特征,使得网络时代政治参与的控制异常困难,如何恰到好处地把握政治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或者说如何求得不断健全和完善政治制度化的速度与扩大网民政治参与水平两者之间的最佳值,以期达到和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

(5)网络时代政治参与方式直接、便捷化。以前的政治参与大多仅限于投票、等几种简单途径,并且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的信息传递渠道。在网络空间,随着互联网向各家各户延伸,社会成员对“政治参与”的体验似乎更加直接。人们在家中点一下鼠标,就能马上对各种公共事务进行投票,参与讨论,发表见解,使公众和政府实现了没有中间环节的直接平等沟通。顺畅通达的电子访问大大削弱了严格的科层等级观念,更打破了种种限制,为平等自由的交流铺平道路。

3网络政治参与产生的影响

(1)网络政治参与作为一种下与上的对话渠道,网络民意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极大增强了政治信息的传导和反馈系统,日益影响政治决策和高层思考。2005年3月14日,两会结束后,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说:“昨天我浏览了一下新华网,他们知道我今天开记者招待会,竟然给我提了几百个问题……他们的许多建议和意见是值得我和政府认真考虑的。”通过网络形成定期的、制度化的良性互动,会让民众如实反映社情与民意,也让政治精英充分了解民意,政府的有关决策就会越来越合理。

(2)网络畅通的政治利益表达渠道,部分弥补了现实政治表达的“贫困”状态,为政治稳定提供了良性基础。当前,不同的利益群体开始形成,必然会产生相应的经济要求和政治诉求。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实政治表达途径“缺位”与“贫困”的现实。作为对现实政治表达渠道的补充,起到了重要作用。

(3)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推动了政治社会化,增强了国民的主人翁责任感。公民通过网络参与政治实践,亲身体验政治生活的意义,获取政治知识能力,大大推进了全民政治社会化的水平。参与过程中,激起了公民政治参与的兴趣与热情,逐渐培养了政治参与意识和技能、政治责任感,铸造了政治人格。

(4)网络政治参与形成的网络舆论,起到监督政府的作用,有助于政府部门加快解决有关舆论的焦点议题。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现代民主体制最大的影响和冲击是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在网络社会中,个人通过一台电脑就能直接向政府提出某项要求和建议,或参与政府的某项选举或决策。同时,网络的普及使政府的行为随时处于大众的监督之下,它的内政与外交透明度越来越高,受到的牵制和约束也随之增强。同时网络舆论形成的背后,蕴涵着复杂的社会动因,潜藏着期待解决的矛盾。因此,网络舆论可以成为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以及决策部门了解社会政治心态的重要渠道,有利于掌握和分析信息,建立社会预警机制。

当然,任何事物都存在着两面性,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除对政治稳定产生积极的、建设性影响外,也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比如:网络上非理性言论的存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影响公众意见的理性表达。有些网民非理性的言论和不负责任行为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如何把握网络政治参与对现代民主制度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制定相应的对策,趋利避害,推动民主政治建设,这是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我们下面即将谈到的一个方面。

4引导网络政治参与“理性化”

(1)提高公民网络素质。政治参与者的素质,直接影响政治参与方式、目的、性质和效果。面对网络时代公民的政治参与,我们应积极引导公民对政治含义的正确理解,增强他们的政治判断力,塑造他们的政治责任感。在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中,知识分子应以自己的优势,提倡以理性声音进行充分辩论和澄清。在这方面,作为社会理性的代言人,知识分子、有识之士、知名学者更应当发挥激浊扬清的作用,成为网络中理性的“舆论领袖”。

(2)制定相关的制度与法律法规,保证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可行性和独立性。公民积极的参与政治是一种以与政府合作为基础的关系,是一个独立、具体和公共的行为。缺乏质量的公民参与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因此,要把民、监督权还给人民,积极鼓励公众自我组织起来,支持公民团体参与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加强政府和公众的交流,保证政府为公众提供可靠、适当的信息、帮助和支持以提高公民对网络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科学性。

(3)培育健康的网络政治文化,发挥政治文化在政治稳定中的凝聚力。首先,要培育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公共精神。网络政治参与中,公共精神可通过网络伦理道德的建设,规范网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促使他们能选择与公共利益相一致的网络行为。培养网络政治参与的公共精神最重要的是,提倡并制定网络政治参与的“行为规范”与“道德规范”,以规范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行为,使之逐渐内化为公民自身的道德信念。其次,实现网络政治文化的转型与整合。从政治认同的内容看,网络政治参与无形中把民主、法治、责任、义务等观念,整合于网络空间的政治认同;从政治认同的方式看,在网络政治参与普及的状态下,网络中民主转型为“自主”,在网络政治中,民主不是多数任意压制少数,而是尊重和保护少数人的权利,以自由沟通取代强制灌输、双向交互取代单向控制。:

5小结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对于政治发展而言,意义极为重大。公民参与是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之一,无论对于政治国家,还是对于公民社会,公民参与都是实现善治的必要条件。其实,所有民主的价值和意义,只有通过公民参与才能真正实现。换言之,只有通过公民参与,民主政治才能真正运转起来。可以说,没有公民参与,就没有民主政治。因此把握网络政治中政治参与的内涵及特点,从影响网络政治中政治参与的主要因素入手,不断加强政治制度建设,形成公平、有序的政治参与,无疑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促进政治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胡同新.网络政治参与的民主价值透视[J].中国行政管理,2007.

[2]潘洪其.民主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必由之路[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

政治参与论文篇4

[论文摘要]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步深入,私营经济获得巨大的发展,作为私营经济人格化代表的私营企业主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稳定的私营企业主阶层。作为经济和社会地位明显提高的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诉求越来越迫切。私营经济的发展,私营企业主阶层的逐步壮大在我国的经济、政治生活中的产生种种现象,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步深入,私营经济获得巨大的发展,作为私营经济人格化代表的私营企业主队伍也初具规模,因从其财产占有方式和获取方式、财产的多寡、生活条件和消费方式、社会影响和社会地位、价值观、心态等方面有着较大的同一性,这个队伍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稳定的私营企业主阶层。[1]

一、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原因的研究

亚里士多德有句名言“人天生是政治动物”,当私营经济人格化代表的私营企业主财富积累道一定程度时,他们在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活动空间逐步扩大。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经济参与通常为政治参与创造条件,[2]作为经济和社会地位明显提高的私营企业主阶层,他们的政治参与热情越来越高涨,政治诉求越来越迫切。

公民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当代中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开始注重建设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政治发展目标。亚里士多德强调以人民的意愿为政治组织的基础“一种政体如果要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必须使全邦各部分的人民都能参加而怀抱着让它存在和延续的意愿。”[3]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认为“一个社会所达到的政治共同体水平,反映了构成该社会的各种社会势力与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4]“如果一种社会势力经常游离于政治体制之外,那么政治稳定就将受到威胁”从20世纪80年代,中国学者开始研究政治参与问题。90年代,陶东明等人著《当代中国政治参与》一书,系统地分析了中国公民政治参与地主体、客体及方式。2000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第一次在执政党的正式文献中确认了“公民参与”的概念,明确提出了“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党的十六大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并将“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战略之一。随着我国私营经济的发展,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的深入必将对我国原有的政治体制结构、功能及政治价值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二、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主体、客体、意义、态度的研究

私营经济的发展,私营企业主阶层的逐步壮大在我国的经济、政治生活中的产生种种现象,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学者们从经济学角度、社会学角度。政治学及法学角度都做了很多有益的探讨。在这里做一个大体的归纳。

(一)在国内的研究中,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主体的研究有“社会主义劳动者说”、“新生资产阶级说”这些研究都认为,改革开放之后,私营企业主对于促进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着积极的作用。但也有少数的观点认为,私营企业家就是资本家,是剥削和压迫工人阶级的资产阶级,是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无产阶级政权中不应有他们的位置,担心私营企业主参政会侵蚀社会主义的政权。

(二)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客体的研究,即对政治参与途径、政治参与体制等的研究。这些政治参与的渠道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经有关党政部门和组织的推荐,一些较优秀的私营企业主进入人大、政协或工商联等组织中任职并参与的相关政治社会活动的安排性政治参与;加入各种党派,对基层政治的积极介入和参与或建立各种社团组织等形式的非安排性、自发性的合法政治参与;党政等系统中存在的非正常和非法的间接参与。(三)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意义的研究,如张欢欢总结的“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说”“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说”“壮大我国社会中间阶层说”等。还有其他的研究方向,如把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经济发展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研究,这方面的研究比较多,如张厚义所著的《中国私营经济与私营企业主》、董明《政治格局中的私营企业主阶层》等。

(四)还有的研究注重分析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参与态度及行为,关于这种研究赵丽江在其所著的《私营企业家的政治参与》一书中做了总结,把目前私营企业家阶层的政治参与的行为和心态由强到弱进行了排列:进取型政治参与、功利型政治参与、无奈型政治参与、退缩型的规避性的政治参与。学者董明在其所著的《政治格局中的私营企业主阶层》中指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态度的一般特征为:恢复补偿性政治参与、功利型的经济性政治参与、民主型的发展性的政治参与、退缩型的规避性的政治参与。从政治参与心态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态度将是以功利型政治参与态度为主,但朝着公益型政治参与态度的方向发展。

(五)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中,我国的私营企业主是以怎样的方式参与政治文明建设的,这就涉及到了一个政治参与模式的问题。公民政治参与模式是一个国家政治参与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它主要由公民政治参与的心态、意识规则、行为方式、目标模式和价值取向等诸方面构成。公民政治参与模式依据国家与社会的实际不断更新,是个动态的范畴。那么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模式就是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成熟程度的标志,也是个动态的过程。

三、关于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国外学者的研究

德国政治学家托马斯·海贝勒为代表的国外学者也对我国的私营企业主阶层进行了政治学方面的研究,在其所著的《作为战略群体的企业家中国私营企业家的社会与政治功能研究》,在本书中托马斯·海贝勒将各种研究方法综合起来,具体全面地分析了中国企业家特别是私营企业家地特征及其社会政治功能。在本书中作者肯定了私营企业家阶层对我国政治所发生地作用,认为企业家有助于制度地差异化和多样化,因此可以改变制度。在此书中表明了私营企业家群体虽未形成一个阶级,但是他们已经成为一个战略群体,他们不仅对社会和政治变革过程充满了兴趣,而且正在积极主动地努力促进他们,在政治发展和变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用经济精英和政治精英的理论分析了私营企业家阶层的政治参与。他的研究对我们国内对私营企业家阶层的政治参与研究有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特别是国内对我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问题从多种角度做了一定程度的研究,而且取得了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模式的专门的,系统的,全面的理论论述还不多见,还有需要系统归纳和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模式中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模式研究缺乏比较系统的研究,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负面效应研究也不是很多,存在不足之处。

参考文献

[1]邹东涛,中国私营企业主三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J],中国改革论坛网站

[2]周光辉,《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十大趋势》,《政治学研究》,1998年第1期。

政治参与论文篇5

[关键词]参与型政治文化;公民参与;政治文化;软实力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2-044-02

一、参与型政治文化的产生背景

公民参与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关于参与型政治文化理论,当前国内很多学者对其进行了探讨。他们不但阐述了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内涵、特征、类型、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还详细的论述了参与型政治文化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以及中国参与型政治文化的构建。在现阶段,从文化观念层面去探寻我国公民参与存在的问题,建设公民参与型政治文化,对于推进和完善我国公民参与民主政治生活尤具现实意义。

参与型政治文化起着催生、支撑和保障政治发展的作用,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推动力量和内在要求。参与型政治文化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精神层面,没有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建立,就没有民主政治的发展。参与型政治文化的成长不仅促进了民主政治的形成和发展,而且也推动了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公民的政治参与一直是党和政府所重视的问题,并把它当成推进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众所周知,政治参与有助于我国民主进程的发展,公民通过实际的政治参与,可以提高政治认知,培育参政能力,进而有利于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因此,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建设公民参与型政治文化成为历史必然。

二、政治文化的内涵

政治文化作为一个特定的学术领域,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兴趣是最近40年的事情。它被政治学界广泛接受始于美国政治学家G.A.阿尔蒙德在1956年发表《比较政治系统》一文。根据阿尔蒙德的观点,政治文化应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狭隘性政治文化、臣属型政治文化和参与型政治文化。

狭隘型政治文化存在于一些国家边远地区的村落中,这些地方的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中权威、制度、规范等的认知、情感和价值取向处于十分模糊状态,没有影响政治决策及其实施的能力。他认为狭隘型政治文化是一种落后的政治文化,是与传统的专制政治体系相伴生的。臣属型政治文化,也称为臣民文化,这种政治文化存在于集权型政治体系中,社会成员对自己在体系输出方面的责任和政治体系的角色、结构、权威、规范等有较明确的认知、情感和价值取向,但是对自己作为政治参与者的自我取向却非常低,阿尔蒙德认为臣属型政治文化也是一种较落后的政治文化,它是集权政治体系的政治心理基础。参与型政治文化,也称为公民文化,是在政治民主化水平较高的政治体系中相伴生的,在参与型政治文化中,社会成员把政治体系当成一个整体并且对体系的输入和输出方面有明确的认知、情感和价值取向,而且对于自己作为政治体系成员的权利、能力、责任以及政治行为的效能具有积极的认识和较高的评价。在这三种类型的政治文化中,参与型政治文化是阿尔蒙德比较推崇的一种政治文化,他认为参与型政治文化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政治文化,它有利于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和运行。

三、参与型政治文化的特征

(一)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平等性与公开性

参与型政治文化强调了政治参与生活的公开性与政治参与主体的平等性。公民享有平等的参加政治生活的权利,公民可以通过行使批评建议权,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防止违法乱纪现象。也可以通过网络和舆论力量监督政府,执政党的决策、国家权力机关的决策以及政府决策等都应该对公民公开、保持其权力行使的透明性,受到公民的参与和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平等、公开、真正的政治参与才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公民在政治生活中不仅参与的渠道和方式也应具有公开性,而且政治参与的客体也应该具有公开性。即政治参与的参与渠道和形式以及民主政治中公共财产、公共责任和公共活动等都应该向所有公民公开。

(二)参与型政治文化的整体性与积极性

参与型政治文化强调了政治参与生活的整体性与政治参与主体的积极性。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政治文化的变化呈现出多样性与复杂性,公民参与型政治文化的构建存在着阻力与困难,提高公民政治参与主体的法制意识、政治监督意识、政治参与意识和政治宽容意识的是参与型政治文化建设的关键。我国公民政治参与型文化提倡高度的角色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公共精神和个性、参与、创造、开拓的参与形式。在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过程中,社会公众应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存在强烈的义务感、使命感、责任感、和效忠感,为国家的整体利益奉献,并将自己视为国家力量的一员。进行积极、广泛的社会交往和创造活动,把国家利益至于首位,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繁荣视为价值追求。

(三)参与型政治文化的自觉性与有序性

参与型政治文化强调政治参与主体自觉和有序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公民应养成自主自律、自由自觉的参与政治生活的习惯和心态,自觉的把国家团结和统一当作至高无上的价值追求。现阶段我国公民文化素质普遍提高,他们对政治参与的渠道和形式也有了充分的认识和了解,那么,政治参与就更需要有序的进行,人们的参与程度越高,政治民主化的进程也越快。公民或公民团体应该以常规的渠道和形式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在维护政治稳定的同时也应该树立正确、理性的政治参与理念。但是,由于受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中国公民政治参与意识也具有其相对薄弱性,有相当一部分人并没有将参与政治生活当成自己的义务与责任,对生活中政治事件持冷漠态度。而中国是一个疆域广阔民族众多的大国,大量的无序参与必然导致政治生活的动荡与社会秩序的破坏,党和政府应担负起正确引导的责任,给公民提供生活安定的社会秩序,以确保政治参与健康有序性的运行。

四、我国公民参与型政治文化建设

参与型政治文化是政治学的重要概念,1963年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和弗巴出版《公民文化》一书提出了这个概念,随后引起学界广泛的关注。参与型政治文化不仅催生和促进着民主政治的发展,而且有力地支撑着民主政治的有效运行。

参与型政治文化是指以平等、参与、效率等价值观念为核心的民主政治文化,在传统专制社会中,由于受统治集团的强力压制,被统治集团丧失了政治参与能力,在民主社会中伴随着参与型政治文化产生,社会成员意识到自己具有捍卫自身权益的能力,意识到政治参与不只是统治阶级的专利,而是自己权利和能力范围内的事情。社会主体在参与意识的推动下纷纷参与到社会政治生活中,建立政治团体,拓展政治参与的渠道,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同时,公民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以参与意识为母体意识,滋生和增强民主意识、主体意识、自力意识等其他意识,从而使参与型政治文化所蕴涵的基本元素得以形成。

参与型政治文化的载体和实现者是公民,公民参与型政治文化强调公民参与、政府引导。政治参与是公民自我学习政治文化的有效途径,公民通过各种政治参与实践活动能够拓展自己的政治知识,培养民主意识,提高对政治体制的认同感、归属感和政治责任感。公民政治参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治文明能否健康发展,现阶段由于人民的文化素质普遍提高,对政治参与的渠道和形式有了深刻的了解,公民只有树立正确的政治参与理念,才能有助于维护政治稳定和加快民主进程。在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同时,国家也要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良好的政治文化氛围和政治制度环境,公开政治参与渠道和形式,引导参与型政治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注释:

①[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西尼·弗巴.公民文化[M].新泽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63:17-18.

参考文献:

[1]杨光斌.政治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王惠岩.政治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政治参与论文篇6

中国工人的政治地位和参政状况

自1978年以来,中国工人阶级的分化最为剧烈,已经从原有的全民所有制职工和集体所有制职工两种分化为全民所有制职工、集体所有制职工、“三资”企业职工、乡镇企业职工和私营企业职工。他们在工作方式、收入方式甚至生活方式都有很大的不同,但仍具有作为同一个阶级的基本特征。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为中国工人的主体。我们研究中国工人的参政状况以他们为主要对象。

中国工人的政治地位现行宪法规定:“工人阶级是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工人在国家政治中具有法律上的领导地位,相对于社会其他阶层处于优越地位。

首先,工人阶级天然正确。解放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没有一次是针对工人阶级的,相反,干部和知识分子以及个体工商业者都曾成为革命的对象。工人阶级不但出身永远正确,而且还被赋予向其他阶层进行政治教育的职责。知识分子多年里曾一再被要求向工人阶级学习,接受工人阶级的在教育。干部和知识分子一旦犯了“错误”,很流行的一种惩罚就是下放劳动,到工厂去做工。期间甚至派出“工人宣传队”到文教事业单位去领导知识分子和干部的思想改造。

改革开放以来,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没有改革,但政治优越感正在消退。改革使农民、个体工商业者率先受益,一部分干部和一部分知识分子的状况也得到改变,而全民所有制职工的收入提高幅度小于上述几个队层,其中亏损企业的职工生活状况甚至又开始降低,原来的政治优越感已经被经济上的失落感冲淡,中国工人阶级较高的政治声望正在受到较低的经济收入的冲击。

尽管如此,中国工人阶级依然是政治生活中的一种重要的力量。首先,我国各阶层中只有工人具有全国性的群众组织——工会。工会组织严密,从中央到省市地县,直到每一个全民所有制企业,都有工会组织。官方对工会也十分重视。工会是我国政治结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各地方的总工会的主要负责人,一般都是同级人大常委会的委员,有的甚至进入人大的领导班子。(朱光磊《大分化新组合——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74页,以下引自此书简称《大分化新组合》)

其次,工人阶级仍然是中国社会的中坚力量。政治体系在发动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十分注意保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对企业改革十分谨慎,千方百计地去减少工人阶级在改革中的损失。到1995年经济改革体制有较大进展,但企业改革依然相对滞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担心会出现全民所有制职工利益剧烈受损这样的局面。

第三,工人阶级仍然是中国社会稳定的核心力量。改革期间的利益分化使社会冲突的可能性增加,政治体系把工人阶级作为中国社会稳定的依靠力量。1989年波及社会,一些不法分子趁机社会治安,一些城市就发动民兵和纠察队,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秩序。(国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惊心动魄的五十六天》大地出版社,1989年第230页)为了稳定工人,国家向那些停产和半停产的企业发放贷款,帮助他们恢复生产或部分恢复生产,以解决职工的工资收入。这就是90年代初期所谓的“安定团结费”,从经济上靠贷款维持无效率的企业是不合算的,但这样做是解决失业问题的一种有即时效果的方法。减少失业有利于社会稳定,在政治上是值得的。

中国工人的参政状况改革开放以来,工人参与政治活动比以前有所减少,参政的深度亦降低了。这十几年来多数工人参加的由政治系统发起的政治运动只有两次:揭批“”和整党。1989年,只有一部分工人同情学生,卷入,另有一部分工人应政府要求帮助维持社会秩序。90年代以来,个别城市发生过一些企业的工人到政府请愿,要求给活干,发满额工资,这些工人来自长期亏损,不能按期如数发给工人工资的企业。

在参政议政方面,工人对政策的影响比期间减弱。“”中工人曾进入“三结合”的领导班子——革命委员会中,直接参加政府部门和企业的领导决策,也曾以“工宣队”的身份进驻大学、科研机构对文化事业加以领导。粉碎“”以后,工人回到车床旁,他们的参政议政经由人民代表、新闻媒介和行政系统及工会等制度化途径,这些参政途径使工人对政策的影响主要是间接发生的。作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这样的合法民意代表的工人很少,比如天津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共718名,其中工人代表在10名左右(不包括那些企业的基层干部代表)。政协委员多为知名人士,普通工人中只有个别劳动模范有可能成为政协委员。由于文化水平所限,工人利用新闻媒介表达政见的机会也少于知识分子和干部等阶层。

中国工人的参政积极性

尽管工人从左倾路线时期那种虚幻的“领导一切”的地位会到现实社会中以后,一部分工人有某种程度的失落感,但出于中国工人阶级多年形成的革命传统和自身所具有的政治觉悟,中国工人阶级仍保有相当的参政热情。

对政治持积极的态度政治态度是一个人是否愿意参与政治的前提。据中国社会科学院1989年初的调查,工人中认为“政治是坏事”的只占总数的4.4%,绝大多数认为“政治是好事”;认为“政治是少数人争权夺势”的在工人中只占24.3%,仍然是少数。(张明澍,《中国“政治人”——中国公民政治素质调查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16页;第21页,以下引此书简称《中国政治人》)由此我们可以认为中国工人对政治的态度是积极的,这就奠定了他们积极参政的基础。

积极维护国家的利益作为中国社会中的领导阶级,中国工人从总体上对党、对国家、对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强的认同意识。1987年《中国政治手册》编辑在全国范围的调查表明,占74.95%的工人不赞成“如果国家使您失望,您就有理由不管它”的提法,更多的工人(86.44%)反对以同样的理由背叛国家。(闵琦《中国政治文化》云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3页、第25页)中个别反动分子提出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甚至向国家领导进行人身攻击的口号,在不少地方和场合遭到在场工人的反对和抵制。

有政治参与的热情关心国家大事,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的政治行为倾向推动了工人群众对国家事务和单位事务的参与热情。据调查,工人中表示“如有可能就争取当人大代表”和“如果群众选我,当也无妨”的人数为总数的30.6%(《中国“政治人”》第63页)近三分之一的工人想去当那3000—5000人中才有一个名额的基层人大代表。这个比例不能不说是很高了。除此以外,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面,工人群众也有热情,基层人代会上、每次都有来自工人代表的提案。工人也开始利用“热线”电话、直播节目、现场办公等途径对政策施加影响。工人群众的揭发检举是反腐败的一项有力的制约因素。

参政积极性有下降趋势虽然中国工人阶级从总体上仍是积极参政的,但对政治的疏离、漠不关心的倾向也同时存在,并在一定范围内有所发展。在企业决策中,各种企业改革、承包、租赁、股份制等都强调厂长经理的负责制,强化了厂长经理的决策权。同时加强劳动纪律一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工人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只体现为“像‘主人翁’那样自觉地劳动”,而缺乏工人群众在企业决策中的发言权。调查表明,在企业中,有强烈参与意向和愿望的职工只有16%,而近60%的职工则基本没有参与需要。有72.5%的职工认为“企业好不好,责任在领导。”(《大分化新组合》第73页)工人在企业决策中的参与意识已经明显下降。

在社会政治方面,工人们从朴素的爱国理想出发对政治的关心正在受到社会利益分化的冲击。全民所有制职工在改革中没有首先得益,经济利益相对少于某些其他阶层的窘况,使工人们更多关心个人的生活,具体的生活状况与抽象的爱国理想之间首次发生了冲突。这种冲突导致了工人中普遍存在的失落感。据调查,1989年初,中国工人中对基层人大选举可能持冷漠态度的为总数的35.9%远高于学生、干部、个体劳动者。《中国“政治人”》第35页)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但领导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分解为行政过程和决策过程。由于普通工人不具备干预政府决策过程和行政过程的技术,难以实现对社会的领导,因而工人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在中国社会复杂程度提高的现代反而有所削弱。

中国工人的参政能力

参政能力与参政积极性之间有某种关联,不具备参政能力的人无法对政府施加影响,参政的积极性难以形成。中国工人阶级的参政能力主要受他们的政治知识水平和参政技术的掌握所影响。

中国工人的政治知识水平政治知识包括对政治体制的了解、对公民权利的了解、对政治运动规则的了解、以及对个人政治行为的后果的了解。

中国工人对政治的了解大体上处在以政治常识为主的层次。他们知道中国政治体制的性质,知道中国与西方国家在政治上的区别,但有关中国政治体制的几个构成部分是如何共同动作的等知识,工人们明显不足。在调查中问及“我国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领导职位是什么”和“党政分开意味着什么”时,能够给出正确答案的工人占总数的59.5%,比工人、农民、干部和学生四个群体回答正确的平均比例低了3个百分点。(《中国“政治人”》第116页)从上述两类问题之间的联系看,工人们对中国政治体系的构成缺乏进一步的了解。尽管多数工人知道国家主席是谁,但有不少人还不知道中国政治生活中党的领导应体现为最重要的领导职位是党的总书记而不是国家主席,而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政治上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

中国工人的公民意识主要体现在对公民参与权的认可上。198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查表明有73.5%的工人认为“政治是大家的事”,不赞成“政治只是领导人的事”。(《中国“政治人”》第22页)1987年的另一个调查表明有55.5%的工人同意“我是国家的主人,大事小事都有权管”,有55.8%的工人赞成“我是我居住地的主人,这个地方的大事小事我都有权管”,有53.18%的工人认为“我是我工作单位的主人,单位的大事小事我都有权管”。(《中国政治文化》第208页,第210页)从“工人阶级领导一切”到只有三分之二多一些的工人认为政治是大家的事,只有一半的工人坚持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坚持参与单位、地方和国家的事务。这表明中国工人的公民意识有退步的迹关于迹象。

关于政治体系的运行规则的认识是中国工人阶级的薄弱环节。1987年的调查中,竞有47.25%的工人同意“搞政治要不择手段”,高于平均值5个百分点。这是一种典型的“人治”倾向,至于制度建设方面,在1987年的调查中表明,工人中认为民主制是“集中指导下的民”、“广泛听取、征求人民意见”、“人民当家作主”,“为民作主”的占有多数(分别为总数的19.6%、24%),而认为民主制是“少数服从多数”、“人民能选举政治领导人”、“限权分权”的是少数(分别为总数的5.17%、6.55%、3.35%)。(《中国政治文化》第88页,第181页)工人们对民主的认识停留在民主的原则上,对民主的制度建设内容的了解较少。

中国工人的政治能力政治能力主要指个人对政策的影响能力。一个人政治能力的大小取决于他的政治地位和参政的能力。中国工人阶级是宪法规定的领导阶级,这从法理上保证了工人有影响政策的可能性。中国工人阶级的教育水平较低,到1989年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5.3%,大专以上的只有0.9%,这使工人的参政能力受到很大的局限。(《大分化新组合》第159页)

调查显示,中国人在家里经常和偶尔谈论政治的人为78.3%。但工人在家里谈政治的只有17.7%,在单位里谈政治的为30%。工人议论政治的频率低于平均数很多,这恐怕与工人受教育水平较低有关。同一个调查表明,受到初等教育的人和受过中等教育的人谈论政治的比例明显低于受过高等教育人(见表),一般而言,喜欢谈论政治的人,对待政治参与的态度也积极。“以在单位谈论政治的状况为例,经常谈论政治的人,半数以上都认为对待政治的最好态度是积极的,而偶尔谈政治的人,这一态度立即下降到34.8%,不谈政治的人的比例更降至23.4%,(《中国“政治人”》第69、70页)

表受教育的程度与议政的关系

初等教育水平中等教育水平高等教育水平

在家里经

常谈政治15.9%24.7%35.7%

在单位经

常谈政治28%41.2%58.1%

资料来源:据《中国“政治人”》,第69页数据整理。

谈论政治与政治知识之间的关系明显。谈论政治可以加深对政治的了解,人们在采取政治行动之前,总要对所针对的事情有所了解。谈政治有助于人们交流政治信息,交换政治态度,是一种政治互动。通过互动可以形成共享态度,而态度一致的人共同发起或参与集体行动的可能性远远高于单个人采取政治行动的可能性。

政治参与论文篇7

关键词: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利益表达;权利均衡

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既是社会转型的产物,又必将对社会转型与政治发展产生深刻影响,如何认识、引导、规范这一特殊而重要的政治现象是建设中国特色政治文明面临的现实而紧迫的课题。作为民营经济发达地区,浙江省的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尤为活跃。据初步统计,浙江的县(区)级人大、政协中私营企业主代表和委员已约占30%,发挥着日益重要的社会政治影响力。本文试图通过对浙江省台州市L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考察,分析当前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现状、问题和意义,进而提出建构公平有序的政治参与体制的对策性建议。

一、台州L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现状

按宽泛的定义,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指的是参与主体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影响或试图影响政府公益分配的行为。参与渠道、方式与内容是呈现政治参与现状的重要方面,而这些方面又与参与主体的社会特征密切关联。

(一)私营企业主的社会特征

(1)社会来源多样化。L区的私营企业主大多受惠于改革开放政策,白手起家,通过自己的劳动经营积累原始资本,与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资本家并没有历史渊源关系。农民是L区的私营企业主最主要的社会来源,约占80%,普通职工、国家干部、无业人员也占一定比例。私营企业主与原社会群体依然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价值观、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等仍受前身份比较大的影响。

(2)政治参与意愿强烈。参与政治的私营企业主一般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社会阅历丰富,人脉网络发达,与政府官员有较好的私人关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比较积极,享有较高的社会声望,具有一定的社会动员能力。这些特征增强了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效能感,参政议政意愿强烈。根据调查,L区有7%的私营企业主愿意进入人大、政协等政治组织,仅有17%的私营企业主表示不愿意;在回答“是否支持私营企业主参政议政”问题时,有11%的人表示不支持,有22%的人表示无所谓,有67%的人表示支持。

(3)政治参与动机复杂。根据调查,L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动机复杂多样,有22%的人是为了为私营企业主阶层说话,有26%的人是为了寻求政府支持,促进企业发展,有10%的人是为了推进民主政治,有38%的人是为了实现个人价值,其中最典型的是“功利型”动机。大多数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最终还是为了自身企业的发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些头衔对他们来说主要是政治“保护伞”;其次是“民主型”,有些企业主社会责任感较强,能以公心为本阶层乃至普通百姓代言;还有一类是“补偿性”的,由于我国私营企业主长期在政治上受到不公平待遇,现在政策宽松后,有了一定经济地位的私营企业主寻求在政治上恢复性的补偿。

(4)统一的阶层意识尚未形成。L区的私营企业主在保护私有财产、建立公平竞争秩序、限制公共权力不当干预等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诉求,但就总体而言,由于社会来源的多样、企业规模和实力的差异等原因,私营企业主内部分化比较严重,存在着大量利益冲突与矛盾,统一的阶层意识尚未形成,集体行动的可能性也较小。一些中小企业抱怨地方政府喜欢做“锦上添花”的事,不帮“雪中送炭”忙。大企业跟政府关系好,要钱有钱,要地有地,中小企业说话的机会少,即使说了,分量也很轻。在调查中,我们获悉与L区相邻的一个区曾发生过中小企业主市人大代表,抗议一家大企业“圈”走了他们土地的事。在回答“最能有效表达和维护企业利益的方式”这个问题时,有29%的人认为进入人大、政协,有17%的人认为参与民间经济组织,有16%的人认为与政府官员座谈,有14%的人认为私下与官员接触,有17%的人认为与政府官员交朋友。

(二)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渠道与方式

(1)经党政部门和有关组织的推荐,进入人大、政协、工商联任职或参政议政。政府一般根据企业的实力、企业家的声望、各区域平衡等诸因素确定和分配名额。据统计,在L区二届人大20名常委中,私营企业主占3名,196名人大代表中私营企业主代表占29名,其中不包括既办企业又担任村级领导的“两栖”委员。在政协委员中,私营企业主所占的比例更高。目前L区33名政协常委中私营企业主有11名,在133名普通委员中私营企业主占了61名。另外,L区有全国政协委员1名,省政协委员1名,市政协委员29名,其中全国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委员均是私营企业主,29名市政协委员中有16名是私营企业主。目前工商联共有正副会长17名,理事61名,会员500多名。

(2)参加个私企业协会、行业协会等民间社会经济组织。目前L区个私企业协会共有个体户会员4万名左右,民营企业会员3413名,民营企业会员769名,下设8个分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目前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团还有青年企业家协会、模具工业协会、电机行业协会、社会福利企业协会、网吧管理协会、印刷业协会等。据调查,私营企业主主要参加以下社会团体:6%的人参加商会,24%的人参加个体劳动者协会,22%的人参加民营企业协会;13%的人参加行业协会,还有32%的人没有加入任何组织。

(3)直接与政府官员接触或保持与政府官员的经常性联系。通过与政府官员个别的接触或参与党政部门召集的座谈会表达意见。L区党委政府重视与企业的双向沟通,建立了领导干部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联系制度,政府有关部门经常深入企业,听取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要求和意见。有些私营企业主往往动用种种社会资源,实现与政府官员的非正式接触。

(三)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内容与策略

私营企业主提交的议案提案,大致反映了他们的利益诉求和行动策略。通过对近年来L区私营企业主在人大、政协会议上议案提案的分析,关注重点可以归纳为三类:一是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二是关注社会整体发展,反映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这类内容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整治、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近年来,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成为议案提案的热点。三是关注企业发展,维护企业权益。这类内容占了议案提案及其批评建议的大多数,其中较为集中的问题和意见主要有:投资环境的改善、企业融资、企业人才引进和培训、中小企业用地、用水用电管理,等等。

有意思的是,在访谈中发现,这些诉求的提出与参与的方式、动机、场合以及诉求的对象有密切的关联。一般来说,功利性或非正式参与的内容较多集中于企业自身发展的事项,在这种场合,私营企业主往往跟关系“铁”的官员提出私人性的甚至非法的利益和要求,有些问题即使是面上的,但一般也经过挑选或包装,实际上是与企业的切身利益相关的。正式的集体参与则较多关注社情民意,反映社会热点问题,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但是立场并非是“质询”而是“吁求”,往往只是希望政府能够关注和解决这些问题,至于政府采取怎样的后续措施并不怎么关心。“政府的帮手”是许多私营企业主的自我角色定位,在访谈中,有些私营企业主说:“我们参政议政总不能给政府‘添乱’,有些事情政府的确是一时难以解决的,我们要做的是当好政府的助手,解决一些能够解决的具体的实际问题。”

二、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存在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说,社会转型过程中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是一场主要在政策执行领域中发生的基于力量博弈的利益政治战争,是私营企业主与地方官员关系性合意的建立过程。运用亲戚、朋友、同乡等私人性的关系网络资源,托庇于政治权力而非经由制度化、组织化方式进行利益表达和整合是当前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重要特征。[1]因此,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存在一些问题,认清这些问题或许正是建构公平有序的参与秩序的重要前提。

(一)政治参与渠道的自主性不高

我国政治参与体制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社会监督体制、民意表达体制。但是这些组织渠道更多地体现了党委政府的意志,更多的是作为党政部门的衍生机构而存在的,这种自上而下的单向控制式的参与体制降低了民众包括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认同感和效能感。在调研中也发现,L区的私营企业主对“加入社会团体对维护利益是否有帮助”的看法不一,即使对个私协会等民间社会团体的认同度也不是很高。有19%的人认为没有帮助,有58%的人认为有点帮助,有11%的人认为很有帮助。

民间社团不能充分发挥利益聚合与表达功能的主要原因也在于自主性不高,有关政府部门视之为行政管理的衍生工具。据一些私营企业主反映,有些行业协会是政府为了方便管理或为了一项具体的目标匆匆忙忙建立起来的,一旦政府的任务完成就撒手不管、不了了之了。

(二)政治参与的目标层次较低

当前大多数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不是为了争取政治权利,也不是为了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主要是为了获取自身的利益,寻求政治“保护伞”,为自己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政治环境。据一位政府官员反映,当地的一位私营企业主本不想参与政治,而身边的朋友极力劝他进入“政治圈”以捞好处,现在这名私营企业主已经是区政协委员了。也有一部分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仅仅是为了获得一个政治荣誉,提高自己的社会政治地位,一旦获得某种政治安排后,往往不履行政治职责。据区人大、政协的有关官员反映,许多私营企业主代表忙于自己的事务,真正投入精力来参政议政的不多。这说明当前的私营企业主尚缺乏高度的政治义务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政治参与的组织性不强

在调研中发现,L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主要还停留在个体参与阶段,参与活动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组织化,而是处于一种散乱和单独行动状态,大多数私营企业主以个人身份,利用私人的人际关系网络,就个人的利益直接与个别政府官员接触,而不代表群体或阶层的整体利益,不会提出整体性的、关涉整个行业或群体利益的问题。这种个体参与容易孳生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由于集体行动的资源被政府掌控,这种基于分散的个人利益的垂直参与容易造成原子化的个人,由于社会成员之间信任的缺乏,也容易破坏社会的自组织能力,提高社会交易成本,甚至助长恶性竞争之风。[2]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原子式的个人面临着大致相同的生活情境,大致相同的利益诉求,几乎一致的诉求对象,因此,可以预想的是,在缺乏组织的政治参与背景下,如果受到特殊的重大事件的刺激和催化,众多原子式的个体容易迅速形成非理性的集体行动冲击政治体系,因为未经协调过滤的利益诉求在特定情境下往往有激进和非理性的倾向。[3]

(四)政治参与的机会不均衡

政治参与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公平参与是应有之义。但是,由于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还处于个体参与阶段,由于民营企业规模实力等方面的差异,加上其他一些原因,目前L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机会不均衡现象还是比较突出的。一方面表现在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名额是组织安排的,选举、推荐只是走过场。一些私营企业主反映,花钱买政协委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更为重要的一方面是,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在政治参与上存在着比较尖锐的矛盾。在访谈中,许多中小企业主抱怨他们没有有效的参政议政渠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名额基本上留给了较大的企业家,即使有机会,他们说话的分量也很轻。在回答“是否同意大企业比中小企业说话有分量”这个问题时,有35%的人表示不同意,有65%的人表示同意。

三、建构公平有序的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体制

在现代社会,政治参与是公民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方式,也是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实践者和重要组织者,私营企业主参政议政有助于资源、信息的沟通、交流和共享,形成政治、经济、社会诸领域的良性互动,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在社会权利均衡的视野下,建构公平有序的政治参与体制,通过理性的、程序的制度安排协调各阶层各群体的利益矛盾与利益冲突,形成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组织化的利益表达机制。

(一)依法行政,规范公共权力的运用

在我国市场经济尚未完善,公共行政尚未规范的背景下,公共权力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仍具有重要的影响。L区的私营企业主普遍反映,近年来,当地政府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了,吃、拿、要的现象基本消失了,但同时也抱怨,政府手中握有许多权力、有许多优惠政策,与政府关系紧密的企业就有可能得到更多的利益。许多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目的就是寻求公共权力的庇护,以免不当干预或争取政府分配的利益。这种寻求特殊主义利益的政治参与建立和拓展了政府官员和私营企业主之间的庇护关系,易引发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在特殊情境下,还可能造成非理性的集体行动,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公共权力的运用是建立公平有序的参与秩序的关键。

(二)畅通政治参与渠道,增强参与体制的自主性

由于我国原有的政治体制并没有考虑私营企业主的位置,因此,现存的政治参与体制并不能有效满足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的愿望和需求。应创新体制机制,畅通现有的政治参与渠道,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体制、社会监督体制、民意表达体制的职能和功效。通过人事组织制度的改革,取消有关制度中对私营企业主的歧视性规定,吸收优秀的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更为根本的是,增强商会、个私协会等民间经济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切实发挥民间经济社会组织的职能,有效协调冲突的利益和矛盾,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民间的社会经济组织成为政治参与的重要的途径和渠道,缓解私营企业主过多的政治诉求对政治体系施加的压力。[4]

(三)提供法律程序保障,提高政治参与的公平性

在没有程序保障的情形下,说服极易变质为压服,同意也就成了曲意迎合。程序可以提供一种特殊的自由讨论、沟通的场合和方式。在这里,通过法律规范的屏障作用,社会影响力和身份差异被尽量排除,一切既定的真理标准和权能行使都被缓期执行。[5]只有在正当程序的保障下,才能体现政治参与的公平性。一方面,在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权利的前提下,制定听证程序、监督程序以及责任条款等必要的法律规范,依法规范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方式,对于私营企业主进入人大、政协,严格依法进行,公开透明,接受广大人民的监督,杜绝营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发生。同时,对参与政治的尤其是进入人大、政协的私营企业主加强教育和管理,规范其参政议政行为,督促其切实履行人大、政协代表的职责。另一方面,将沟通协商规则制度化,妥善协调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利益矛盾。在参与体制的设计中,可以适当增加中小企业主进入人大、政协等组织的比例。

(四)创设各阶层平等的政治参与机会,增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整合冲突的利益和观念关键在于建立一种程式化的、稳定的、配套的制度安排,使得各个阶层获得表达利益的合法渠道,且能通过某种中介机制或沟通机制,使利益和观念冲突得到合理解决。私营企业主阶层作为先富群体参与政治是政治文明进步的表现,但也要防止政府与私营企业主尤其是大企业家的合谋损害其他社会阶层的利益,造成社会各阶层的关系的不和谐,最终危害社会政治的稳定。因此,政府在积极支持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的同时,也应该为其他社会阶层,尤其是弱势群体阶层提供表达意见的平台和渠道,积极有效地回应各个阶层提出的合理诉求,公正行政,增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参考文献:

[1]徐露辉,陈国权.社会转型过程中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J].社会科学战线,2006(6):171176.

[2]梁波.当代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制约因素[J].求实,2002(5):4749.

[3]ZHOUXueguang.UnorganizedinterestsandcollectiveactionincommunistChina[J].AmericanSociologicalReview,1993,58(1):5473.

政治参与论文篇8

(一)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社会必要性

非政府组织作为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具有非营利性、公益性等特点。这与政府公共机构的公共价值目标相同。两者在为社会提供高质量、多样化、高水平的公共服务方面,是不冲突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具有非常明显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市场在提供公共产品时会出现“市场失灵”的问题,因此,公共产品主要提供者应该是政府。但是政府也存在“政府失灵”,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可能出现低效与寻租的情况。所以,在公共危机治理的过程中,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可以进行互动合作,实现政府危机治理能力的提高。非政府组织的生存空间正是以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的存在为前提。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非政府组织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同时还能极大减轻社会管理的成本。

(二)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特有优势

1.行动灵活。当出现公共危机时,政府组织往往由于严格的层级体系或某些政治原因、价值因素使得其反应缓慢。与政府体系相比,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社会自治机制,决策是分散而独立的,它可以即时作出反应,迅速渗入事件的各个环节,并根据各种既定的条件来确定自己的战略、策略和计划,灵活调整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

2.专业性。虽然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现在专业性还很不足,但是非政府组织的专业性是它的一个特点。大多数非政府组织在成立之初就将自己的目标定得非常具体明确。例如,关注某类社会问题或救助某些弱势群体,然后根据自己的目标设定标准来吸纳组织成员,最后形成了专业特色鲜明的人员组合,并长期从事社会或科研最前沿的工作。

3.民间性。政府在处置一些危机事件时,往往是从自上而下的角度作为外部角色去对待,而非政府组织是以水平的角度、平等的眼光在与群众的交融中去对待,其工作手法特别注重通过有效沟通来引导社会公众的参与,与社会成员打成一片从而为问题的解决做好铺垫。它们上接政府,下联基层群众,社会触角和成员基础十分广泛,具有很强的民间性[1]。

二、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现实困境

(一)非政府组织官办色彩较浓

现实中,中国大多数的非政府组织是由政府的职能部门转变过来的,或者是由政府部门直接建立的,它们在组织、职能、人事、活动方式和管理体制等多方面严重依赖政府,甚至仍然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发挥作用。非政府组织对政府的过分依赖,一方面助长了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直接干预,削弱了组织的自主性,另一方面也严重束缚了非政府组织的活力,妨碍了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治理中优势的发挥。

(二)有关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体系不健全

一是有关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中国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完整的有关非政府组织的法律,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作用缺乏明确法律规定。二是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权利和途径尚未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据统计,中国目前已经制定涉及突发危机事件主要是针对整个国家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步对应急管理体系进行了完善。但是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各级应急预案中对突发事件中非政府组织权责的规定并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的配套规定。

(三)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不够

据统计,目前中国非政府组织中的职员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兼职工作人员;三是志愿者。其中,专职工作人员的规模一般都不是很大,相当多的组织雇佣兼职人员,较少使用志愿人员。缺乏志愿者大概是中国非政府组织与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在人力资源方面的最大差异。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缺乏广泛、深层次的社会认同,社会公信力不够。这就使得非政府组织在组织群众应对危机时,很多工作都无法顺利进行。

(四)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缺乏沟通协调机制

长期以来,“全能政府”的管理理念使政府几乎包揽公共危机事件所有阶段的全部工作,表现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主要依靠的力量还是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部队和相关的组织工作人员,在整个应对过程中与非政府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基本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在公共危机事件应对过程中,政府部门与非政府组织之间或是疏于联系,或是政府部门仅以传统行政命令的方式传达其决策,彼此之间缺乏互动沟通;另一方面,在公共危机事件治理中,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分别应该承担哪些职责、具体负责哪部分工作,或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一起又应该承担哪部分工作等情况,在中国的公共危机治理体系中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五)非政府组织自身发展受限

一是资金不足。现阶段的非政府组织正处于一种从政府领域向公众领域的过渡时期,一方面政府提供的拨款数量大幅下降,另一方面政府也鼓励非政府组织财政上争取独立和自负盈亏。物质资源和财政资源是危机管理的基础,而目前非政府组织在资金筹措和运作能力上普遍能力不足,以至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的救助捉襟见肘。二是人才不足。这使得中国非政府组织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所应该具备的技术和专业能力,包括应对公共危机事件中的组织架构的设定,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的确立,社会资源的整合,专业资源的挖掘,自身形象的塑造等各方面,还有在善后处理中对非政府组织自身的监督,绩效的自我评估等能力,都显得明显不足。

三、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治理中作用的建议

(一)从政府层次,应重视和加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第一,政府要积极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不能简单地把非政府组织作为其管理和执政的助手,要充分认识到与非政府组织合作的重要性和长远意义。要将培育和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作为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任务,尊重非政府组织,努力在平等的基础上同非政府组织进行沟通、协调和合作。第二,要健全对非政府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一是根据中国社会的发展情况,适时制定《非政府组织法》,完善非政府组织管理模式,同时要在非政府组织法律框架中明确规定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为其活动的开展提供便利条件。二是要在有关公共危机管理法规中明确非政府组织的责任,同时对非政府组织的运营实行必要的法律规制,在法律上对非政府组织处理危机事件的行为加以保障和规范。第三,要加大对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支持力度。我国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治理中普遍资金匮乏,尽管有些非政府组织有一定的收入,但经费的来源通常是其成员交纳的会费或提供的服务性收入。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应当拨付一定的款项作为资金支持,并通过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或是项目引导等方式创造条件,为非政府组织提供资金和物质基础。第四,构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互助的公共危机应对机制。首先要成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组织协调机构,由政府部门官员和非政府组织的领导、骨干组成,工作人员以兼职方式任职,平时不在位,危机时刻则立即组合到位,具体负责统一调度指挥分散的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为危机解决提供组织保障。其次,要搭建两者之间强有力的危机沟通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应急平台等方式,建立二者之间实时联动的危机信息沟通渠道。再次,政府在常态管理中要加强对非政府组织危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使它们的工作安排与政府的各级应急计划相互衔接,避免出现脱节漏洞或职责不清[2]。

(二)从自身角度,非政府组织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首先要加强理念建设。对于一个非政府组织,理念或使命是其存在和发展的灵魂,代表组织的目标和方向,也是它取得社会资源的基本依据。确立非政府组织的使命,实际上就是确立它的社会理想和社会责任,为它的未来发展定位。其次,要提高专业素质。一方面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开展科学化、规范化的组织操作,建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要引进专家和学者,积极开展有关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公共危机时的运行模式、发挥作用的程度、与政府的关系以及绩效评估等公共危机理论与政策的研究,从而不断提高非政府组织的专业化素质[3]。再次,要完善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危机处理的基本程序,明确相关人员的责权范围,利用各种手段来完善自身的运行机制等内容,对其微观行为进行规范。

(三)从社会层次讲,提高非政府组织的社会认同度

从社会层次上推进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作用的完善主要是加强公民文化建设,提升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外在合法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培养公民的参与意识。公民应具备良好的参与意识,积极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作为公民社会的主体,公民还必须充分明了自己的权利与责任,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积极地承担监督和参政的责任。第二,培养公民的志愿精神。非政府组织“志愿性为公”的性质,决定了人们参与其中的激励依靠是人们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由于应对公共危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这种超然物外的激励与权力、金钱相比就显得较为脆弱。所以,培养社会的独立性、自主性的同时培养社会的公德心、使命感就显得格外必要。

参考文献:

[1]沈荣华.非政府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J].新视野,2005,(5).

[2]石奎.危机管理中非政府组织的作用[J].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学报,2004,(2):15.

[3]赵语慧.公共危机管理中的非政府组织参与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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