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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督察报告8篇

时间:2023-03-13 11:06:25

政治督察报告

政治督察报告篇1

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工作报告

(2020年3月3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集团2020年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

下面,由我代表集团纪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集团“数字化转型年”,也是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之年。一年来,集团党委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从严治己、从严监督,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以贯之抓好清廉国企建设,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有力推进了企业高质量发展。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集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护航”为主题,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为主线,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护航集团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集团“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建设”实践创新成果得到时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的批示肯定;省纪委专项执纪监督检查组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等系列经验做法被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反腐败导刊》等予以专题报道;集团代表队在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大比武”中荣获片区“第一名”、决赛“第二名”,并有选手代表国资系统参加全省总决赛。在此,向一年来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向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责的各单位党组织、向恪尽职守的纪检监察战线全体同志表示衷心感谢!2019年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政治监督进一步强化。加强对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监委及集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法规制度、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协助党委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动态研判政治生态。加强对集团党委、纪委换届的监督。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02人次。动态更新廉政档案。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集团党委成立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持续深化省委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建设。

(二)以持续纠治“四风”为重点,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上级部署,开展领导人员违规个人出书、印发讲话汇编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情况专项整治。着重纠治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紧盯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集团本级及下属成员单位共开展明察暗访

次,检查单位(场所)共

家。

(三)以廉洁风险与经营风险协同防控为着力点,日常监督更加有力。深化“大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实施廉洁风险与经营风险协同防控,排查梳理廉洁风险点200余个,建立“问题清单”“举措清单”“责任清单”,并赴

对有关子公司进行调研检查。集团监事会办公室、实业部、纪检监察室、审计部等部门联合开展项目招标和大宗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协同防控,如:

等等。

(四)以标本兼治为目标,执纪问责进一步从严。集团纪委从严执纪问责,2019年收到信访件件,党纪政务政纪立案件,给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人次,免职人次,诫勉谈话人次,责令检查人次,批评教育人次。严格追责问责。做好“后半篇文章”,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补齐制度短板、规范权力运行。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集团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进一步规范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与案件查办等事项的报告工作。

(五)以“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建设”为突破口,清廉国企建设全面推进。全面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总结梳理集团在“一次混改”“二次混改”过程中加强清廉建设的情况,确定“十大项目试点”,并开展研讨和交流,形成了

等等系列成果。大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省法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内容纳入集团高管团队培训。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等单位将廉洁教育内容融入员工日常教育培训等等,营造了廉洁从业氛围。

(六)以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关键,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开展主题教育,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锤炼。持续深化“三转”,认真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单设集团纪检监察室,选配干部,规范成员单位纪检部门职责,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事项及时向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请示、报告。作为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第四协作组牵头单位,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一体化协作机制。承办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和测试,不断增强履职本领。

虽然2019年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必须清醒的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和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依然任重道远,集团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等方面,个别基层党组织、纪检机构以及个别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责任履行还不够到位,抓落实不够深不够细。二是纪检机构推动职能部门抓制度执行还不够强,有些职能部门日常管理监督还不够,“一岗双责”还需进一步落实。三是廉洁风险与经营风险协同防控机制还不够健全,结合不同产业板块特点开展监督工作还缺少有效的方法、路径,监督还不够精准,效果还不够明显。四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对照上级要求、集团发展实际,集团本级和成员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数量、结构、履职能力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成员单位纪检干部以兼职为主,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集团“数字化转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年和“十四五”规划启动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2020年集团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从严治己、从严监督,践行“廉洁同样是生产力”的理念,持续深化清廉国企建设,围绕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防腐反腐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集团建设“党建强、效益好的国企排头兵”,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保障。着力抓好六方面重点工作。

(一)着力抓好政治监督,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浙江省纪委 浙江省监委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把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作为巡察监督的重中之重,开展常态化监督。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任务,加大对专项整治任务落实的监督力度,督促解决问题,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重大战略和省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各项法规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和执行。督促落实好省内消薄、东西部扶贫协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后续复工复产等工作。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建设状况的分析研判和评估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二是推进“四责协同”。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组织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巡察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监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坚持把巡察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督促落实责任、整治群众反映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二)着力抓好正风肃纪,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一是严格纠治“四风”问题。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越往后越严。盯住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正风肃纪工作。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烟票”、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以及借公务考察之名违规公款旅游、收送电子红包、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等问题,不仅要查处当事人,也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责任,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纠正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落实“一岗双责”只提要求不抓实抓细、企业经营管理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是推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针对纠治“四风”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督促有关单位、部门修订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推动构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制度体系。

(三)着力抓好日常监督,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巩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协助党委进一步健全统一领导、全面覆盖、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企业监督体系。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深化“四张清单”管理。坚持和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及时、全面报告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情况。

二是完善“大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监察对象,印发监察对象告知书。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逐项整改到位。推动党组织、职能部门做到主体责任与经营责任两落实、廉洁风险和经营风险两手抓、从严治党与从严治企两手硬,推进集团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推进对成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换届和部分成员企业党组织换届的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规定,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制度。

(四)着力抓好执纪问责,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一是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处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修订集团有关制度,充分运用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做好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研究、及时处置、定期报告等工作。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坚决反对、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维护党员干部权利。

二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程序,用好“四种形态”,防止小错误发展成大问题。重点查处惩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严肃查处违规关联交易、工作失职等问题。

三是精准开展问责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防止和纠正不敢问责、滥用问责等问题,对应当问责而不问责、问责泛化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工作,既守牢纪律底线,又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五)着力抓好“混改国企清廉发展机制”的深化落实,构建防腐反腐长效机制

一是深化“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学习推广省国资委党委“党建十大样板”之清廉国企建设成果。抓好“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的深化落实,出台关于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加强清廉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广“十大重点项目”试点经验做法,打造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的XXXX样本。出台员工违规处理办法,规范员工履职行为。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二是开展清廉文化建设。健全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机制,出台清廉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开展清廉文化“进部门、进车间、进岗位、进网络、进家庭”活动,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全过程。配合党委强化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五个一”活动。

三是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好查办案件后的“五个一”工作。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推进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进一步用好内外部资源,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

(六)着力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做到政治过硬。集团纪委委员会要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做讲政治、顾大局的表率。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本领高强。加强纪法培训、基础业务操作培训,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锤炼,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养成专业作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数字化转型,提升工作效能。增配纪检监察干部,优化专业结构,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

政治督察报告篇2

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工作报告

(2020年3月3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集团2020年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

下面,由我代表集团纪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集团“数字化转型年”,也是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之年。一年来,集团党委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从严治己、从严监督,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以贯之抓好清廉国企建设,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有力推进了企业高质量发展。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集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护航”为主题,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为主线,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护航集团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集团“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建设”实践创新成果得到时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的批示肯定;省纪委专项执纪监督检查组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等系列经验做法被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反腐败导刊》等予以专题报道;集团代表队在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大比武”中荣获片区“第一名”、决赛“第二名”,并有选手代表国资系统参加全省总决赛。在此,向一年来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向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责的各单位党组织、向恪尽职守的纪检监察战线全体同志表示衷心感谢!2019年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政治监督进一步强化。加强对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监委及集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法规制度、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协助党委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动态研判政治生态。加强对集团党委、纪委换届的监督。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02人次。动态更新廉政档案。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集团党委成立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持续深化省委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建设。

(二)以持续纠治“四风”为重点,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上级部署,开展领导人员违规个人出书、印发讲话汇编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情况专项整治。着重纠治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紧盯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集团本级及下属成员单位共开展明察暗访

次,检查单位(场所)共

家。

(三)以廉洁风险与经营风险协同防控为着力点,日常监督更加有力。深化“大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实施廉洁风险与经营风险协同防控,排查梳理廉洁风险点200余个,建立“问题清单”“举措清单”“责任清单”,并赴

对有关子公司进行调研检查。集团监事会办公室、实业部、纪检监察室、审计部等部门联合开展项目招标和大宗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协同防控,如:

等等。

(四)以标本兼治为目标,执纪问责进一步从严。集团纪委从严执纪问责,2019年收到信访件件,党纪政务政纪立案件,给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人次,免职人次,诫勉谈话人次,责令检查人次,批评教育人次。严格追责问责。做好“后半篇文章”,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补齐制度短板、规范权力运行。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集团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进一步规范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与案件查办等事项的报告工作。

(五)以“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建设”为突破口,清廉国企建设全面推进。全面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总结梳理集团在“一次混改”“二次混改”过程中加强清廉建设的情况,确定“十大项目试点”,并开展研讨和交流,形成了

等等系列成果。大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省法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内容纳入集团高管团队培训。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等单位将廉洁教育内容融入员工日常教育培训等等,营造了廉洁从业氛围。

(六)以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关键,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开展主题教育,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锤炼。持续深化“三转”,认真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单设集团纪检监察室,选配干部,规范成员单位纪检部门职责,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事项及时向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请示、报告。作为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第四协作组牵头单位,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一体化协作机制。承办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和测试,不断增强履职本领。

虽然2019年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必须清醒的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和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依然任重道远,集团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等方面,个别基层党组织、纪检机构以及个别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责任履行还不够到位,抓落实不够深不够细。二是纪检机构推动职能部门抓制度执行还不够强,有些职能部门日常管理监督还不够,“一岗双责”还需进一步落实。三是廉洁风险与经营风险协同防控机制还不够健全,结合不同产业板块特点开展监督工作还缺少有效的方法、路径,监督还不够精准,效果还不够明显。四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对照上级要求、集团发展实际,集团本级和成员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数量、结构、履职能力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成员单位纪检干部以兼职为主,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集团“数字化转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年和“十四五”规划启动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2020年集团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从严治己、从严监督,践行“廉洁同样是生产力”的理念,持续深化清廉国企建设,围绕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防腐反腐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集团建设“党建强、效益好的国企排头兵”,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保障。着力抓好六方面重点工作。

(一)着力抓好政治监督,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浙江省纪委 浙江省监委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把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作为巡察监督的重中之重,开展常态化监督。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任务,加大对专项整治任务落实的监督力度,督促解决问题,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重大战略和省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各项法规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和执行。督促落实好省内消薄、东西部扶贫协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后续复工复产等工作。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建设状况的分析研判和评估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二是推进“四责协同”。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组织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巡察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监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坚持把巡察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督促落实责任、整治群众反映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二)着力抓好正风肃纪,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一是严格纠治“四风”问题。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越往后越严。盯住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正风肃纪工作。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烟票”、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以及借公务考察之名违规公款旅游、收送电子红包、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等问题,不仅要查处当事人,也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责任,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纠正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落实“一岗双责”只提要求不抓实抓细、企业经营管理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是推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针对纠治“四风”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督促有关单位、部门修订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推动构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制度体系。

(三)着力抓好日常监督,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巩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协助党委进一步健全统一领导、全面覆盖、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企业监督体系。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深化“四张清单”管理。坚持和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及时、全面报告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情况。

二是完善“大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监察对象,印发监察对象告知书。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逐项整改到位。推动党组织、职能部门做到主体责任与经营责任两落实、廉洁风险和经营风险两手抓、从严治党与从严治企两手硬,推进集团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推进对成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换届和部分成员企业党组织换届的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规定,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制度。

(四)着力抓好执纪问责,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一是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处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修订集团有关制度,充分运用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做好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研究、及时处置、定期报告等工作。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坚决反对、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维护党员干部权利。

二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程序,用好“四种形态”,防止小错误发展成大问题。重点查处惩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严肃查处违规关联交易、工作失职等问题。

三是精准开展问责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防止和纠正不敢问责、滥用问责等问题,对应当问责而不问责、问责泛化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工作,既守牢纪律底线,又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五)着力抓好“混改国企清廉发展机制”的深化落实,构建防腐反腐长效机制

一是深化“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学习推广省国资委党委“党建十大样板”之清廉国企建设成果。抓好“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的深化落实,出台关于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加强清廉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广“十大重点项目”试点经验做法,打造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的XXXX样本。出台员工违规处理办法,规范员工履职行为。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二是开展清廉文化建设。健全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机制,出台清廉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开展清廉文化“进部门、进车间、进岗位、进网络、进家庭”活动,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全过程。配合党委强化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五个一”活动。

三是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好查办案件后的“五个一”工作。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推进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进一步用好内外部资源,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

(六)着力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做到政治过硬。集团纪委委员会要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做讲政治、顾大局的表率。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本领高强。加强纪法培训、基础业务操作培训,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锤炼,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养成专业作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数字化转型,提升工作效能。增配纪检监察干部,优化专业结构,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

政治督察报告篇3

一、专项监察的任务

1、保障政令畅通。保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政〔〕1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年度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政办〔〕89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综〔〕12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市年度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政办〔〕158号)等文件贯彻执行到位。

2、促进有效履职。督促各乡镇认真履行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职责,确保本辖区范围内流域不发生因流域环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各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督促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本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强化对各乡镇落实整治任务的指导和监督。

3、督促整改到位。督促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对照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4、严肃责任追究。对未完成治理任务以及在整治过程中失职渎职的乡镇、县直职能部门及其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5、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认真分析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流域管理长效机制。

二、专项监察的组织

(一)自查自纠阶段(年11月1日—12月10日)

1、查找问题。根据省、市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由县环保局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包括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在内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摸底,并根据摸底情况和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列出各乡镇、重点行业在流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通报,并向县监察局反馈。

2、边查边改。各乡镇开展对本辖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自查工作。对政〔〕16号、政办〔〕89号、政综〔〕126号和政办〔〕158号文件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定的任务、计划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环境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附表)。

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自查本部门履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同时,按照部门职责对各乡镇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情况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各乡镇的自查报告、县直有关部门的自查报告和评价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县监察局。

(二)重点督查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6日)

由县监察局会同县环保局对各乡镇及其职能部门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自查自纠及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明确责任主体,督促限期整改。

重点监察大樟溪干支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并对县直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在流域水环境整治方面的履职情况以及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各乡镇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交接断面水质状况;县直有关部门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对各乡镇落实整改任务的指导和监督情况。县环保局于12月23日前,形成重点督查报告送县监察局。

(三)督促整改阶段(年12月27日至1月20日)

由县监察局认真梳理自查自纠、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县政府批准,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对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所提问题,应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整改效果。

县监察局于2012年1月15日前,形成专项监察情况报告报县政府及市监察局。

三、专项监察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流域水环境整治,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是促进综合整治工作落实,保证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各乡镇作为本辖区流域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从“保护水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就是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溪流水环境安全。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在专项监察中遇到的问题。县监察局要加强与环保、经贸、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渔业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监察机关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政治督察报告篇4

20xx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贯彻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正确行使开展监督,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为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出应有贡献。

做好20xx年监督工作,一要坚持依法监督。以宪法为遵循、法律为准绳,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履行监督职权。二要把握监督重点。聚焦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短板弱项开展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精准性。三要创新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形式,延伸监督链条,强化监督联动,打好监督“组合拳”。四要增强监督实效。坚持强化刚性与体现支持相结合,既敢于监督,让人大监督“长出牙齿”并“咬合有力”,又善于监督,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合力,不断提升监督工作整体质效。

一、开展经济工作监督,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xx省20xx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聚力科技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4.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上下联动)

6.听取省政府关于20xx年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的报告。

7.听取省政府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

8.调研全省城际铁路建设发展情况。

9.调研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

10.调研国际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招引工作情况。

二、开展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提升财政和国资管理绩效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xx省20xx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xx省2020年省级决算。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xx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xx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4.审议省政府关于20xx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5.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xx省20xx年上半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xx省20xx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xx省20xx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7.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xx省20xx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xx省20xx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8.调研财政性涉农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三、开展环境资源工作监督,推进美丽江苏建设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xx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上下联动)

3.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xx省渔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的报告。

四、开展民生保障工作监督,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xx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上下联动)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4.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7.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xx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情况。

8.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xx省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

9.调研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xx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

五、开展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监督,推动法治江苏建设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有关决议。

3.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

政治督察报告篇5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确保公司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余姚队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主体责任

(一)党委责任(25项)

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尊崇党章党规党纪,紧密结合单位实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

(1)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负全面领导责任,主抓直管,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3)坚持“三个统一”,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提出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

(4)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X业腐败,努力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5)坚决落实党中央对X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正确处理全面从严治党和经营发展稳定大局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公司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

(6)主动担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7)认真指导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本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本级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和下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形势,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8)抓好责任分解,公开晒责,提请党员干部监督,督促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下一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9)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或纪检监察组,下同)请示报告重要情况、突发情况、重大风险问题和重大决策,每年12月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提交本年度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书面报告,同时接受下一级党委的书面报告;按规定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学习贯彻落实重要会议精神、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及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

(10)坚持“强企必先强党建”原则,加强党委班子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一把手。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整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为基层党务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11)开展廉政教育。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委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夯实廉洁从业、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改良公司政治生态。

2、选人用人责任

(12)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建设有理想、有信念、能吃苦、能战斗的优秀干部队伍。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尽职有为免责制度,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

(1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肃选人用人纪律。根据要求组织开展干部选拨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依规追究责任并督促整改。

3、作风建设责任

(14)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坚持不懈抓节点、抓查处、抓曝光。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5)有针对性地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应景造势、出工不出力等不良作风,严肃查处掩盖风险、责任挂账、业绩不实等突出问题。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坚决整治,着力打造优良作风。

4、监督管理责任

(1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明晰党组织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禁专权滥权、随意拍板。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风邪气,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业务关系、清清白白的社会关系。

(1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查找党内监督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关于经营活动中防止利益输送有关规定的通知》,重拳治理利益输送问题。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8)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切实解决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9)按照从严、常在、常态的要求抓好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提醒、函询、诫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深化拓展日常监督的深度广度。

(20)加强和完善对巡视工作的领导,把巡视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围绕贯彻重大X业方针政策、上级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公司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式的巡视巡察。按规定向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备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报告工作。加强巡视整改,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

(21)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22)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5、支持推动责任

(23)自觉服从上级纪委监督,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积极支持同级纪委按党章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落实“三个为主”,深化纪委“三转”,推进各级纪委书记专职化,逐步单设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

(24)领导和支持纪委纪律审查工作。严格履行党委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的职责,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情况,协调解决纪律审查中的重要问题,提供人力物力保障。

6、表率责任

(25)充分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要求,带头学习宣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培养良好家风。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2项)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抓从严治党是本职、抓不好从严治党是失职、不抓从严治党是渎职的观念,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管门户、做表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1、持之以恒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学习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项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主题学习。每年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主题讲1次党课。

2、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3、按照公司党委安排部署,抓好专题警示教育、教育反思、自查排查、整改提高等各阶段工作。

4、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5、积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每年不少于2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对党委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和对上级的请示报告、纪律审查报告、专项工作、述责述德述廉等请示或报告进行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

8、全面领会和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自律,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规范做好新提任干部、分管条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委对本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积极支持纪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按规定办理的请示报告事项,支持同级纪委对发生问题的下一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执纪问责,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11、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党内一定范围内主动公开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同级党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1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党委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业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10项)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负领导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1、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职责,主动担当,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推进,坚决防止只抓业务不带队伍的问题。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履职尽责。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有效管用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至少在分管部门范围内上1次党课。

5、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至少约谈1次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掌握廉政风险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及时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纪委报告。

6、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7、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发现、主动揭露,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8、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认真总结汇报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底围绕个人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责述德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上级纪委和所在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党委工作部门责任(36项)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支撑,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党委统一部署,既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又协助配合落实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相关责任。

1、党委办公室责任(7项)

(1)负责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协助党委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综合协调党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相关事项。

(2)协助党委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协助党委做好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负责起草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和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工作。

(3)协助党委在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4)落实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督办检查。组织安排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协调落实有关事项。

(5)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6)负责党务公开工作。

(7)负责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记实管理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党委组织部门责任(12项)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提出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建议并抓好落实。

(2)协助党委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3)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指导所管理的党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杜绝违规干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问题,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干部问责,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意见。

(6)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动议审查、任前把关、责任追究等重点环节,切实防止“带病提拔”。

(7)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按照上级党委激励担当尽职免责意见,建立健全尽职有为免责制度。

(8)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新提拔重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9)调查处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问题,受理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督方面的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对于组织工作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报告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11)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年度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12)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3、党委宣传部门责任(7项)

(1)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年度宣传工作要点,提出明确要求。

(2)协助党委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方面发挥作用。

(3)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和督导学习。

(4)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动态、制度和成果的宣传报道,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弘扬廉政勤政精神。

(5)深入开展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挖掘廉政文化资源,扶持廉政文化精品创作。

(6)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舆情信息汇集、分析、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网络舆论环境,防范声誉风险,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7)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督促所管理的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4、机关党委责任(10项)

(1)负责督促机关各党支部落实党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相关事项。

(2)组织机关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主题教育,根据党委安排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机关各党支部实际,抓好廉政文化建设。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领导、检查机关各党支部工作,协调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5)加强对机关党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机关各部门,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6)督促机关各部门转变工作作风,重点整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7)领导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机关各支部定期开好组织生活会;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情况进行监督。

(8)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培训,每年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培训活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9)每年向党委和纪委汇报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述职。

二、监督责任

(一)纪委责任(19项)

各级纪委要加强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专责机关职能,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协助同级党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协助履行主体责任

(1)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做好巡视工作。每半年会同党委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

(2)建立健全与党委协调机制,及时向党委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或突出问题,与党委就决定党员处分工作进行协调。协助党委督促下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听取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检查评议下一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3)协助党委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下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及时调查处理,严肃追责问责。

2、全面履行监督专责

(4)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守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等问题,坚决破除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5)抓牢监督首要职责,紧盯各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和关键部门“一把手”,紧盯党的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等重点,监督检查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和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公司脱胎换骨、转型发展。

(6)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紧盯有直接业务审批权、资金调配权、选人用人权等关键部门的“一把手”,重点监督决策是否规范阳光、内部治理是否有效、风险管控是否有力、廉政风险是否排查等。

(7)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加强对下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把好新提拔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作风关,对政治不过硬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品行作风有问题的一律不用。

3、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8)巩固“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专题警示教育成果,认真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倡导廉政文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廉洁从业意识,营造风清气正、向上向善的文化氛围。

(9)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

(10)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协助党委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约谈、函询或诫勉谈话。对通过谈话函询了结的问题线索,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强化监督的严肃性。

(11)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拳遏制增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的监督,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有效化解存量。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亮剑,严查“微腐败”。对“零初核”和问题处置偏软、案件追查不深、处理不严的下级党委和纪委,进行约谈提醒和责任追究。

(12)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谨慎精准、讲究政策、注意方法,确保执纪执法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强化审查纪律和审查安全,凡发生审查安全事故的立即报告。加强对下级纪委案件审查、审理工作和纪律处分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受处分人员加强管理帮助,认真开展回访工作。

(13)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把“四个意识”牢不牢、领导班子强不强、政治生态好不好、选人用人公不公、廉洁风险防控力不力等作为巡视重点。优先审查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14)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切实提高警惕,时刻识别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对巡视、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对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坚决整治作风霸道、搞特权耍威风、欺凌克扣员工、问责泛化推责员工等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

(15)认真落实纪检监察组通报曝光工作办法,对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或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受到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问题,在公司系统内通报曝光。做好舆情工作,防范声誉风险。

4、完善监督体制机制

(16)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落实“三个为主”。围绕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纪委领导班子提名、纪检监察工作考核以上级纪委(纪检监察组)为主的要求,探索落实措施,健全制度规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深化“三转”,各级纪委不再参与与监督无关的议事协调事项,新任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新配纪检监察干部实行专职,在任纪委书记退出与履行监督责任相冲突的分管工作,纪检监察部门退出与主业无关的工作。规范各级纪委运作,发挥纪委委员作用。

(17)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和执行工作,建立体系完备、衔接有序、执行有力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查找制度短板和管理漏洞,弥补完善有关制度。

(18)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前向上级纪委提交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接受下一级纪委、党委的书面报告。按规定向上级纪委报告领导班子成员违规违纪问题、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问题情况、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从严管党治党情况及本人党风廉政状况等。

(19)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执纪行为规范》,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坚决调离。落实问题线索处置、案件调查集体研究制度,实行监督、审查、审理相对分离,强化监督执纪中的廉政风险防控。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举报反映,逐一核实落地,核实结果报公司纪委审核把关。

(二)纪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1项)

纪委主要负责人按照政治过硬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党委的立场,协助党委书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落实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

1、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守职能职责,努力在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表率,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各项决策部署。

2、主持召开纪委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肩负的监督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推动监督责任有效落实。

3、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落实。经常与党委书记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

4、认真落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事项,加强对上级纪委、本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落实的监督,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主要负责人和上级纪委汇报,提出意见建议。

5、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纪律审查职责,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组织召开问题线索集体分析研判会,听取重要案件情况汇报、督办重要案件审查,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纪律,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6、坚持抓早抓小,紧盯各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和关键部门“一把手”,有针对性约谈有关领导干部,及时提醒诫勉,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及时提出问责建议,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追究责任。

7、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带头执行“三个为主”,持续深化“三转”,转变思想观念,创新监督执纪方式,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

8、加强对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9、加强对下级纪委的监督,定期组织对下级纪委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听取其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汇报,根据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及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

10、始终做到政治忠诚,不断强化思想武装,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自觉以身许党许国。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坚守党性原则,保持斗争精神。带头勤政廉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改进作风,树立忠诚、干净、担当良好形象。

11、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每年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书面报告履行监督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纪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5项)

1、协助纪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2、按照分工,定期研究、布置、督促检查和报告分管工作,对所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范围内的工作认真负责,抓好任务落实。

3、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抓早抓小、快查快办,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4、协助纪委主要负责人对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所在纪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5、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改进作风,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好党委、纪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党支部责任

(一)支部委员会责任(19项)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到支部,穿透至每位党员。

1、组织领导责任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支部落地生根。

(2)认真谋划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制定本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认真落实。

(3)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照检查1次工作完成情况;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及时汇报履责情况。

(4)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决纠正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问题。

(5)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位党员,并作为本部门工作综合考评内容。

(6)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请示报告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要求提交年度支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书面报告。

(7)抓好支部党的建设,严格组织生活,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组织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思想建设责任

(8)坚持思想建党,制定支部学习计划,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经常对标对表,组织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9)广泛开展廉政教育,通过“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开展廉洁从政从业教育,打牢党员廉洁从业思想基础。

(10)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岗位和自身实际,自觉增强党员意识,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作风建设责任

(1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脑入心。

(12)大力整治形势主义和官僚主义,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不掺水分的业绩反对形式主义,以一心为××的举措、经得起检验的政绩破除官僚主义。

4、管理监督责任

(13)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依法科学决策,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现象。

(14)查找支部内部监督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15)加强日常监督,上下级之间、同志之间经常性善意提醒,推动形成主动监督别人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

(16)紧盯重点人、重点事,经常性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17)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理党员违纪违规问题,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5、推动落实责任

(18)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全面从严治党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支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批评和意见。

(19)自觉服从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主动接受纪检委员和党员群众监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防范声誉风险。

(二)支部书记责任(9项)

支部书记作为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支部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带领部门全体党员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和支部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全面从严治党措施的学习传达、研究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在支部得到贯彻执行。

2、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岗位工作有机结合,将责任分解到人、传导到位,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有关事项。

3、扎实开展政治教育,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组织开展“**”主题教育,结合支部实际,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4、以支部为切口,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抓好专题警示教育、教育反思、自查排查、整改提高等各阶段工作。

5、定期主持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检查督促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支部承担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清晰明了,亲力亲为,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6、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持续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至少组织2次支委廉政专题学习,为支部党员群众讲1次辅导课。

7、加强对党员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工作状态,监督检查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及时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8、善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示提醒,谈话教育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按规定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9、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按规定报告支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组织委员责任(7项)

作为支部委员会成员,协助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承担支部组织建设中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和支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制定党员管理、组织发展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3、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有关工作。

4、了解掌握党员思想状况,参与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5、按照规定,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和委员出缺增补具体工作。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推优入党,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7、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统计等其他工作。

(四)宣传委员责任(5项)

作为支部委员会成员,协助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承担支部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宣传中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和支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提出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开展政治学习,组织党员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重要会议决议、会议精神和企业文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

4、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党员和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5、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培育挖掘宣传先进典型,办好支部宣传阵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和其他工作。

(五)纪检委员责任(6项)

作为支部委员会成员,协助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承担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和支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负责支部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拒腐防变能力和遵纪守法自觉性,督促党员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3、保障和维护党员民主权力,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保障条例》等情况。

4、加强党员日常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情况,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或问题。

5、受理党员和群众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按规定向纪委报告。向纪委或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支部党风、党纪情况。

6、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守党性原则,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做好其他工作。

(六)党员责任(11项)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和支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强化党员身份认同,立足岗位,承担责任,以自身行动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努力。

2、加强政治学习,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3、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和支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5、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秘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交办的任务。

6、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

7、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8、遵守党支部政治生活制度,按时参加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主题党日、集中培训等活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9、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政治督察报告篇6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严三实”要求,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日常管理,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坚决防止反弹。(主办:办公室、计财科、监察室,协办: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2、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和市委市政府“三十一条”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主办:监察室,协办:计财科、办公室)

二、切实加强纪律建设

3、严明政治纪律,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保证上级和市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主办:政治处、办公室、计财科,协办:监察室)

4、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和组织管理,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等现象,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遵守组织制度,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主办:政治处,协办:机关党委)

5、各单位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确保党纪的刚性约束。(主办:监察室,协办:各直属单位)

三、注重加强廉政教育

6、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将其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常态化廉政教育与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主办:监察室,协办:政治处、法规科、机关党委)

7、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风险意识、监督意识和权力约束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主办:监察室,协办:政治处)

8、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单位廉政文化建设,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常态化廉政教育。(主办:监察室,协办:办公室、计财科、机关党委)

9、加强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主办:监察室协办:办公室、机关党委)

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10、结合质监实际,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科学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完善领导干部述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办:政治处、监察室)

11、实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局党组、纪检组述廉报告制度;实行纪检组约谈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分管领导制度;按上级部署,落实机关、直属单位“三公”经费公开制度。(主办:监察室,协办:政治处、办公室、计财科)

12、加强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加强审计监督,对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主办:监察室,协办:政治处、计财科)

13、对直属单位开展专项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发现问题,强化监督。(主办:监察室,协办:政治处)

14、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抓好巩固提升、拓展延伸,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安全监察等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控。(主办:监察室,协办:各科室、稽查支队)

15、加强对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主办:监察室,协办:办公室)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6、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主办:政治处、监察室、各直属单位)

17、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定期向市局纪检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守土有责。(主办:监察室,协办:各直属单位)

18、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主办:监察室,协办:政治处)

六、深入抓好政风行风建设

19、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继续抓好本单位本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主办:监察室,协办: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20、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主办:政治处、监察室)

21、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整治特种设备安全、假冒伪劣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借行政审批、评选等工作搭车收费现象。(主办:监察室、计财科、法规科、各业务科室)

22、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为,推进“亲切服务”,整治技术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不严格执行检验检测收费问题,进一步规范协会管理。(主办:法规科、各业务科室、协办:稽查支队、各直属单位、协会)

七、不断加强和案件查处工作

23、落实《工作条例》和纪检监察举报工作要求,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主办:监察室,协办:办公室)

24、对实名举报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澄清不实举报,遏制诬告陷害,培育风清气正的风气。(主办:监察室,协办:各直属单位)

25、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诫勉、函询、教育,对党员干部身上发生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主办:监察室,协办:各科室)

26、认真梳理、规范管理和处置举报线索,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特别是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检验检测等领域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主办:监察室)

八、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

政治督察报告篇7

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胜利闭幕。会后说,党的十以来,最高检工作报告赞成率连年走高,今年再创历史新高,这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的结果。本次报告在今年的工作安排中,先后八次提到“检察监督”,一定程度反映了检察机关履职观念的转变、检察职能范围的变化以及履职重心的调整,检察监督体系在不断推进的实践探索中发展完善。

2017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在2017年工作安排部分,提出将大力加强检察监督,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完善专门检察监督格局。

发展完善中的检察监督

媒体注意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2013年、2014年、2015年均没有提及“检察监督”的内容;在2016年的工作报告中提及两次(“在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上专题汇报司法改革和检察监督情况”和“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而今年的工作安排中,先后八次提到“检察监督”(摘自《新京报》2017.3.13)。“检察监督”出现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频率变化,一定程度反映了检察机关履职观念的转变、检察职能范围的变化以及履职重心的调整,检察监督体系在不断推进的实践探索中发展完善。

其实,检察制度的发展是一个日趋合理化的过程。在社会环境与政治制度的共生互动中不断调试职能范围以求合理性,是检察制度发展的基本路径,也是检察改革的原动力。中国的检察制度首先是法律监督制度,其产生目的就是从制度上遏制权力拥有者使用权力的随意性,为权力划定界限,而不是建立带有抛硬币性质的偶然性的权力惩治机制。强化法律监督始终是贯穿全部检察工作的一条主线,把握住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实际功能,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局和高度出发,健全符合法治发展趋势的检察监督制度,切实遵循宪法定位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检察制度才具有更为长远的生命力。

检察监督体系是一个全面发展的体系,也是一个开放发展的体系,还处于理论创新、实践探索、健全完善的过程。其实,法律监督的概念自从在检察制度中使用,就一直处于内涵流变的形态。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评析前苏联检察时是将法律监督的内涵解构为“司法监督”和“一般监督”。检察机关重建时期,法律由最初的“合法性”中的法令、政令、带有强制性的决议,缩小为刑法,“去苏联化”的“法律监督”被本土限定为刑事案件司法监督上,在地方实践中甚至进一步萎缩为职务犯罪方面的监督。伴随着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已超出了犯罪监督的范围,延伸到民事、行政诉讼领域,法律监督权能也从犯罪监督推进到整个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成为比较稳定状态的检察监督职权配置,与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等核心职能相互配置,通过追诉犯罪和纠正法律适用中的违法行为来保障国家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正确实施,其本质属性是“司法监督”。检察权的功能体系中的“法律监督”内涵是在繁衍中发展的,检察监督体系没有被固定的理论和成型的制度左右,始终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从实际出发,调整完善,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理性的发展道路。

党中央始终重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以及检察权的监督属性,十以来为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指明了方向。党的十提出了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提出了要加强法律监督。三中全会重申了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法律监督向监督行政执法领域延伸。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提出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进行检察监督,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予以督促纠正,探索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拓展到国家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六中全会提出党委要支持和保证司法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中,每次都有检察机关的任务,可以说,强化检察监督是党在执政和治理国家的政治活动中对检察机关提出的要求和希望。

检察监督体系还没有完全成熟定型,检察监督的范围是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国家政治、经济、法制建设等状况而变化的。多年来,检察机关的属性定位问题也一直是理论界的争论点、司法实务界的困惑点。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完善,总结和巩固了前一阶段司法改革的成果,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检察监督范围进一步拓展,检察监督手段进一步丰富,诸多“短板”得到补强。尽管检察监督经常被习惯地理解为围绕诉讼过程对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和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但实际上,新时期的检察监督早已不再局限于诉讼监督的范畴。随着党的决策部署的推进以及相关立法的修改完善,检察监督已经扩展到非诉讼领域,并在行政执法领域延伸。在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法律监督职能是很重要的一环,检察监督不仅体现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领域,而且在反腐败斗争中仍然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在新的时期,必须抓住检察监督职能拓展的有利契机,牢牢把握维护法治统一的职责使命,在实践的基础上研究形成一个全面系统、上下统一、整体配套、运行有序的检察监督体系,形成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均衡发展、齐头并进的格局。在加强检察监督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依法、规范、理性、精准实施监督,更多地围绕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法律、是否严格落实法定职责、是否有效保护社会公益等情况展开工作,增强检察监督质效。

“深耕监督主业”体现时代声音

2016年7月20日,检察长在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正为目标,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有敏锐的媒体捕捉到,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提“检察监督体系”。2017年1月,检察长又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强调,我国宪法把检察机关确立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中国司法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的重要特色,是党和国家为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作出的重大制度设计。各级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宪法定位,积极顺应改革发展需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加强检察监督,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新作为。

实际上,2016年下半年,“深耕监督主业”已经在北京检察系统内部被频频提及。与此同时,北京市三级检察机关按照诉讼职能和监督职能适当分离的原则优化内设机构,成立了专司监督职能的侦查监督部和刑事审判监督部,部分院还设立了相对独立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部门。到2016年年底,北京市检察机关全面扭转了诉讼监督工作下滑势头,主要监督数据止跌回升。这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公布后,北京检察改革方向出现的变化,“深耕监督”一度被舆论称为检察机关后反贪局时代的必由之路。2017年1月,第十次北京市检察工作会议提出,将“严格监督、严密审查、严肃追诉”和“推进检察风险防控、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检察服务保障”一并部署、同步推动,使“三严”的法定职责和“三事”的延伸职责相互促进,最大限度释放检察工作的整体效能,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北京市检察机关将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责进一步明确为“监督、审查、追诉”。“监督职责”指狭义的检察监督,主要包括诉讼监督,对限制人身自由和公民财产的强制措施的监督,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等内容。“审查职责”主要包括对监察机关、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以及诉讼中需要检察机关审查把关、决定的事项。“追诉职责”,主要包括刑事追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以及其他需要检察机关提起或启动追究的程序。北京市检察机关还提出,坚持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和政治定位,深化“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适当分离,以“五大监督部”为工作载体,深入推进检察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信息化建设,强化侦查监督,强化审判监督,进一步深化刑事执行检察办案模式,深入推进民事检察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检察工作,提升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进一步夯实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政治定位。

山西省检察机关则将“固本、创新、攻坚、合作”作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所谓“固本”,就是坚持检察机关的政治本色、法律地位、目标任务不动摇,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要从法律监督机关的角色定位出发,聚精会神搞好监督主业。“创新”,就是适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构建检察权运行的新格局,立足宪法定位,深耕监督主业,着力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下大力气补齐法律监督短板,让监督权活起来,硬起来。“攻坚”,就是凝聚上下级检察机关的人心和力量,聚焦监督信息不对称,监督手段不好用、不管用等诉讼监督难题,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整合力量,破解难题;合理调配监督力量,推动刑事监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向v深发展。“合作”,就是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的整体格局中,善于利用执政资源、整体力量应对困难和挑战。

浙江省检察机关则提出,把握历史定位,强化检察监督,以勇立潮头姿态推进浙江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要从全局视野和发展眼光来看待改革,把加强检察监督作为检察机关重拾荣光的发力点,完善与司法责任制相匹配的组织机构、管理模式,实现法律监督的真正蜕变。要以修改后三大诉讼法为依托,突出监督重点,补齐监督短板,建立完善刑事、民事、行政、控申和专项检察监督的“4+X”检察监督体系,以点带面、以专项带全局,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发展,切实做好检察监督这篇大文章。浙江检察机关将在基层公安机关试行派驻检察站点或人员加强对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在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改革的同时,重点抓好“拆治归”行政执法监督;各地还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非公经济检察监督、互联网检察监督、金融检察监督等,为检察监督增添地方元素,形成全省“拼图”。

检察监督的法治化水平,关乎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改革对于检察发展既是挑战,更是机遇。检察机关必须统筹推进履行法定监督职能和探索性工作,严格检察监督,深耕监督主业,完善检察监督格局。准确把握职责使命,保持定力、坚定信心,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已经成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省市检察机关的共识。实际上,各省市检察机关也都已经将检察监督作为今后检察工作的主攻方向和新的增长点来思考和部署工作。比如,天津市检察机关提出,围绕法律监督宪法定位,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就要不断丰富拓展法律监督职能和作用,努力做好检察监督这篇大文章。天津市检察机关将在五大监督工作方面进行强化,包括: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大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不断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多环节发力。

如何深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

目前,检察监督在总体上还是检察工作的薄弱环节,检察监督的体系建设也还没有达到成熟定型的程度。尽管刑事检察监督工作已经形成工作模式,做法也比较成熟,但是发展不平衡,还有薄弱环节,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不够充分,法律赋予的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等职责履行还不到位,需要全面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开展还不够好,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还需要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不够深入全面,需要大力推进。行政检察监督还是新生事物,提起公益诉讼试点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还要积极探索。控告申诉检察开展得比较好,但需要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法律监督以及其他专项法律监督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稳步推进,切实加强。

新华社3月19日受权全文播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2017年工作安排”部分强调:大力加强检察监督。在继续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修改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的要求。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机制,更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等渠道,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依法惩治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门检察监督格局,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

深耕监督主责主业要突出宪法定位。检察机关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不仅是中国检察制度的特色,也是中国司法制度的特色。强化法律监督是贯穿检察工作的主线,加强检察监督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宪法职责的要求,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遵循宪法定位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就必须加强检察监督,聚焦对刑事、民事、行政V讼的监督和对行政违法行为等探索性工作,持续在检察监督上发力,着力构建检察监督工作新格局,彰显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机构中的重要地位,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检察监督工作要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中运行。坚持始终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检察监督活动,依法用好现有监督手段,注重监督措施的适当性、实效性。这就需要在法律框架和授权范围内,完善全方位、综合性、多环节的检察监督工作规范规程,建章立制、夯实制度根基,使各项检察监督职能划分清晰、配置合理,检察监督工作各项制度机制衔接紧密、相互促进。针对检察监督相关制度缺位、原则、抽象的问题,加强探索,健全完善,推动制度由粗到细、由虚到实,确保各项检察监督工作都有明确的方式、手段、机制,形成各项检察职能规范衔接、依法有序、运行流畅、合理制约、协调发展的检察监督体系。完善检察监督调查核实权行使程序,进一步细化检察机关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公益诉讼、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强制措施等监督工作中的操作程序。遵循检察监督规律,讲究工作章法,严格按照检察监督的范围、程序、方式、手段开展监督工作,使检察监督工作都能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实现监督依据规范、监督标准规范、监督程序规范、监督手段规范、监督文书规范。

检察监督职能的发挥还要更加充分。在具体层面,首先要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以“突出重点、有节制、讲方式、重成效”为工作原则,紧紧抓住侦查违法突出的问题,依法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提升侦查监督品质。灵活应对不同行政机关不尽相同的执法体系和办案模式,建立完善和深度应用与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涉刑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探索在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刑事案件高发区域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所检察室(官),适应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一站式”管理改革设立派驻检察室,建立统一的侦查活动监督平台,通过实地巡查、查阅电子卷宗、登录平台查看电子数据等方式,发现监督线索。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贯彻“依法、准确、及时、有效”的基本要求,善于运用抗诉手段强化审判监督工作,敢抗与抗准、抗轻与抗重并举。把监督纠正个案与监督纠正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围绕定罪、量刑、程序违法等各个环节,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一步深化刑事执行检察办案模式,将刑事执行检察的业务范围、监督手段、工作程序体系化、制度化,深入推进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建立纠防久押不决案件长效机制,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

其次,要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合理界定各级院职责定位和分工,统筹推进民事检察工作重心优化调整,深化“民事诉讼监督、支持、民事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民事审判、调解、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加强对虚假诉讼的专题研究,常态化开展监督工作。深化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完善监督意见采纳情况跟踪机制。深入开展“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强化基层监督质效,推动基层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工作转型升级。适应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专业审判庭等专业法庭改革的监督要求,完善工作流程衔接和监督制度。

再次,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适应行政检察职能由诉讼内监督向诉讼外监督拓展的新形势,将行政检察监督作为检察监督的新的增长点和发力点,认真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和司法改革的部署,全面加强对行政诉讼活动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加强案源机制建设,构建合理案件来源结构,拓展案件来源渠道,统筹推进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全面加强对生效裁判、审判人员违法和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深入研究论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强制措施监督改革,推动行政诉讼监督和对行政权的监督均衡发展。探索建立辐射检察系统内外机构、纵横交织的立体化工作模式,利用好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内设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和职能衔接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平台的共享使用,畅通运用渠道,促进依法行政。

政治督察报告篇8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19年,XX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队,压实“两个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督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一、深化学习教育,抓好《准则》《条例》贯彻执行。

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规划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通过撰写理论文章、开办专栏、专家讲座、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结合“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重要论述,逐条学习《准则》《条例》,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制度规定,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年内,组织开展《准则》《条例》学习月和知识竞赛,全面检验学习效果。加强正面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强化廉政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廉政文化建设。

二、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守政治纪律,坚决拥护中央和上级党委决定,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严守组织纪律,整肃队伍风气,坚决纠治乱写信、乱告状、告黑状和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净化政治生态,维护良好形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严查顶风违纪,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以及利用年节假期、婚丧喜庆之机收钱敛财问题,坚决整治和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抓好“三清”,确保违规问题彻查见底,防止已纠治问题变种、反弹。

三、压实“两个责任”,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队。

认真贯彻上级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地生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从严治队政治责任、行使权力等关键环节,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处以上干部的监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基层单位履行责任制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的人和事,紧盯不放,抓住典型追究问责。坚持“一案双查”,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队的重要抓手,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依据规定,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的贯彻执行,探索建立权力运行网络监控平台,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拟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和廉政承诺制度,对处以上干部填报的个人事项进行抽查核实。严格落实“凡提必核(核实个人事项报告情况)、凡提必审(审查干部档案)、凡提必查(清查信访举报)、凡提必听(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制度。

四、以零容忍态度,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

规范线索处置,建立纪保、督察、审计等部门发现问题线索通报机制,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做到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经常使用。突出审查重点,紧紧围绕违反“六大纪律”开展审查工作,特别是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具有职业特点的违纪违法案件。落实纪律审查工作指导意见,改进审查方式,提高审查效率,坚持快查快结,着力查清主要违纪问题,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作出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将查办结果在适当范围公开,减少重复信访,对造谣诽谤、诬告陷害的,坚决惩治,让坚持原则的干部不受委屈。注重执纪效果,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责任追究、责成审查对象撰写忏悔录等方式,把办案过程变为教育、警示、监督的过程。落实案件报告制度,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依规依纪处理,严格追究责任。落实首访责任制,着力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对重点案件、疑难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五、强化基础工作,筑牢队伍安全管理防线。

加强预防犯罪工作,准确把握规律特点,分类指导,提前预警,抓早抓小。落实预防犯罪工作“五项机制”、“六项措施”,加强对个别人员的排查列管、帮扶转化。加强“四反”工作,结合周边局势、社会环境、任务特点,扎实开展忠诚教育、“四反”教育,强化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严格重要岗位人员、执行重大任务人员政治考核,严格出国审查,严格因私护照管理。加强心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员心理健康普查活动。积极鼓励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等级考试,对考试通过的人员予以一定奖励,不断壮大心理咨询师队伍,提高心理服务工作水平。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和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法律援助人才库作用,持续开展法律援助进基层、送法下基层等活动,依法及时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六、加强督察检查,促进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以落实督察工作要点为抓手,按照遂行重大任务必查、重大节假日必查、敏感节点和重点时期必查的原则,突出执法执勤及安全管理重点,采取交叉督察、派驻督察等方式,持续加大日常督察检查力度。完善督察体系,适时组织各部门联合督察,积极构建涵盖全部岗位、全部人员的督察体系。健全规范督察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督察情况与基层单位党委班子日常量化捆绑挂钩机制,大力纠治屡查屡犯、反复发生等问题。突出督察工作重点,围绕重大任务和执法执勤工作开展督察检查和专项督察;加强对执法不公、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督察检查;抓实节假日,以及涉酒、涉密、“三项纪律”和作风建设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督察检查。创新督察工作方式方法,深入推进网上督察工作,制定网上督察工作规范,延伸督察工作触角;采取集中培训、交叉督察、评比表彰等方式,持续调动激发督察“三员”(兼职督察干部、督察联络员、督察信息员)工作热情,提升督察工作效能。

七、强化审计监督,严格依规整改突出问题。

坚持党委管审议审,加强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基建和专项审计,年内经济责任审计率达到100%,对造价X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预、决算审计,开展经费财务收支和执法活动财物管理等专项审计。围绕中心任务,加强对工程建设、油料、公务接待、福利性补贴和财务工作大清查发现问题的审计监督,推进审计工作全覆盖。狠抓问题整改,按照统一部署,对近年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审计约谈、审计通报制度,对未整改的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和定期通报,杜绝屡审屡犯问题的发生,促进审计工作效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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