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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哲学论文8篇

时间:2022-07-08 13:23:30

经典哲学论文

经典哲学论文篇1

一、 中国哲学典籍的性质、范围、特点

及其英译的重要性

成中英先生在《中国哲学与中国哲学文化》一书中曾指出哲学是民族文化中的核心部分,而中国哲学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产物。我们生为中国人,浸濡在中国民族文化生活的基本方式里,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进一步的认识这种文化的精神这种文化的意义呢?作为一个慎思明辨的中国人,我们是无法逃避发掘及发扬自己历史智慧与民族智慧的责任。[1](P3)可以说,中国哲学典籍承载着中国哲学的核心价值,作为经典文本,维系着一个民族得以安身立命的根基。它主要是指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元典文本,如后代所称的《五经》《四书》《荀子》 《老子》《庄子》《墨子》《公孙龙子》等,及汉以后相关的子集,同时也包括魏晋南北朝之后传入中国的佛学典籍。以儒、释、道三家为主体,兼及其他诸子百家的中国哲学典籍,不仅集中体现了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亦如西方的《圣经》以及苏格拉底、柏拉图等人的经典哲学著作一样,更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精神财富。因此,中国哲学典籍的英译是关乎一个民族哲学文化的传承、交流、发展的大事, 是“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文化参与全球文化交流的一个极好途径。”[2](P3)能够促进中西文化的会通,从而构建“和而不同、相得益彰”的文化多元化的全球文化格局。中国哲学典籍兼及儒、释、道三家。如果按照冯友兰[3]的观点,把中国哲学史大致分为子学和经学两个时代的话,那么,自孔子到淮南王的子学时代主要是中国哲学的原创期,这一时期产生的经典都是元典,以儒学典籍为例,主要是《五经》《论语》《孟子》《荀子》等;而自汉代的董仲舒以来,中国哲学就进入了对元典的持续性的阐释过程,不断创造新的经典。如宋明理学中,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近思录》,王阳明的《传习录》《大学问》等。这些经典首先是“产生经典的那个时代的各种典章制度、社会活动、文化观念的历史记载”[4](P74),是经典作者在特定时空的产物,而经典的诠释者又处在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其诠释必然带有时代特征。经典诠释者的历史性既能帮助诠释者更好地发掘元典隐而未发的内涵,从而构建新的哲学体系,产生新的经典,但也有可能会曲解或过度诠释元典的内容,正如刘笑敢先生所言:“中国哲学诠释传统的典型形式是以经典诠释的方式进行哲学体系的建构或重构,这一方式包含着‘客观’地诠释经典的‘原义’和建立诠释者自身的哲学体系的内在矛盾和紧张。” [5](P31) 由此可见,如何安顿好诠释者的历史性是一个严肃的方法论问题。国内许多学者都意识到中国哲学典籍的特殊性质,从而提出了相应的原则和翻译方法,如崔永禄(2007)提出中国经典外译的几个原则性问题:一是注意保留中国文化的特征和原貌;二是译文要能体现中国文化艺术和语言创作的水准;三是注意语言流畅,具有较大的可读性。[6](P43~46)郭尚兴(2010)指出中国哲学典籍的英译原则应该是保持文化个性,力求形神兼备,减少文化亏损;平衡语用效果。[7](P138~142)杨平(2012)认为中国哲学的译介应该避免基督教化、西方哲学化或文化利用型翻译途径,采取文化还原式的翻译策略如音译、创译和综合翻译等方法来彰显中国哲学的特质和财富。[8](P77~87)作者认为,中国哲学典籍的英译方法以对经典的正确解读为前提,而后才是如何把这种解读的含义更恰当地转换成英语。而在解读的过程中要以概念史和思想史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要对关键的哲学概念或术语进行历时的考据:包括音读、训诂和名物的考辨,并且比较同一概念术语在相应体系内不同的发展阶段的诠释意义,以及同其他哲学体系内同一术语的诠释意义的差别;而思想史的诠释方法则强调从诠释者所处的历史脉络中把握经典的具体含义。在对经典的正确解读的前提下,要从比较哲学的视角出发,注重把体现中国哲学思想特色的概念转换成能与西方哲学文化平等对话的概念体系,使中国哲学可以早日真正成为世界哲学文化的大家庭中的一员,从而形成“和而不同、相得益彰”的全球文化格局。

二、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诠释方法

(一)概念史和思想史相结合的诠释方法

对中国哲学典籍的正确解读,是翻译的第一步。首先要求我们对中国哲学发展史的整体脉络有较为清晰的认识,特别是要认识到中国哲学典籍正是在对元典的持续性的阐释过程中不断产生的经典文本。因此,从哲学概念和诠释者的历时性上考察经典文本,把握元典文本的“客观原义”以及在其后历代诠释者的“诠释意义”。要把经典还原到相应的历史背景中把握其含义,即采用“概念史的研究方法”和“思想史的研究方法”[9](P20)。所谓“概念史的研究方法”,以儒家经典为例,是指紧扣儒学史中的重要概念或术语,一方面潜回元典对这些术语进行音读、训诂以及名物的考辨与疏通,理解其基本的概念意义,即是中国传统的考据之学,另一方面观察同一概念或术语在儒学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的诠释意义,及其同其他哲学派别之间的差异。“思想史的研究方法”是把对经典的诠释,放置在诠释者所处的历史脉络中加以分析,“从而将经典诠释者身处的时空情境,及其诠释言论的历史背景与具体含义加以解明。”[9](P15)下面就以如何理解朱熹的著作为例,用概念史和思想史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探讨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诠释方法。

(二)对朱熹理学的“概念史”诠释

朱熹在中国儒学发展史上的地位功不可没,他通过对《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元典的重新诠释,才有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四书》,并且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概念的哲学体系,是儒学发展的新阶段。朱熹也是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位明确提出解经方法的哲学家,他不仅注重义理的发掘,同时也没有摒弃对章句的训诂,潘德荣[10](P57)认为朱熹把“意义整体的圆融和谐确立为对经典的理解之方法论的基本原则”。朱熹的哲学著作包括《四书章句集注》《近思录》《朱子语类》等,都是在对元典文本的深入阐释的过程中,发展出的新的哲学理念,因此,诠释朱熹的哲学思想,必须要潜回到相应的历史背景,把握儒学动态的发展过程。作为典籍英译者,从某种意义上,我们也是典籍的诠释者,特别是经典的跨文化诠释者,但我们的任务不是像朱熹那样的哲学家,要去发展或建立新的哲学体系,而是要努力做到如何忠实地再现不同历史阶段的哲学典籍的内涵,并且要立足当下,使中国哲学典籍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参与世界哲学之间的对话,使中国文化的精神在异域发扬光大。

朱熹把理学的主要概念:理、气、心、性、天理等都全部融入对《四书》的注解之中。如《论语?为政》中,孔子曰“五十而知天命”,朱子的解释是:“天命,即天道之流行而赋于物者,乃事物所以当然之故也”[11](P56)此处朱子以“理”解释天命。又如朱子对《中庸》第一章“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一句的注解是“命,犹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形成,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意味建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率,循也。道,犹路也。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则其日用事物之间,莫不各有当行之路,是则所谓道也。”[11]其中,朱子以“理”来解释性,从而树立了一个由理主宰的形而上学的世界。对朱熹所说的“理”这一基本概念的理解一定要放在整个哲学发展史的背景下进行,这就是黄俊杰先生所说的“概念史的研究方法”。

《四书章句集注》中出现了高达364个“理”字。而“理”字并未在《论语》中出现,直到战国中后期,孟子才将“理”“义”并举,“心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木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 “...What is it then of which they similarly approve? It is, I say, the principles of our nature, and the determinations of righteousness.”[12](P478~479)可见,孟子将“理”与“义”并举,同时作为道德的准则来理解。荀子也讲“Propriety is unchangeable Principle.”肯定物之理是可知的。《庄子?内篇》中庖丁解牛的故事,有“依乎天理”的说法,所谓天理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理。但是荀子和庄子并没有提出对“理”的解释。《韩非子》的《解老》篇对“理”做出了解释:“理者,成物之文也。”又云:“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之谓理。”[13](P40)所以,韩非子对“理”的解释是物体的外表形式的区别所在,这可以理解为“理”的基本含义,与《庄子》中的“天理”不同。魏晋玄学家郭象则认为“物各自生而无所出焉”“物物有理,事事有宜”[13](P41),郭象认为每一个事物都是独立存在的,此物是此物,彼物是彼物,都是必然的,这个必然性就是理。在宋代儒学家那里,“理”变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范畴。张载认为“气”的聚散攻取中“顺而不妄”者就是“理”,阴阳之气的相互作用和推移就是“理”。可见张载以“气”为根本,“理”是气化过程的产物而已。二程则认为“理”为世界的最高本原。所谓“天者理也”。朱熹继承了二程的观点,认为理是世界的本原。“太极只是天地万物之理”, “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有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14](卷一),同时,朱子又说:“如阴阳五行错综不失条绪,便是理。”(同上)“理”此时又有了自然规律的意义,又说,“理则为仁义礼智。”(同上)可见,朱子的“理”又有道德标准的意义。郭尚兴先生在《汉英中国哲学辞典》中对“理”的翻译如下:“理:Principle, Logic, Truth [15](P561) 理学:Neo-Confucianism[15](P563)程朱理学:The School of Principle represented by Cheng Yi and Zhu Xi [15](P563~564)。”

作为当代的中国哲学典籍英译者,我们一方面先要回归元典,从中找到核心概念的训诂学意义,其次要从典籍中的核心概念的演变发展史中把握其丰富的内涵,这也是黄俊杰教授所说的概念史的研究方法。除此之外,还要注意经典诠释者是在哪一种具体的历史脉络或情景脉络中解读元典的,这对经典的理解大有裨益。

(三)对朱熹理学的“思想史”诠释

朱熹所处的南宋时期,经过了唐末的藩镇割据,君臣父子的篡夺残杀,儒家的伦理纲常早就受到了极大的摧毁。加之,宋朝之前佛道两家的本体论思想皆有阐述,而儒家思想却恰恰缺少某种本体论思想的提炼和系统阐述,在汉唐时期主要停留在训诂、注疏的层面,很难与佛老思想从本体论上抗衡,儒家文化的主导地位十分被动,时代呼唤有人担当此重任,为儒学的发展披荆斩棘。朱熹的“天理”论正是在新的形势下,通过对《大学》《中庸》《孟子》《论语》《周易》等儒家经典的注释,在二程思想的基础上,进行了理论创新,建构了一个以“无极”“太极”“天理”为最高哲学范畴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系,大大丰富了中国儒学的本体论思想。可以说,朱熹对经典的阐释是当时时代的要求,是带着他所处时代的思想文化问题而质询于经典,是用他所处时代的思想文化观念来理解、复述经典中的思想文化观念。他把《礼记》中的《大学》和《中庸》两篇单列出来,并与《论语》《孟子》合并,称《四书》,虽然也遭到许多学者的批判,但无法否认的是《四书》经过朱子之阐释,已经成为儒家乃至整个中国哲学文化的核心经典文本。究其原因,朱子对儒学经典文本的重新选择和编排,正是应时代之要求,对儒学之新发展。与汉儒以《五经》为核心经典的儒学体系不同,《四书》的主要内容涵盖了更为广泛的政治、伦理、教育等方方面面,囊括了天道、纲常、心性等概念,而朱熹就是根据时代的要求,对这些理念进行了更加系统化和哲理化的阐释,构建了一个以“理”为最高哲学范畴的思想体系。“理”既是作为整体的“理”,抑或是“太极”,所谓“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同时,理又存在于借助于“气”而派生的每一具体事物里,所谓“本是一太极,而万物各有禀受,又自各全具一太极尔。”[14](卷37) 朱熹的理学无疑是应时代的要求对经典的合“理”化阐释,体现了对经典的继承性及其自身鲜明的时代特征。朱熹因诠释《四书》而建构的理学思想,体现了作为中国思想文化主干的儒家学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复兴的时代要求,同时也实现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综合创新,使儒家学说上升到一个更高思想理论层次的社会需求。[4](P79)

三、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转换方法

(一) 回顾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方法

理解之后,就是表达,即如何把原汁原味的中国哲学典籍所蕴含的中国文化精神转换成以英语语言为载体的哲学文本,这是中国哲学进入当代世界哲学体系的时代诉求,同时也是弘扬民族文化,稳固中华民族固有的文化身份的重要步骤。回顾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主要方法,受到英译者本身文化身份的局限(20世纪之前大多由传教士和汉学家完成),他们的翻译方法从带有传教目的的某种“儒耶杂糅”的方法,再到学术性的研究方法,20世纪50年代之后,更多的是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方法。根据安乐哲的总结,中国哲学典籍,早期是以“天主教化”和“基督教化”的形象被西方读者所熟知的,后来又被“东方化”,到现在又套进了某种“诗化、神秘化的框架里。”“The Chinese philosophy that Western readers are familiar with at the beginning was ‘Christianized’, and then in more recent times it has been ‘Orientalized’, but even more so it has been poeticized, mystified, and infused with mysterious perspectives.” [16](P81)迄今为止,西方哲学研究视野中关于中国哲学的探讨,“往往是将中国哲学置入与其自身毫不相干的西方哲学范畴和问题框架中加以讨论。”[17](前言P5)作者也认为:把中国哲学典籍视为一种西方哲学传统的附属物,就完全遮蔽了中国哲学的特质。因此,我们要探讨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方法,首先要从认识论上避免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负面影响,强调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差异性,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我们的哲学典籍不能只局限于自身文化内部的发展,更要参与到当代哲学的对话中,既要找到对话的共同背景,也要对差异性保持敏感。作者注意到安乐哲和郝大维提出的比较哲学的翻译方法正符合这种认识论。进而观之,比较哲学的研究方法同时也体现了一种哲学的诠释方式:一方面通过对元典的解读,构建《论语》的哲学语境,再在该语境中进行文本的诠释和翻译。这种翻译并不是传统的从文本诠释到文本翻译的线性过程,而是先从文本出发构建出理论体系,再返回文本结合已构建的体系进行诠释和翻译。[18](P135)朱熹在对经典的阐释过程中构建了一个以“天理”为最高范畴的哲学体系:他从元典文本出发构建理论体系,再在该语境中返回元典,结合理论体系对元典进行诠释。既有训诂的发掘,又有义理的阐释。这和安乐哲比较哲学的翻译方法的确有异曲同工之妙。

并且,安乐哲还在这种认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翻译“策略性框架”,尤其是对中国哲学概念或术语的翻译,具有启发意义。

(二)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策略性框架”

安乐哲在《和而不同:中西哲学的会通》中,提出了翻译中国哲学典籍的一套完整的策略性框架:“包括阐释性的介绍,不断演进的关键哲学术语词汇表,校对过的中文原文,以及与原文相对应的自觉自明的译文。”[17](P6)其中,阐释性的介绍是指在译文之前的序言部分,对典籍文本所体现的中国哲学的特色的介绍,对文本本身的成书背景、作者及其主要哲学思想的介绍。哲学术语词汇表是该典籍中出现的关键哲学术语的中英文对照表。而自觉自?的译文主要是强调,虽然译者本意是要尽可能地从中国哲学语境出发,忠实地传达中国哲学的原始内涵,但是,由于译者自身受到特定时空的局限,总会带有某种伽达默尔式的偏见,这是理解异域文化的一个前提,而不是对文献的曲解,由于缺乏自觉自明的意识,翻译者意识不到他们自身伽达默尔式的偏见,所以不得不求助于辞典。辞典自身是渲染着严重文化偏见的油彩。这样的译文不是背叛了他们的读者一次,而是两次。“正如每代人都会有选择地继承先哲们的思想,并以其自身的形象来重塑先哲,每代人都会根据其自身的需要来重构世界古典哲学经典。当然我们也毫不例外地受到特定时空的局限。即使对中国古典哲学文献最浮光掠影的理解,哪怕只是谱系式的合历史主义的理解,也要求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局限。这种自觉自明绝对不是要曲解文献,反而恰恰是要去理解文化的基本前提。” [17](P6)

(三)关键哲学术语的翻译方法尽管许多西方学者,如史柏嘉(Schaberg 2001)、郑文君(Cheang 2000)等都对安乐哲的哲学术语翻译方法进行了批评,但作者认为无论结果或效果如何,安乐哲的方法都是对中国哲学术语翻译的一次有益尝试,开辟了新的翻译之道。

[JP+1]安乐哲认为“现存翻译模式是建立在使用标准英汉词典和默认一个未经反思的假设的基础上的,这个假定就是‘字面的’翻译必定是准确的。那些不假思索,最先跃入脑海的感觉很舒服的,最符合西方语言习惯的,被大家视为最贴切的翻译,其实都是给中国哲学典籍强加上了与其文化无关的西方文化预设,有意无意地将一个文本从其历史和人文背景中剥离出来,移植到一片哲学水土完全不同的土地中,这是在任意利用该文本,并且完全不在意篡改其根本。相反,将文本置于其自身环境中相对保守地加以定位,即使不能尽善尽美,亦可心向往之。”[17](P7)安乐哲拒绝使用传统的词典中的词汇表,选取了一些具有颠覆性的,不符合西方这哲学传统的日常语言词汇,从而更好地保留中国哲学的特质。[JP]

“德”的诠释和转换,安乐哲首先认识到该词在中国哲学语境中具有表达某种事物和个人的个别特征,而带有某种本质主义的西方哲学式的词汇“virtue”不能表达此种含义,并且容易令人联想起“freedom”等词汇。而用“power”则有“强制”的意思,与儒家的德制社会理念不符,因此,安乐哲选择了用“excellence”来译“德”,较好地体现了儒家道德的实践性和过程性。关于儒学的核心概念“仁”,安乐哲和罗思文的理解是:“仁”必须先事“礼”,有威信的人必须是一个探路之人,成“仁”之路是一个把传统化为自身品质的富有创造性的过程。因此,他们并未使用“humanity” 这一传统译法,因为humanity 是一个普适概念,与罗马的 humanitas 相关,意指唯一的、普遍的、本质性的对象。若将“仁”视为一个普适性概念,就会破坏它的个别性。“仁”的另一个传统译名 benevolence 只是表达一种狭窄心理态度的简单词汇。因此,译者们选择了 authoritative person 作为“仁”的译名。作为以英语为母语的学者,安乐哲认为 authoritative 一词具有“礼貌”“创作”“权威”等含义。[19](P114)

同样,“心”被安乐哲翻译成“heart-and-mind”,保持了中国哲学中认知意义的“心”(mind)和情感意义的“心”(heart)的整体性。“礼”习惯上翻译成“ritual, rites, customs, etiquette, propriety, morals, rules of proper behavior, worship”这些翻译都只翻译出了一种含义,“what is appropriate”,而没有译出“doing what is appropriate”。这个复合的表意文字,《说文》中,被定义为“履”,意思是“踏于道上”,因为也意味着“品行”“行为”,安乐哲翻译为“ritual propriety”,强调充分参与一个由“礼”组成的社群,把各种习俗和价值个人化。同样,在安乐哲这里,“义”不是“righteousness”而是“appropriateness”“a sense of what is fitting”;“正”不是“rectification”“correct conduct”而是“proper conduct”;“政”不是“government”而是“governing properly”。安乐哲在翻译文本中所提供的新的术语表,并不是要用一套中国哲学术语来取代原先不完善的模式。而是要把这些关键术语翻译成一些具有提示性的符号,以便读者可以回到词汇表中,重新检讨这些属于本身的意思,并且希望他们自己能够恰当运用,可见,安乐哲并没有忽略西方读者的接受能力。

经典哲学论文篇2

关键词: 中国哲学典籍英译;概念史研究方法;思想史研究方法;比较哲学;策略性框架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4)02-0131-06

一、 中国哲学典籍的性质、范围、特点

及其英译的重要性

成中英先生在《中国哲学与中国哲学文化》一书中曾指出哲学是民族文化中的核心部分,而中国哲学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产物。我们生为中国人,浸濡在中国民族文化生活的基本方式里,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进一步的认识这种文化的精神这种文化的意义呢?作为一个慎思明辨的中国人,我们是无法逃避发掘及发扬自己历史智慧与民族智慧的责任。[1](P3)可以说,中国哲学典籍承载着中国哲学的核心价值,作为经典文本,维系着一个民族得以安身立命的根基。它主要是指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元典文本,如后代所称的《五经》《四书》《荀子》 《老子》《庄子》《墨子》《公孙龙子》等,及汉以后相关的子集,同时也包括魏晋南北朝之后传入中国的佛学典籍。以儒、释、道三家为主体,兼及其他诸子百家的中国哲学典籍,不仅集中体现了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亦如西方的《圣经》以及苏格拉底、柏拉图等人的经典哲学著作一样,更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精神财富。因此,中国哲学典籍的英译是关乎一个民族哲学文化的传承、交流、发展的大事, 是“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文化参与全球文化交流的一个极好途径。”[2](P3)能够促进中西文化的会通,从而构建“和而不同、相得益彰”的文化多元化的全球文化格局。中国哲学典籍兼及儒、释、道三家。如果按照冯友兰[3]的观点,把中国哲学史大致分为子学和经学两个时代的话,那么,自孔子到淮南王的子学时代主要是中国哲学的原创期,这一时期产生的经典都是元典,以儒学典籍为例,主要是《五经》《论语》《孟子》《荀子》等;而自汉代的董仲舒以来,中国哲学就进入了对元典的持续性的阐释过程,不断创造新的经典。如宋明理学中,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近思录》,王阳明的《传习录》《大学问》等。这些经典首先是“产生经典的那个时代的各种典章制度、社会活动、文化观念的历史记载”[4](P74),是经典作者在特定时空的产物,而经典的诠释者又处在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其诠释必然带有时代特征。经典诠释者的历史性既能帮助诠释者更好地发掘元典隐而未发的内涵,从而构建新的哲学体系,产生新的经典,但也有可能会曲解或过度诠释元典的内容,正如刘笑敢先生所言:“中国哲学诠释传统的典型形式是以经典诠释的方式进行哲学体系的建构或重构,这一方式包含着‘客观’地诠释经典的‘原义’和建立诠释者自身的哲学体系的内在矛盾和紧张。” [5](P31) 由此可见,如何安顿好诠释者的历史性是一个严肃的方法论问题。国内许多学者都意识到中国哲学典籍的特殊性质,从而提出了相应的原则和翻译方法,如崔永禄(2007)提出中国经典外译的几个原则性问题:一是注意保留中国文化的特征和原貌;二是译文要能体现中国文化艺术和语言创作的水准;三是注意语言流畅,具有较大的可读性。[6](P43~46)郭尚兴(2010)指出中国哲学典籍的英译原则应该是保持文化个性,力求形神兼备,减少文化亏损;平衡语用效果。[7](P138~142)杨平(2012)认为中国哲学的译介应该避免基督教化、西方哲学化或文化利用型翻译途径,采取文化还原式的翻译策略如音译、创译和综合翻译等方法来彰显中国哲学的特质和财富。[8](P77~87)作者认为,中国哲学典籍的英译方法以对经典的正确解读为前提,而后才是如何把这种解读的含义更恰当地转换成英语。而在解读的过程中要以概念史和思想史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要对关键的哲学概念或术语进行历时的考据:包括音读、训诂和名物的考辨,并且比较同一概念术语在相应体系内不同的发展阶段的诠释意义,以及同其他哲学体系内同一术语的诠释意义的差别;而思想史的诠释方法则强调从诠释者所处的历史脉络中把握经典的具体含义。在对经典的正确解读的前提下,要从比较哲学的视角出发,注重把体现中国哲学思想特色的概念转换成能与西方哲学文化平等对话的概念体系,使中国哲学可以早日真正成为世界哲学文化的大家庭中的一员,从而形成“和而不同、相得益彰”的全球文化格局。

二、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诠释方法

(一)概念史和思想史相结合的诠释方法

对中国哲学典籍的正确解读,是翻译的第一步。首先要求我们对中国哲学发展史的整体脉络有较为清晰的认识,特别是要认识到中国哲学典籍正是在对元典的持续性的阐释过程中不断产生的经典文本。因此,从哲学概念和诠释者的历时性上考察经典文本,把握元典文本的“客观原义”以及在其后历代诠释者的“诠释意义”。要把经典还原到相应的历史背景中把握其含义,即采用“概念史的研究方法”和“思想史的研究方法”[9](P20)。所谓“概念史的研究方法”,以儒家经典为例,是指紧扣儒学史中的重要概念或术语,一方面潜回元典对这些术语进行音读、训诂以及名物的考辨与疏通,理解其基本的概念意义,即是中国传统的考据之学,另一方面观察同一概念或术语在儒学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的诠释意义,及其同其他哲学派别之间的差异。“思想史的研究方法”是把对经典的诠释,放置在诠释者所处的历史脉络中加以分析,“从而将经典诠释者身处的时空情境,及其诠释言论的历史背景与具体含义加以解明。”[9](P15)下面就以如何理解朱熹的著作为例,用概念史和思想史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探讨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诠释方法。

(二)对朱熹理学的“概念史”诠释

朱熹在中国儒学发展史上的地位功不可没,他通过对《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元典的重新诠释,才有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四书》,并且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概念的哲学体系,是儒学发展的新阶段。朱熹也是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位明确提出解经方法的哲学家,他不仅注重义理的发掘,同时也没有摒弃对章句的训诂,潘德荣[10](P57)认为朱熹把“意义整体的圆融和谐确立为对经典的理解之方法论的基本原则”。朱熹的哲学著作包括《四书章句集注》《近思录》《朱子语类》等,都是在对元典文本的深入阐释的过程中,发展出的新的哲学理念,因此,诠释朱熹的哲学思想,必须要潜回到相应的历史背景,把握儒学动态的发展过程。作为典籍英译者,从某种意义上,我们也是典籍的诠释者,特别是经典的跨文化诠释者,但我们的任务不是像朱熹那样的哲学家,要去发展或建立新的哲学体系,而是要努力做到如何忠实地再现不同历史阶段的哲学典籍的内涵,并且要立足当下,使中国哲学典籍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参与世界哲学之间的对话,使中国文化的精神在异域发扬光大。

朱熹把理学的主要概念:理、气、心、性、天理等都全部融入对《四书》的注解之中。如《论语・为政》中,孔子曰“五十而知天命”,朱子的解释是:“天命,即天道之流行而赋于物者,乃事物所以当然之故也”[11](P56)此处朱子以“理”解释天命。又如朱子对《中庸》第一章“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一句的注解是“命,犹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形成,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意味建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率,循也。道,犹路也。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则其日用事物之间,莫不各有当行之路,是则所谓道也。”[11]其中,朱子以“理”来解释性,从而树立了一个由理主宰的形而上学的世界。对朱熹所说的“理”这一基本概念的理解一定要放在整个哲学发展史的背景下进行,这就是黄俊杰先生所说的“概念史的研究方法”。

《四书章句集注》中出现了高达364个“理”字。而“理”字并未在《论语》中出现,直到战国中后期,孟子才将“理”“义”并举,“心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木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 “...What is it then of which they similarly approve? It is, I say, the principles of our nature, and the determinations of righteousness.”[12](P478~479)可见,孟子将“理”与“义”并举,同时作为道德的准则来理解。荀子也讲“Propriety is unchangeable Principle.”肯定物之理是可知的。《庄子・内篇》中庖丁解牛的故事,有“依乎天理”的说法,所谓天理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理。但是荀子和庄子并没有提出对“理”的解释。《韩非子》的《解老》篇对“理”做出了解释:“理者,成物之文也。”又云:“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之谓理。”[13](P40)所以,韩非子对“理”的解释是物体的外表形式的区别所在,这可以理解为“理”的基本含义,与《庄子》中的“天理”不同。魏晋玄学家郭象则认为“物各自生而无所出焉”“物物有理,事事有宜”[13](P41),郭象认为每一个事物都是独立存在的,此物是此物,彼物是彼物,都是必然的,这个必然性就是理。在宋代儒学家那里,“理”变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范畴。张载认为“气”的聚散攻取中“顺而不妄”者就是“理”,阴阳之气的相互作用和推移就是“理”。可见张载以“气”为根本,“理”是气化过程的产物而已。二程则认为“理”为世界的最高本原。所谓“天者理也”。朱熹继承了二程的观点,认为理是世界的本原。“太极只是天地万物之理”, “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有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14](卷一),同时,朱子又说:“如阴阳五行错综不失条绪,便是理。”(同上)“理”此时又有了自然规律的意义,又说,“理则为仁义礼智。”(同上)可见,朱子的“理”又有道德标准的意义。郭尚兴先生在《汉英中国哲学辞典》中对“理”的翻译如下:“理:Principle, Logic, Truth [15](P561) 理学:Neo-Confucianism[15](P563)程朱理学:The School of Principle represented by Cheng Yi and Zhu Xi [15](P563~564)。”

作为当代的中国哲学典籍英译者,我们一方面先要回归元典,从中找到核心概念的训诂学意义,其次要从典籍中的核心概念的演变发展史中把握其丰富的内涵,这也是黄俊杰教授所说的概念史的研究方法。除此之外,还要注意经典诠释者是在哪一种具体的历史脉络或情景脉络中解读元典的,这对经典的理解大有裨益。

(三)对朱熹理学的“思想史”诠释

朱熹所处的南宋时期,经过了唐末的藩镇割据,君臣父子的篡夺残杀,儒家的伦理纲常早就受到了极大的摧毁。加之,宋朝之前佛道两家的本体论思想皆有阐述,而儒家思想却恰恰缺少某种本体论思想的提炼和系统阐述,在汉唐时期主要停留在训诂、注疏的层面,很难与佛老思想从本体论上抗衡,儒家文化的主导地位十分被动,时代呼唤有人担当此重任,为儒学的发展披荆斩棘。朱熹的“天理”论正是在新的形势下,通过对《大学》《中庸》《孟子》《论语》《周易》等儒家经典的注释,在二程思想的基础上,进行了理论创新,建构了一个以“无极”“太极”“天理”为最高哲学范畴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系,大大丰富了中国儒学的本体论思想。可以说,朱熹对经典的阐释是当时时代的要求,是带着他所处时代的思想文化问题而质询于经典,是用他所处时代的思想文化观念来理解、复述经典中的思想文化观念。他把《礼记》中的《大学》和《中庸》两篇单列出来,并与《论语》《孟子》合并,称《四书》,虽然也遭到许多学者的批判,但无法否认的是《四书》经过朱子之阐释,已经成为儒家乃至整个中国哲学文化的核心经典文本。究其原因,朱子对儒学经典文本的重新选择和编排,正是应时代之要求,对儒学之新发展。与汉儒以《五经》为核心经典的儒学体系不同,《四书》的主要内容涵盖了更为广泛的政治、伦理、教育等方方面面,囊括了天道、纲常、心性等概念,而朱熹就是根据时代的要求,对这些理念进行了更加系统化和哲理化的阐释,构建了一个以“理”为最高哲学范畴的思想体系。“理”既是作为整体的“理”,抑或是“太极”,所谓“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同时,理又存在于借助于“气”而派生的每一具体事物里,所谓“本是一太极,而万物各有禀受,又自各全具一太极尔。”[14](卷37) 朱熹的理学无疑是应时代的要求对经典的合“理”化阐释,体现了对经典的继承性及其自身鲜明的时代特征。朱熹因诠释《四书》而建构的理学思想,体现了作为中国思想文化主干的儒家学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复兴的时代要求,同时也实现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综合创新,使儒家学说上升到一个更高思想理论层次的社会需求。[4](P79)

三、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转换方法

(一) 回顾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方法

理解之后,就是表达,即如何把原汁原味的中国哲学典籍所蕴含的中国文化精神转换成以英语语言为载体的哲学文本,这是中国哲学进入当代世界哲学体系的时代诉求,同时也是弘扬民族文化,稳固中华民族固有的文化身份的重要步骤。回顾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主要方法,受到英译者本身文化身份的局限(20世纪之前大多由传教士和汉学家完成),他们的翻译方法从带有传教目的的某种“儒耶杂糅”的方法,再到学术性的研究方法,20世纪50年代之后,更多的是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方法。根据安乐哲的总结,中国哲学典籍,早期是以“天主教化”和“基督教化”的形象被西方读者所熟知的,后来又被“东方化”,到现在又套进了某种“诗化、神秘化的框架里。”“The Chinese philosophy that Western readers are familiar with at the beginning was ‘Christianized’, and then in more recent times it has been ‘Orientalized’, but even more so it has been poeticized, mystified, and infused with mysterious perspectives.” [16](P81)迄今为止,西方哲学研究视野中关于中国哲学的探讨,“往往是将中国哲学置入与其自身毫不相干的西方哲学范畴和问题框架中加以讨论。”[17](前言P5)作者也认为:把中国哲学典籍视为一种西方哲学传统的附属物,就完全遮蔽了中国哲学的特质。因此,我们要探讨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方法,首先要从认识论上避免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负面影响,强调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差异性,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我们的哲学典籍不能只局限于自身文化内部的发展,更要参与到当代哲学的对话中,既要找到对话的共同背景,也要对差异性保持敏感。作者注意到安乐哲和郝大维提出的比较哲学的翻译方法正符合这种认识论。进而观之,比较哲学的研究方法同时也体现了一种哲学的诠释方式:一方面通过对元典的解读,构建《论语》的哲学语境,再在该语境中进行文本的诠释和翻译。这种翻译并不是传统的从文本诠释到文本翻译的线性过程,而是先从文本出发构建出理论体系,再返回文本结合已构建的体系进行诠释和翻译。[18](P135)朱熹在对经典的阐释过程中构建了一个以“天理”为最高范畴的哲学体系:他从元典文本出发构建理论体系,再在该语境中返回元典,结合理论体系对元典进行诠释。既有训诂的发掘,又有义理的阐释。这和安乐哲比较哲学的翻译方法的确有异曲同工之妙。

并且,安乐哲还在这种认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翻译“策略性框架”,尤其是对中国哲学概念或术语的翻译,具有启发意义。

(二)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策略性框架”

安乐哲在《和而不同:中西哲学的会通》中,提出了翻译中国哲学典籍的一套完整的策略性框架:“包括阐释性的介绍,不断演进的关键哲学术语词汇表,校对过的中文原文,以及与原文相对应的自觉自明的译文。”[17](P6)其中,阐释性的介绍是指在译文之前的序言部分,对典籍文本所体现的中国哲学的特色的介绍,对文本本身的成书背景、作者及其主要哲学思想的介绍。哲学术语词汇表是该典籍中出现的关键哲学术语的中英文对照表。而自觉自的译文主要是强调,虽然译者本意是要尽可能地从中国哲学语境出发,忠实地传达中国哲学的原始内涵,但是,由于译者自身受到特定时空的局限,总会带有某种伽达默尔式的偏见,这是理解异域文化的一个前提,而不是对文献的曲解,由于缺乏自觉自明的意识,翻译者意识不到他们自身伽达默尔式的偏见,所以不得不求助于辞典。辞典自身是渲染着严重文化偏见的油彩。这样的译文不是背叛了他们的读者一次,而是两次。“正如每代人都会有选择地继承先哲们的思想,并以其自身的形象来重塑先哲,每代人都会根据其自身的需要来重构世界古典哲学经典。当然我们也毫不例外地受到特定时空的局限。即使对中国古典哲学文献最浮光掠影的理解,哪怕只是谱系式的合历史主义的理解,也要求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局限。这种自觉自明绝对不是要曲解文献,反而恰恰是要去理解文化的基本前提。” [17](P6)

(三)关键哲学术语的翻译方法尽管许多西方学者,如史柏嘉(Schaberg 2001)、郑文君(Cheang 2000)等都对安乐哲的哲学术语翻译方法进行了批评,但作者认为无论结果或效果如何,安乐哲的方法都是对中国哲学术语翻译的一次有益尝试,开辟了新的翻译之道。

[JP+1]安乐哲认为“现存翻译模式是建立在使用标准英汉词典和默认一个未经反思的假设的基础上的,这个假定就是‘字面的’翻译必定是准确的。那些不假思索,最先跃入脑海的感觉很舒服的,最符合西方语言习惯的,被大家视为最贴切的翻译,其实都是给中国哲学典籍强加上了与其文化无关的西方文化预设,有意无意地将一个文本从其历史和人文背景中剥离出来,移植到一片哲学水土完全不同的土地中,这是在任意利用该文本,并且完全不在意篡改其根本。相反,将文本置于其自身环境中相对保守地加以定位,即使不能尽善尽美,亦可心向往之。”[17](P7)安乐哲拒绝使用传统的词典中的词汇表,选取了一些具有颠覆性的,不符合西方这哲学传统的日常语言词汇,从而更好地保留中国哲学的特质。[JP]

“德”的诠释和转换,安乐哲首先认识到该词在中国哲学语境中具有表达某种事物和个人的个别特征,而带有某种本质主义的西方哲学式的词汇“virtue”不能表达此种含义,并且容易令人联想起“freedom”等词汇。而用“power”则有“强制”的意思,与儒家的德制社会理念不符,因此,安乐哲选择了用“excellence”来译“德”,较好地体现了儒家道德的实践性和过程性。关于儒学的核心概念“仁”,安乐哲和罗思文的理解是:“仁”必须先事“礼”,有威信的人必须是一个探路之人,成“仁”之路是一个把传统化为自身品质的富有创造性的过程。因此,他们并未使用“humanity” 这一传统译法,因为humanity 是一个普适概念,与罗马的 humanitas 相关,意指唯一的、普遍的、本质性的对象。若将“仁”视为一个普适性概念,就会破坏它的个别性。“仁”的另一个传统译名 benevolence 只是表达一种狭窄心理态度的简单词汇。因此,译者们选择了 authoritative person 作为“仁”的译名。作为以英语为母语的学者,安乐哲认为 authoritative 一词具有“礼貌”“创作”“权威”等含义。[19](P114)

同样,“心”被安乐哲翻译成“heart-and-mind”,保持了中国哲学中认知意义的“心”(mind)和情感意义的“心”(heart)的整体性。“礼”习惯上翻译成“ritual, rites, customs, etiquette, propriety, morals, rules of proper behavior, worship”这些翻译都只翻译出了一种含义,“what is appropriate”,而没有译出“doing what is appropriate”。这个复合的表意文字,《说文》中,被定义为“履”,意思是“踏于道上”,因为也意味着“品行”“行为”,安乐哲翻译为“ritual propriety”,强调充分参与一个由“礼”组成的社群,把各种习俗和价值个人化。同样,在安乐哲这里,“义”不是“righteousness”而是“appropriateness”“a sense of what is fitting”;“正”不是“rectification”“correct conduct”而是“proper conduct”;“政”不是“government”而是“governing properly”。安乐哲在翻译文本中所提供的新的术语表,并不是要用一套中国哲学术语来取代原先不完善的模式。而是要把这些关键术语翻译成一些具有提示性的符号,以便读者可以回到词汇表中,重新检讨这些属于本身的意思,并且希望他们自己能够恰当运用,可见,安乐哲并没有忽略西方读者的接受能力。

四、结语

作者集中探讨了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诠释和转化两个过程中的具体方法,诠释方法主要借助黄俊杰先生提出的“概念史的研究方法”和“思想史的研究方法”,以朱熹对经典的诠释为例,认为:翻译之始,一定要回到经典的文字当中去,首先要通其训诂,然后要回到相应的历史语境中去,从诠释者所处的历史脉络中分析出它在特定时空中的具体内涵,从而理解圣人的“微言大义”,这仅仅是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第一步,如何将圣人的“微言大义”以恰当的方式转换成目的语,则借鉴了安乐哲的比较哲学的翻译方法,特别是他的“策略性框架”对中国哲学典籍的英译从认识论上,有利于避免各种形式的西方文化中心主义所带来的对中国哲学的轻视,和有意无意地对中国哲学典籍的曲解,减少文化误读,在方法论上,从元典出发,构建相关的哲学语境,再在该语境中进行文本的翻译和转换,特别是对关键哲学术语的翻译,一定要体现中国哲学思想和语言的特质,而不是有意无意地强加上西方文化的预设。而作为哲学典籍的当代中国译者,我们期待着中国哲学典籍通过创造性地诠释和转换,参与到世界哲学的对话中去,使她在异国他乡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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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胡治洪,丁四新. 辨异观同论中西――安乐哲教授访谈录[J].中国哲学史,2006,(4).

On the Methods of Translating Chinese Philosophical Classics into English

YANG Jing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 Shangqiu 476000, Henan, China)

Abstract:

经典哲学论文篇3

(一)概念史和思想史相结合的诠释方法对中国哲学典籍的正确解读,是翻译的第一步。首先要求我们对中国哲学发展史的整体脉络有较为清晰的认识,特别是要认识到中国哲学典籍正是在对元典的持续性的阐释过程中不断产生的经典文本。因此,从哲学概念和诠释者的历时性上考察经典文本,把握元典文本的“客观原义”以及在其后历代诠释者的“诠释意义”。要把经典还原到相应的历史背景中把握其含义,即采用“概念史的研究方法”和“思想史的研究方法”[9](P2)。所谓“概念史的研究方法”,以儒家经典为例,是指紧扣儒学史中的重要概念或术语,一方面潜回元典对这些术语进行音读、训诂以及名物的考辨与疏通,理解其基本的概念意义,即是中国传统的考据之学,另一方面观察同一概念或术语在儒学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的诠释意义,及其同其他哲学派别之间的差异。“思想史的研究方法”是把对经典的诠释,放置在诠释者所处的历史脉络中加以分析,“从而将经典诠释者身处的时空情境,及其诠释言论的历史背景与具体含义加以解明。”[9](P15)下面就以如何理解朱熹的着作为例,用概念史和思想史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探讨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诠释方法。

(二)对朱熹理学的“概念史”诠释朱熹在中国儒学发展史上的地位功不可没,他通过对《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元典的重新诠释,才有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四书》,并且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概念的哲学体系,是儒学发展的新阶段。朱熹也是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位明确提出解经方法的哲学家,他不仅注重义理的发掘,同时也没有摒弃对章句的训诂,潘德荣[1](P57)认为朱熹把“意义整体的圆融和谐确立为对经典的理解之方法论的基本原则”。朱熹的哲学着作包括《四书章句集注》《近思录》《朱子语类》等,都是在对元典文本的深入阐释的过程中,发展出的新的哲学理念,因此,诠释朱熹的哲学思想,必须要潜回到相应的历史背景,把握儒学动态的发展过程。作为典籍英译者,从某种意义上,我们也是典籍的诠释者,特别是经典的跨文化诠释者,但我们的任务不是像朱熹那样的哲学家,要去发展或建立新的哲学体系,而是要努力做到如何忠实地再现不同历史阶段的哲学典籍的内涵,并且要立足当下,使中国哲学典籍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参与世界哲学之间的对话,使中国文化的精神在异域发扬光大。朱熹把理学的主要概念:理、气、心、性、天理等都全部融入对《四书》的注解之中。

如《论语·为政》中,孔子曰“五十而知天命”,朱子的解释是:“天命,即天道之流行而赋于物者,乃事物所以当然之故也”[11](P56)此处朱子以“理”解释天命。又如朱子对《中庸》第一章“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一句的注解是“命,犹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形成,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意味建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率,循也。道,犹路也。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则其日用事物之间,莫不各有当行之路,是则所谓道也。”[11]其中,朱子以“理”来解释性,从而树立了一个由理主宰的形而上学的世界。对朱熹所说的“理”这一基本概念的理解一定要放在整个哲学发展史的背景下进行,这就是黄俊杰先生所说的“概念史的研究方法”。《四书章句集注》中出现了高达364个“理”字。而“理”字并未在《论语》中出现,直到战国中后期,孟子才将“理”“义”并举,“心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木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WhatisitthenofwhichtheysimilarlyapproveItis,Isay,theprinciplesofournature,andthedeterminationsofrighteous-ness.”[12](P478~479)可见,孟子将“理”与“义”并举,同时作为道德的准则来理解。荀子也讲“Proprie-tyisunchangeablePrinciple.”肯定物之理是可知的。《庄子·内篇》中庖丁解牛的故事,有“依乎天理”的说法,所谓天理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理。但是荀子和庄子并没有提出对“理”的解释。《韩非子》的《解老》篇对“理”做出了解释:“理者,成物之文也。”又云:“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之谓理。”[13](P4)所以,韩非子对“理”的解释是物体的外表形式的区别所在,这可以理解为“理”的基本含义,与《庄子》中的“天理”不同。魏晋玄学家郭象则认为“物各自生而无所出焉”“物物有理,事事有宜”[13](P41),郭象认为每一个事物都是独立存在的,此物是此物,彼物是彼物,都是必然的,这个必然性就是理。在宋代儒学家那里,“理”变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范畴。张载认为“气”的聚散攻取中“顺而不妄”者就是“理”,阴阳之气的相互作用和推移就是“理”。可见张载以“气”为根本,“理”是气化过程的产物而已。二程则认为“理”为世界的最高本原。所谓“天者理也”。朱熹继承了二程的观点,认为理是世界的本原。“太极只是天地万物之理”,“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有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14](卷一),同时,朱子又说:“如阴阳五行错综不失条绪,便是理。”(同上)“理”此时又有了自然规律的意义,又说,“理则为仁义礼智。”(同上)可见,朱子的“理”又有道德标准的意义。郭尚兴先生在《汉英中国哲学辞典》中对“理”的翻译如下:“理:Principle,Logic,Truth[15](P561)理学:Neo-Confucianism[15](P563)程朱理学:TheSchoolofPrin-ciplerepresentedbyChengYiandZhuXi[15](P563~564)。”作为当代的中国哲学典籍英译者,我们一方面先要回归元典,从中找到核心概念的训诂学意义,其次要从典籍中的核心概念的演变发展史中把握其丰富的内涵,这也是黄俊杰教授所说的概念史的研究方法。除此之外,还要注意经典诠释者是在哪一种具体的历史脉络或情景脉络中解读元典的,这对经典的理解大有裨益。

(三)对朱熹理学的“思想史”诠释朱熹所处的南宋时期,经过了唐末的藩镇割据,君臣父子的篡夺残杀,儒家的伦理纲常早就受到了极大的摧毁。加之,宋朝之前佛道两家的本体论思想皆有阐述,而儒家思想却恰恰缺少某种本体论思想的提炼和系统阐述,在汉唐时期主要停留在训诂、注疏的层面,很难与佛老思想从本体论上抗衡,儒家文化的主导地位十分被动,时代呼唤有人担当此重任,为儒学的发展披荆斩棘。朱熹的“天理”论正是在新的形势下,通过对《大学》《中庸》《孟子》《论语》《周易》等儒家经典的注释,在二程思想的基础上,进行了理论创新,建构了一个以“无极”“太极”“天理”为最高哲学范畴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系,大大丰富了中国儒学的本体论思想。可以说,朱熹对经典的阐释是当时时代的要求,是带着他所处时代的思想文化问题而质询于经典,是用他所处时代的思想文化观念来理解、复述经典中的思想文化观念。他把《礼记》中的《大学》和《中庸》两篇单列出来,并与《论语》《孟子》合并,称《四书》,虽然也遭到许多学者的批判,但无法否认的是《四书》经过朱子之阐释,已经成为儒家乃至整个中国哲学文化的核心经典文本。究其原因,朱子对儒学经典文本的重新选择和编排,正是应时代之要求,对儒学之新发展。与汉儒以《五经》为核心经典的儒学体系不同,《四书》的主要内容涵盖了更为广泛的政治、伦理、

经典哲学论文篇4

近十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新态势,总的说来有:方法论的检讨、中国经典的诠释、出土简帛的哲学思想研究、从政治哲学的视域研究中国思想、探索中国哲学的内涵及致力于中国哲学的主体性建构等。在这些方面已取得丰硕成果。此外,儒学与当代、儒学的宗教性、《周易》、佛教、道家与道教、宋明理学、明清之际与清代学术、现当代新儒学思潮等,已成为热门或显学;三《礼》之学、名家与汉语语言逻辑哲学、中国政治法律哲学、生态环境哲学、和谐思想、身体观、身心平衡论与心理调节学说等,正进入重新探讨的阶段并不断深入。

从学界最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当前国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前沿、重点与热点问题或领域有:

第一,关于方法论的检讨或反思。许多研究中国哲学的学者从不同视角,积极检视以西方现代化理论、启蒙理性、西方社会科学方法等来研究东方历史文化传统及学术文本的局限性,借鉴海外中国学家(或汉学家)研究中国哲学思想史的经验并检讨其得失,总结中国哲学学科创建百年来从依傍、模仿西方哲学到逐步建立起学科自主性的经验,研究哲学与史学、哲学史与思想史路数的区别与联系,试图摸索、建构更切合东方、东亚或中国哲学的方法学系统。

第二,中国经典的诠释成为主潮。“经典文本—思想学术”两者之间,有一定的思想空间和语言张力,关键是时代背景及学者们的学术方式或思想理路。由于中国典籍的丰富、深刻与远久,由于时代性问题的凸显和学者的理论自觉,由于中西之间的学术、学者的交流与对话,经典诠释的问题是近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焦点之一。

学界引进伽达默尔诠释学方法或胡塞尔现象学方法等,同时思考自身的诠释传统,加强了中国经典诠释的方法学研究。而当前大家关注的经典诠释问题不仅包括经典诠释的方法或方式问题,也包括经典诠释方面有哪些人士做了哪些重要工作;不仅包括现代中西方学者对中国经典的诠释,也包括古代中国学者与近代西方学者对中国经典的诠释;不仅包括西方经典诠释学与中国现代学术的结合,也包括中国固有之经典诠释的历史与内在理路。

中国的哲学经典汗牛充栋,在传统宋学、汉学的基础上,如何借鉴西方、日本学者的微观研究,以深入探讨儒、释、道三教及诸子百家的文本及其注疏的衍变细节,阐释其间所反映的不同时间、地域之学者的创造性解读及外域文化的影响,是极有价值的。特别是,经典文本与传统的民间社会生活,与传统政治法律制度的关联,经典文本在东亚地区的互动与发展中所获得的不同意蕴,经典文本的东西方翻译史,印度与中国佛教的传播及发展,近代中、西、日词语或范畴的格义与互释……这些都是近年来研究的热点问题,并且不断深入和细化。

还要说明的是,当前中国学者更加重视国学即中国传统学问或学术,突出了文史哲不分家的综合性,尤其是重视对经学或某一单经的阅读与研究,并注意在传承历史与面向未来、面向世界与建构自我的意义上去培养后学。有关儒家、道家、佛家经典等的诠释,要花很大的气力,要有扎实的学术功夫和厚重的思想涵养,需要一代代学者的努力与传承。随着时代的步伐与对生活意义的开拓,学者们也将进一步创造性地阐发经典的现代意义与价值。

第三,从政治哲学的视域研究中国哲学。中国古代的社会政治论总是与中国古代的天道论与人道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目前哲学界非常重视中国政治哲学的研究,尤其是以西方政治哲学、正义理论来分析研讨之。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与传统主义的对话,社会结构的变迁与社会秩序的重建,政治与法律问题的凸显,现代政治学、伦理学的挑战,都激发了本学科同仁去加强对中国古典政治哲学的疏理与阐释。中国古典政治哲学不仅仅重视价值或古人所谓的“义理”,而且重视公正有效的社会政治、法律之制度架构或制度建设。可以说,典章制度、各类文书即使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哲学”,但典章制度之学也一直是中国学术的重心之一,这些在儒家经典以及后来的大量史料或文献中可以得到印证。中国古代哲人的政治观念与制度追求,历代政治哲学思潮尤其是明清与民国时期的政治哲学思潮的产生、发展及其变迁与影响,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与中国古代政治观念的差异、会通、超越等,这些都已成为学界的难点问题,富有挑战性。

第四,出土简帛的哲学研究仍然是热点。王国维先生有“二重证据法”之说,即地下材料与传世文献的相互印证。上世纪90年代出土的湖北荆门郭店楚简,上海博物馆藏的一批楚简,其哲学思想非常丰富,尤其关于孔门七十子、战国儒道诸家的资料弥足珍贵。上世纪70年代出土的山东临沂银雀山汉简、湖南长沙马王堆汉简与帛书、河北定州八角廊汉简,学术价值颇丰。以上简帛文献是研究先秦两汉诸家学说之流变、先秦两汉中国人之宇宙观念与伦理思想的宝贵资源。

另外,云梦睡虎地秦简、江陵天星观楚简、江陵九店楚墓、江陵张家山汉简、荆门包山楚简等,有很多关于当时民间信仰及官方法律文书的文字。2006年,湖北的考古专家又在云梦发掘出一批汉简,基本上是法律文书,与睡虎地、张家山的材料相呼应与补充,而且还有类似《说苑》一类的书。我国有深厚的法律文化传统,值得我们重视,希望哲学界与法学界联起手来研究。历史上观念、制度与民间习俗的相互联系及其具体内容,也应是哲学史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意味着我们日益重视价值观念的生成及其与日常生活的联系。

第五,宋元明清学术一直是中国哲学界的研究重心。这一研究在上世纪前半叶就很发达,这是由于宋明理学与清学的巨大成就及二者的内在联系,由于宋明理学较前代学术呈现出了更高的哲学形式、哲学意味所致,另外也有时代较近、存世文献充裕等原因。

宋明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有宋明理学的哲学范畴、哲学体系,学术人物与学术群体,派别师承和学术流变等。另外宋明理学的民间化、官学化与明清新哲学的兴起也日益受到学界重视,比如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的明清哲学研究,就特别重视“宋明—明清”哲学的演变及其现代性之动向,萧萐父先生、许苏民先生与年轻学者吴根友等教授的研究成果颇有创见和学术影响。但也有不同学者的挑战,质疑侯外庐——萧萐父先生的“明清之际早期启蒙”说,质疑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乃至清代戴震与宋明儒学有根本区别之说,也有专家质疑清代以“礼”代“理”之说。由于宋明儒学的复杂面相和思想成就,并且历史上也深刻影响了整个东亚世界数百年,所以宋明学术与佛家、道家、文学、科学、商业、政治等的相互关系或联系,宋明理学在朝鲜、日本、越南、琉球等东亚国家或地区的民间传播及当地朱子学、阳明学的复杂性,宋明思想的东亚影响、不同走向以及与当时西学的结合,都已成为重要的考察对象或研究内容。在一定意义上,宋明儒学本身所具有的现代性还需要重新探讨。

第六,探索中国哲学的内涵与特色,确立起中国哲学的主体性。近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专家特别关心中国哲学的真实内涵与自我形式或方式,注重研究中国哲学的宇宙论与形上学,研究中国人的思维、情感、行为方式与语言方式中的哲学问题与学说特色。

对此,我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中国哲学史》一书中,曾综合海内外专家们的见解,总结出中国哲学的某些特色:中国哲学没有西方哲学中的上帝与尘世、超越与内在、本体与现象等绝对二分的构架,而是坚信人与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天人、物我、主客、身心之间不是彼此隔碍的,而是彼此包涵、相互依存、相成相济的,人在天地之中可深切体认宇宙自然蓬勃生机、创进不息的精神,进而产生了一种个人价值的美与善。

粗略言之:①“中国哲学的气论是自然生机主义的”;②“中国哲学把宇宙看成是创进不息、常生常化的”;③“中国哲学有天、地、人、物、我之间的相互感通、整体和谐、动态圆融的观念和智慧”;④“中国哲学重视存在的体验、生命的意义、人生的价值,着力于理想境界的追求与实践功夫的达成”;⑤“中国哲学实践性强”;⑥“中国哲学有自身独特的概念、逻辑、理性”;⑦“中国哲学中,道、诚、仁、性、理等本体既是外在的又是内在的,因而在中国哲学中,天人之间、形上形下之间、价值理想和现实人生之间是没有鸿沟的”等。

中国哲学或中国哲学之思的这些本原特征,都说明应该“在与西方哲学的比照、对话中,超越西方哲学的范畴、框架与体系的束缚,确立起我们中华民族的哲学传统、哲学智慧与哲学思维的自主性或主体性”。学界提出中国哲学的“主体性”或“自主性”这个问题,当然不是去排斥西方哲学或非中国哲学,犹如提出饮食的个体健康、个体选择问题不等于排斥饮食或反对饮食,不画地为牢、作茧自缚是常识,我们当然不能陷入因噎废食和中西对立与隔绝的陷阱。

经典哲学论文篇5

近十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新态势, 总的说来有:方法论的检讨、中国经典的诠释、出土简帛的哲学思想研究、从政治哲学的视域研究中国思想、探索中国哲学的内涵及致力于中国哲学的主体性建构等。在这些方面已取得丰硕成果。此外,儒学与当代、儒学的宗教性、《周易》、佛教、道家与道教、宋明理学、明清之际与清代学术、现当代新儒学思潮等,已成为热门或显学;三《礼》之学、名家与汉语语言逻辑哲学、中国政治法律哲学、生态环境哲学、和谐思想、身体观、身心平衡论与心理调节学说等,正进入重新探讨的阶段并不断深入。

从学界最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当前国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前沿、重点与热点问题或领域有:

第一,关于方法论的检讨或反思。许多研究中国哲学的学者从不同视角,积极检视以西方现代化理论、启蒙理性、西方社会科学方法等来研究东方历史文化传统及学术文本的局限性,借鉴海外中国学家(或汉学家)研究中国哲学思想史的经验并检讨其得失,总结中国哲学学科创建百年来从依傍、模仿西方哲学到逐步建立起学科自主性的经验,研究哲学与史学、哲学史与思想史路数的区别与联系,试图摸索、建构更切合东方、东亚或中国哲学的方法学系统。

第二,中国经典的诠释成为主潮。“经典文本—思想学术”两者之间,有一定的思想空间和语言张力,关键是时代背景及学者们的学术方式或思想理路。由于中国典籍的丰富、深刻与远久,由于时代性问题的凸显和学者的理论自觉,由于中西之间的学术、学者的交流与对话,经典诠释的问题是近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焦点之一。

学界引进伽达默尔诠释学方法或胡塞尔现象学方法等,同时思考自身的诠释传统,加强了中国经典诠释的方法学研究。而当前大家关注的经典诠释问题不仅包括经典诠释的方法或方式问题,也包括经典诠释方面有哪些人士做了哪些重要工作;不仅包括现代中西方学者对中国经典的诠释,也包括古代中国学者与近代西方学者对中国经典的诠释;不仅包括西方经典诠释学与中国现代学术的结合,也包括中国固有之经典诠释的历史与内在理路。

中国的哲学经典汗牛充栋,在传统宋学、汉学的基础上,如何借鉴西方、日本学者的微观研究,以深入探讨儒、释、道三教及诸子百家的文本及其注疏的衍变细节,阐释其间所反映的不同时间、地域之学者的创造性解读及外域文化的影响,是极有价值的。特别是,经典文本与传统的民间社会生活,与传统政治法律制度的关联,经典文本在东亚地区的互动与发展中所获得的不同意蕴,经典文本的东西方翻译史,印度与中国佛教的传播及发展,近代中、西、日词语或范畴的格义与互释……这些都是近年来研究的热点问题,并且不断深入和细化。

还要说明的是,当前中国学者更加重视国学即中国传统学问或学术,突出了文史哲不分家的综合性,尤其是重视对经学或某一单经的阅读与研究,并注意在传承历史与面向未来、面向世界与建构自我的意义上去培养后学。有关儒家、道家、佛家经典等的诠释,要花很大的气力,要有扎实的学术功夫和厚重的思想涵养,需要一代代学者的努力与传承。随着时代的步伐与对生活意义的开拓,学者们也将进一步创造性地阐发经典的现代意义与价值。

第三,从政治哲学的视域研究中国哲学。中国古代的社会政治论总是与中国古代的天道论与人道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目前哲学界非常重视中国政治哲学的研究,尤其是以西方政治哲学、正义理论来分析研讨之。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与传统主义的对话,社会结构的变迁与社会秩序的重建,政治与法律问题的凸显,现代政治学、伦理学的挑战,都激发了本学科同仁去加强对中国古典政治哲学的疏理与阐释。

 

中国古典政治哲学不仅仅重视价值或古人所谓的“义理”,而且重视公正有效的社会政治、法律之制度架构或制度建设。可以说,典章制度、各类文书即使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哲学”,但典章制度之学也一直是中国学术的重心之一,这些在儒家经典以及后来的大量史料或文献中可以得到印证。中国古代哲人的政治观念与制度追求,历代政治哲学思潮尤其是明清与民国时期的政治哲学思潮的产生、发展及其变迁与影响,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与中国古代政治观念的差异、会通、超越等,这些都已成为学界的难点问题,富有挑战性。

第四,出土简帛的哲学研究仍然是热点。王国维先生有“二重证据法”之说,即地下材料与传世文献的相互印证。上世纪90年代出土的湖北荆门郭店楚简,上海博物馆藏的一批楚简,其哲学思想非常丰富,尤其关于孔门七十子、战国儒道诸家的资料弥足珍贵。上世纪70年代出土的山东临沂银雀山汉简、湖南长沙马王堆汉简与帛书、河北定州八角廊汉简,学术价值颇丰。以上简帛文献是研究先秦两汉诸家学说之流变、先秦两汉中国人之宇宙观念与伦理思想的宝贵资源。

另外,云梦睡虎地秦简、江陵天星观楚简、江陵九店楚墓、江陵张家山汉简、荆门包山楚简等,有很多关于当时民间信仰及官方法律文书的文字。2006年,湖北的考古专家又在云梦发掘出一批汉简,基本上是法律文书,与睡虎地、张家山的材料相呼应与补充,而且还有类似《说苑》一类的书。我国有深厚的法律文化传统,值得我们重视,希望哲学界与法学界联起手来研究。历史上观念、制度与民间习俗的相互联系及其具体内容,也应是哲学史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意味着我们日益重视价值观念的生成及其与日常生活的联系。

第五,宋元明清学术一直是中国哲学界的研究重心。这一研究在上世纪前半叶就很发达,这是由于宋明理学与清学的巨大成就及二者的内在联系,由于宋明理学较前代学术呈现出了更高的哲学形式、哲学意味所致,另外也有时代较近、存世文献充裕等原因。

宋明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有宋明理学的哲学范畴、哲学体系,学术人物与学术群体,派别师承和学术流变等。另外宋明理学的民间化、官学化与明清新哲学的兴起也日益受到学界重视,比如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的明清哲学研究,就特别重视“宋明—明清”哲学的演变及其现代性之动向,萧萐父先生、许苏民先生与年轻学者吴根友等教授的研究成果颇有创见和学术影响。但也有不同学者的挑战,质疑侯外庐——萧萐父先生的“明清之际早期启蒙”说,质疑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乃至清代戴震与宋明儒学有根本区别之说,也有专家质疑清代以“礼”代“理”之说。由于宋明儒学的复杂面相和思想成就,并且历史上也深刻影响了整个东亚世界数百年,所以宋明学术与佛家、道家、文学、科学、商业、政治等的相互关系或联系,宋明理学在朝鲜、日本、越南、琉球等东亚国家或地区的民间传播及当地朱子学、阳明学的复杂性,宋明思想的东亚影响、不同走向以及与当时西学的结合,都已成为重要的考察对象或研究内容。在一定意义上,宋明儒学本身所具有的现代性还需要重新探讨。

第六,探索中国哲学的内涵与特色,确立起中国哲学的主体性。近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专家特别关心中国哲学的真实内涵与自我形式或方式,注重研究中国哲学的宇宙论与形上学,研究中国人的思维、情感、行为方式与语言方式中的哲学问题与学说特色。

对此,我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中国哲学史》一书中,曾综合海内外专家们的见解,总结出中国哲学的某些特色:中国哲学没有西方哲学中的上帝与尘世、超越与内在、本体与现象等绝对二分的构架,而是坚信人与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天人、物我、主客、身心之间不是彼此隔碍的,而是彼此包涵、相互依存、相成相济的,人在天地之中可深切体认宇宙自然蓬勃生机、创进不息的精神,进而产生了一种个人价值的美与善。

粗略言之:①“中国哲学的气论是自然生机主义的”;②“中国哲学把宇宙看成是创进不息、常生常化的”;③“中国哲学有天、地、人、物、我之间的相互感通、整体和谐、动态圆融的观念和智慧”;④“中国哲学重视存在的体验、生命的意义、人生的价值,着力于理想境界的追求与实践功夫的达成”;⑤“中国哲学实践性强”;⑥“中国哲学有自身独特的概念、逻辑、理性”;⑦“中国哲学中,道、诚、仁、性、理等本体既是外在的又是内在的,因而在中国哲学中,天人之间、形上形下之间、价值理想和现实人生之间是没有鸿沟的”等。

中国哲学或中国哲学之思的这些本原特征,都说明应该“在与西方哲学的比照、对话中,超越西方哲学的范畴、框架与体系的束缚,确立起我们中华民族的哲学传统、哲学智慧与哲学思维的自主性或主体性”。学界提出中国哲学的“主体性”或“自主性”这个问题,当然不是去排斥西方哲学或非中国哲学,犹如提出饮食的个体健康、个体选择问题不等于排斥饮食或反对饮食,不画地为牢、作茧自缚是常识,我们当然不能陷入因噎废食和中西对立与隔绝的陷阱。

经典哲学论文篇6

近十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新态势,总的说来有:方法论的检讨、中国经典的诠释、出土简帛的哲学思想研究、从政治哲学的视域研究中国思想、探索中国哲学的内涵及致力于中国哲学的主体性建构等。在这些方面已取得丰硕成果。此外,儒学与当代、儒学的宗教性、《周易》、佛教、道家与道教、宋明理学、明清之际与清代学术、现当代新儒学思潮等,已成为热门或显学;三《礼》之学、名家与汉语语言逻辑哲学、中国政治法律哲学、生态环境哲学、和谐思想、身体观、身心平衡论与心理调节学说等,正进入重新探讨的阶段并不断深入。

从学界最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当前国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前沿、重点与热点问题或领域有:

第一,关于方法论的检讨或反思。许多研究中国哲学的学者从不同视角,积极检视以西方现代化理论、启蒙理性、西方社会科学方法等来研究东方历史文化传统及学术文本的局限性,借鉴海外中国学家(或汉学家)研究中国哲学思想史的经验并检讨其得失,总结中国哲学学科创建百年来从依傍、模仿西方哲学到逐步建立起学科自主性的经验,研究哲学与史学、哲学史与思想史路数的区别与联系,试图摸索、建构更切合东方、东亚或中国哲学的方法学系统。

第二,中国经典的诠释成为主潮。“经典文本—思想学术”两者之间,有一定的思想空间和语言张力,关键是时代背景及学者们的学术方式或思想理路。由于中国典籍的丰富、深刻与远久,由于时代性问题的凸显和学者的理论自觉,由于中西之间的学术、学者的交流与对话,经典诠释的问题是近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焦点之一。

学界引进伽达默尔诠释学方法或胡塞尔现象学方法等,同时思考自身的诠释传统,加强了中国经典诠释的方法学研究。而当前大家关注的经典诠释问题不仅包括经典诠释的方法或方式问题,也包括经典诠释方面有哪些人士做了哪些重要工作;不仅包括现代中西方学者对中国经典的诠释,也包括古代中国学者与近代西方学者对中国经典的诠释;不仅包括西方经典诠释学与中国现代学术的结合,也包括中国固有之经典诠释的历史与内在理路。

中国的哲学经典汗牛充栋,在传统宋学、汉学的基础上,如何借鉴西方、日本学者的微观研究,以深入探讨儒、释、道三教及诸子百家的文本及其注疏的衍变细节,阐释其间所反映的不同时间、地域之学者的创造性解读及外域文化的影响,是极有价值的。特别是,经典文本与传统的民间社会生活,与传统政治法律制度的关联,经典文本在东亚地区的互动与发展中所获得的不同意蕴,经典文本的东西方翻译史,印度与中国佛教的传播及发展,近代中、西、日词语或范畴的格义与互释……这些都是近年来研究的热点问题,并且不断深入和细化。

还要说明的是,当前中国学者更加重视国学即中国传统学问或学术,突出了文史哲不分家的综合性,尤其是重视对经学或某一单经的阅读与研究,并注意在传承历史与面向未来、面向世界与建构自我的意义上去培养后学。有关儒家、道家、佛家经典等的诠释,要花很大的气力,要有扎实的学术功夫和厚重的思想涵养,需要一代代学者的努力与传承。随着时代的步伐与对生活意义的开拓,学者们也将进一步创造性地阐发经典的现代意义与价值。

第三,从政治哲学的视域研究中国哲学。中国古代的社会政治论总是与中国古代的天道论与人道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目前哲学界非常重视中国政治哲学的研究,尤其是以西方政治哲学、正义理论来分析研讨之。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与传统主义的对话,社会结构的变迁与社会秩序的重建,政治与法律问题的凸显,现代政治学、伦理学的挑战,都激发了本学科同仁去加强对中国古典政治哲学的疏理与阐释。

中国古典政治哲学不仅仅重视价值或古人所谓的“义理”,而且重视公正有效的社会政治、法律之制度架构或制度建设。可以说,典章制度、各类文书即使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哲学”,但典章制度之学也一直是中国学术的重心之一,这些在儒家经典以及后来的大量史料或文献中可以得到印证。中国古代哲人的政治观念与制度追求,历代政治哲学思潮尤其是明清与民国时期的政治哲学思潮的产生、发展及其变迁与影响,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与中国古代政治观念的差异、会通、超越等,这些都已成为学界的难点问题,富有挑战性。

第四,出土简帛的哲学研究仍然是热点。王国维先生有“二重证据法”之说,即地下材料与传世文献的相互印证。上世纪90年代出土的湖北荆门郭店楚简,上海博物馆藏的一批楚简,其哲学思想非常丰富,尤其关于孔门七十子、战国儒道诸家的资料弥足珍贵。上世纪70年代出土的山东临沂银雀山汉简、湖南长沙马王堆汉简与帛书、河北定州八角廊汉简,学术价值颇丰。以上简帛文献是研究先秦两汉诸家学说之流变、先秦两汉中国人之宇宙观念与伦理思想的宝贵资源。

另外,云梦睡虎地秦简、江陵天星观楚简、江陵九店楚墓、江陵张家山汉简、荆门包山楚简等,有很多关于当时民间信仰及官方法律文书的文字。2006年,湖北的考古专家又在云梦发掘出一批汉简,基本上是法律文书,与睡虎地、张家山的材料相呼应与补充,而且还有类似《说苑》一类的书。我国有深厚的法律文化传统,值得我们重视,希望哲学界与法学界联起手来研究。历史上观念、制度与民间习俗的相互联系及其具体内容,也应是哲学史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意味着我们日益重视价值观念的生成及其与日常生活的联系。

第五,宋元明清学术一直是中国哲学界的研究重心。这一研究在上世纪前半叶就很发达,这是由于宋明理学与清学的巨大成就及二者的内在联系,由于宋明理学较前代学术呈现出了更高的哲学形式、哲学意味所致,另外也有时代较近、存世文献充裕等原因。

宋明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有宋明理学的哲学范畴、哲学体系,学术人物与学术群体,派别师承和学术流变等。另外宋明理学的民间化、官学化与明清新哲学的兴起也日益受到学界重视,比如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的明清哲学研究,就特别重视“宋明—明清”哲学的演变及其现代性之动向,萧萐父先生、许苏民先生与年轻学者吴根友等教授的研究成果颇有创见和学术影响。但也有不同学者的挑战,质疑侯外庐——萧萐父先生的“明清之际早期启蒙”说,质疑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乃至清代戴震与宋明儒学有根本区别之说,也有专家质疑清代以“礼”代“理”之说。由于宋明儒学的复杂面相和思想成就,并且历史上也深刻影响了整个东亚世界数百年,所以宋明学术与佛家、道家、文学、科学、商业、政治等的相互关系或联系,宋明理学在朝鲜、日本、越南、琉球等东亚国家或地区的民间传播及当地朱子学、阳明学的复杂性,宋明思想的东亚影响、不同走向以及与当时西学的结合,都已成为重要的考察对象或研究内容。在一定意义上,宋明儒学本身所具有的现代性还需要重新探讨。

第六,探索中国哲学的内涵与特色,确立起中国哲学的主体性。近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专家特别关心中国哲学的真实内涵与自我形式或方式,注重研究中国哲学的宇宙论与形上学,研究中国人的思维、情感、行为方式与语言方式中的哲学问题与学说特色。

对此,我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中国哲学史》一书中,曾综合海内外专家们的见解,总结出中国哲学的某些特色:中国哲学没有西方哲学中的上帝与尘世、超越与内在、本体与现象等绝对二分的构架,而是坚信人与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天人、物我、主客、身心之间不是彼此隔碍的,而是彼此包涵、相互依存、相成相济的,人在天地之中可深切体认宇宙自然蓬勃生机、创进不息的精神,进而产生了一种个人价值的美与善。

粗略言之:①“中国哲学的气论是自然生机主义的”;②“中国哲学把宇宙看成是创进不息、常生常化的”;③“中国哲学有天、地、人、物、我之间的相互感通、整体和谐、动态圆融的观念和智慧”;④“中国哲学重视存在的体验、生命的意义、人生的价值,着力于理想境界的追求与实践功夫的达成”;⑤“中国哲学实践性强”;⑥“中国哲学有自身独特的概念、逻辑、理性”;⑦“中国哲学中,道、诚、仁、性、理等本体既是外在的又是内在的,因而在中国哲学中,天人之间、形上形下之间、价值理想和现实人生之间是没有鸿沟的”等。

中国哲学或中国哲学之思的这些本原特征,都说明应该“在与西方哲学的比照、对话中,超越西方哲学的范畴、框架与体系的束缚,确立起我们中华民族的哲学传统、哲学智慧与哲学思维的自主性或主体性”。学界提出中国哲学的“主体性”或“自主性”这个问题,当然不是去排斥西方哲学或非中国哲学,犹如提出饮食的个体健康、个体选择问题不等于排斥饮食或反对饮食,不画地为牢、作茧自缚是常识,我们当然不能陷入因噎废食和中西对立与隔绝的陷阱。

经典哲学论文篇7

关键词:诠释学;文本;经典;经典诠释;中国哲学;中国经典诠释

一、文本概忿

哲学上关于文本的定义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分析哲学的语言学定义,即文本是由一组文字符号按某种规则而构成的合成物,这些文字符号在一定语境中被作者选择并赋予某种意向,以此向读者传达某种意义。按此定义,它与其它合成物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由作者在某语境中选择并赋予意向的,以向读者传达某种意义。这是一种按照逻辑学种加属差格式而规定的静力学定义,有如几何学里“圆是半径均相等的图形”定义。另一种是法国哲学家保罗·利科从语文学中得出的定义,即文本是书写所固定的话语,或者说任何通过文字所固定的话语。例如保罗·利科曾说文本“是任何通过书写固定下来的话语”,或说“文本是被书写固定了的话语”。这是一种从事物的产生过程而来的动力学定义,有如几何学说“圆是由一线段,其中一端固定,另一端转360度而形成的图形”。

对此两种文本定义,伽达默尔显然是不同意的,他说,“文本这一概念并非只是文学研究的对象领域的名称,而诠释也远远不只是对文本的科学解释的技术”,认为这两个概念在20世纪根本改变了它们在我们的认识和世界方程中的地位。伽达默尔认为,上述关于文本的两种定义均缺乏历史性,未能揭示文本的真正本质,他写道:“‘文本’在此必须被理解成一个诠释学的概念。这就是说,不要从语法学和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待文本,亦即不要把它看作是完成品。”富有历史感的伽达默尔首先从历史角度探讨了文本概念的产生,从而给出一个经典的关于文本的诠释学定义,他说:“‘文本’(Text)这个概念本质上是以两种关联进入现代语言中的,一方面是作为人们在布道和教会学说中进行解释的圣经的文本,因而文本是一切注释工作的基础,而所有注释工作都是以信仰真理为前提的。另一个对‘文本’一词的自然使用是在与音乐的联系中出现的。在音乐中,文本是歌唱艺术的文本,是对词语的音乐解释的文本,在此意义上,文本也不是一个先行给予的东西,而是从歌唱的实践过程中积淀下来的东西。”这里,伽达默尔指出文本产生的两个历史特征,即有真理内容的权威文本与有实践经验的事后形成的文本。伽达默尔还以古代的罗马法律文本为例说明这两种特征:“‘文本’一词的这两种自然的使用方式——或许是两种用法一起——可以追溯到古代晚期的罗马法学家们的语言用法,这些法学家根据查士丁尼的法典编纂,针对法律文本的解释和使用的争议性来突显法律文本。”

伽达默尔的这种文本概念显然高于上述语言学和语文学的文本概念,因为我们今天真正称之为文本的东西决不是那种任何人所写的任何便条,文本对我们来说一定是有意义和有价值的东西,否则文本与涂鸦就没有区别。伽达默尔给出的文本两大条件可以说是我们今天定义文本的必要条件。首先,文本必须是经典,而且是一直被人们奉为真理的经典,有如我们说“盖经者非他,即天下之公理而已”。今天我们学者研究和阐释的这些经典,不仅是指像圣经、佛经、可兰经、道德真经等这样的宗教经典,也指我们在哲学、文学、史学、法学等方面长期传承下来的经典著作,如《易经》、《论语》、《道德经》、《形而上学》、《前苏格拉底学派》、《伊利亚德》、《奥德赛》、《诗经》、《汉书艺文志》、《史记》、《前后汉书》、《罗马法》等等,这些经典都有其自身的真理内容,需要我们不断地理解和诠释。人类文化的传递和发展都靠这种经典的解读和理解。其次,文本必须是经过长期不断实践和理解的著作,也就是文本与对其的理解和解释构成不可分离的关系,甚至我们可以说,理解与解释本身就是文本的内在本质,离开了不断的解释和理解,文本不成其文本,人类文化的继续和发展也将中断。前一个特征可以说是文本的原典性、原创性,后一个特征则是文本的开放性和发展性。唯有同时具有这两个特征,文本才是真正的文本。

后面这一历史特征更为重要,伽达默尔特别强调文本的被递交性。他说,文本虽然具有一种抽象的陌生性,但“却以一种特有的方式表现出一切语言都属于理解的先行性质”。因为,“凡以语言传承物的方式传到我们手中的东西并不是残留下来的,而是被递交给我们的,也就是说,它是被诉说给我们的——不管它是以神话,传说,风俗,习俗得以自下而上的直接重说的形式,还是以文字传承物的形式,在文字传承物中,其文字符号对一切懂得阅读它们的读者都是同样直接确定的”。按照伽达默尔的看法,文本的这种被递交性、被诉说性使文本与解释必然联系,“惟有从解释概念出发,文本概念才能够被构造为一个语言性结构中的中心概念;文本概念只有在与解释的关系中并且从解释出发,才表现自身为真正被给予的东西,要理解的东西”。这可以说是文本概念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即它具有可解读一理解性,这种可解读一理解性不只是它的一种特性,更是它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本质,如果离开了理解和解释,文本也就不成其为文本。伽达默尔说,“文本是一个固定的关联点,而与之相对的是指向文本的解释可能性的可疑性,任意性或者至少是多样性”。在他看来,文本与解释如此紧密地交织在一起,以致“即使传承下来的文本对于解释也并非总是预先给定的。常常是解释导致了文本的批判产生”。

这是一种哲学诠释学的观点,这种观点与语文学或语言学对文本的考察显然是有区别的。伽达默尔写道:

从这些对语言所作的考察中得出来的方法上的好处在于:“文本”在这里必须被理解为一个诠释学的概念。这也就是说,不可从语法和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待文本,也即不可把它视为完成品,人们能够对其产生过程进行分析,并能撇开其所传达的所有内容去解释语言据以起作用的机制程序。从诠释学的立场(也就是第一个读者的立场)出发,文本纯粹是中间产品,是理解事件中的一个阶段,作为这样一个阶段,它固然也包含着某种抽象,也就是把这个阶段加以孤立和固定。但这种抽象与语言学家所熟悉的方向完全相反。语言学家不想进入对文本中所表达的事情的理解,而是想澄清语言本身的功能,无论文本能说些什么。语言学家讨论的课题并不是文本中传达了什么,而是文本如何可能传达些什么,这种传达是以何种符号设定和符号给予的方法进行的。与之相反,对于诠释学的考察来说,理解被说出的话乃是惟一重要的事情。就此来说,语言的功能不过是一个前提条件。因此首要的前提是:一个声音表达是可理解的,或者一个文字记录是可解读的,从而对被说出的东西或在文本被道出的东西的理解才成其可能。文本必须是可读的。

文本的这种可解读可理解性质使伽达默尔认为,理解文本和解释文本不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它不涉及使文本像所有其它经验对象那样受科学探究影响的理解方法,而是属于人类的整个世界经验。他特别指出,文本其实根本不是真正的文本或作品,而是集许多世代谈话的记录,“哲学文本并不是真正的文本或作品,而是进行了诸多朝代的一场谈话的记录。”

不过,当我们说文本是中间产品时,我们要注意与当代实用主义和后现代观点区分开来。在哲学诠释学强调文本与解释的紧密联系的影响下,当代实用主义也强调文本并非是先有的固定的东西,而是由解释所构成。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罗蒂曾引用艾柯的说法——文本是在诠释的过程中逐渐建构起来的,而诠释的有效性又是根据它所建构的东西的最终结果来判断:这是一个循环的过程——来为其实用主义观点作证。他说:“我们实用主义者很欣赏这种抹平发现(finding)一个东西与建构(making)一个东西之间的区别的方式。……对我们实用主义者来说,那种认为文本具有某种本质,我们可以用严格的方法将它们揭示出来的观念与下面这种亚理斯多德式的观念如出一辙,同样糟糕:这种亚理斯多德式观念认为,任何事物都具有某种真正的,与表面的偶然的或外在的东西相对的内在本质。认为批评家可以发现文本的本质——这种观念对我们实用主义者而言,只不过是改头换面的神秘论而已。”正是基于这一观点,罗蒂认为,诠释文本就是使用文本,诠释与使用不可分开。

与实用主义和后现代观点不同,伽达默尔坚持文本本身的“事情本身”。伽达默尔说:“如果我们试图按照两个人之间进行的谈话模式来考虑诠释学现象,那么这两个表面上是如此不同的情况,即文本理解和谈话中的相互理解之间的主要共同点首先在于,每一种理解和相互理解都涉及到一个置于其面前的事情。正如每一个谈话者都试图与他的谈话伙伴关于某事情取得相互理解一样,解释者也试图理解文本对他所说的事情。”因此,就文本理解来说,我们决不能像实用主义、解构论和后现代那样否定文本的事情本身的存在,文本尽管可以在不同时代作不同的理解,但它仍是同一个文本。伽达默尔写道:“所谓理解某一文本总是指,把这一文本运用到我们身上。我们知道,尽管某一文本总是肯定可以作另外的理解,但它仍是在以前表现为其它面目的同一件文本,因为一切解释本质上都同语言性相适应。理解通过解释而获得的语言表达性并没有在被理解的和被解释的对象之外再造出第二种意义。”伽达默尔曾把这一点说成是“在理解中不是去扬弃他者的他在性,而是保存这种他在性”。

当然,在文本理解中,除了文本的事情本身外,还有我们的前理解,在我们阅读一部作品时,我们一定是首先带进我们对作品的前理解,我们必须承认我们与作品和作者之间的历史距离,我们同样也必须承认我们不可能摆脱我们自己的文化和语言传统。伽达默尔说:“所谓解释正在于:让我们自己的前概念发生作用,从而使文本的意思真正为我们表述出来。”伽达默尔曾用“隶属性”这一概念来说明前理解,他说,“‘隶属性’并不是因为主题的选择和探究隶属于科学之外的主观动机而成为历史兴趣的原始意义的条件,而是因为对传统的隶属性完全像此在对自身未来可能性的筹划一样,乃是此在的历史有限性的原始的本质的部分”,“设身处地”不是不要自己,而是把自己带进所要理解的文本中。伽达默尔曾把这一点称为“反思的魔力圈”,即任何他在性只能在内在性中被把握。

按照伽达默尔的观点,任何文本的理解和解释都是一种过去与现在的中介,陌生性与熟悉性的中介。伽达默尔说:“理解本身不能被认为是一种主观性的行为,而要被认为是一种置自身于传统事件中的行动,在这行动中过去与现在不断地进行中介。”诠释学过程是一种视域融合,即陌生性与熟悉性、过去与现代之间的综合。伽达默尔说:“所谓历史地思维实际上就是说,如果我们试图用过去的概念进行思维,我们就必须进行那种在过去的概念身上所发生过的转化。历史地思维总是已经包含着过去的概念和我们自己的思想之间的一种中介。”传承物的历史生命力就在于它一直依赖于新的占有和解释。正确的“自在的”的解释也许是一种毫无思想的理想,它认错了传承物的本质。一切解释都必须受制于它所从属的诠释学境况。伽达默尔写道:

文本表述了一件事情,但文本之所以能表述一件事情,归根到底是解释者的功劳。文本和解释者双方对此都出了一份力量。因此,我们不能把文本所具有的意义等同于一种一成不变的固定的观点,这种观点向企图理解的人只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对方怎么能持有这样一种荒唐的意见。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在理解中所涉及的完全不是一种试图重构文本原义的“历史的理解”。我们所指的其实乃是理解文本本身。但这就是说,在重新唤起文本意义的过程中解释者自己的思想总是已经参与了进去。就此而言,解释者自己的视域具有决定性作用,但这种视域却又不像人们所坚持或贯彻的那种自己的观点,它乃是更像一种我们可发挥作用或进行冒险的意见或可能性,并以此帮助我们真正占有文本所说的内容。我们在前面已把这一点描述为视域融合。现在我们在这认识到一种谈话的进行方式,在这种谈话中得到表述的事情并非仅仅是我的意见或我的作者的意见,而是一件共同的事情。伽达默尔曾把文本所需表述的事情与解释者对文本的前理解这两者看成一种理解的循环运动,他说:

这种循环在本质上就不是形式的,它既不是主观的,又不是客观的,而是把理解活动描述为传承物的运动和解释者的运动的一种内在相互作用。支配我们对某个文本理解的那种意义预期,并不是一种主观性的活动,而是由那种把我们与传承物联系在一起的共同性(Gemein—samkeit)所规定。但这种共同性是在我们与传承物的关系中,在经常不断的教化过程中被把握的。这种共同性并不只是我们已经总是有的前提条件,而是我们自己把它生产出来,因为我

们理解,参与传承物进程,并因而继续规定传承物进程。所以理解的循环一般不是一种方法论的循环,而是描述了一种理解中的存在论的结构要素。

作品的意义不是存在于作品的后面,而是存在于作品的前头,作品要在当代的新光亮中开启它的存在。虽然作品的真理内容或事情本身确实是我们的兴趣所在,但这些只有通过它在其中向我们呈现的方面而获得它的生命。对作品真理内容的理解不是在它昔日的黄昏中,而是在其来日的晨曦中。

二、经典型

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证明了启蒙运动关于理性和权威的对立观点是不正确的,以及传统并不与理性相对立而可能是合法前见的源泉之后,又探讨了人文主义关于权威和传统支持合法前见的杰出模式,即经典型或古典型(die Klassische,the classical)概念。伽达默尔说:“一种像经典型概念这样的规范性的概念何以可能保持一种科学的正当性或重又获得这种正当性,这自然要求一种细致的诠释学思考。”

近代关于吉本(E.Gibbon 1737—1794)的那种由于时间而继续存在的历史著作也称之为经典型的观点,已经把这一概念从历史性的概念提升到一种规范性的概念。在把这些著作称之为经典型时,我们至少有这样一种含义,即它们分享了古代经典著作的某种性质。然而这种性质显然与它们何时被撰写是无关的。这样一来,问题就是古代经典著作是否因为它们被写于古代而成为经典型的,而近出的著作是否因为它出现于现代而不能成为经典型。对于黑格尔来说,经典型或古典型是一个时期的概念,是一个指称“古典”艺术风格完美的描述词,这种艺术产生于“象征型”艺术和“浪漫型”艺术之间,即它是在象征型艺术之后又在浪漫型艺术之前产生的一种艺术风格。古典型艺术时期是过去的这一事实对黑格尔来说,暗示了艺术时期本身是过去的,接着而来的是哲学时期,他说,“艺术产品的特殊性质已不复能满足我们的最高要求……思考和反省已经扬弃了艺术”,又说“从哲学看来,艺术是过去了的东西”。黑格尔的这种结论未免太过于草率,这里我们需要作进一步思考。

首先,经典型不只是一个历史性概念,而且还是一个规范性概念。虽然历史主义的理想是要把过去的规范要求承服于历史理性的要求,但经典型或古典型仍保持一种评价词汇,它包含一种价值判断和古典著作的积极价值,当我们说某人的著作是经典型的,就表示该著作具有一种不受时间限制的永远价值。因此,我们首先要看到,经典型概念不仅是一个历史性概念,更重要的是规范性概念,经典型不是一个现在已经过去和失落的时代的价值,对于以后不同的时代同样可能具有其不可磨灭的价值。

但是,当我们说经典型或古典型不是一个现在已经过去和失落的时期的价值时,我们也不能认为经典型或古典型是一个如此完美以至它是一个超时间超时代的永恒价值。这也就是说,经典型或古典型是一个可以不断变化并具有现实性的价值。经典型或古典型并不只是表示某种历史现象的特征,而是表示历史存在本身的一种特殊方式。伽达默尔说:“古典型之所以是一种真正的历史范畴,正是因为它远比某种时代概念或某种历史性的风格概念有更多的内容,不过它也并不想成为一种超历史的价值概念。它并不只表示一种我们可以归给某些历史现象的特性,而是表示历史存在本身的一种特殊方式,表示那种——通过愈来愈更新的证明——允许某种真的东西来到存在的历史性保存过程。”这里伽达默尔利用了德语Bewahrung(保存)与Bewahrung(证明)在构词方面的类似性,把两个根本不同的意思结合在一起。历史的存在就是在保存(Bewahrung)中存在的存在,这种保存不只是贮藏,而且是不断地置于检验证明之中,检验什么东西在证明自身中让某种真的东西进入存在。经典型或古典型的规范价值在于它是不断检验的真理的源泉,历史真理的源泉。历史研究最终的成功不是处于古典著作之后或从上面解释它们,因为在古典型里来到存在的真理先于历史研究,并通过研究和在研究过程中持续存在。古典型的历史学不仅是研究,它也是检验,证明和参与古典型东西的真理。所以经典型或古典型不是自在存在,它的真理并不自在持存,而是通过这种历史的参与和检验,即与历史学家的现在不断进行中介。为此理由,经典型或古典型东西对我们所说的不只是关于过去的陈述,而且也是告诉现代人的真理。经典型或古典型东西就是那种经过不同时代检验而保存其真理的东西。

经典型或古典型完全不是客观主义的历史意识所使用的描述性风格概念,它实际上就是一种历史存在,而历史意识本身则隶属于这种历史存在并服从于这种历史存在。经典型或古典型乃是对某种持续存在东西的意识,对某种不能被丧失并独立于一切时间条件的意识的意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称某物为“经典型或古典型的”——即一种无时间性的当下存在,这种当下存在对于任何一个当代都意味着同时性。伽达默尔得出结论说,经典型或古典型之所以被保存,只是因为“它意指自身并解释自身,也就是以这种方式所说的东西,它不是关于某个过去东西的陈述,不是某种单纯的,本身仍需要解释证明的东西,而是那种对某个现代这样说的东西,好象它是特别说给它的东西。我们所谓‘经典型或古典型’的东西首先并不需要克服历史距离——因为它在其经常不断的中介中就实现了这种克服。因此,经典型或古典型的东西确实是‘无时间性的’,不过这种无时间性乃是历史的存在的一种方式”。这里所谓是历史的,就意味着经典型或古典型东西存在于它的那些表现之中,这些表现即它自己的表现并隶属于它。当被解释时,经典型或古典型东西从它的世界对我们说某种东西,我们理解我们的世界仍是属于那个世界,那个世界仍属于我们的世界。

伽达默尔上面所说的经典的意指自身并解释自身,其实是引用的黑格尔的一句名言,即经典乃是“意蕴其自身并因此也解释其自身的东西”。伽达默尔在《巴赫与魏玛》一文中曾对于这种经典意蕴作了如下深入解释:

约翰·谢巴斯提安·巴赫乃是德意志音乐伟大经典家的第一人。这句话并非当作风格史(stilgeschichtliche)的说法来理解。经典概念较诸作为一个风格概念另有一个更深层的意义(此一概念在其历史发源地,亦即所谓的古典时代以外的用法本来就大有方法上的问题)。根据黑格尔一句亦可称为经典的话,经典乃是“意蕴其自身并因此也解释其自身者”。如果我们将这句话置于历史的度向下来考虑的话,那么它便深具说服力了。因为它不可能是说,这种自我意蕴乃是艺术作品的某种本质特征,以致它在无历史的永恒中始终不渝地讲说自己(作为作品特质的这种自我意蕴就好似作品在没有历史的永恒之中始终不渝地陈述其自身)。它毋宁是对一部作品或一位大师得以经历所有历史变迁的那种取之不竭的力道所作的判断。对于每一个时代而言,荷马、索福克里斯、但丁、莎士比亚、歌德、巴赫和贝多芬对我们诉说的东西,显然都是一种普遍人性(Allgemein-Menschliche)。然而什么是普遍人性呢?那些让我们所有人觉得是人性的东西,其本身乃是由我们所搜集并保留在我们意识中的这些伟大人性作家的话语来规定。我们自己同时将它们自其现象的历史单一性与消逝性中加以纯化,直到我们将其纯粹的本质看作我们自己的本质、人性的本质。因此,经典并非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日新又新、不断给我们赢得最新当代的东西。就如歌德与席勒、亦如贝多芬与巴赫。因为这位伟大的托玛斯教堂领唱者的音乐也带有一种对我们而言取之不竭的当代性,即便它也是一个君主时代的表现,一个你我陌生、使用着笃信宗教的语言的时代,而不像我们这个怀疑的,或者决然任意的世界。

比起贝多芬或歌德与席勒来说,这一点能适用在巴赫身上是更令人惊异的。因为那几位展现近代创造性天赋的天才人物以自身开启了一连串从不间断的影响、好评与继承,进而正式地将我们纳入其世代流传的环节当中。是的,他们自己乃是有意识地以其作品与活动来树立新的典范。他们鼓舞了怀有巨大自信的创造意识。相反地,约翰·谢巴斯提安·巴赫虽也获得相当的敬重与声望,却很快地被当时与后世的人们所遗忘。更快的则是他对自已的遗忘,因为他以漫不经心的挥霍态度一再地创造新作品、让人聆赏、然后堆置一旁,就像对一个可靠的工匠而言,每一件都是可以透过重新的辛劳与成品来取代似的。尽管如此,他仍然在一个创造性的、且至今未歇的再发现过程中名列于德意志音乐不朽的经典大师之中,并且随着时间在全世界赢得了内在的力道。如此一来,《巴赫与魏玛》这个题目也转化为一个既针对这位声调大师的形象、同样也针对我们自己的问题。他是如何,或者更确切地说:他怎么会成为经典大家,成为我们时代一个有制约力的当代以及吾人文化之未来的保证?

当施莱尔马赫说我们应当比原作者更好地理解他的作品时,也说明经典的真正本质,正如康德说的:“但是,一个思想者能够让(译注:诠释者)比自己‘更好了解’自己,这不是思想者本身拥有任何的缺陷,让他应该接受比较低的评价,而是反而标示了思想者的伟大。”经典作家思想的伟大说明了经典自身意蕴,而能让后人更好理解,说明了经典自身意涵是在以后的不断解释中得以展现的。

正是“经典型或古典型”的这种无时间性的当下存在,体现了历史存在的一种普遍的本质,即历史存在是这样一种存在,它通过变化而形成自身,它不可避免地既是他者又是自身。对于世界各民族来说,这就各自形成了一个互有区别的漫长的精神传统,我们可以称之为民族文化特征或文化传统。

三、诠释学与中国经典诠释传统

哲学诠释学作为一门当代西方显学,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才被引人中国,然而其生命力极其旺盛,使之在短时间内便得到长足的发展。它本来是一门关于理解和解释的学科,因而在我国固有浓厚基础的经典诠释传统中找到了进一步发展的力量,以致西方诠释学与中国经典诠释传统的结合在我国形成了一个学术浪潮。许多中国哲学史研究者希望借西方诠释学的方法来开展对中国思想史的新研究,许多西方诠释学研究者也想借中国经典诠释的漫长传统和经验来发展诠释学基本理论。但是在这种相互补充的学术进展中也出现了问题:西方诠释学概念是否就是指中国经典诠释中的诠释?显然,西方诠释学在早期即施莱尔马赫及其以前时期,乃是一种如何理解和解释的方法论的技艺学,但当诠释学发展到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时期,就已从早期的方法论转向本体论,按照伽达默尔的观点,诠释学应是一种哲学,而不只是方法,这一观点与我国经学所强调的经典诠释方法是否完全合符脱节,似乎还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甚至有人还提出中国诠释学这一提法是否合理的问题。

如果我们与西方诠释学的发展相对照来看,在西方古代就有两门诠释学,一是神学诠释学,诠释的对象是《圣经》;二是法学诠释学,诠释的对象是罗马法,这就形成了西方诠释学早期的发展。所以我们可以说,西方早期也是从经典诠释这一传统开始的。到了中世纪,像奥古斯丁、阿奎那也都讲经典诠释。阿奎那诠释谁呢,那就是亚里士多德,如他的《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注释》。在神学领域,很多都是靠经典诠释来发展的。所以丹恩豪尔的一本书就叫做《圣经诠释学》,讲的就是《圣经》的诠释。这对于西方文化本是一个很好的传统,发展神学也好、哲学也好,都是通过注释经典来进行的。但是我们发现,西方从近代,从康德开始,并没继续走这条路,他们走的路是哲学家自个儿写哲学,如康德写《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等来发展哲学。英国经验论、笛卡尔等人也是这样,他们不想仅仅只是做注释的工作,尽管他们自己的思想有很多是来自经典,但是他们想要有自己的东西,要做一些哲学自己的建构工作。所以西方近代笛卡尔以后的哲学传统跟古代中世纪就不一样了,不管是维特根斯坦,还是海德格尔,他们都在写自己的哲学著作。但是中国不一样,经典诠释我们一直在做。因为孔子早就说“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作”是圣人做的,我们充其量只能做“述”,述就是解释、注释。《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矣,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孔子修订诗书、礼乐皆是对经典的诠释,《易传》是对《易经》的诠释,真所谓“盖经者非他,即天下之公理而已”。由圣人所裁定的“经”,既已被确立为“天下之公理”,那么其他人所要做的事无非只是“诂经之说”。从此,我国以经典诠释形式来发展哲学思想,形成一种固有的经典诠释传统。我们早先确定了五经六经十三经,然后的发展都是通过注释来发挥的。我们很多以后的哲学家,例如王弼写的《周易注》、《老子注》,郭象写的《庄子注》,实际上都是通过注释来表现自己的哲学思想。郭象、王弼好像都没有自己独立建构的文章。即使到了南宋朱熹这样的大家也是如此,他用力最勤的就是做《四书集注》,当然他也有一些语录,但这都是后人编的。一直到清代的戴震也是靠《孟子字义疏》这样一个注释来发展哲学。所以我就感觉到,尽管诠释学起源于古希腊,它是西方的源头,但在中国倒是非常符合它的这种经典诠释的发展模式。所以我认为,研究诠释学就一定要注意中国哲学。我相信通过中国漫长的经典诠释这条路,可以对西方的诠释学有新的补充。西方的诠释学只到中世纪就基本上结束了,而我们一直发展到现代,我们很多人都是在做这个注释工作,而且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起,我们还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诠释系统,即经学,这套经学不仅规定了经、传和注三层独特格局(魏晋间人张华道:“圣人制作日经,贤者著述日传、日记、日章句、日解、日论、日读”),而且还有它的一套独特的方法论,比如训诂、考证、文字、音韵等各种各样的一套学问。就其时间之长,注释著作之多,我们应当说中国经典诠释这一传统远比西方要重要得多。中国经典诠释,不限于只有儒家经典,更不限于古代几部经典。张载的《正蒙》产生于北宋,但以后有不少人为之作注,并以作注方式发挥张载的思想,如刘玑的《正蒙会稿》,高攀龙、徐必达的《正蒙释》,王植的《正蒙初义》,李光地的《正蒙注》,杨方达的《正蒙集说》,以至于王夫之的《张子正蒙注》更是研究张载和王夫之思想的重要作品。按照景海峰先生的看法,中国经典诠释可分为以经为本(诗,书,礼,乐,易,春秋)和以传记为中心(《易传》、《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两个阶段:

从诠释学的角度来看儒学,文本自然就成为关注的焦点。儒家之典籍,历来就有层次之分。在传统的经学系统中,经为核心,传、记为辅翼,注解、章句、义疏则锦上添花矣。三国时东吴人杨泉有一比喻:“夫五经则海也,传记则四渎,诸子则泾渭也。”初唐长孙无忌谓:“昔者圣人制作谓之为经。传师所说则谓之为传,丘明、子夏于《春秋》、《礼经》作传是也。近代以来,兼经注而明之,则谓之为义疏。”这一阶梯状的三层格局在理学系统中曾被搅乱过。宋儒实际上是以《易传》、《孟子》、《中庸》等传记为儒家经典的核心,五经反而退隐到了遥远的幕景之中。朱子在论及儒家典籍之关系时,曾经打过一个比方,说《语》《孟》《学》《庸》是“熟饭”,六经是“禾”(打禾为饭)。他又编了周张二程的语要为《近思录》,强调他们的著作是进入四书的阶梯。这样,在经、传、注之外,便又构成了不同于汉唐之学的另外一个三层格局。至于元代以后,《四书集注》成为科举考试的标准答案,程朱的书实际上是最高权威,儒家经典的层次关系又为之一变。所以,同是对经典的诠释,汉儒不同于诸子,宋儒又不同于汉儒,文本的中心地位在发生着转换,诠释所追寻的意义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地游移着。从诠释展开的文本境况和典籍之间的关系来衡定儒学发展的历史,显然不同于政治史、文化史、学术史的解读,甚至与思想史的眼界也不完全一样。先秦儒家和两汉、六朝经学皆是围绕着对六经的整理、编纂、传述、疏解来展开思考的,六经是各种观念和学说“视域交融”的主轴,是诠释的中心。所以,这一时段的诠释学焦点是在经,这是一个以经为本的时代。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道玄,特别是外来的佛教,对儒家文明所代表的价值系统提出了严重的挑战,经的本根性权威遭遇到空前危机。从中唐开始,儒家经典诠释的重心逐渐从经向传记转移,以四书为中心的系统至南宋最终形成。这一时段的诠释学重心是“轴心时代”的原创性著作《论语》、《孟子》、《易传》等,也就是说是以传记为核心。入元之后,随着理学体系的稳固化和思想统治地位的确立,儒家诠释学的重心又随之改变。一方面,经典系统被彻底地经院化和严重格式化了,诠释空间极度萎缩。另一方面,经典诠释逐渐由文本训诂走向意义理解,由书写式转向了体证式,呈现出古典文明形态行将破解之前的复杂性和多向性。

但是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即使我国经典诠释传统远比西方要长要重要,但和西方哲学诠释学比起来,我们还是有差别的。差别在哪里呢?我们知道,西方诠释学有三个重要转向,即从特殊诠释学到普遍诠释学的转向,从方法论诠释学到本体论诠释学的转向以及从本体论诠释学到实践哲学的转向。而中国的这个传统,一直到戴震,好像都没有超出第一个转向即施莱尔马赫的层次,基本上就停留在诠释学的第一个转向里面,没有发展到第二个即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转向。当然有些人说,我们除了历史的训诂的解释外,还有义理的哲学的解释,好像不仅有施莱尔马赫的层次,而且也有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层次。不过,如果仔细认真地考虑一下我国的所谓哲学的义理的解释,尽管这个义理的哲学的解释,从宋明发展的这一部分看,是跟文字的解释有区别,是六经注我,而不是我注六经,但是它着重的却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并没有达到对事情本身的源始的阐明。这里我想引证黑格尔关于希腊经典与中国经典之本质区别的一段话:

希腊人生活在自觉的主体自由和伦理实体的这两领域的恰到好处的中间地带。他们一方面不象东方人那样固执一种不自由的统一,结果产生了宗教和政治的专制,使用权主体淹没在一种普遍实体或其中某一方面之下,因而丧失掉他的自我,因为他们作为个人没有任何权利,因而也就没有可靠的依据。反之,希腊人也还没有走到主体沉浸于自我,使个人与整体和普遍性的东西割裂开来……在希腊的伦理生活里,个人固然是本身独立自足和自由的,却也还没有脱离现实政治的一般现存的旨趣以及积极内在于当前实际情况的精神自由。按照希腊生活的原则,伦理的普遍原则和个人在内外双方的抽象的自由是处在不受干扰的和谐中的。

我国的经典诠释,从总的方面来说,它没有达到海德格尔那种源始的诠释学。所以,要发展中国的经典诠释,就要强调从方法论到本体论这个转向,强调理解的本质不是我主观的行为,而是我被事情本身所吸引而参与到里面。即使这样我还是认为,我国哲学的经典诠释传统既可以为西方诠释学提供漫长的历史线索和深厚的土壤,也可以对西方诠释学加以补充,所以我们研究解释学一定不要忘了中国哲学。

四、当代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

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实际上包括两个问题,一是有没有中国哲学,二是作为现代学科的中国哲学是否是按照西方模式建构出来的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前一个问题是老问题,后一个问题则是新问题。

(一)有没有“中国哲学”的问题

1.“中国的哲学”与“中国底哲学”的区分

当代一些中国哲学研究者认为,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形成的现代中国哲学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中国哲学,而是以西方哲学模式构建起来的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其论点根据是金岳麟先生的所谓“中国的哲学”和“中国底哲学”的区分。金岳麟先生的这一区分,看起来好像很有道理,但仔细一检查,这一区分本身是有问题的。按金先生的意思,“中国的哲学”这一术语,“中国”两字是形容词,主词是“哲学”,因此“中国的哲学”就是指哲学在中国的发展,用金先生的话说,就是“把中国哲学当作发现于中国的哲学”,在这里,“哲学”是普遍的世界性的,一般指西方哲学。反之,“中国底哲学”,这里“中国”两字就不是形容词,它和后面“哲学”两字不可分开,因而这里“哲学”就不是上面那种普遍的世界性的哲学,而是一种与中国联系在一起而不可分开的哲学,也就是我国土生土长的哲学,用金先生的话说,就是“把中国哲学当作中国国学中之一种特别的学问”。看起来似乎这种区分有道理,但我们仔细考虑“中国底哲学”这一术语,就发现它有问题,因为不管它是不是土生土长的中国哲学,它仍是哲学,只要是哲学,它一定具有一般哲学的本质和属性,这种土生土长的中国学问,如果没有一般哲学的属性,你可以说它是经学,道学,玄学,儒学,但你不可以说它是哲学,正如我们说朱喜的学说是儒学,那么它一定具有一般儒学的本质和属性,否则它就不能称作儒学。我很奇怪,金岳麟先生是逻辑学大家,怎么也会犯这种常识错误。更可奇怪的是,后来许多学者非但未考察金先生的这种区分是否正确,反而根据这种区分来提出所谓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问题。

2.何谓“哲学”?“爱智慧”就是哲学吗?

上面的问题引导我们要考虑什么叫哲学。众所周知,哲学的英文是philosophy,来源于希腊文phi—lo加sophia,前者是爱,后者是一种智慧。过去我们都说,哲学是爱智慧,却不知哲学是爱什么智慧,弄清这一点非常重要。大家都知道,西方从古代到现代,大多数哲学家都不承认中国有哲学,不仅黑格尔,就是伽达默尔和德里达也是这样,我想此问题都与哲学爱什么样的智慧有关。

我们知道,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有所谓五种认知和真理形式的区分:episteme(纯粹科学)、techne(技术或应用科学)、phronesis(实践智能)、sophia(哲学智慧)以及nous(神学智慧)。如果我们作一些词源学考察就可以看到,episteme通常是指一种科学的知识,认识论或知识学(Epistemology)就是来源于它。它不同于感觉经验,与doxa(意见)相对立,这种知识是以其必然性和精确性为标准。techne,此词是Technology的词根,我们都译为技术,其实在古希腊,它本身具有技艺或艺术的特征。海德格尔说过,从techne发展到Technology,即从艺术变成了技术或工具,正如从存在追问变成存在者追问一样,形而上学命运开始了。技术的主要特征就是可以学,具有方法论特征,它的目的是产品,而目的不在手段之内,从而可以不择手段去追求目的。phronesis,此词过去有人译为明智,我们现在一般译为实践智慧。phronesis是由phro和nesis(智慧)组成,phro在希腊文里意指人体的横膈膜。按照古希腊人的看法,在横膈膜以上的部位,是心灵、头脑、思维的部位,横膈膜以下的部位,则是腹部、、排泄的部位,因而phro就有一种不同于沉思或思维的实际欲望和实践行动的意思。所以当phro与智慧即nesis组成为phronesis时,它就自然而然地意指一种实践的知识或明智考虑的能力。这种智慧的特征是实践,它是不可以学的,其目的是善,因此不会不择手段追求目的。最早在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那里,实践智能指知识和德行的统一,他们说“德行就是理性(logos)”,理性即知识,所以德行就是知识,简言之,实践智慧就是一种有德性的知识或有知识的德行。sophia,智慧,在古希腊此词主要指一种高超的理论智慧(theoretical wisdom),即我们所说的哲学智慧,形而上学智慧。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sophia是最高的理智思辨,它深入到现象的本体,不同于实践智慧。nous我们过去一般翻译为“理性”(intelli—gence),理智(“睿智”)(intellect),心灵(mind),但据文献的考察,nous最根本的意思应当是一种神性的能力,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前苏格拉底哲学家阿那克萨哥拉(Anaxagoras 500B,C?一428B,C?)的哲学看出。阿那克萨哥拉在提出万物的本源是“种子”时,主张事物的变化不能用产生与消灭,而只能用结合与分离来表达。为了说明种子之所以结合与分离,他设定一种东西叫nous(奴斯),曾被译为“心”,作为种子结合与分离的推动者,也就是主张日月星辰、山川草木的生成变化皆是nous推动所致。阿那克萨哥拉主张奴斯存在于一切东西之中,它能推动一切,安排一切,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一切都由它所安排,它能知晓一切。这里实际上已暗示了一种超自然的神圣力量,正如后来宗教里神、上帝的作用。亚里士多德在《灵魂论》里曾讲到人类灵魂有nous poietikos(主动奴斯),这种奴斯可以与肉体分离永恒存在,所以公元3世纪有一个名叫亚历山大的哲学家,把亚氏所说的主动奴斯称之为“上帝”。公元3世纪新柏拉图主义者普罗提诺(Plotinus 204—269 A.D.)在其流射说(Emanation)里把奴斯置于太一与世界灵魂之间,认为奴斯是一与多沟通的中介,从而nous这一概念与上帝的关系形成了中世纪神学的一大课题。

这五种认知形式实际上可分为两大分类,即知识与智慧。episteme和techne应当是属于知识这一类,即我们现在所说的science(科学)和technology(技术),反之,phronesis、sophia和nous则应属于智慧一类,phronesis是指如何处理人间之事,sophia是指一种形而上的思辨,而nous指一种超自然的解释,它们分别可译成实践智慧、哲学智慧和神性智慧,分属于三大领域:政治伦理、哲学和宗教。关于知识与智慧的根本区分,我们可以用亚氏关于纯粹科学与实践智慧的区分来理解。按照亚氏的看法,纯粹科学是一种关于不可改变并必然存在的事物的知识,它是一种依赖于推理证明而能被人学习的演绎性知识,其典范是数学或其它自然科学。反之,实践智慧则不是一种按照普遍原则进行推理的永远不变的知识,它是一种不能通过单纯学习和传授来获得而只能通过长期经验积累的智慧。两者间明显的差别就在于确定性与非确定性的区分。作为知识的纯粹科学具有某种确定性,反之,作为智慧的实践智慧则只有非确定性。这种非确定性在古希腊时是与实践性和经验相联系的。亚里士多德曾以青年人接受能力为例说明这种知识与智慧的差别,他说:“青年人可以通晓几何学和数学,并在这方面卓有成就,但他们却不能达到实践智慧,其原因在于,这种实践智慧不仅涉及普遍的事物,而且也涉及特殊的事物。人要熟悉特殊事物,必须通过经验,而青年人所缺乏的,正是经验,因为取得经验则需较长时间。”

简言之,知识(技术)与智慧的区别在于,知识追求精确性、系统性和唯一性,而智慧,不论是实践智慧(phronesis)、理论智慧(sophia)还是神性智慧(nous),它们相对于知识和技术的共同特点就是非精确性、开放性和多元性。如果我们以这一基础来考察三种智慧,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三种智慧正好相对于人文科学三个不同的领域:实践智慧属于政治学和伦理学领域,理论智慧属于哲学领域,而神性智能属于神学或宗教领域。这样,我们就可明了哲学理论既不同于政治理论和伦理学理论,也不同于宗教学说,它有它自身的规定;反之,实践智慧所形成的政治理论和伦理学说也不同于哲学理论,更不同于神学或宗教学说;同样,神性智慧所构成的宗教学说也是既不同于哲学理论,也不同于政治伦理理论。它们之间各有比较明确的界限。

我认为,正是这一种观点使西方大多数哲学家不承认中国有哲学,因为他们所了解的中国学说主要是孔子和孟子,即使对老子也主要是国家伦理方面的了解,因此他们认为,中国学说与其说爱理论智慧,不如说爱实践智慧,属于实践智慧领域的应当是政治学和伦理学,而不是哲学。我想这就是西方学者不承认中国有哲学的原因。其实早在17世纪的德国,沃尔夫就写过一本有关中国实践思想的著作《中国道德讲稿》,那里讲的是中国政治伦理思想,此观点后来导致黑格尔认为中国只有智慧而没有哲学。

3.真正形态的中国哲学需要我们建构,但同时不失去主体意识

如果我们不按照西方思想家的视域,而全面考察一下中国思想学说,我们认为在那种最高层次的本体论上的哲学还是有的,如易传中“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理学的“理”与“气”,华严宗的“理”与“事”的关系,正是西方哲学里存在(Sein,Being)与存在者(Seiende,beings)的关系。这方面我们可以找到很多依据。不过,我们应当像王国维所认识的那样:“披我中国之哲学史,凡哲学家无不欲兼为政治家者,斯可异已!……岂独哲学家而已,诗人亦然……夫然,故我国无纯粹之哲学,其最完备者,唯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耳。至于周、秦、两宋间之形而上学,不过欲固道德哲学之根柢,其对形而上学非有固有之兴味也。其于形而上学且然,况乎美学、名学、知识论等冷淡不急之问题哉!”因此,真正形态的中国哲学需要我们按照哲学的一般本性加以建构,这种哲学的一般本性要与时俱进,它不是某个民族的财产,要代表当解的最高水平,用伽达默尔的话说,它本身就是一个Gleichzeitigkeit产物。另外,这种建构的中国哲学并不失去自身的主体性,因为它是以当代最高水平来诠释和发展自身的思想。

(二)当代中国哲学是否是按照西方模式建构出来的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

1.所谓以西解中的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问题

当代中国哲学研究者有一个普遍的看法,即哲学乃是作为智慧之学和对宇宙、人生一般观感的学问。哲学在中国古代早已有之,但现代学术形态和学科化体系的“中国哲学”,却是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仿照了西方哲学的形式和方法,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才在中国建立起来的。在有些人看来,这种作为现代学科的“中国哲学”与土生土长的中国学问完全不同,是西方模式入侵的结果。因此,对“中国哲学”身份的反思已成为当前中国思想界的急迫课题,甚至有人更为激进地说:“依傍西方哲学家的系统,模仿西方哲学的形态而建构起来的‘中国哲学’,并未能提供当代社会所急需的那种民族精神动员的能量,也未能成为现代人与其文明的泉源之间有效往来的精神之筏。它在传续中国文化传统的功能方面显得是那么捉襟见肘,力不从心,以至于我们常常要暗自思忖,这到底是拉近了我们与传统之间的距离,还是在传统与我们之间设置了无形的障碍?它是架起了沟通传统与现代的桥梁,还是在传统与现实生活之间空添了几重公案?”

我认为,这里是两个基本一样的意识形态观点在作怪:“欧洲中心主义”与“后殖民主义”。欧洲中心主义是一种在现代激起人们广泛注意的主义,它以这样一种主义试图激起人们(特别是非西方的人们)注意我们当前在知识、经济、政治各方面所受到的西方的制约和影响,它想使全球的生活发生一场摆脱西方影响的革命。按照欧洲中心主义鼓吹者的看法,欧洲中心主义就是现代性形成的契机,不参考欧洲中心主义,就无法理解现代性。同样,按照他们的看法,“中国哲学”的建构,从一开始便被纳入欧洲中心主义的普遍性之下,牢牢地系附于西方话语支配权力的基础上,西方哲学的模本地位和优先性存在早已确定。在这种中心主义下,所谓东方学就是西方话语的东方文化。相应的,后殖民主义也在同一个基地形成,它标榜着在第三世界对抗发达工业国家的欧洲中心主义。自赛义德的《东方学》问世以来,后殖民理论演变成一种在方法上富有意义的知识活动,不仅使西方内部知识形态有了自我反省,而且也引发了西方学术批判之外的广泛回响,它一方面冲破了欧洲中心主义,另一方面确认本土声音在后殖民文化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后殖民主义可以被看做是后现代主义的分支,与反本质主义、后结构主义有亲缘关系,又与反西方中心主义的反帝反殖民意识和民族主义的情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表现了第三世界知识分子的独立意向。

按照当代中国某些中国哲学学者的看法,现代中国哲学是在中国传统的学术体系瓦解之后,由于大量的西学涌入,依照西方哲学的模式和方法才逐步建立起来的。在这个复杂的嬗变过程中,既有中国文化现代转型的因素,也有大量西方文化移植的内容。从后殖民理论来看,这个过程充满了东方主义所谓“他者”之塑造的印记,这就需要我们反思现代中国哲学的建构历史,并不断追问它的身份性。在民族意识日益觉醒的今天,中国文化自我伸张的内在要求和建构一种摆脱依附性状态之话语系统的努力已见端倪。重新思考中国哲学的身份性和检讨百年来中国哲学现代化的历程,正成为一股潮流。

在此情况下,按照有些人的看法,惟一的办法就是在中国学术中“解构建构者”与“驱逐殖民者”,回归中国儒学的义理结构与解释系统,重建以“六艺之学”为本源的具有中国学术自性特质的中国学术体系,进而以中国解释中国,以中国解释西方,以中国解释世界,把中国学术从百年来一直被西方解释的“词汇处境”与“材料状态”中解放出来,使中国学术的义理结构与解释系统真正成为中国学术研究的“语法”,使中国学术真正站起来成为具有话语解释权的主人。在中国大陆今天,甚而有人主张脱去西装,改穿华服,不用西方词语,改用中国传统语言,大读经书,回归华夏本源。有人要把儒学改成儒教,使其脱离西方知识论而成为我民族独特的德性论。

2.中西对立还是古代性与现代性对立

上述看法实际上是一种意识形态的结果,即在欧洲中心主义和后殖民主义的鼓吹下,自以为民族自觉和意识的产物。首先我们应当看到这样一个历史事实,即近代以来,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对立乃是中国文化与现代国际文化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单纯的中西方的关系。如果我们回忆清末民初经学支离瓦解、名存实亡,以致严复所谓八股有锢智慧、坏心术和滋游手三大要害,就不难理解当时维新人士向西方追求真理的苦衷。中国人民大学的聂敏里先生曾以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西方思想比较为例说明这种关系,他说:“西方的现代开始于14、15世纪的意大利的文艺复兴,但中国的现代却开始于20世纪初。从14、15世纪起,一个现代化运动开始萌芽于意大利,然后渐次波及西欧、北美,接着又返回来影响了中欧、东欧,到19世纪中叶,这场现代化运动开始呈现出一种强劲扩张的态势。而这个时候的中国尚处于古代。这样,当19世纪下半叶,发轫于欧洲的这个人类的现代化运动越过辽阔的海洋而与尚处于古代社会的中国发生猛烈的碰撞的时候,一种思想文化的碰撞也就相应地发生了,而这同时也就是中西哲学、中西文化比较的开始。但不幸的是,与此同时,一个比较上的时间的错乱也就被铸成了。很显然,实际发生碰撞和比较的是人类的古代思想和人类的现代思想,但是,由于进行比较的双方都忽略了各自的时代属性,使得本来属于人类古今思想的差别就被误读成了中西思想的差别,而文化的地域性的差别被看成是这一比较中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

这里,实际上还不只是一个历史时期的思想错乱,从诠释学观点看,它是对观念理解的本质误解的结果。观念和对观念的理解是两件不同的事,不像近代斯宾诺莎所说的观念和观念的观念的同一关系,对观念的理解已经把该观念带入一个更大的视域中。这正是过去维柯所说的copia,即丰富的观察点,也就是海德格尔的理解的前结构,诠释学的作为(hermeneutic-as),修辞学的发明(inventio)和伽达默尔所说的应用(applicatio)。任何对观念的理解都不是对原观念的复制或模仿,而是把原观念带入一种现实性(Akuealitaet),使之具有当代性,经受批判和转变。中国的哲学,顾名思义,就是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哲学,正如我们说,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城市。这里的主词是观念,是共相,而不是事物,殊相。作为观念应当以普遍的先进的内涵为主,而不是一种特殊的个别之物。如果说中国哲学是以西方为模式构建起来的,那么它就不应当说是中国的哲学,而应说是中国的西方哲学,所以当我们说中国的哲学时,这种中国哲学与其说是按照西方模式构建起来的,毋宁说是现代世界哲学审视下的中国哲学,因此,这里没有什么西方模式,而是现代先进模式。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要发展,只要它不是被封闭,它总是要朝着最先进的文化发展。

传统是活的,历史要在不断的重构中生发出新意,凡是不能与时代、社会的当下需要建立起活生生联系的传统话语,就不可能获得真实的生命力。如果有人想用“以中解中”、“汉话汉说”这样的表述方式来表示我们中国哲学的重建,那么我可以这样说:如果说后一个“中”和前一个“汉”理解为传统的中和传统的汉,那么,前一个“中”和后一个“汉”就必须理解为“今中”、“今汉”——民族生命/意志在当今时代的现实需要。这样才能真正立足于民族生命的舒展,打通传统与现实、历史与未来的联系。这样我们又和当前生活实际联系了。

3.思想来源于生活世界

上述那些认为中国哲学是按西方模式建构的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的学者似乎认为一门学术是学者可以随心所欲建立的,在这里他们忘记了胡塞尔现象学告诉我们的“生活世界”,我们今天的生活世界由于与世界的交往相当迅速和普遍,已经完全不同于我国传统的封闭保守的生活世界,我们的语言也已经完全不同于我们传统的语言,我们又怎能摆脱当代语言和当代模式而回到传统的语言和模式?这里我又想到冯友兰先生晚年对我说的钱穆问题,他由于未利用当代西方先进的方法论,故他的《朱子新学案》仍停留在黄宗羲《明儒学案》的层次。

当然,在当今诠释学时代,中国合法性危机之克服,需要把对中国哲学或思想的文本与西方哲学这个学科或学术话语形式间关系的外在关注,转换为对文本与时代、社会、民族生命之间这样一种关系的内在关注。其实,真正打上了中国烙印的哲学,不在于是否带有中国的某些痕迹、特点,而在于它最适合中国这片土地,并切实有力地解决问题,至于中国的所谓名分、话语权其实都不重要。在这个意义上,古今中外皆备于我。王国维说:“余非谓西洋哲学之必胜于中国,然吾国古书大率繁散而无纪,残缺而不完,虽有真理,不易寻绎,以视西洋哲学之系统灿然,步伐严整者,其形式上之孰优孰劣,固自不可掩也。”此说已开中国哲学研究必须借鉴西方哲学之“形式系统”的先河。王国维说:“欲通中国哲学,又非通西洋之哲学不易明也……异日昌大吾国固有之哲学者,必在深通西洋哲学之人,无疑也。”“欲完全知此土之哲学,势不可不研究彼土之哲学。异日发明光大我国之学术者,必在兼通世界学术之人,而不在一孔之陋儒,固可决也。”

西方哲学不仅不是“负担”,反而是“资源”。中国哲学当下和将来发展的必由之路不应当是“去西方哲学化”,其诠释和建构恰恰需要与西方哲学甚至整个人文学科深度互动。事实上,只有在以“他者”为参照、与“他者”的沟通互动中,才能够获得更为明确的自我意识,并不断扩展深化自身的主体性和身份认同,如此才能真正避免那种“以西解中”的“单向格义”,从而在“以中为主”的“中西双向互诠”中建立中国哲学自身的主体性。

五、中国哲学经典诠释的未来

经典哲学论文篇8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课;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3 ― 0168 ― 02

2014年12月,笔者参加了由黑龙江大学主办的黑龙江省首届高校本科哲学专业教学改革研讨会。与会的各高校教师就课程设置、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其中研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原著课的教学改革问题。笔者提交的题为高校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课教学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出路的论文,在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并被编入哲学教育教学改革研讨会会议论文集。通过这次研讨会,笔者开阔了视野,学到了许多宝贵的教学经验,由此引发了对高校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课教学的几点思考。

一、充分认识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课的意义

首先,这是党和国家对加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教学的客观要求。党和国家领导人邓小平、等同志曾多次强调,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的“老祖宗”不能丢。本世纪初,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为我们进一步搞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课教学提供了行动指南。教育部多次发文,强调开设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的重要性,提出课程设置要体现“厚基础,宽口径”的思想。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等文件中,教育部对高校各个学科的专业设置、每个专业的核心课程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在哲学类中,教育部规定了十几门核心课程,其中就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导读课。这说明教育部非常重视原著课的学习,并把它作为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正因为如此,哲学专业把它作为专业基础必修课、核心课程。只有学生努力学习,考试合格,才能得到学分,才能毕业。

其次,它是构成哲学专业学生合理知识结构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的成长十分必要。对哲学专业来说,一个合格的学生起码应具备八个方面的知识,即通识知识、方法论知识、哲学史知识、哲学原理知识、哲学原著知识、哲学专题知识、应用哲学知识和亲缘学科知识。这八个方面知识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缺一不可,构成了合理的知识结构。而哲学原著知识是这八个方面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掌握这方面知识对于学生学习其他方面知识意义重大。在哲学原著知识体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知识可以堪称为经典原著。它之所以称为经典,是因为它是名著、杰作、第一流的范本,是人们经过长期实践检验后共同确认为模范性的典籍和真理,具有相当高的价值性和权威性。因此,它值得专业学生认真学习,反复阅读,深入系统的研究。同时,它又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一项重要内容,常常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来考查应试者的理论功底程度,特别是对报考马克思主义哲学方向的研究生来说,经典原著是必考的内容。

再次,它是培养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方法论的需要。严格意义上讲,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由原理、哲学史和原著三个部分组成的,学生仅仅学了原理和哲学史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认真学习原著,因为它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真正源头。学习原著可以直接聆听伟人的教导,深刻领会经典作家的原意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从中学到经典作家严谨的治学态度、严肃的党性原则和崇高的人格魅力,进一步澄清后人对经典作家原意的曲解、诽谤和攻击,从而进一步捍卫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和价值性。从现实意义上说,由于受国内外各种负面因素的影响,当代大学生中一些学生存在着信仰危机、“哲学无用论”等现象,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出现了扭曲现象。如果这种现象持续下去,将是十分危险和有害的。如何帮助他们解决上述问题?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引导学生学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因为它本身具有解决信仰危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功能。

二、精心筛选马克思主义经典哲学原著和教材

首先,要选择合适的马克思主义经典哲学原著。马克思主义经典哲学原著体系完整,内容庞大,数量众多。在数量众多的原著中,我们应该帮助学生选择哪些篇目呢?由于学时有限,我们选择了其中的一些篇目,并把它们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篇目是教师精讲、学生精读的部分。它们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反杜林论》(哲学篇)、《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和《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第二部分是教师略讲、学生自学为主的部分。这部分内容以聂耀东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名著导读》(第二版)中所列的马恩列斯毛的著作篇目为主,并对这些篇目作了筛选。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为什么把上述四篇原著作为教师精讲、学生精读的内容呢?除了时间不够外,其主要原因是它们在马克思主义经典哲学著作中的地位和价值决定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同唯心主义、旧唯物主义最后划清界限的标志,是马克思哲学思想成熟时期的代表作之一,恩格斯认为它是包含着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反杜林论》是恩格斯一部重要的论战性著作。具体到哲学篇而言,它系统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第一本著作,是一本“百科全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对我们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是恩格斯的另一部经典哲学著作。它全面说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古典哲学的关系,清晰地再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和发展的规律,第一次对自己的理论来源及产生做了科学阐发,第一次明确提出并系统论述了哲学的基本问题,进一步阐发了唯物史观的几个基本原理,并丰富和发展了他们创立的哲学体系,对于我们深入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是列宁最重要的哲学著作。在该著作中,列宁强调了哲学的党性原则,捍卫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地位,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为苏联哲学奠定了基础,在20世纪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其次,选择适合哲学专业学生使用的教材。这里的教材是指各种类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导读或选读。这类教材是对原文的诠释和解读,它有利于学生对原著的消化和理解,完整、准确地掌握原著的精神实质。在目前公开出版过的许许多多教材中,真正适合哲学学生使用的教材并不多。我们经过精心筛选,最终确定聂耀东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名著导读》(第二版)作为本专业使用的教材。该教材对马恩列斯毛的重要哲学著作进行了解读,同时又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及其著作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原著进行了简要评述。但该教材缺少原文选编、思考题。那么,导读应该导什么?在目前公开出版的各种类型的导读中,其结构五花八门。根据笔者30年的教学经验,认为一个合理的原著导读应该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构成:原文、作者简介、写作背景、原文解读、简要评述、思考题。它们之间环环紧扣、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三、积极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课的教学方法

首先,引导学生做好课前阅读原文。为什么学生学习原著一定要课前阅读原文?这是因为原著才是真正的教材,不读原文就等于没学原著。同时,原著特别是马恩列斯的经典原著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严密的逻辑性,它不像原理教科书那样容易读懂,是在当时社会历史背景下写成的,是按他们自己国家惯常的思维方式和语言表达方式写成的,它和汉语的逻辑顺序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其句子普遍比较长,读起来的确比较“绕口”。读不懂是学生学习原著的一大障碍,也是影响学生学习原著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教师一方面要引导学生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认真仔细的去读,反复去读,开动脑筋去读。另一方面,引导学生对读不懂的句子和其它疑问记录下来,以便教师利用课堂时间或业余时间解答。

其次,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采用“讲授-研讨式的”的教学方法。长期以来,许多教师一直采用“一言堂式”的教学方法,忽视了学生参与的机会。为了克服这种弊病,我们提出把课堂讲授与师生互动结合起来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分三个步骤。第一步,教师讲授教学大纲规定的重点内容,特别是原著中的一些难点问题,而不是面面俱到的去讲。第二步,学生针对教师讲授的内容提出问题,或者由教师提出问题,组织课堂讨论,让学生自由发表自己的看法。第三步,教师对课堂讨论进行总结,并提出自己的看法。这种教学方法活跃了课堂气氛,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的语言表达、判断问题、分析问题、创新思维等能力均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同时,这种方法还能使学生加深对原著的理解,解决他们在读原著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再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注重学生学习原著的时效性。理论联系实际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的客观要求,而且是现实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学生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要求。理论总是灰色的,而实践之树是常青的。学习理论的目的主要在于用它来指导实践,从而达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为人类造福的实际效果。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要联系两个方面的实际:一是要联系当前国内外形势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的实际,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帮助学生客观地认识现实社会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是要联系学生自身的实际,主要是要联系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方面的实际,根据原著讲授的有关理论,有的放矢地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

〔参 考 文 献〕

〔1〕姚纪纲.谈谈如何学好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3,(12).

〔2〕蒙运芳.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专题化教学的探索〔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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