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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调查报告8篇

时间:2023-01-26 15:42:13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篇1

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和结构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应包括调查依据、实施的基本情况、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以及建议。对于以上内容,应如何安排调查报告的结构和文字的表述方法,是撰写专项审计报告的写作技巧问题。所谓结构,就是报告的内容如何分段而构成一个整体的问题。具体包括如何开头、如何结尾,如何罗列调查出的问题,审计的评价、原因分析、意见和建议如何体现等。结构安排得当,能使审计调查报告条理清楚。否则,就达不到预定的目的。结合实践经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一般可作如下安排:

第一部分:主要叙述审计调查的概况。在写明审计调查报告的标题、日期、受文机关后,就要阐明审计调查概况。写明根据什么可简单的交代调查的缘由、内容、目的等。

第二部分:主要写审计调查过程和结果。它是审计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写好这部分,是审计调查报告是否有说服力的关键所在。

(一)要叙述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基本情况主要说明与调查目标有关的被调查事项背景信息,总体评价主要是针对调查结果发表评价意见。评价要针对被调查单位财经工作和存在的问题,依据调查结论,进行评价,做到把握总体、客观适当,充分体现整体性和宏观性。为防止审计风险,尽量不要作出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评价。

(二)问题的集中、分类和分析

从诸多的调查材料中,寻找带有共性的问题,将其相对集中在一起,按顺序单列起来。反映问题做到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切忌单个罗列、轻重不分、分类错误等现象。每类问题的表述原则上要先总体、后列举,要首先反映问题总量、占总体比率、发展规模、程度和趋势、影响面及其后果。要分析问题产生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分析问题要切中要害,要从大量的财务数据和非财务资料中归纳出规律性从中发现客观实质,真正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

(三)解决问题的审计调查建议

要针对具体问题,从根治和控制的角度,提出改革体制、健全机制、完善法规等标本兼治的建议、促进整改和规范等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措施。如审计调查中发现某县计生经费投入不到位问题,在写建议时不能简单写出加大计生经费的投入。可以建议政府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经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对计生经费支出要分类管理,据实测定,进一步细化预算,这样才能便于采纳,达到加大计生经费投入工作的目的。

第三部分:结尾。主要写清编写审计调查报告的审计机关的名称,并注明报告日期。

二、撰写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步骤

(一)整理审计调查记录,分类归类

在审计调查工作结束之前,应对审计调查全过程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总结,做一番去粗取精,去芜存菁的整理工作,舍弃无关紧要和可有可无的材料,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事实材料,针对审计实施方案检查审计任务是否完备齐全。如果材料不足,应予补足;证据不充分,应进一步充实;数据未核实的,应抓紧核准;工作底稿不齐,应继续补充,将审定后的材料,按照不同内容,进行分类,归纳。如分成哪些是挤占、挪用方面的,哪些是违规发放奖励、补贴的,等等。

(二)拟订提纲

专项审计调查与其它文章不同,需要靠大量的事实材料说话,在收集和选择整理归类的基础上,可按照问题的主次,统筹安排,确定表现形式,编写较为详细的调查提纲。

(三)起草调查报告,修改定稿

通过资料的整理和提纲的拟订,审计调查的基本内容已经具备,只有用文字组织说明,调查报告初稿也就自然形成。初稿形成后,要经过研究,认真加以修改,尽可能做到完整无缺。

三、撰写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写好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是审计程序的重要一环,是对审计调查事项的准确、客观、高度概括和评价,是为领导提供宏观决策的依据。撰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注意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上述谈到的形式,是一般的写法,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均可生搬硬套。在审计实务中,会遇到各种各样和意想不到的问题,这就需要采用适合表述各种不同需要的形式。

(二)语言要朴素、简练、确切,结论要有证有据

审计调查报告是应用文,不要用华丽的辞藻和过多的形容词进行修饰,更不能大发议论,进行逻辑推理。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篇2

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和结构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应包括调查依据、实施的基本情况、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以及建议。对于以上内容,应如何安排调查报告的结构和文字的表述方法,是撰写专项审计报告的写作技巧问题。所谓结构,就是报告的内容如何分段而构成一个整体的问题。具体包括如何开头、如何结尾,如何罗列调查出的问题,审计的评价、原因分析、意见和建议如何体现等。结构安排得当,能使审计调查报告条理清楚。否则,就达不到预定的目的。结合实践经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一般可作如下安排:

第一部分:主要叙述审计调查的概况。在写明审计调查报告的标题、日期、受文机关后,就要阐明审计调查概况。写明根据什么可简单的交代调查的缘由、内容、目的等。

第二部分:主要写审计调查过程和结果。它是审计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写好这部分,是审计调查报告是否有说服力的关键所在。

(一)要叙述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基本情况主要说明与调查目标有关的被调查事项背景信息,总体评价主要是针对调查结果发表评价意见。评价要针对被调查单位财经工作和存在的问题,依据调查结论,进行评价,做到把握总体、客观适当,充分体现整体性和宏观性。为防止审计风险,尽量不要作出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评价。

(二)问题的集中、分类和分析

从诸多的调查材料中,寻找带有共性的问题,将其相对集中在一起,按顺序单列起来。反映问题做到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切忌单个罗列、轻重不分、分类错误等现象。每类问题的表述原则上要先总体、后列举,要首先反映问题总量、占总体比率、发展规模、程度和趋势、影响面及其后果。要分析问题产生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分析问题要切中要害,要从大量的财务数据和非财务资料中归纳出规律性从中发现客观实质,真正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

(三)解决问题的审计调查建议

要针对具体问题,从根治和控制的角度,提出改革体制、健全机制、完善法规等标本兼治的建议、促进整改和规范等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措施。如审计调查中发现某县计生经费投入不到位问题,在写建议时不能简单写出加大计生经费的投入。可以建议政府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经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对计生经费支出要分类管理,据实测定,进一步细化预算,这样才能便于采纳,达到加大计生经费投入工作的目的。

第三部分:结尾。主要写清编写审计调查报告的审计机关的名称,并注明报告日期。

二、撰写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步骤

(一)整理审计调查记录,分类归类

在审计调查工作结束之前,应对审计调查全过程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总结,做一番去粗取精,去芜存菁的整理工作,舍弃无关紧要和可有可无的材料,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事实材料,针对审计实施方案检查审计任务是否完备齐全。如果材料不足,应予补足;证据不充分,应进一步充实;数据未核实的,应抓紧核准;工作底稿不齐,应继续补充,将审定后的材料,按照不同内容,进行分类,归纳。如分成哪些是挤占、挪用方面的,哪些是违规发放奖励、补贴的,等等。

(二)拟订提纲

专项审计调查与其它文章不同,需要靠大量的事实材料说话,在收集和选择整理归类的基础上,可按照问题的主次,统筹安排,确定表现形式,编写较为详细的调查提纲。

(三)起草调查报告,修改定稿

通过资料的整理和提纲的拟订,审计调查的基本内容已经具备,只有用文字组织说明,调查报告初稿也就自然形成。初稿形成后,要经过研究,认真加以修改,尽可能做到完整无缺。

三、撰写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写好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是审计程序的重要一环,是对审计调查事项的准确、客观、高度概括和评价,是为领导提供宏观决策的依据。撰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注意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上述谈到的形式,是一般的写法,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均可生搬硬套。在审计实务中,会遇到各种各样和意想不到的问题,这就需要采用适合表述各种不同需要的形式。

(二)语言要朴素、简练、确切,结论要有证有据

审计调查报告是应用文,不要用华丽的辞藻和过多的形容词进行修饰,更不能大发议论,进行逻辑推理。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篇3

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和结构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应包括调查依据、实施的基本情况、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以及建议。对于以上内容,应如何安排调查报告的结构和文字的表述方法,是撰写专项审计报告的写作技巧问题。所谓结构,就是报告的内容如何分段而构成一个整体的问题。具体包括如何开头、如何结尾,如何罗列调查出的问题,审计的评价、原因分析、意见和建议如何体现等。结构安排得当,能使审计调查报告条理清楚。否则,就达不到预定的目的。结合实践经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一般可作如下安排:

第一部分:主要叙述审计调查的概况。在写明审计调查报告的标题、日期、受文机关后,就要阐明审计调查概况。写明根据什么可简单的交代调查的缘由、内容、目的等。

第二部分:主要写审计调查过程和结果。它是审计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写好这部分,是审计调查报告是否有说服力的关键所在。

(一)要叙述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基本情况主要说明与调查目标有关的被调查事项背景信息,总体评价主要是针对调查结果发表评价意见。评价要针对被调查单位财经工作和存在的问题,依据调查结论,进行评价,做到把握总体、客观适当,充分体现整体性和宏观性。为防止审计风险,尽量不要作出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评价。

(二)问题的集中、分类和分析

从诸多的调查材料中,寻找带有共性的问题,将其相对集中在一起,按顺序单列起来。反映问题做到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切忌单个罗列、轻重不分、分类错误等现象。每类问题的表述原则上要先总体、后列举,要首先反映问题总量、占总体比率、发展规模、程度和趋势、影响面及其后果。要分析问题产生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分析问题要切中要害,要从大量的财务数据和非财务资料中归纳出规律性从中发现客观实质,真正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

(三)解决问题的审计调查建议

要针对具体问题,从根治和控制的角度,提出改革体制、健全机制、完善法规等标本兼治的建议、促进整改和规范等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措施。如审计调查中发现某县计生经费投入不到位问题,在写建议时不能简单写出加大计生经费的投入。可以建议政府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经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对计生经费支出要分类管理,据实测定,进一步细化预算,这样才能便于采纳,达到加大计生经费投入工作的目的。

第三部分:结尾。主要写清编写审计调查报告的审计机关的名称,并注明报告日期。

二、撰写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步骤

(一)整理审计调查记录,分类归类

在审计调查工作结束之前,应对审计调查全过程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总结,做一番去粗取精,去芜存菁的整理工作,舍弃无关紧要和可有可无的材料,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事实材料,针对审计实施方案检查审计任务是否完备齐全。如果材料不足,应予补足;证据不充分,应进一步充实;数据未核实的,应抓紧核准;工作底稿不齐,应继续补充,将审定后的材料,按照不同内容,进行分类,归纳。如分成哪些是挤占、挪用方面的,哪些是违规发放奖励、补贴的,等等。

(二)拟订提纲

专项审计调查与其它文章不同,需要靠大量的事实材料说话,在收集和选择整理归类的基础上,可按照问题的主次,统筹安排,确定表现形式,编写较为详细的调查提纲。

(三)起草调查报告,修改定稿

通过资料的整理和提纲的拟订,审计调查的基本内容已经具备,只有用文字组织说明,调查报告初稿也就自然形成。初稿形成后,要经过研究,认真加以修改,尽可能做到完整无缺。

三、撰写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写好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是审计程序的重要一环,是对审计调查事项的准确、客观、高度概括和评价,是为领导提供宏观决策的依据。撰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注意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上述谈到的形式,是一般的写法,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均可生搬硬套。在审计实务中,会遇到各种各样和意想不到的问题,这就需要采用适合表述各种不同需要的形式。

(二)语言要朴素、简练、确切,结论要有证有据

审计调查报告是应用文,不要用华丽的辞藻和过多的形容词进行修饰,更不能大发议论,进行逻辑推理。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篇4

遂昌县审计局:

《遂审调报》﹝2019﹞4号文件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对照《遂审调报》所列问题进行整改,现就整改情况回复如下:

一、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一)财政奖补资金未及时兑现。

1.“丽水山居”奖补资金50万元未及时兑现。《关于命名2017年度“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和精品民宿示范项目的通知》(丽农办〔2018〕9号)文件已经于2018年7月下发,截至2019年10月底,该文件相关的大洞源农家乐综合体、湖山乡诗里民宿客栈等2家获得的2017年度“丽水山居”奖励资金共50万元,虽已经下达乡镇(街道)但仍未兑现。?

2.农家乐民宿补助资金27.91万元未及时兑现。原市农办分别于2017年3月份和2017年12月份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农家乐民宿补助资金的通知》(丽农办〔2017〕6号)和《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农家乐民宿补助资金的通知》(丽农办〔2017〕21号)。截至2019年10月底,上述资金虽已下达至乡镇,但仍有补助资金27.91万元未兑现。其中:大田农家乐综合体以项目报账的形式获得补助资金17.89万元剩余12.11万元未兑现;九龙新韵(三仁-焦滩)美丽经济农家乐民宿产业集聚带项目已补助资金10.2万元,剩余9.8万元未兑现;王村口镇大坑村和三仁乡亲农谷休闲山庄2项补助6万元未兑现。

(二)旅游产品营销方面的问题

1.“丽水山耕”商标使用不规范。现场查看商户销售的10个遂昌生产商供应的18款商品,其中10款商品未贴追溯二维码标签,8款已贴追溯二维码标签但其中2款扫描不出信息。

2.农特产品销售与景点结合不紧密。遂昌县金矿国家矿山公园、南尖岩、千佛山、神龙谷等AAAA级景区均未将销售点设置在出入口的必经之路上,不利于产品的销售。?

二、我单位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的答复

(一)财政奖补资金未及时兑现的答复

1.“丽水山居”奖补资金50万元争取12月底前全部兑现。目前湖山乡诗里民宿客栈10万元奖励已经全部兑现。黄沙腰镇大洞源村大洞源农家乐综合体资金奖励40万元,该项目是以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形式进行资金补助。同时,该项目与县级农家乐专项资金配套的40万元资金一起用于大洞源村农家乐综合体提升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成,计划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

2. 农家乐民宿补助资金27.91万元已经全部兑现。其中,大田农家乐综合体奖励结余资金12.11万元用于大田农家乐综合体接待中心装修工程,该项目已于2018年11月已完成兑现。九龙新韵(三仁-焦摊)美丽经济农家乐民宿产业集聚带项目细分至4个乡镇,分别为:三仁乡好川村农家乐周边小型景观建设3万元,已经于2019年11月完成兑现;大柘镇车前村特色村标及小型景观建设镇域范围内各个点位旅游标志制作6万元,已经于2018年2月完成兑现;石练镇沿线8家农家乐制作特色小型景观建设及标示标牌、包含体现班春劝农和昆曲十番两项非遗文化的展示0.8万元,已经于2020年1月完成兑现;焦滩乡大路沿村制作标示标牌、建筑轮廓廊灯和村内小型景观营造6万元,已经于2018年7月完成兑现。

(二)旅游产品营销方面问题的答复

1.“丽水山耕”?商标使用不规范。目前我县各“丽水山耕”品牌合作主体均已按要求完成溯源平台信息录入工作,但在每批次完善溯源信息和张贴“丽水山耕”二维码方面,由于我县大部分主体规模较小,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等原因,溯源信息相对不能做到十分完善,尤其是一些单品独立小包装产品,张贴二维码工作量很大,未完全按要求逐个张贴二维码。为此,我们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主体品牌意识,另一方面不定期对流入市场的我县“丽水山耕”品牌共建产品进行抽查,督促主体规范使用“丽水山耕”商标。

2.农特产品销售与景点结合不紧密。因我县各景点受场地和规划的限制,大多未设置专门的农特产品购物点。为促进我县农特产品与景点相结合,我们在通往千佛山、南尖岩景区的必经之路石练镇淤溪村魅溪民宿内设有遂昌土特产超市,在石练镇大茂坑设有甜蜜园土蜂蜜体验馆,同时在竹炭博物馆内设有遂昌农特产品卖场等等,以提升旅游购物消费的便利化和美誉度。

3.“丽水山居”与“丽水山耕”未能实现较好融合。原“丽水山居”民宿大部分以经营自主创意的文创产品和当地特色农家土特产为主,近两年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主动宣传引导,搭建“丽水山居”经营主体与“丽水山耕”经营主体相互交流的平台,促进“丽水山居”与“丽水山耕”合作共赢。比如遂昌长粽、薯条、土蜂蜜、菊米、茶叶等“丽水山耕”农产品已在我县水岸忆荼、旗山侠隐、云闲斋、溪云里、魅溪民宿等“丽水山居”精品民宿中展示展销;组织“丽水山居”经营主体与“丽水山耕”经营主体参加丽水市“丽水味道”创意大赛,联合展示展销“丽水山耕”农产品。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篇5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专项审计调查,是指审计机关主要通过审计方法,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

第三条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可以直接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第四条审计人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审计机关可以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一)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行业经济活动情况;

(三)有关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四)本级人民政府交办、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者授权以及本级审计机关确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审计机关可以单独确定项目,或者结合项目审计,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第七条专项审计调查事项应当列入计划管理。

第八条审计机关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应当成立专项审计调查组。

第九条审计机关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应当制定专项审计调查方案。

专项审计调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调查的目标。范围、内容、程序、时间、人员分工等。

第十条审计机关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应当在实施调查前,向被调查单位送达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格式见附件)。

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的内容包括:

(一)被调查单位名称;

(二)调查的依据、范围、内容和时间;

(三)对被调查单位配合调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四)调查组组长及成员名单;

(五)审计机关公章及签发日期。

审计机关结合项目审计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的,可以只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专项审计调查事宜。

第十一条专项审计调查组在进行调查过程中,主要通过审计方法取得被调查单位的有关材料。

审计人员向被调查单位之外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副本。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应当取得客观、相关、充分和合法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所调查事项。

审计人员取得的有关重要事项的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不影响事实存在的,该证明材料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结束后,专项审计调查组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调查的范围、内容和起讫时间;

(二)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三)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调查结论和改进建议;

(五)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结合项目审计实施专项审计调查的,应当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有关情况与调查结果一并汇总,形成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可以征求被调查单位的意见。被调查单位应当自收到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十日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六条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将调查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者授权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将调查结果报告统一组织或者授权的审计机关。审计机关自行安排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可以根据调查事项的性质和调查的情况,将调查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

审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告知被调查单位调查结果。

第十七条专项审计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被调查单位有重大的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审计和处理、处罚的,应当按照法定的审计职权和程序进行。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篇6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专项审计调查,是指审计机关主要通过审计方法,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

第三条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可以直接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第四条审计人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审计机关可以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一)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行业经济活动情况;

(三)有关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四)本级人民政府交办、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者授权以及本级审计机关确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审计机关可以单独确定项目,或者结合项目审计,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第七条专项审计调查事项应当列入计划管理。

第八条审计机关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应当成立专项审计调查组。

第九条审计机关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应当制定专项审计调查方案。

专项审计调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调查的目标、范围、内容、程序、时间、人员分工等。

第十条审计机关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应当在实施调查前,向被调查单位送达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格式见附件)。

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的内容包括:

(一)被调查单位名称;

(二)调查的依据、范围、内容和时间;

(三)对被调查单位配合调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四)调查组组长及成员名单;

(五)审计机关公章及签发日期。

审计机关结合项目审计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的,可以只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专项审计调查事宜。

第十一条专项审计调查组在进行调查过程中,主要通过审计方法取得被调查单位的有关材料。

审计人员向被调查单位之外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副本。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应当取得客观、相关、充分和合法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所调查事项。

审计人员取得的有关重要事项的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不影响事实存在的,该证明材料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结束后,专项审计调查组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调查的范围、内容和起讫时间;

(二)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三)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调查结论和改进建议;

(五)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结合项目审计实施专项审计调查的,应当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有关情况与调查结果一并汇总,形成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可以征求被调查单位的意见。被调查单位应当自收到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十日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六条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将调查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者授权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将调查结果报告统一组织或者授权的审计机关。审计机关自行安排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可以根据调查事项的性质和调查的情况,将调查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

审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告知被调查单位调查结果。

第十七条专项审计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被调查单位有重大的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审计和处理、处罚的,应当按照法定的审计职权和程序进行。

第十八条审计机关对办理的专项审计调查事项,应当建立档案,按有关规定管理。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篇7

【关键词】 审计;专项审计;审计调查

一、专项审计调查与审计之比较

一般意义上的审计是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除必要时需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外,很少涉及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工作内容比较单一,涉及的对象范围比较窄,具有明显的微观性。而专项审计调查则不同,它是审计机关从改善宏观经济调控的角度着眼,依法对与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或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的审计调查,因而它具有特定性。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往往要贴紧政府的中心工作、当地的热点问题、群众关心的问题,要讲究时效,同时要求达到一定的数量和覆盖面,以保证调查报告的可信度和说服力,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出具相当分量的调查报告,否则事过境迁,可能事倍功半,甚至会毫无意义,因而具有较强的时效性。

一般意义上的审计大体要经过编制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审前调查,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发出审计通知书,就地或报送实施,出具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作出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而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在审计人员实施审计调查前送达被审计单位即可,并没有提前三天送达的要求,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既可以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也可以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具体由专项审计调查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其灵活性还表现在确定调查项目上,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可以根据日常审计发现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普遍性、典型性、苗头性的问题来确定专项调查项目,也可以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定专项审计调查项目。总而言之,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作为两种不同的审计工作方式,各有其特点与优势,审计主要是针对具体单位和项目,侧重于摸清家底,查问题;而专项审计调查则主要是针对行业、部门、资金等宏观事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展开调查,侧重于提建议、揭隐患,具有更强的灵活性,更有利于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能够在更高层次上发挥审计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决策服务的作用。

二、专项审计调查的特点

(一)目标的宏观性

由于专项审计调查是对经济领域中带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特定事项进行系统调查了解,通过综合分析,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揭露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国家、企业宏观调控服务,因此专项审计调查的目标具有宏观性。

(二)范围的广泛性

专项审计调查范围的广泛性主要体现在调查对象的广泛性和资料来源的广泛性两个方面。从对象上看,凡是与被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属于专项审计调查的范围。从资料来源上看,专项审计调查的证明材料既可以是从被调查单位的账册、报表中所收集的会计、统计数据,也可以是用调查走访有关人员等方式所收集的与被调查事项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方式的多样性

从严格意义上讲,专项审计调查是审计和调查的有机结合,因此审计人员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开展审计调查。专项审计调查既可以是单项调查,也可以是多项调查;既可以是单独的审计调查,也可以结合项目审计开展审计调查;既可以通过审核被调查单位的会计、统计资料进行调查,也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走访有关单位、个人,以及向有关单位、个人发放审计调查表等方式来进行调查。

(四)作用的时效性

专项审计调查的目的是为上级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因此作出审计调查结论和提出审计调查建议必须要在上级有关部门作出决策之前,否则就会错过时机,使审计调查失去了应有的价值。

三、专项审计调查需重点把握的几点内容

(一)要确定好有意义的审计调查选题

加强审计调查是更好地开发审计信息,利用审计成果,落实审计意见,体现审计作用的有效途径。应充分利用审计调查范围广、针对性强、覆盖面大、工作形式灵活等特点,紧紧围绕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于宏观管理,注意从政策上、机制上、体制上揭示一些倾向性、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要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看问题,把握总体概念,反映突出问题,加大分析力度,从标本兼治的角度出发针对性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进而提高审计成果的层次和水平。这好比写论文,确定一个好的选题,等于论文已成功一半,专项审计调查也一样,确定好切入点,就会有的放矢,也可以说调查报告已经成功了一半。在确定好选题的同时,还应该组织调查组成员,针对调查事项,认真学习领会与调查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吃透精神,掌握尺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同时在调查过程中还要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二)要认真进行审前调查,制定周密、详细、实用的审计实施方案

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专项审计调查方案尤为重要。审前调查也可以说是专项审计调查的一个试点,我们可以先确定某个单位,通过填写必要的“审前调查表”等,了解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基本情况,也可以召开座谈会,请有关负责人介绍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就调查目标、范围、内容、时间、人员分工等拟定好调查方案,调查步骤和方法还应详细制定,使方案真正作为专项审计调查的工作指南。

(三)要去粗存精,讲究调查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专项审计调查能更好地开发审计信息,利用审计成果,落实审计意见,体现审计作用的有效途径。为了给领导和决策部门当好参谋,就必须及时将调查报告再进行提炼,从繁杂的资料中、林林总总的内容里提取出高质量的信息,及时反馈给领导参阅,以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总之,审计调查作为对审计事项“查深查透”的有效手段,每一个审计人员都应当熟练掌握,灵活运用。做好审计调查工作,有利于澄清事实,查清真相,减少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审计报告的内容也会更加充实,更有分量。

【参考文献】

[1] 董大胜.审计技术方法.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篇8

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原则:一是进一步贴紧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着力推进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二是加大跟踪审计项目比重,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的时效性;三是合理安排审计项目,既扩大审计覆盖面,又避免重复交叉审计,有效利用审计资源。

在审计项目计划执行中,要着力提升审计成果的时效性和质量水平,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要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科学组织实施,搞好审计过程各个环节的衔接,有效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要认真执行新的审计准则,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全部如实上报。

一、全市统一组织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

(一)全市地税系统审计(省定)。以完善征管制度、提高征管质量、规范内部管理为目标,由市局有关科室负责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全市地税系统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根据省审计厅授权,以地税部门履行征管职责为主线,选择部分重点企业进行延伸审计,关注当前税收征管机制改革情况,促进地税部门执行税收政策严格、征管规范、机制完善。针对审计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分析和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进深化征管机制改革,严格依法治税,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市局直接审计市本级,其他县市区由当地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参审的县市区审计局于4月30日前将审计结果上报市局,市局有关科室于5月15日前向省厅提交汇总报告,并将审计结果汇入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二)养老保险基金审计调查(署定)。以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促进养老保险体系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和要求,由市局有关科室负责组织有关县市区审计局,对特派办、省审计厅审计调查外的地域年至年6月底的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审计调查。通过调查,揭露养老保险基金在筹集、运营、管理和使用环节中的问题和风险;收集分析养老保险数据,掌握不同人群的养老保险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提出完善养老保险体系的政策建议;关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进展情况,为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审计打下基础。6月上旬开始审计调查,具体工作安排按照审计署审计调查工作方案和省厅审计调查工作方案执行。

(三)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审计(省定)。以摸清全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总体情况,促进相关涉农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利益为目标,由市局有关科室负责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全市年至年6月30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揭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为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市局直接对市本级及两个县市区进行审计,其他县市区由当地审计机关组织实施。6月下旬开始审计,9月30日前参审的县市区审计局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市局有关科室于10月20日前向省厅提交汇总审计报告。

(四)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省定)。按照审计署每年两次上报中小学安全工程建设情况的要求,在去年审计和审计调查的基础上,由市局有关科室负责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继续进行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实施、资金分配使用、建设目标落实等情况,重点对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审计,特别要关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学校建设情况。审计和审计调查过程中,市局将采用定期召开调度会和审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适时派出督查组赴各有关县市区对审计质量和进度进行检查、督导。市局汇总审计和审计调查报告,各县市区由当地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参审的县市区审计局分别于6月5日和12月5日前向市局提交截至5月31日和11月30日的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报告,市局有关科室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向省厅提交审计和审计调查报告。

(五)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项目情况跟踪审计调查(省定)。在去年跟踪审计调查的基础上,由市局有关科室负责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继续对我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项目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调查。重点调查年度建设计划的完成,土地(尤其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和资金等各项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建设项目管理与建设手续办理,实施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效益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调查,掌握全市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基本情况,揭露规划编制、政策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科学规划、规范运作,维护群众利益,切实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目标的顺利实现。市局汇总审计调查报告,各县市区由当地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参审的县市区审计局于4月9日前向市局提交截至3月31日的跟踪审计调查报告,市局有关科室于4月15日前向省厅提交审计调查报告。

(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金)交管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以促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金)政策落实,保证资金(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维护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由市局有关科室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我市年至年10月底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金)的交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通过调查,全面掌握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模,揭示在征集、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金)管理水平。市局直接对市本级及两个县市区进行审计调查,其他县市区由当地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年9月开始审计调查,参审的县市区审计局于11月30日前向市局提交审计调查报告,市局有关科室于12月20日前提交审计调查报告。

二、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审计和审计调查的项目

(一)县级财政决算审计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市定)。以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为目标,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局有关科室负责对相关县市区年度财政决算和年1至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摸清预算收支、财政改革和基层财政管理的真实状况,关注预算分配、收支管理和财政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等角度提出改进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7月上旬开始审计,12月20日前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

(二)新兴产业和重点行业发展等六项专项资金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市定)。以促进提高企业发展能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由市局有关科室牵头,抽调市局人员采用集约式审计方式,以财政资金为主线,以企业项目为对象展开全面调查,涉及9个县市和2个市属开发区的50户企业,重点对2009年至年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税源建设情况、企业发展状况进行调查。全面掌握“转方式、调结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对地方经济社会的引导拉动作用,揭示资金在管理使用方面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影响财政专项资金作用发挥和制约企业发展的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月上旬开始审计调查,于4月30日前向市局提交审计调查报告。

(三)全市行业协会改革及财务收支管理专项审计调查(市定)。为促进深化行业协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由市局有关科室负责对全市行业协会开展改革及财务收支管理专项审计调查。通过调查,重点摸清我市行业协会的运行情况,了解行业协会管理、改革和发展工作实效,反映改革中机制运行的矛盾和问题,重点查处少数行政部门政会不分,以行业协会作掩护,强制入会、强行收费、私设“小金库”等严重违纪问题。针对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切实优化发展环境,推进行业协会健康运行。2月中旬开始审计调查,市局有关科室于4月30日前向市局提交审计调查报告。

(四)全市年至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市定)。为促进完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市局有关科室牵头,抽调市局及县市区人员,采取“上审下”的方式对全市年至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检查项目立项、项目库建立、项目组织实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项目竣工验收后管护主体是否落实;项目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中央财政资金和各级财政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安排到位、是否按规定拨付使用;重点检查项目的效益情况,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是否达到设计要求。2月中旬开始审计调查,市局有关科室于5月15日前向市局提交审计和审计调查报告。

(五)对口支援北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及项目跟踪审计(署定)。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连续2年跟踪审计的基础上,由市局有关科室继续对北川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及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跟踪审计。通过审计,全面掌握我市对口援建北川的资金总额、项目建设、资产移交、后续事项处置等总体情况,做到家底清、情况实,向党委政府交一本明白账。市局有关科室于5月10日和10月15日前向省厅提交截至4月30日和9月30日的跟踪审计报告。

(六)第十一届全运会场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省定)。在连续4年跟踪审计的基础上,由市局有关科室负责对第十一届全运会场馆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市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和编制竣工决算,并继续关注场馆的后续管理和赛后利用情况,提出审计建议,促进规范管理,提高场馆利用率,防止闲置浪费。市局有关科室于11月15日前向省厅提交截至10月31日的跟踪审计报告。

(七)“三河”综合治理工程审计(市定)。以规范城市基础建设资金使用、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由市局有关科室负责对我市河、河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建设程序是否合规,工程决算是否真实,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理,揭露存在问题,对项目绩效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审计建议,从而促进我市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2月中旬开始审计,市局有关科室于11月30日前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

(八)“阳光大厦”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市定)。以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为目标,由市局有关科室负责对“阳光大厦”建设工程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建设成本情况,核减不实投资,找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形成原因,促进政府部门和项目单位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体工作安排按照市局审计工作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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