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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负责人述职报告8篇

时间:2022-08-27 12:29:25

支行负责人述职报告

支行负责人述职报告篇1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述职工作

各党(总)支部要把做好2011年度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述职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周密安排,认真准备。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述职责任主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社区及企业下属支部党支部书记要向总支述职;社区(村)党(总)支部书记、企业党总支书记、镇直单位党支部书记要向镇党委述职;乡镇党委书记要向县委述职。

二、述职工作安排

1、述职时间安排。下属支部向总支述职在2月底前完成,社区(村)党(总)支部书记、企业党总支书记、镇直单位党支部书记向镇党委述职安排在3月初召开述职大会,由各党(总)支部书记分别进行述职发言。

2、撰写述职报告。各党(总)支部书记要重点围绕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和完成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开展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以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为主线,重在体现本人抓基层党建所做的工作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的工作设想和打算,避免写成班子述职报告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

3、开展述职评议。采取“双述双评”的方式进行,坚持口头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由上一级党组织召开专项述职会议,听取所辖党组织书记的述职,上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对述职对象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需要改进的方向和要求。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4、对照整改落实。上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点评和民主测评情况,应在党务公开栏予以通报。对述职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主动抓好整改落实,并在下一年度述职中报告整改情况。

三、要强化措施,确保述职工作取得实效

1、要注重结果运用。述职评议结果将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支行负责人述职报告篇2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容、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办法,通过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基层干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增强为民服务、廉洁自律意识,促使他们真正成为群众信赖的贴心人和组织农民致富的带头人,更好地带领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更好地推动农村基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述职述廉对象

述职述廉对象为全乡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村支书、村主任一人兼任的,一人述职述廉。

述职述廉内容

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政策和工作任务在本村(社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本村(社区)经济、社会年度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本村(社区)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村务公开、村组财务收支情况。包括村经济发展、重大事项决策、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集体资产处置情况,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土地重用补偿及分配、公益事业招投标、村务往来及村级财务收支、救灾救款物、粮食真补和退耕还林款发放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其它政策落实情况。

社会治安、农村稳定、民事纠纷调解情况。

村(社区)“两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参加评议人员

县、乡人大代表,党员、群众代表及村(社区)“两委”班子、村民组长,驻村干部列席参加。

五、方法和程序

村(社区)干部述谦工作在乡党委、政府和纪委的领导下,由乡纪委组织实施,每年一次,尤其是换届必须进行述职述廉。主要包括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具体分召开大会、述职述廉、现场点评、民主测评、反馈测评结果、督促整改、评议结果、运用等步骤。

具体程序为:

撰写报告。各述职述廉对象按照要求,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要突出某个专题重点作出报告或说明。述职述廉报告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简明扼要。乡分管组织和纪委负责同志对村(社区)“班子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审核把关,村党组织负责人对其他述职述廉对象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审核把关。

述职述廉。述职述廉大会,由乡党委组织召开,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工作,在听取村(社区)干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表格由乡纪委负责印制、发放、回收及汇总。与会群众代表就村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和行质询,村(社区)干部按职责分工实事求是地作出答复或说明。不能当场答复的,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承诺,经村“两委会”会商,一个月内必须答复,并作为下一次述职述廉报告的内容。

情况反馈。乡党委要及时将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结果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汇报,适时向述职述廉对象反馈。测评结果纳入对村(社区)干部考核的内容,作为对村(社区)干部使用、补贴发放和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民主测评结果较差或民主评议中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要视情节给予提醒或诫勉谈话、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等;涉嫌违法违纪的,要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落实整改。述职述廉对象就反馈中列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将整改情况列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并作为下一次述职述廉的内容进行答复。乡纪委负责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工作要求

支行负责人述职报告篇3

县乡镇党建和组织工作“双述双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村及镇直党建和组织工作在镇党委(扩大)会和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上述职、接受评议(以下简称“双述双评”)实施办法。

第一条“双述双评”工作在镇委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镇委组织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二条“双述双评”通过召开镇委(扩大)会和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组织实施。

(一)召开镇委(扩大)会,各村及镇直党总支书记将本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建和组织工作情况向镇委(扩大)会述职,参会人员对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建和组织工作进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镇委(扩大)会参加会议人员由三部分组成,即镇委委员、镇工会主席及党员镇正副科级干事助理、村及镇直党总支书记。

(二)召开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村及镇直党总支书记将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建和组织工作情况向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述职,参会的党员干部对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建和组织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村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参加人员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即村党总支、村委会班子成员、居住在本地的各级党代表、所属党支部负责人、无职党员代表,参会总人数不得少于20人,无职党员代表占参会总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0%。

镇直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参加人员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即镇直党总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辖区内的各级党代表、所属党支部负责人、无职党员代表,参会总人数不得少于30人,无职党员代表占参会总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0%。

第三条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等方面的做法、措施和成效。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规定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基层党建创新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不足和下一步加强党建和组织工作的措施和打算。

第四条述职评议的步骤:

(一)镇委(扩大)会述职评议步骤:

1、述前准备。村及镇直党总支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撰写述职报告。

2、大会述职。村及镇直党总支书记汇报本年度抓党建和组织工作的情况。

3、投票测评。参会人员对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建和组织工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4、工作评议。参会人员围绕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建和组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述职评议步骤:

1、述前准备。村及镇直党总支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撰写述职报告。

2、大会述职。村及镇直党总支书记汇报本年度抓党建和组织工作的情况。

3、投票测评。参会人员对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建和组织工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4、工作评议。参会人员围绕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建和组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镇委派联系村党总支的镇委委员及联村干部参加村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负责指导、督办满意度测评的各项具体工作。各项测评材料及结果经联系村的镇委委员签阅后,由联村干部报镇委组织办公室。

镇委派分管镇直党总支的镇委委员及镇委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镇直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负责指导、督办满意度测评的各项具体工作。各项测评材料及结果经分管镇直党总支的镇委委员签阅后,由镇委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报镇委组织办公室。

第五条村及镇直党总支党员干部大会述职评议后,1个月内镇委组织办公室将测评结果和党员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地反馈给村及镇直党总支。

第六条村及镇直党总支根据镇委组织办公室反馈的情况,15天内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报镇委组织办公室。村及镇直党总支《整改落实情况》在收到镇委审阅的《整改落实方案》后3个月内书面报告镇委。

第七条各村及镇直党总支“双述双评”情况在全镇范围内通报,作为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其测评排名分村党总支和镇直党总支分别进行。村党总支测评排名后三名及镇直党总支排名后一名的党总支负责人,镇委主要领导要约见恳谈。

支行负责人述职报告篇4

[关键词]集团公司;外派;财务负责人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1)09-019-01

集团公司通常通过对下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来实现财务控制,对任职单位的重大经营活动进行财务监督,以保证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为了保障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能够履行职责,集团公司对外派财务负责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一、规定外派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对外派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以及对公司文化的认同度;二是专业胜任能力;三是财务工作以及行业管理经验。

同时,还要注意一些限制条件,例如是否因渎职给任职企业造成过重大经济损失,是否有过违反国家法规,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乱纪行为等。

二、明确外派财务负责人的任免权限

公司法规定,企业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但作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的集中管理是大股东的天然权力,外派的财务负责人应该由集团公司行使任免权,这是集团公司作为大股东行使管理权的客观要求。无论是从企业内部员工中选拔还是从社会上直接招聘,都要经集团公司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步审核,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审任免。

三、明确外派的财务负责人的权限职责

对外派财务负责人的权限职责要有明确规定,以便真正地履行其职责。外派财务负责人主要包括:

1、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检查下属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效益情况和资金收支情况;

2、组织公司日常的财务会计管理和资金管理;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3、企业内部财务人员的任免、聘用、晋升、奖惩等管理;

4、对集团公司批准或授权的公司董事会做出的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5、审核公司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报告企业经营管理业绩;

6、拟定公司财务预算算方案、公司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成本费用控制计划、融资方案;参与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参与公司项目投资、对外投资和捐赠、债务担保、资产抵押、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重大财务决策。

同时,对于重大资金调度、对外提供担保、资产抵押、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或购置、核销坏账及处置不良资产、工程项目招投标,重大信用销售和经济合同的签订、向外部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和重大关联方交易等重大事项,应当实行财务负责人与总经理或董事长联签制度。

对于违反规定的事项,财务负责人有权拒绝签字并停止支付资金,并有责任予以劝阻,对于不听劝阻的,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四、完善外派财务负责人报告制度

对外派的财务负责人要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工作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即时报告。

财务负责人述职报告是定期报告的主要形式之一,财务负责人在述职报告中应全面报告任职单位执行集团公司各项财务资金管理制度情况、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履行情况、任职单位的财务状况、效益情况、税务情况、资金使用和融资情况、成本费用控制情况等。通过述职报告,集团公司可以全面了解下属企业的基本财务管理状况。为了规范外派财务负责人的述职报告,保证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时性,集团公司一般可以要求财务负责人每季度或半年述职一次,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述职的重点内容做出要求。

重大事项即时报告是指对于任职单位所发生的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有重大影响的经济事项和任职单位的重大违规事项,财务负责人应该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以保障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五、注重业务培训,提高胜任能力

作为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不仅要具备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了解企业所在行业的行业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要懂得一些领导艺术。为了让外派财务负责人更好地履行职责,集团公司应该根据实际的情况,每年组织外派财务负责人参加培训,以不断提高外派财务财务负责人的业务素质,有效促进行业财务管理水平提升。

六、加强考核与评价管理

为全面衡量和正确评价外派财务负责人的工作业绩,集团公司应该制订外派财务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与评价管理办法,采用定期考核与不定期业务检查的形式,对外派财务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激励工作优秀者,鞭策落后者,督促外派财务负责人认真履行监督与管理职责。

集团公司对外派财务负责人履行职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和工作纪律、履行财务监督职能的情况、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情况、会计核算和监督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上级公司安排任务完成情况、财务会计团队建设情况等方面。

支行负责人述职报告篇5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述职工作

各党支部要把做好2014年度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述职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周密安排,认真准备。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述职工作安排

1、述职时间安排。

(1)2015年2月4日

(2)党委书记述职另行安排时间。

2、撰写述职报告。乡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围绕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和完成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开展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以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为主线,重在体现本人抓基层党建所做的工作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的工作设想和打算,避免写成班子述职报告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在撰写述职内容时,要根据中组发(2014)22号、眉委办(2014)89号、仁委办(2014)10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1)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2014年是怎样研究党建工作的?

(2)群众活动如何抓?查找出突出问题?如何整改?

(3)阵地建设情况,值班、便民服务情况?

(4)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如何抓?“”

(5)党员发展如何搞?党费的收缴情况?

(6)软弱涣散党组织如何整改?

(7)基层保障如何运行,办公经费,公共运行经费情况?

(8)党务公开如何抓?

(9)是否有被通报,被处分的情况?

3、开展述职评议。采取“双述双评”的方式进行,坚持口头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由乡党委召开专项述职会议,听取所辖党组织书记的述职,乡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对述职对象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需要改进的方向和要求。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报乡党委备案。

4、对照整改落实。乡党委主要负责人点评和民主测评情况,应在党务公开栏予以通报。对述职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主动抓好整改落实,并在下一年度述职中报告整改情况。

三、要强化措施,确保述职工作取得实效

1、要注重结果运用。述职评议结果将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支行负责人述职报告篇6

2005年4月1日

2004年,我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积极探索党内监督新途径,于10月份,与市纪委联合制定“石狮市机关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实施方案”。由各系统(局)党委推荐,确定环卫处、市政管理处等18个党总支、支部为试点单位先行开展,而且在公安局党委的要求下,公安局党委所辖党总支、支部全面推行述职述廉活动。自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元月26日,各试点单位相继召开述职述廉大会。现就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1、领导重视。各系统(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按各党委的实际提出实施意见,选择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部门单位作为试点先行开展。如国土局党委推出环卫处、市政管理处、房管处、城监大队和环保局等5个支部;政府系统党委推出审计局、公路分局等2个支部,财税系统党委推出国税、地税等2个党总支等等共有18个部门单位,而且公安局党委通过党委会研究,认为在所辖党总支、支部全面推行述职述廉很有必要且条件成熟,决定全面推开。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级党组织都能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真正做到了三到位——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如国土局党委在精心安排的情况下在全市率先打响第一炮——召开环卫处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大会,党委专职副书记亲自主持各试点单位的述廉大会,具体部署强调。公安局党委、经济局党委等专职副书记亲临会议并讲话,其他各系统(局)党委领导也都能到会组织指导。各试点单位党总支、支部书记落实责任,深刻自我剖析,按《方案》要求认真撰写报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建办、市直工委等相关领导也参与总结经验、分析问题。

2、工作开展有序。大部分试点单位都高度重视,单独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大会有条不紊,紧扣主题;与会对象积极参与,认真负责,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如石狮一中支部与会的168名教职工、家长、社会人士冒着寒风准时参加大会,聚精会神听取汇报,认真负责填写测评表。大部分单位邀请的对象除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外,还按规定邀请有关社会人士及群众参加,突显党内与党外监督相结合;民主测评表收回率100%,综合评议结果反映较好的占92%以上,整体效果较好。

3、报告内容翔实。大部分试点单位报告内容较切合单位实际,能按《方案》要求从五大方面内容进行报告,既述职又述廉,尤其报告家庭情况等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如环卫处党支部书记、地税局党总支书记等的述职述廉报告。

二、存在问题:

1、准备阶段较仓促。因文件出台的时间为10月份,准备阶段的时间较仓促,宣传工作做得不够,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进行征求意见工作做得不够,党员干部群众事先不知晓、不了解;民主测评表只设计五大方面的内容,过于笼统,没有细化,无法真实反映情况。

2、与会对象中普通群众、社会人士所占比例偏小。大部分试点单位邀请有关社会人士、群众参加大会的人数较少,有的所占比例不足3%,有的没有邀请相关人员出席,党外监督不够。

3、整改提高阶段不够落实。述职述廉大会结束后,对于个别反映较差的没有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工作草草收尾,没有真正收到实效。

三、采取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今年在全面推行的过程中要按照狮委工[2004]28号文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着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提高对述职述廉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是述职述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增强纪律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深刻进行自我检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动述职述廉工作取得实效;各系统(局)党委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部署,把握好会前会后的每个环节,保证工作有序开展,要强化跟踪指导,确保工作扎实认真,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2、加大宣传,广泛征求意见。在述职述廉大会前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媒体、宣传栏等大力宣传述职述廉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监督,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要提前通告,让与会的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在思想上有个整体认识,在行动上有个充分准备;要采取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箱等多种形式,积极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

支行负责人述职报告篇7

1.主要内容及步骤

质询会议一年召开两次,时间分别在年中、年末。具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1)筹备阶段:由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就半年、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述职报告草稿,然后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讨论述职报告,并征求乡镇联系村领导干部的意见后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批,在此基础上,确定述职质询大会时间。

(2)会议阶段:述职质询大会在乡镇党委的指导下,由乡镇领导主持召开,村党支部负责召集。参加会议人员范围是: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理事会成员、村民监事会成员,本村的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10名左右群众代表。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七项:一是由村党支部书记作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二是由村委会主任作村务、财务工作述职报告。三是质询、答询。由参加会议人员就两个述职报告分别向支书、主任进行质询,述职人一一进行真实、诚恳的回答和解释。对不能够解答的或涉及党内工作不宜公开讨论答复的,采取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解决。四是民主听证。述职报告中涉及“两委”班子的重大村务活动和建设项目等涉及全体村民根本利益的事项,在质询会上进行民主听证,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五是民主测评。向与会人员发放支书、主任述职测评表,由参会人员对述职报告进行测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六是现场公布。测评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对述职人的述职报告测评情况进行统计,并公布测评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七是述职后承诺。确定若干事关全村发展、稳定,群众密切关注的事项,由支书、主任公开承诺,限期解决。

(3)落实反馈阶段。会议结束后,及时将测评结果,连同质询承诺情况,以文字形式及时报告乡镇党委、政府,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村党支部、村委会将质询大会承诺事项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负责人、监督人、完成时间和完成标准,并将承诺事项和进展情况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全村党员群众监督。

2.主要做法

(1)突出“质询重点”,细化质询会的内容。质询会的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某一事项,原则上凡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可以列为质询内容。

(2)把握“质询环节”,规范质询会的操作程序。一是确定内容,突出重点。会议召开前,村“两委”要认真调查研究,根据多数村民意见,确定质询的重点内容。二是超前谋划,积极宣传。参加质询大会的人员既可以是普通村民或党员,也可以是村民代表,一般不得少于30人,多的可达50人以上。质询会前3―5天,由村“两委”发出公告,将会议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通过公开栏、广播等形式向群众公开,鼓励群众积极参加质询。三是加强引导,开好会议。为防止在质询过程中出现非正常现象,要求会议主持人审时度势,正确有效地加以引导,既要避免事无巨细,把无关紧要的个性问题提交大会质询,也要教育个别村干部正确对待质询和批评,使会议保持一种良好健康和谐的气氛,达到预期目的。四是抓好落实,及时反馈。对质询大会上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口头和书面提案,村“两委”要及时召开会议,逐条研究解决,凡涉及党务、村务重大事项的,及时提交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在一个月内将解决的措施和办理情况向村民反馈,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3)强化“质询监督”,确保民主质询大会的质量和效果。抓好群众提案的落实是质询大会的落脚点和根本目的所在,因此,要求各村把落实村民提案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对于每一项提案,都要明确具体的牵头人、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特别是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认真强化监督:一是注重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每一项群众提案办理时间期满,村“两委”都要专门召开由村务监督组成员和部分村民代表参加的讲评会,对提案的完成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乡镇每季度组织一次群众提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或久拖不办的村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奖惩。

3.具体作用

(1)可激发党员群众参政议政热情,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支行负责人述职报告篇8

1、切实履行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分管单位(办公室、人教科、非税收入管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抓好《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分解》,确保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2、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坚持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带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高度重视工作,对重要件的调查处理,做到亲自过问、及时指导。亲自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财政工作的整体格局,通盘考虑,亲自拿在手上抓,始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4、管好班子,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5、严格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履行好《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责。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负责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切实保证质量。每年至少参加两次以上支部民主生活会,深入党员干部群众之中,了解具体情况。坚持与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坚持干部任职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

6、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参加廉洁自律专项清理,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7、带头述职述廉。年底,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带头坚持定期讲廉政党课,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活动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程国华同志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单位(监督科、会计科、商贸科、法规科、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车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加强对分管单位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年中,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度情况汇报。督促分管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分解》及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4、严格监督。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参加两次以上支部民主生活会,深入党员干部群众之中,了解具体情况。不定期与分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谈话,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并提出要求。

5、亲自带队对分管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6、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参加廉洁自律专项清理,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7、带头述职述廉。年底,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庆顺同志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单位(经济建设科、国际科、金融科、记者站、财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加强对分管单位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年中,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度情况汇报。督促分管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分解》及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4、严格监督。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参加两次以上支部民主生活会,深入党员干部群众之中,了解具体情况。不定期与分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谈话,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并提出要求。

5、亲自带队对分管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6、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参加廉洁自律专项清理,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7、带头述职述廉。年底,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党组成员、副局长覃益盛同志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单位(国库科、综合科、社保科、公医办、国库收付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加强对分管单位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年中,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度情况汇报。督促分管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分解》及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4、严格监督。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参加两次以上支部民主生活会,深入党员干部群众之中,了解具体情况。不定期与分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谈话,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并提出要求。

5、亲自带队对分管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6、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参加廉洁自律专项清理,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7、带头述职述廉。年底,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五、党组成员、副局长卢发泉同志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单位(农村财政管理科、农业科、农发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加强对分管单位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年中,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度情况汇报。督促分管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分解》及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4、严格监督。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参加两次以上支部民主生活会,深入党员干部群众之中,了解具体情况。不定期与分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谈话,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并提出要求。

5、亲自带队对分管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6、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参加廉洁自律专项清理,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7、带头述职述廉。年底,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六、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朝瑞同志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协助局长组织领导市财政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单位(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离退休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抓好《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分解》的落实

2、加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局党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实施有效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参加两次以上支部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并提出要求。不定期与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坚持干部任职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约机制。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作风建设、行政效能监察、政务公开、内部审计,不断完善社会义务监督员制度。

5、严格考核。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向局党组提出奖惩建议。

6、认真抓好工作。高度重视来信来访,重要件要及时报告,组织、安排、参与件的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按规定将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反馈。

7、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参加廉洁自律专项清理,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8、带头述职述廉。年底,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七、总会计师李仁贵同志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单位(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加强对分管单位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年中,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度情况汇报。督促分管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分解》及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4、严格监督。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参加两次以上支部民主生活会,深入党员干部群众之中,了解具体情况。不定期与分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谈话,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并提出要求。

5、亲自带队对分管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6、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参加廉洁自律专项清理,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7、带头述职述廉。年底,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八、副局长李洪英同志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单位(行资科、科研所、企业科、信息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加强对分管单位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年中,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度情况汇报。督促分管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分解》及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4、严格监督。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参加两次以上支部民主生活会,深入党员干部群众之中,了解具体情况。不定期与分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谈话,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并提出要求。

5、亲自带队对分管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6、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参加廉洁自律专项清理,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7、带头述职述廉。年底,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九、副调研员张爱平同志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单位(预算科、采购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加强对分管单位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年中,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度情况汇报。督促分管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分解》及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4、严格监督。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参加两次以上支部民主生活会,深入党员干部群众之中,了解具体情况。不定期与分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谈话,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并提出要求。

5、亲自带队对分管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6、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参加廉洁自律专项清理,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7、带头述职述廉。年底,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十、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王勇安同志职责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2、加强对分管单位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年中,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度情况汇报。督促分管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分解》及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3、严格监督。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参加两次以上支部民主生活会,深入党员干部群众之中,了解具体情况。不定期与分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谈话,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并提出要求。

4、亲自带队对分管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5、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参加廉洁自律专项清理,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6、带头述职述廉。年底,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十一、市国库收付中心主任刘昌贵同志职责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市国库收付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2、加强对分管单位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年中,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度情况汇报。督促分管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分解》及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3、严格监督。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参加两次以上支部民主生活会,深入党员干部群众之中,了解具体情况。不定期与分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谈话,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并提出要求。

4、亲自带队对分管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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