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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工作要点8篇

时间:2023-02-17 16:24:08

生产管理工作要点

生产管理工作要点篇1

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广泛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专题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制定专门学习计划,纳入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要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学习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切实增强忧患意识,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红线,坚定以新的发展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以“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大宣传力度,精心制作宣传方案,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体宣讲活动,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做到深入学、系统学、跟进学,形成浓厚的学习宣贯氛围,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有力有效防风险保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严格落实党委(党工委)委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党委(党工委)每季度、政府(办事处)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按照本行政区域产业结构和监管实际,配足配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以清单制管理为措施,进一步将安全生产责任向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延伸,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在实处,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政一方,保一方平安。〔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厘清监管责任,细化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在安全风险防控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工作职责,强化职能部门的行业管理、专业管理及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机制,拧紧“防救相承”的责任链条,努力消除责任盲区和监管漏洞,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合力。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各行业各部门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着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运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年度述职制度,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两书一函”(即《约谈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推动监管责任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做到主体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分析和安全管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健全员工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机制,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开展演练,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探索建立中、省、市在安企业和县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发挥中、省、市在安企业和县属重点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协调指导中、省、市在安企业和县属重点企业加强与当地政府(办事处)和应急管理、行业主管等部门的工作沟通协调,共同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压紧压实基层安委会责任。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明确安委会职能定位、工作规则和组织架构,健全完善统筹协调制度,落实专职人员,确保安委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织密县、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网络,夯实基层的安全基础。定期研判安全形势,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挂牌督办等“组合拳”,督促指导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重视安全生产和抓好风险防控及问题隐患的限期整改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完成,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将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和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重点,继续对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将考核作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城重大安全风险的有效举措。〔县安办牵头,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以“执行落实年”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一)扎实推动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标《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推动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切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落实。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及其相关子规划,进一步推动出台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为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为巩固成效,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从2021年起,各有关部门、企业结合实际,针对制定和推行清单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清单内容,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落实,进一步构建和夯实安全生产各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责任体系,采取“行业共性+企业个性”的模式不断完善清单参考模板,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和“清单制+信息化”等信息化建设,强化事故防控,固化经验做法,并形成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继续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国、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部署,继续抓好“学习贯彻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个专题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农村安全和烟花爆竹及石油天然气开发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结合全县“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排查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危险源、危险区域,紧盯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行动攻坚力度,要及时消除一批、彻底根治一批“老大难”问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健全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推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长效机制,综合使用“人防+物防+技防”的措施,抓好2021年度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加快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落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要求,按照《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安委办〔2021〕4号)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综合施策、分步实施推动县城建成区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区域按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标准加快完善城市安全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我县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岳阳镇、思贤镇、文化镇人民政府,岳城、石桥街道办事处,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强化巡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岁末年初、全国全省全市全县“两会”、“国庆”“清明”“五一”及“大运会”“汛期”等关键时间节点,周密部署,强化举措,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抓紧抓实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2021年下半年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展1次安全生产巡查,重点解剖巡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紧盯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消防等高危行业领域,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政府(办事处)和部门履责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措施和整治未落实的企业,给予严罚重处。抓住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矛盾问题,举一反三,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和短板,做到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坚持标本兼治,推进长效管理,全面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一)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贯彻《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加强“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强化高危工艺和特别管控危化品、LNG、CNG、油气储存设施等风险管控,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个环节全主题、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油气输送管线的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力度,严格落实“一企一策”,全面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精准掌控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推进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规定,严格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严把经营安全准入关。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规定,全面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利用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充分实现对企业安全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和分析,突出清明节、春节等重点时段,紧盯非法经营、禁燃禁放禁售重点地区,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场所进行定期排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重点防范夏季高温雷雨、自然灾害多发季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等时段和日常生产作业现场“三超一改”引发烟花爆竹燃烧爆炸事故。畅通群众举报途径,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推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非煤矿山越界开采、无证开采和私挖滥采行为,推动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开采合一”、“三合一”有序进行,坚决杜绝凹式开采,加大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力度,强化督促含硫天然气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程和规范进行开采作业,重点防范含硫天然气开采井喷、硫化氢中毒、高处坠落、边坡失稳、坍塌与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风险。加强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落实停产关闭整顿非煤矿山企业管控措施,严防严控重大安全风险。〔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撑、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工程等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强化“两违”、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坚决查处盲目抢工期、抢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深入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对全县所有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开展全方位“体检”,彻底清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清零、监管常态化、衔接无缝隙,坚决筑牢城乡房屋领域安全生产防线。严厉打击房屋市政、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市场。加强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和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全面彻底消除建筑施工领域内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以及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专项治理,加强“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和运营企业安全监管,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百吨王”、“大吨小标”等违法行为,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问题,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形拖拉机、危险货物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深入推进公路交通秩序整治,强化车辆联网联控,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营运行为。加强对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隧道桥梁等重点部位的排查监管,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加强渔业船舶、乡镇船舶、景区游船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整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超载运输、水上水下违规作业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渔船碰撞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从严管住船、管住人,坚决避免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聚焦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烤酒坊等高风险场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全面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按“一区一策”落实维护管理职责,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完善停车供给优化,并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惩戒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式持续向好发展。加强微型消防站及消防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七)推进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增设完善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等基础设施,做好重点林区防火巡山守卡,严控野外用火。加强对高陡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房屋和工程建设的监测,实施精准治理。集中整治河道行洪隐患,积极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抓紧修复受损的水利设施和堤防,加强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的巡查排产,密切关注大风寒潮、雨雪冰冻、团雾地震等极端天气变化及自然灾害,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坚决防止各类自然灾害发生。〔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八)推进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工贸行业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防范高后果区安全风险以及油气泄露燃烧、油气泄露爆炸等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持续抓好高速沿线安全隐患治理,加大特种设备、电力、旅游、农机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以科技兴安为支撑,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

(一)实施科技强安行动。探索建立全县“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和应急值守与应急指挥调度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健全信息采集调度机制,强化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高应急指挥、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水平,加强信息化网络安全防护,确保网络运行安全,逐步实现条块之间、上下之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形成“防”与“救”的合力。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及时做好预警信息,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扩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覆盖面,加大前端监测源建设力度,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四级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的接入,推进建设城市生命线以及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依照有关规定,继续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专项行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推行智慧工地建设,探索推广升降机、塔吊、龙口吊、架桥机等起重机械安装智能安全监控系统,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快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规范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结果运用,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落实事故挂牌督办、预警通报、一票否决、整改评估等一系列措施,运用制度化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准确进行事故定性,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提出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定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评估,确保将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作用,建立健全“吹哨人”奖励制度,全面畅通“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鼓励社会各界、企业职工和员工家属检举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瞒报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进举报奖励制度的落实。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厘清行业监管边界,强化应急预案和演练。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实际,紧贴实战要求,科学制定和完善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精心布置应急预案演练,积极开展“短平快、效率高”的桌面推演和实战型拉练,每年要组织不少于1次的应急预案综合演练;县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应急演练,规范应急救援现场运行规则。〔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建设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以高安全风险行业领域、关键生产环节为重点,紧盯重大事故隐患、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精准确定、高效建设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重点建设智慧监管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及事故预警工程,有限空间和粉尘作业安全防护工程等,采用物防技术预防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实施好民生工程。〔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以强化安全支撑为目的,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充实配齐配强县级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使之适应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进一步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做好资金装备保障。〔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制度。推动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坚持以铁肩担硬责,当好守护安全发展的“战士”“勇士”“斗士”,做到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扎实开展“创安2021”专项执法行动,重点聚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开展全方位安全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应急管理大数据平台,探索进行“清单制+执法”,有针对性地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持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同时将清单制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形成安全生产信息化的“智慧大脑”,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生产管理工作要点篇2

一、始终将深入学习宣贯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摆在首位

1.扎实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推动各地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内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县级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权威解读,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扎实推动决策落地生根。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重要决策的贯彻执行,推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抓好落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3.扎实统筹安全规划与实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及其相关子规划,进一步推动出台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专项规划。(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二、着力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4.推动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地。完善《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各地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办法,开展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把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纳入考核督查的重点内容,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导回访等“组合拳”推动各地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县安委会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5.推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落细。修订完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细化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强化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推动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县安委会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6.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落实《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从严企业“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检查活动。推进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工作机制,继续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深入实施“双千示范”工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推动企业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过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运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全面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县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7.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到位。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对风险管理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检查执法走过场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调查处理和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等制度,加大通报约谈工作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对近三年批复结案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县安委会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三、着力深化安全整治攻坚

8.聚焦重点整治。在总结2020年“三年行动”工作基础上,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痛点、堵点、难点,集中精力推进靶向整治、联动整治、长效整治,切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子上消除隐患。对纳入“三年行动”的16个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细化工作方案,各重点行业领域针对突出问题隐患开展专项治理。(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9.聚焦问题攻坚。在各行业领域深化整治攻坚的同时,聚焦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在全县组织开展打响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公共安全文化建设等“十大攻坚战”,努力以重点攻坚带动整体提升。(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0.聚焦强化机制。坚决克服“前热后冷”“紧一阵、松一阵”现象,严格采取项目化实施、清单化管理、销号制落实的办法,推动各地和相关部门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派出工作组开展实地督导,阶段性组织“回头看”,对工作不扎实、成效不务实的及时通报约谈,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点内容。(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1.聚焦督查检查。针对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节、高温期间等关键时段,采取综合督导、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约谈督办、联合惩戒、关停处罚、通报曝光等形式,严惩非法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各有关部门每半年向县安委办报送本行业领域1至3件重大隐患的典型监管执法案例,县安委办梳理通报,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和安全检查查发现不了问题、行政处罚不严的痼疾。(县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四、着力防控重点领域风险

1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导指导。对接省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加快应急管理部门与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推动化工园区整改提升,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小化工”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医院、学校、电力等行业储存使用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县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3.强化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整顿退出工作指导意见及年度工作目标要求,严格烟花爆竹准入和安全条件把关,强化对企业的设计审查,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和管理水平,扎实推动整顿退出工作有序开展;继续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检查执法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县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有关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14.强化矿山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机制,进一步强化冲击地压、水害等风险灾害治理,推进采空区“零积水”目标管理,建立“一矿一册”监管清单,着力提高监管执法精准度。严禁使用国家淘汰生产工艺和设备,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严防非法违规开采。深入开展重点露天矿山安全整治,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推动强化井下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县安委会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15.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力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公路交通秩序管控、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等四大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以及“百吨王”、城区余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检查。多措并举强化高速、国道等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县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按职责牵头组织开展,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6.强化建设市政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紧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民宿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深入开展查处各类非法工程建设项目和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施工行为。有序推进农村道路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安委会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7.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专题、分片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县安委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8.强化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梯等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大型节庆活动和重点时段、重点景区的安全管理,加大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开展校园防火、防盗、报警求助、减少人身伤害等方面排查整治,堵塞安全漏洞。持续推进民爆物品、电力、商贸等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县安委会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文广新旅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五、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9.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持续深化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积极推广应用烟花内筒自动化生产线,探索开发烟花全自动化生产线,重点危化品生产企业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系统装备率和有效投用率达到100%,推动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实施矿山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工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快落实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接入危化品仓储企业仓库、堆场、停车场及危险货物运输等重要场所和具备条件的涉液氨等重点工贸企业监测监控数据,以及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烟花爆竹企业全部实现视频联网监控,至少50%矿山企业在2021年实现智慧矿山监管。(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0.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要严格高危项目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严禁新上淘汰、限制类项目,严控新增高危风险企业项目;严格落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若干意见》,严格执行“禁限控”目录,危化品生产企业只减不增。建立国土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等联合审批制度,把牢设计、人员、设备等硬要求,尤其严防已淘汰高风险产能向我县转移。出台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要大力推进烟花爆竹、小化工、小矿山整顿关闭退出,严禁新批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严禁“头顶库”加高扩容。(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1.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全封闭的推进力度。(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支队、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公路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22.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公路、农机、渔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平安示范建设。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扎实开展矿山等行业粉尘危害治理,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团县委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六、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3.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产有关条款的司法解释,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聚焦推进矿山和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重点事项,对标出台相关办法、规定、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县委编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4.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部门联席会议及信息通报制度,审批部门在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后要及时将情况抄告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审批手续、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抄告审批部门,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的“审管衔接”。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监管执法,推动有关部门将涉及安全生产权力事项列入部门清单,明确县、乡两级执法管辖权限,落实乡镇(街道)行使部分安全监管执法权要求,健全部门横向和上下级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基层综合执法和县级专业执法衔接机制,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在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其他行业领域“双随机”抽查基础上,指导服务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5.推动形成社会化风险防控格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安全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在教育培训、风险评价、隐患治理等积极作用,助力安全监管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银保监分组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生产管理工作要点篇3

一、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对应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组建专职或兼职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本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

二、完善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按照安监总局17号令、川安监〔2011〕368号文件和绵安监〔2011〕191号文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地区所属企业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预案编制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进行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要求,邀请安全生产专家或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科研及技术的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评审报告并附有参与评审的专家名单。

中央、省属驻绵分支企业及市属重点企业和在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在市安监局备案;由市住建局颁发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安监局备案。其他企业在所在地安监局备案。实行安全许可的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应达100%。且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

三、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全县每年确定一个行业举办1次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高危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应进行评估,以检验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乡镇辖区内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装备,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出现突发事件时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五、大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

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工作,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月”、“防震减灾日”等活动,通过电视、网络、传媒等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应急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街道,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把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生产管理工作要点篇4

1.加强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专项预案及部门预案,进一步明确应急响应职责、程序等内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健全各级预案的联动机制,实现各级预案间的有机衔接,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审查和报备工作,将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纳入备案内容,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按照三年一修订的原则,全区各相关单位要依据国务院《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或修改完善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备案。中型规模以上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3.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积极推动应急演练制度化和常态化管理,形成应急演练长效机制。每年6月(安全生产月)的第三周是应急演练周,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要求,各相关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重点部门和单位要检查、督促、指导所监管行业和区域内企事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事故预防重点,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应急预案实战演练,班组、车间一线岗位要经常组织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实战演练,规范演练程序,提高演练质量。

4.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所属企业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按时保质报送相关信息,确保应急演练工作落到实处。

5.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成员单位和企业应急预案报备、应急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台账等情况。加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

6.继续补充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信息填报,进一步摸清行业内应急资源、应急设备装备等基本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数据库信息。

生产管理工作要点篇5

一、全面落实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积极承担起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各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

二、加强非煤矿山行业管理

1、坚持“打非治违”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对于非法矿山和违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打击和整顿,因条件不具备而无法达到规范要求的予以关闭。

2、广泛宣传贯彻《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结合“打非治违”行动,开展执法工作,争取市经信委到我县进行一次示范执法。

3、加强非煤矿山的生产能力管理,防止“三超”。继续对生产计划进行核定,按照生产计划均衡安排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生产经营。

4、大力推进非煤矿山结构调整工作。鼓励优势矿山企业做大做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工艺。争取年内完成黑石山大理岩矿、镜山石子厂和营岭大理石矿的整合工作。促进并启动应整合矿山的矿山整合工作。

5、加强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盛峰石材工艺有限公司县毛山采石场采矿建设工程项目基建期已过,责令其停止建设和生产活动并督促其组织竣工验收。督促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月形山灰岩矿采矿建设工程项目在基建期内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防止超期基建、以建代采和边建边采等非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6、提高服务质量,寓管理于服务中。根据全省非煤矿山行业培训计划,积极组织矿山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省市培训班学习《条例》和现场管理知识,提高矿山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强信息的收集、交流和报送,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设备,推广应用新技术,积极申报项目,争取更多专项扶持资金的支持。创建信息化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

7、强化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指导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开展演练。日常检查不打折扣;结合“六打六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开展专项检查;配合省、市、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节假日、汛期、高温季节和恶劣天气及时预警并开展突击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零容忍、警钟常呜,常抓不懈。

三、加强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监护管理

我县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到2015年底县内监护道口已经关闭2处,还有4处无人看守铁路道口争取在今年内全部关闭。站好最后一班岗,是2016年的主要任务。

1、强化日常管理,确保监护有效。按照相关规定除重大节假日外每季度不少于2次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交接班记录、人员在岗状况、半遮断栏杆的关闭、列车接近报警装置、故障报警器以及提醒仪等设备运行状况,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明确整改部门和整改时间,分清安全责任,提升监护能力,杜绝事故。

2、解决突出问题。密切与铁路部门和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属地乡镇联系,及时了解监护人员的状况,努力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监护人员的劳动报酬,解决大龄员工的辞退补偿问题。健全监护管理组织机构和监管体系,形成各部门多方联动机制。

3、加强部门的配合、联动。积极主动与道口所在乡镇、铁路区间联系形成三方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监护管理组织机构和监管体系。

4、加强铁路道口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特别是道口沿线周边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组、学校、机关、企业及过往人员,宣传铁路道口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取得全社会的理解的支持,从而自觉遵守安全规定,有序安全通过。

5、积极推进“平改立”工程建设。主动配合“平改立”牵头部门,按照“平改立”规划方案和计划安排,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加快“平改立”进程,从根本上消除铁路道口的不安全因素,构建交通安全长效机制。

四、加强民爆器材仓储管理

1、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加强突击检查、日常检查、专项行动检查,落实重要时期的安全措施、注重加强高温、雨季、雷电等灾害的防范工作。结合民爆企业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销售许可换证以及年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检查企业库房存放物品、视频监控系统、人员巡检记录、电子围栏等安防措施为重点,建立隐患整治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严格按照“检查、登记、整改、验收、销号”程序,实行隐患闭环管理,隐患整改及时归零。加大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力度,持续推进产业升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加强整合、推进向科化工整体搬迁。民爆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前些年由于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稳定的利润来源为企业提供了发展动力和安全保障,安全管理不断跃上新台阶。但到了十三五,随着基建规模的下降,产能过剩等矛盾凸显,因此必须加强整合。同时积极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争取向科化工整体搬迁项目早日落户我县。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帮助企业做好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等项目建设工作,并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按照要求向更高目标(无人化、少人化)迈进,促进企业更好更安全发展。

3、督促向科公司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文件规定。生产专用设备的适用范围必须与自身的生产工艺相匹配。在开展项目设计、安全评价、验收、安全许可、现场考核等活动时,各有关单位应对所选用的专用生产设备是否满足相关安全条件和标准进行查验确保满足安全需要。

4、不断健全应急机制。结合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和当前形势,不断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加强与公安消防、安全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督促企业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加强预案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及时协调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保障安全运行,努力构建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电力公司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1、实现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以“打基础、建机制、强宣传、提认识,抓重点、重延伸,搞调研、强措施,查隐患、保安全”为重点,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宗旨,加强基础管理,强化法治思维,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确保不发生电力设施外破、违章造成触电事故。

2、构建电力设施保护三级网络。县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分管领导、村级群众护线员及供电公司设备运维人员构成的三级网络。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高网络队伍人员素质,明确各级职责,同时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纳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

3、加大宣传力度、依法治理整顿。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宣传电力保护知识,提升电力设施保护法制意识,与有关部门一起对废品收购站进行治理整顿,使偷盗电力设施犯罪率大幅下降。继续开展树障清理,重大树障消除率达到100%。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进行闭环管理,降低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事故发生。

4、推进电力行政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电力行政许可办理程序,明确施工方在确保电力设备安全的前提下施工作业。

六、加大委属企业和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安全监管

生产管理工作要点篇6

深入贯彻落实、总理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突出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坚持加强顶层设计与筑牢基层基础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促进,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继续推进“三化”建设,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提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确保辖区水上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水域污染事故,确保全系统单位内部安全稳定。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平安创建。

按照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全面把握“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的工作要求,围绕创建活动总体目标,建立“平安交通”创建标准体系、目标体系和制度体系,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以“任务项目化、目标具体化、责任明确化”为基本原则,重点开展“四项行动”:一是由公路站牵头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创建行动。围绕“畅安舒美”要求,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创建行动,按计划每年建成一批平安示范公路。二是由运管处牵头开展平安港区创建行动。以石油化工港口码头、危化品罐区等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不发生港口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三是由航道站牵头开展平安航段创建行动,确保全省干线航道安全通畅,四是由质监站牵头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行动。以“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治理为抓手,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参创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强化行业指导,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贯指导,强化条块协调,合力推进标准化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条线归口指导,依据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确定的建设类别和达标时限等要求,及时印发组织推进工作方案措施,适时制定奖惩措施,督促加快企业达标实施运行进度。

运管处要牵头负责推进危货运输企业、港头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危货运输企业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达标考评;要在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等经营类别企业中选择其中管理基础较好的开展示范达标建设,力争各类企业分别有20%在10月底前完成自评,1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要确保所有石油化工港口码头企业在1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要提前谋划,认真调查摸清普货港口码头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选取重点普通货物港口码头企业开展示范达标建设,力争有20%的普货港口码头企业在10月底前完成自评,1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

质监站要牵头负责推进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将标准化建设与“平安工地”创建相结合,以标准化建设促进“平安工地”创建,“平安工地”创建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确保辖区内所有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在6月底前完成自评,1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

(三)强化履责意识,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创新督查检查方式建立长效制度。要延续实行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好的做法,并固化为暗访暗查与突击检查制度,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定期开展检查,检查时可视情况邀请新闻媒体,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予以曝光。各业务主管部门每年要开展不少于2次暗访暗查或突击检查,检查面要覆盖全市。要重视第三方专家检查作用,建立第三方专家检查制度并定期开展,各业务主管部门每年要开展不少于2次第三方专家检查,检查面要覆盖重点企业、重点车船、重点港站、重点在建工程。

健全完善安全工作点评考核制度。建立完善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将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分解为具体考核指标,年终对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目标考核,并将考核与年度安全奖励发放挂钩。

(四)强化科技支撑,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省厅推进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运用。加强各行业条线日常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深化信息资源利用,提升日常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提升应急处置服务能力。

(五)强化长效机制,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以隐患治理的“全覆盖、零容忍”为目标,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事故隐患动态台帐。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分级标准。通过事故隐患跟踪管理系统应用,建立管理部门隐患跟踪管理动态台帐,实现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的监测预警、科学评价、统计分析、分级管理和动态管控的“全覆盖”。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结合暗访暗查与突击检查制度、第三方专家检查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形成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合力;完善隐患整改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事故隐患每月分析、每季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

(六)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定期对行业各类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开展港口安全重大风险调查。针对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和特点,货种的有害因素分析,作业和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类型及其后果严重程度,现有应急救援机制和应急能力等情况开展调查,详细分析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存在的主要风险和问题,为下一步开展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机制建立、处置方案制定等研究奠定基础。

生产管理工作要点篇7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要点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各行各业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工作,努力拼搏,使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业绩,截止10月末,全县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发生的情况是:火灾事故167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53万元;道路交通事故98起,同比减少26起,下降20.9,死亡29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19.4,直接经济损失43万元;劳动安全死亡事故8起,同比减少4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5人。煤矿未发生死亡事故,同期死亡2人.各项死亡控制指标目前没有突破市安委会下达的指标。全县的安全形势出现了稳中有降的态势。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㈠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依据县安委会的统一布置,对全县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物品和烟花爆竹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等七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其中煤矿及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在前二年工作基础上,今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专项整治与评估评价齐头并进;从省具备资质的评价机构聘请专家,对全县22家煤矿,106家非煤井下矿山和43家非煤露天矿山逐个进行了安全评价、评估。截止10月末,22家煤矿已全部评价完毕,其中11家煤矿已通过了质量标准化验收,现有8家已经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它11家煤矿正在进行整顿。标准化验收合格企业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占全部煤矿生产企业的比例居全省之首,并且是全省产煤县区中唯一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县.全县106家非煤井下矿山已有97家进行了安全评价,B档矿山40户,C档矿山26户,D档矿山31户。对D档矿山进行了停产整顿。43家露天矿山有35家通过了安全评估。同时,对全县51家加油站进行了安全评价和评估,客运企业、水上运输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评估也已结束。我局依据评估评价报告及专家意见,对存在的隐患以及不达标单位,强化监督检查整改力度。较好地消除了高危行业“带病运行、违章操作”的事故隐患,深化了专项整治成果。㈡安全生产关口前移,依法严把“新、扩、改”项目审批关我县矿产资源丰富,受国内市场矿产品价格上扬影响,县内外投资商纷纷看好我县,一方面新建矿点增多,另一方面矿山企业改扩建规模加大,客观上给安全监管带来压力。如何把好市场准入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我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及法定规程标准,加大“三同时”审查力度,对新上项目,只有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才予以审批,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一律不予审批。今年1-11月份,新上30个项目同意报批28个,拒签2个。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㈢强化“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加大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安全生产事故除少数属自然或技术原因外,几乎都是责任者过错所致,即人为事故,因此提高劳动者安全素质及岗位技能势在必行。20xx年我们同市有关部门对矿山、加油站、农药经销商和特殊工种培训达4次,参培人员近700人,进一步提高了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为企业更新安全观念注入了新的活力。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20xx年年初,依据市安委会给我县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县政府同22个乡镇和17个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第一责任人及责任目标,并制定了年终考核标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使各级领导岗位有责任,行动有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构筑上下连动,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㈤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20xx年,我们分别开展了“两节”、“两周”、“两会”、春运和“安全月”共6次全县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牵头,对我县各行各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除了突出七项专项整治重点行业外,对非高危行业也都进行了检查,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但是安全生产不是一成不变的,事故隐患会随着生产发展不断出现,仅靠几次大检查是不够的,我们还强化日常监管作用,要求监管人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高危行业薄弱环节,明察暗访,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也取得了明显效果。㈥严查事故警示活人,接待上访不留后患。今年以来,我县工矿企业共发生安全事故8起,死亡8人;每次接到报案,我们都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都不同程度地给予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并采取恰当方式,以案说法,开展全员职工警示教育,以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认真接待群众举报上访,处理纠纷案件,能使我们及时地了解安全隐患存在的行业、单位、部位,对消除事故隐患是十分有益的。比如:八河川金利尾矿库、石湖沟采石 厂、宽甸矿栾家沟周边小矿越界开采等群众举报,投诉和纠纷案件的及时处理,将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同时也化解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年以来,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安全生产事故稳中有降,但是我们却丝毫不敢心存乐观,还有大量的不安全因素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㈠市场转型企业转制后,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在生产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原国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安全家底已所剩无几,大部分企业的法人代表是农民工出身,法制观念及安全意识淡薄,重效益,轻安全,重产出,轻投入“要钱不要命”的现象仍很突出,盲目追求企业扩大化,效益最大化,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㈡部分行业及部门主要领导仍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惯于应付,麻痹大意,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安全监督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㈢全县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高危行业中季节工、农民工居多,职工中的安全素质和技术能力低下,所以亟待提高全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㈣我县地域较大,覆盖面广,生产及流通企业遍布城乡。现有的安全监管机构无法适应安全工作需要,应在多层次建立安监机构,形成安全监管的上下联动。三、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㈠进一步宣传贯彻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注意安全,时时有安全”的社会氛围。㈡树立安全生产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七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巩固阶段性成果,努力取得新成果;㈢继续完善和推进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及考核体系。各乡镇及各企业单位是安全工作前沿,所以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基层单位,是“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重要体现,完善签状的各项指标,健全考核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㈣积极探索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反映安全状况的统计方法,尝试用万人死亡率,亿元产值死亡率和从业人员万人安全培训率作为新的安全目标考核标准,从一个地方的人口总量、经济总量和全员素质三个方面来反映安全状况。万人死亡率显示的是死亡总数,将各类事故都计算在内,这样统计将调动各方面抓安全的积极性;亿元产值死亡率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搞好安全工作的指标,万人安全培训率是着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和技能,促进安全生产工作长治久安的目标。㈤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一是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向员工宣传先进的安全理念,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唱响“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个安全生产工作主旋律;二是加强安全培训,把学安全与学文化结合起来,以安全培训为起点,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三是严格执行法定代表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制度。各类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接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力度,增加事故成本。历史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查处伤亡事故仍然沿用老标准,老框框,搞“一刀切”已不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求,应该根据事故性质,分门别类,采用最新法律法规标准,在适用条款范围内,就高不就低,重拳出击,处罚那些频频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迫使那些“要钱不要命”的私营企业法人,增大安全投入,减少事故发生。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基础,更是考验我们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因此,必须将安全指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中,将安全工作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使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协调发展。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各部门同舟共济,齐抓共管,定能使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跃上新台阶。

生产管理工作要点篇8

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年,主要任务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继续开展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实、落细、落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贯。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精神、政策文件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

(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新出台或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常识,举办事故警示教育培训班,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项目。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宣传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曝光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及时通报安全生产相关信息,营造有利于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挂牌督办等“组合拳”,推动《德化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落实到位;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城市管理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二)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的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大力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和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强化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一线技术工人岗位安全培训,强化作业现场、作业环境管理,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三、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整合起来。继续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保持方案、任务、分工、要求、机制不变,继续执行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六个清单”“一县一册、一企一档”和月会商通报、季分析研判、年总结和督查督办等机制措施;抓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二阶段攻坚工作,制订重点任务清单,按时序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权,突出执法重点,严格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的质量和数量,避免“重审批、轻执法,重检查、轻处罚”,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宽、松、软”等问题;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保持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管理

    (一)燃气安全。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开展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整改,抓好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环节安全管理。落实住建部加强瓶装液化气行业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和《燃气工程项目规范》,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持续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加快燃气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

    (二)城市道路桥梁安全。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市政管网漏水等风险,加大道路及沿路地下管道巡查及管理力度,鼓励采用探地雷达等科技手段开展空洞探查。落实城市桥梁定期检测,加快城市桥梁安全防护升级改造。

    (三)供水、排水安全。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评估考核、供水行业规范化管理考核和供水企业安全运行评估以及供水水质抽检,推进城镇老旧供排水管网改造。开展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加强易涝点排查整治、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和排水设施巡查养护,督促各地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

    (四)城市公园绿地安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城市公园内缆车、索道、游乐设施、消防设施、防护设施等安全隐患,以及城市公园绿地内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的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强化城市公园日常运行安全管理,加强园林绿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五)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安全。开展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管理单位规范日常运营,严禁超限消纳、超高堆放。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安全作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环卫工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六)渣土车运输安全。加强源头管理,全面摸排渣土起运源头,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配齐软硬件设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渣土车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加强动态监管,充分运用信息手段,通过管控平台、抓拍系统、车载智能终端等,进一步强化对渣土车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渣土车超速、超载、“滴洒漏”、乱倾乱倒等违规行为;落实源头抄告制度,对查处的违法违规渣土车,追溯倒查渣土装载起运源头,强化行业监管,由源头企业监管部门督促落实整改。

(七)违法建设治理。按照“除隐患、遏新增、化存量”的思路,深入推进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和信息抄告制度落实,组织重点排查包括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业园区以及厂区等区域、人员集中部位和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部位等7大类违建,实行“一违一档”、对单销号,对经核实确认存在安全隐患或妨碍重点项目、造成社会影响面较大的,坚决给予强制拆除。同时,按照职责配合开展“两违”整治攻坚,推进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湖“两违”整治、科技控违5大攻坚战。

(八)市政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对所负责的在建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配合住建部门整治超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九)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以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气火灾等专项治理为抓手,依法拆除或处置城镇违法建(构)筑物,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督促供水单位排查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等问题,做好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

五、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一)完善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各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推进落实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

(二)发挥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作用。健全落实好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引入安全生产专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落实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进一步落实《德化县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方案(试行)》,严格落实激励约束措施,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抓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宣贯培训,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针对行业特点,从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管理、救援队伍建设、救援物资装备配备、应急演练培训以及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入手,重点加强台风、洪涝、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城市桥梁、城市供气供水系统、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与有关部门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和能力。

 

 

 

 

 

 

 

抄送:存档。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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