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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户调查方案8篇

时间:2022-02-04 17:26:02

农村住户调查方案

农村住户调查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安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将根据各乡(场、区)镇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数进行分配,重点考虑分散五保户、低保户、残疾贫困户和地质灾害区群众。县城区规划范围一律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建制镇和集镇、场、规划区范围的农村,危户改造原则上不作安排。根据省、市要求,我县在今年12月底之前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两批危房改造任务。目前市政府已下达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600户,其中新建510户,维修加固90户。第一批计划任务数,详见附表。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各乡(场、区)镇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认真确定补助对象。

2、补助标准。翻建、新建房屋的困难农户每户补助标准不低于1万元;维修加固房屋的困难农户,每户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500元。

四、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1、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经鉴定为整栋(D级)危房的要拆除重建,为局部(C级)危房的要维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技术可靠的施工队伍代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困难农户实施危房改造。

2、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确保质量安全,并达到抗震设防的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的前提下,要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设点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3、强化质量管理。各地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县城建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开设农村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五、资金筹集与发放

1、资金筹集。翻建、新建房屋财政按每户不低于1万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维修房屋财政按每户不高于1500元安排补助资金。同时,县政府将整合新农村建设、农村住房救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移民搬迁、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等项目和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和农户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各乡(场、区)镇要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2、资金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各乡(场、区)镇政府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将各渠道筹措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统一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部门要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发放金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核定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各地要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办法,不得挪用、挤占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并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比例,及时拨付资金到户。保证项目动工时先按审批补助额度拨付50%的补助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款。

3、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补助资金的配套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审计局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六、操作程序

1、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申请审批表》或《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维修申请审批表》,贫困户和无房户还要按照《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和无房户认定工作的通知》(赣农户办字[]10号)要求,分别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情况登记表》、《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无房户情况登记表》,并上报乡(场、区)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入户审核。乡(场、区)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场、区)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乡(场、区)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乡(场、区)镇政府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乡(场、区)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同时,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乡(场、区)镇政府要组织做好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5、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建设部门会同发改、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自查验收。

6、设置标识牌。翻建新建、修缮加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各乡(场、区)镇政府应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标识牌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统一订制,挂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七、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1、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由各乡(场、区)镇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调查摸底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2、明确任务、分解落实阶段。制定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各乡(场、区)镇也要制定实施方案,并于年6月30日前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危房鉴定、组织实施阶段。计划任务下达后,各乡(场、区)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保危房等级,填写《江西省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各地要摸清需新建、维修加固的危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和改造方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要在7月20日前完成。

4、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各乡(场、区)镇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进行自查验收,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年12月份,县农村危房改造小组对全县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省、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八、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了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另发文),各乡(场、区)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配合协同抓、乡镇干部包村抓、村组干部包户抓的工作机制,通过结对帮扶、邻里互助、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户改造危房。

2、明确工作职责。发改部门会同建设、财政、民政部门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十二五规划和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体做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危房改造计划安排、项目规划选址、农民建房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和牵头组织工程验收。民政部门负责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参与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工程验收。财政部门会同发改、建设、民政等部门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经费。国土部门负责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新旧宅基地整理、复垦。残联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对象的核实。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帮扶危房改造村庄的道路建设。监察部门负责对危房改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扶贫、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民族宗教、地震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产业发展、抗震设防给予支持和指导。

农村住户调查方案篇2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年,省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350户。根据上级要求,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考虑生存条件恶劣、灾害频发、生态重点保护区域的贫困村。

(二)工作原则。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最贫困、最危险优先的原则;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与“两区同建”相结合的原则;农户自愿自主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补助对象、资金来源和管理

(一)补助对象。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优先帮助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资金来源。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中央财政平均每户补助7500元。

(三)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原则上以农户自建、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可结合“两区同建”,在社区集中建设安置房。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的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

2.房屋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

3.配套设施。水、电、路等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置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县统一的农村危房改造标识。

(三)技术服务。各乡镇(含街道办、红云高新区,下同)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四)档案管理。各乡镇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信息管理。

四、实施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村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村组)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报乡镇审核。

(三)入户审核。各乡镇接到村(村组)的申报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拍照。符合条件的,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核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县级审批。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各乡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核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签定协议。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反馈到各乡镇后,组织乡镇(甲方)、村(乙方)、农户(丙方)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一份),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县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七)竣工验收。改造住房竣工后,县住建局牵头,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填写验收合格报告表,并向市住建局提交验收情况报告。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县住建部门与资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标识。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各乡镇组建机构,确定补助对象,将任务落实到农户,建立工作台账和农户档案,落实补助资金,配合住建部门核定农户资金补助方式和补助金额。

第二阶段。各乡镇根据建设任务,组织拆旧建新和修缮加固等工作。

第三阶段。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同时,做好迎接上级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住建、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审核、检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农村住户调查方案篇3

关键词:农村家庭收支;国家宏观决策;农村调研

中图分类号:F3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337-01

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全面系统收集农村家庭生产、经营、以及收支情况、消费标准等基本情况,并通过相应的收集数据,做出切实可行的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的决策与方针,并对于当前农村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农民中出现的困难,能够最有效的提供各项帮助。

一、参与的内容领导要高度重视

由于农村住户调查属于基础性调查问卷,是通过数据全面了解与分析农村居民生活、就业与收入、劳动与社会保障等情况的主要方法,因此参与的内容将会非常丰富,填写的资料较多,因此各个相关部门领导、相关办事处人员和社区需要高度重视,通过良好的分配与支持调查员的工作内容,解决调查员在调研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便能够顺利开展农村住户调查工作。

二、了解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住户调查是通过抽选代表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村家庭进行的统计调查工作,目的在于通过对农村家庭收支记账情况的调查,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富民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农村住户调查作为统计调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了解民情民意、分析农村生活质量、收支分配、货币流通以及劳动就业等情况的重要途径,对研究农村居民消费、扩大消费需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重大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农村住户家庭收入调查实施情况

1.抽样布点阶段。农村住户家庭收入调查的主要方法可采用多种,但为了最接近农村的实际情况,各地可采用自行的方法,本文将依照国家农调总队的农村住户调查方法制度进行阐述,农村住户调查抽户布点的主要工作。

为了能够保证调研的记过,置信区间可选择在(0.05-0.10),以此可以保障抽样误差降低在最小,而且在调查过程中能够需要考虑到抽样调查方案的可行性与样本的代表性。例如采用二阶段等距抽样调查方式进行抽户布点。

第一阶段采用随机等距方法抽取样本点(调查村),即在各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以受益分配人均水平为标志对所在镇所有行政村由高到低进行排队,然后按一定的组距进行抽取100个样本点(调查村)。

第二阶段采用二阶等距抽样调查方法确定调查户,即在第一阶段确定的调查村内,对所有农村居民以2003年全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标志进行摸底排序,以累计人口数为序列,对所有农村住户的常住人口以十等分确定10个分组,然后以等距抽样的方法来确定每个调查点的10户记账调查户,并确保样本户标志值水平与总体标志值水平相一致或趋同。

2.调查记账阶段。在整个调查记账过程中,对于采用调研的样本采用的记账的方式,通过计算机软件进行分析,在一年的调查过程中,可以通过日度分析、月度分析、年度分析等情况,详细了解当前住户的资金使用情况,收入使用情况等,甚至可以与当前的天气情况、农产品的价格相关联系,以便能够对于当前农户的收支进行更贴切的分析。在长达一年的记账调查过程中,调研过程将可以掌握了大量客观、详实的第一手数据,为全面解读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消费支出、生产生活状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一年的记账调查过程中,通过利用农村住户调查网点,穿插了多次一次性调查和专题调查,快速深入的搜集信息,充分地为政府决策、社会公众服务。

3.核算方法与制度。由于住户调查是由农村居民家庭日记账作为原始资料,数据面广量大,为了能够使用计算机软件配合家庭日记账的工作,统计方还应当对于每各镇(街道)的账页数据进行抽查审核,以便确保所获得的数据真实有效。

对于农村住户调查的各项数据实行了下算一级的制度,即各镇乡(街道)的各项数据指标由市(区)统计局根据各镇(街道)每月上报的住户原始资料进行直接汇总计算,以此来防止可能产生的人为因素对数据的干扰。全市(区)的平均收支水平以各镇乡(街道)农村居民收支水平与其农村居民人口数量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以实现最终的数据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市(区)农村居民的现状。同时,为确保如实和平稳地反映我市乡(区)农村居民收入状况,市(区)统计局在评估、确认和全市(区)及各镇乡(街道)农村居民纯收入时,对记账调查中出现的非常规性收入,如转移性收入中,局部突发性土地补偿款予以剔除计算;对新出现的失地农民参加镇保后,女45周岁以下、男55周岁以下人员集中性领取24个月生活费的短期波动因素也予以剔除计算。

四、当前有待改进的方面

由于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住户的调查也遇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如:农村住户调查经费补贴太低。记账户、辅调员对此项工作情绪低落,大大影响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记账的质量;基层统计队对住户调查工作管理松散,记账户文化素质参差不齐,致使记账规范程度不高。三是农村住户样本的维护工作不规范,代表性受到一定的影响。按照调查方案要求,住户调查点3-5年进行样本轮换,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3-5年内农户收入高低会产生很大的变化,直接影响了样本的代表性。因此调查的方法制度也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81、1982、1986、1991、1996、2001、2002)[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2002)[M].中国统计出版社.

[3]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中国物价及城镇居民家庭收支调查统计年鉴(2002)[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农村住户调查方案篇4

一、2017年住建厅下达我市危房改造任务****户。截止目前已全部开工,完工***户,按照住建厅要求剩余**户于2018年的6月30号全部完成。各旗县区住建部门对历年房屋竣工验收农户信息资料已全部录入系统。

二、2018年自治区住建厅下达我市第一批危房改造指标63户已下达**区,目前开工42户,剩余21户正在筹措准备。

三、截止目前我市2018年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约为105户全部为***区。

四、目前,由各旗县区住建部门牵头并联合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第三方专业检测鉴定机构成立农村牧区危房鉴定领导小组,对建档立卡等贫困户房屋危险等级进行鉴定,我市将于6月10日前全部完成。

五、我市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档案经过自治区住建厅、市住建委多次工作检查及规范性要求,农户危房改造档案材料齐全规范,真正做到一户一档、资料核验、动态管理。

六、市财政局与我委联合对历年危房改造资金进行专项清理检查,每年年底各旗县区危房改造完成竣工验收后,相应资金均能按照要求拔付到位。

七、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工作安排和部署,2017年以来,我委对各旗县组织两次“雁过拔毛”检查,并于今年4月4日对住建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到各旗县区住建部门,按照要求对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中“两项工作重点”和“九项重点检查指标内容”做了深入细致核查,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八、我市根据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出台了《****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兜底保障和社会救助扶持对象范围、政策措施,明确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工作目标以及在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和管理衔接方面的重点任务,兜底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现已全部纳入脱扶攻坚扶贫范围,各旗县区政府已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施兜底保障。

九、各旗县区政府对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制定了专项扶贫措施,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截止目前各地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已于当年全部完成。

二、自治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督查要点

一、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市委政府工作要求和安排,我委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制定了“一个规范、三个方案”既:《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处理技术规范》、《****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和《****市2018年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及《****市农村厕所建设管理三年实施方案》,对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出了目标、范围、标准、做法、步骤、措施等。

二、****市下辖*个旗县区,**个苏木乡镇,**个行政村。截止目前,*个旗县区全部完成了县域乡镇建设规划,占全市旗县区100%。我市各旗县区正在组织力量制定相应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规划。**个苏木乡镇已全部完成总体规划编制,***个行政村全部编制完成村庄规划,达100%。

三、我市于**年制定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各旗县区正在逐一推进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落实情况。我市各旗县政府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和信贷资金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规划、垃圾污水处理及卫生厕所等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建立稳定的地方财政投入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对农村牧区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公共卫生厕所等公用设施和村庄绿化建立了管护长效制度。进行有效维护、管理和监督。截止目前完成后续管护村庄3050个,约占71%。

三是建立健全农牧民主体机制落实情况。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广泛动员农牧民参与项目组织实施,保障农牧民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了全社会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和长效管护的良好氛围。

四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落实情况。市委政府召开会议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加强资金筹措、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配备工作人员,加强制度建设,确保长效管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是建立健全协调合作机制落实情况。建立市职部门和旗县区政府协调联动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统筹解决全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的重大问题,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六是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奖惩机制落实情况。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完善督查机制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实绩考核范围,对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

农村住户调查方案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麦呐麦呐”为你整理了这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为顺利完成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面对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局坚定如期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目标决心不动摇,做到早谋划早启动,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下面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完成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埇桥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区扶贫项目库,要求乡镇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区200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2.积极组织农村危房核定工作。我局在新冠肺炎疫情初步控制后,从2月25日开始,组织技术人员对各乡镇、有关街道排查上报的疑似危房进行逐户核定,把符合政策的纳入今年农村危房改造。

3.积极组织开展贫困户住房核验。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0〕85号)要求,全区从6月7日起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核验工作,核验工作主要由行政村书记具体负责,通过手机APP上传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照片和信息。到6月20日,共完成我区4855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信息上传工作。通过逐户核验,全区新排查并经我局评定,将106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今年危房改造计划。

4.灾后房屋重建工作。7月22日,我区遭受强对流大风暴雨天气,造成蕲县镇、大泽乡镇、芦岭镇、大店镇四个镇受灾,居民房屋损毁,乡镇共排查上报受损房屋248户,经住建局逐户核实,其中14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纳入今年危房改造计划,其余受灾较轻的房屋由乡镇和行政村组织完成了房屋修缮工作。纳入危改的全部完工验收,补助资金全部打卡发放到户。

5.定期组织巡查。8月2日,埇桥区住建局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抽调100多人组成30个工作组,每个乡镇抽两个行政村,对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集中开展为期4天的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是否安全、设施是否完备、有无居住危房、鉴定表是否齐全等问题。

截止到目前,我区今年共完成1120户危房改造(其中包含省级下达我区200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新建957户、维修163户(其中建档立卡434户、低保211户、五保51户、贫困残疾人家庭37户、一般贫困户387户),共拨付补助资金1674.4万元,已通过农户一卡通全部打卡发放到户。

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主要做法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科学推进,2020年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埇桥区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实行网格化管理。区住建局制定了《埇桥区住建局危房改造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将全区30个乡镇(街道)划分为5个片区,全部纳入网格监管体系,切实做到包保到户、责任到人,真正实现了危房改造工作的网格化管理。

(三)逐户组织竣工验收。为了保障乡镇危房改造及时得到验收,区住建局向乡镇承诺,在乡镇完成初步验收形成申请验收报告报到我局后,保证3日内组织进行区级验收,确保每一危改户竣工后的房屋及时得到区级验收。

(四)全程管控安全质量。为杜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问题,区住建局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个体工匠培训工作,加大农村危房改造督查、巡查,对施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调度、立即整改,确保了工程质量。

三、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谋划

2021年,我局将继续做好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我区农村住房安全提供保障。建立完善我区农村住房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各乡镇排查出的疑似危房,逐户做好核实评定工作,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全部纳入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做到农村危房动态清零。

农村住户调查方案篇6

按照局党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期,与相关同志一起,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情况对部分市、镇、村进行了调查研究。目的是找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问题的途径和措施,引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步入依法、规范、科学发展的轨道。

一、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

我市辖区共计62个镇、2653个村庄,农村总户数652401户、总人口1621573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总面积为549297亩,其中:居民点用地308433亩、村内道路用地149293亩、村办企业用地75084亩、公益性事业用地16487亩,人均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25平方米。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据20xx年全市农村集体建设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数据显示,20xx年全市农村集体建设违法用地面积为8213亩,违法违规现象未能得到有效遏制。主要表现在:有的村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尤其是耕地或基本农田建设工业厂房,对外出租、出售;有的村以 以租 的方式,将土地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非法建设工业厂房;有的则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擅自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建设永久性建筑,进行畜禽养殖。仅调查的一个镇,20xx年被立案查处的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及以租的土地违法案件达18宗,违法总面积231亩,大量耕地遭到破坏,部分厂房闲置,既严重违背了土地管理轨道法规,又造成大量资源的闲置浪费。

2.农村住宅违法建设现象较为严重

近年来,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增长乏力,再加上国家取消了三提五统等税费,一些空壳村和自然环境较好的村把农村住宅建设当作集体收入的唯一来源,纷纷违法建设住宅对外出售和寻租,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部分村集体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住宅,对外出售;二是部分村以集体土地为条件与他人联合开发,建设住宅对外出售;三是部分村集体将土地出租给他人,用于住宅建设;四是部分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住宅。仅调查的一个镇,2015年被立案查处建设农村住宅的违法案件达436起,用地总面积109亩,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干扰了我市农村住宅的建设秩序。

3.农村居民住宅非法交易时有发生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和农村住房价格差异的不断提升,在乡镇中心区域,尤其是城乡结合部,部分城镇居民以及农村村民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非法交易农村住宅的现象时有发生,随着旧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一些违法交易现象逐渐表露。据调查的15个村中,8个村非法买卖农民住宅达250宗。经统计,仅我市辖区的一个市,自2015年以来因非法交易农村住宅引发的案件占总数的25%,诉讼案件占土地行政诉讼案件的30%。农村住宅的非法交易,不仅严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扰乱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引发大量的土地案件和民事诉讼,使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了农村土地权属混乱和产权纠纷,并给旧村改造及新农村建设带来新的矛盾。

4.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率低,闲置浪费现象较为严重

一是人均集体建设用地面积较大,利用率低。国家规定农村人均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为150平方米,我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农村人均建设用地规模由规划基期的180平方米降为规划末期的150平方米,而我市在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3年以来,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降低,反而增加到225平方米,远高于国家规定标准;二是农村住宅空置率高,一户多宅较多。部分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建房后,因考学、参军、工作、在外购房居住等原因,将户口迁出本村,造成大量住宅闲置;部分村民因结婚分户等原因已在村内单独申请建房居住,后又继承其父母或亲戚生前所居住的房屋,导致一户多宅和房屋闲置。此次调查的15个村共有3533户、8923人,宅基地总数4866宗,其中一户多宅313户、闲置住宅757宗,分别占宅基地总数的6.4%和15.5%。农村住宅闲置及一户多宅等问题,造成了农村土地的粗放利用和浪费。

三、对策及建议

农村住户调查方案篇7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健全机构,夯实责任。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在2017年1月制定了《市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市政府牵头抓总,市住建、发改、财政、扶贫、国土等部门为成员,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工作重点。2020年制定了《市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挂牌督战工作方案》,成立市住房安全有保障督战组,定期分析研究全市住房保障相关工作,明确督战重点、内容、方式及步骤要求,确保督战工作“不走过场、不摆样子、不流形式”。坚持扛稳抓牢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政治任务,锁定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设全面小康。

(二)协调配合,推进建设。建立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助推脱贫攻坚。一是精准实施对象。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农村住房保障即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结合实际,逐年下达新居、援建实施方案。精准实施对象,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及农村分散供养人员(五保户)及非贫困户(经鉴定为c、d级危房)等人员危房纳入农村危旧房改造对象。按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村委会评议、公示,乡镇政府鉴定、审核,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及市住建局联审后下达当年建设任务名单。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无房建设。二是加快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目标任务,顺排工序、倒排工期,采取挂图作战的方式,全力实施扶贫新村和新居、援建危房改造、易地搬迁、避险搬迁等农房建设,加强项目实施和建设的过程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自实施脱贫攻坚战略以来,共完成新居建设户1893户(2016年至今完成1198户),援建危房改造550户,易地扶贫搬迁299户,地灾避险搬迁395户,灾后恢复重建1798户(含集中安置),灾后维修加固9739户,非贫困户“三改一建”943户,贫困户“三改一建”265户。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及时疏理资金到位情况,严把资金审核关、使用关,明确补助对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惠民资金真正用于贫困群众。实施脱贫攻坚战略以来,共兑现新居补助资金4239万元,援建危房改造1100万元。

(三)严格监管,确保安全。按照《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力抓好农房建设质量安全。一是落实责任。由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确定第三方监理机构和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公司,对全市2018-2019年新居建设、易地搬迁建设、“三改一建”、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危房改造等建设项目涉及的1334户(包含4类重点对象)农房进行现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流动巡查和技术指导;依据国家住房鉴定相关标准,按照乡村两级住房安全“拉网式”大排查(排查达6次以上),住建部门现场核查、第三方鉴定机构实地鉴定的模式开展农房安全鉴定及达标认定,市评定对象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570户,乡镇排查上报827户非贫困户,共计2397户,确保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2020年3月底,全市17各乡(镇)、街道办再次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拉网式”全覆盖大排查。对从未享受过任何国家住房政策的农房进行安全鉴定,目前已完成全市4类重点人员住房安全排查和评定相关工作。近期市上由住建局牵头,联合市发改、第三方监理公司业务骨干,于2020年4月15日至18日、4月27日至5月7日深入全市17个乡镇、街道办督查脱贫攻坚住房保障工作推进情况,走访农户30余户。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全市村镇管理人员及乡村两级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共计700余人采取集中、自学等方式通过网络培训学习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4月召开了市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挂牌督战暨业务培训会,市住建局、扶贫开发、民政、残联、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人员及全市17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共计40余人参会。吹响了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挂牌督战号角,为打赢2020年脱贫攻坚收关之战做好坚实准备。三是完善档案。健全完善“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尤其是2019年户档资料既有户档必要相关资料,又有监理质量安全巡查、竣工后鉴定资料,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系统录入。

(四)迅速行动,全面整改。一是全面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建档立卡和非建档立卡住房安全问题。截止目前,2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危房整改已竣工验收入住1户,另1户房屋主体已完工,正进行装修,预计6月前竣工入住。二是全面完成2018年脱贫攻坚审计问题整改。目前,对重复享受住房补助问题金额中有4户未重复享受涉及金额9万元,已死亡人员2户享受4万元无法追缴,自查追缴入库1户2万元。截止2020年1月16日,重复享受住房补助99万元已全部收回并教入国库,其中农村危房改造(新居)47户95万元。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市住建局村镇股负责脱贫攻坚业务人员只有2名,各乡(镇、街道)住房方面经办人员也普遍存在兼职现象。

(二)2019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农房档案信息检索系统》数据录入完成,目前针对2912户资金拨付凭证、住房鉴定资料等信息已进行补充完善。但系统扩容后,系统运行不顺畅、延迟,导致各乡镇无法及时上传图片,登陆系统停滞时间较长,影响系统录入工作。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扎实深入开展挂牌督战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挂牌督战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部门脱贫攻坚职能职责,聚焦全市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全面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实行挂牌督战,确保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农村住户调查方案篇8

一、工作目标

在摸清底细、逐一审核、确定对象的基础上,分类处理,拆除确定必拆的违法违规建房,查处违法违规人员,完成大规划区村镇农房建设规划、农房现状普查和农村违法违规建房非法用地专项检查,扎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建房的长效管控机制,形成农村建房规范有序的良好局面,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重点整治

自查自纠工作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对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分类处理。

1、继续做好摸底工作。在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和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核查、核实、分类汇总,对公示不到位的要继续做好镇、乡、村、组四级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杜绝瞒报、漏报,彻底摸清违法违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明确拆除重点。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坚决刹住违法违规建房之风。对违法违规乱建行为要坚决制止,严格追究,从严处置。尤其要对2010年2月4日以来出现的八类违法违规建筑一律必须拆除:①整治期间顶风抢建的违法违规建房;②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法违规建房;③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耕地的违法违规建;④非法买卖、转让土地和在已被政府列入收储计划和正在收储的土地上套取拆迁补偿或骗取国家拆迁补偿的违法违规建房;⑥非本村世居村民违法违规建房;⑦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住宅或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的;⑧严重影响规划的。

3、完善手续分类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针对调查摸底的情况进行分析归类,明确拆除、查处和完善的范围和标准,提出处理意见,农民申请在公寓式居民小区购买住房或在农民集中居住点自建房屋的,各单位必须开通审批通道,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建审批。其中,除本文件已明确的8个拆除重点外的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符合以下条件的经镇、乡、村、组审查公示后给予补办或完善相关手续。

(1)符合分户条件(农村户口、领取结婚结婚证、户口簿分户),无其他住宅或人均住宅面积达不到30㎡的。

(2)原住房是危房,原址改建,且不超过原危房占地总建筑面积的。

(3)原房屋是危房,异地新建,且不超过原危房总建筑面积,危房拆除后宅基地归还集体所有的。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涉嫌犯罪案件要一查到底,深挖各类案件线索,对于重大、具有一定影响案件要集中力量,做到不查处到位不结案。对整治期间党员干部及财政供养人员及其亲属法违规建房未在5月31日前自拆到位的,对各地领导监管综合整治不力的,对相关单位收取了费用违法违规供地的,特别是对阻碍执行公务的、暴力抗法的,执法部门要从重从快,严格追究,严肃查处。

(三)认真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根据镇“两违”整治工作要求,要在7月16日前完成规划区村镇农房建设规划编制、村镇农房现状普查、农村违法违规建房非法用地专项检查三项重点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好以下三项工作。

1、开展大规划区村镇农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从6月16日开始,用一个月时间在大规划区内,编制好公寓式居民小区统规统建点、农民集中居住统规自建点、农民适宜旧宅基地上散建的统规统建点的选址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让农民建房有规可循、有图可查、有地可建。

2、开展大规划区内村镇农房现状普查。各地要在7月16日前,完成辖区内村镇房屋现状普查,全面掌握当前大规划区内农村房屋的总量、分布、结构及使用情况,并附农房正面和侧面照片,为有效遏制今后违法违规建房提供有力依据。

3、开展大规划区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非法用地专项检查。重点查处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和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建房及相关单位收取费用违法违规供地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取得成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中来,把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督查,分管领导落实,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进行。镇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本辖区违法违规建房监管、查处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协助规划部门负责7月16日前完成农房规划方案编制。房产局牵头要对大规划区内农房进行全面普查,7月16日前完成村镇农房现状普查工作。二是加快安置点建设进度。按照属地原则,明确镇是安置点建设主体,由镇制定安置点建设方案。三是经常调度督察机制,由分管领导每月进行调度。

(二)强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制作宣传栏,宣传册,大型固定宣传牌等,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对“两违”户思想工作,做细、做精、做深、做透,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引导自拆,化解矛盾,保持社会稳定。

(三)实行部门联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要求,在整治过程中,实行定点包村责任制,为确保每个村都有驻村工作组。镇抽调专门人员,成立20个定点包组工作组与市下派的20个包村工作组同步深入一线参与、指导、督促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综合整治工作,各包组工作组要迅速到岗到位,开展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建设、城管、国土等部门加强监管,主动巡查;公、检、法等执法部门要主动介入,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打击,尤其是对带黑恶性质势力的要决不手软,一查到底;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农民住宅建设施工队伍及质量的监管,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依法规范拆违,努力保持社会稳定。综合整治的处置情况复杂、社会敏感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讲究方法,依法依规做好拆违户的工作,努力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程序到位;必须做到“一户一预案”或“一户多预案”);必须注意现场掌控群众对立激烈情绪,防止出现极端行为;必须以群众自拆为主,村组自拆为主、乡镇自拆为主;必须有镇、乡、村领导到现场指挥拆违(自行拆除除外)。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由镇执法部门配合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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